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时沈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并发表如下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现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对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每股14.70元调整为每股14.22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韩耘先生、吴伟江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时沈祥先生、骆莲琴女士为激励对象骆旭平先生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