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对外报送《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周毓先生已回避表决。关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