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兰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