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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关于部分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董事长魏玉东和董事、总经理李秀民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拟调整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进行的调整,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临时性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

的正常市场价格及权威网站指导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二)2023年预计增加关联交易的说明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本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其中:拟增加与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津炼化”)的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60,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预计金额
调整前调整后2023年1-7 月已发生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利津炼化销售丙烯055,0000
销售C4+(即碳四)05,0000
合计60,000
累计调整60,000

变动原因说明: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3年度向利津炼化销售丙烯、C4+预计额度将增加60,0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额度变动导致2023年预计关联销售交易总金额增加60,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利津炼化”)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与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均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索树城,注册资本43,527.32万元,住所为利津县永莘路55号,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进行的调整,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临时性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市场价格及权威网站指导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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