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宗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095,926,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5,642,167.9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587,140,925.32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15: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签字文件。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