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3年总经理半年度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为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按照监管机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通过查验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21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宣泽、胡强高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18名激励对象中的1人已退休,12人(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7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5名)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除以上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对象外,有1人考核分数不满60分,其余
804名激励对象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