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单位: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余额(2023年1月1日)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2023年1-6月)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2023年1-6月) | 期末余额(2023年6月30日)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 (月份) |
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王安祥) |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 |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天)向王安祥的关联方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玛商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3,280.40万元,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3,280.02 | 0.00 | 0.00 | 3,280.02 | 3,280.02 | 不确定 | 不确定 | 不确定 |
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王安祥) | 2019年4月10日 | 2019年4月10日(并购前),北京弘天代王安祥的关联方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偿付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秀贸易)的往来款4,200万元,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4,200.00 | 0.00 | 0.00 | 4,200.00 | 4,200.00 | 不确定 | 不确定 | 不确定 |
ANN-JEMA BIOTECHNOLOGY (FRANCE) CO. LIMITED(王安祥) | 2018年12月 | 2018年12月(并购前),北京弘天的全资子公司弘润天源生物技术(法国)有限责任公司向王安祥的关联方ANN-JEMA BIOTECHNOLOGY (FRANCE) CO. LIMITED支付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往来款14万欧元,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103.92 | 0.00 | 0.00 | 110.28 | 110.28 | 不确定 | 不确定 | 不确定 |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 | 本报告期无新增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ANN-JEMA BIOTECHNOLOGY (FRANCE) CO. LIMITED占用资金变动是由于汇率变动引起,并非新增。 |
注:2023年7月18日,公司对外出售了北京弘天1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北京弘天将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法定代表人:顾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永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瑾睿
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一、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 2020年5月21日,王安祥承诺:(1)若在2020年7月30日前仍未发生采购精油业务或发生的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少于3,280.40万元,则由其本人负责督促安杰玛商贸退还上述资金(按扣除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后的余额计算,下同),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若安杰玛商贸未能按期退还上述资金,则由其本人在2020年7月30日前退还上述资金,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2)若迪秀贸易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能向北京弘天归还前述全部款项,则由其本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负责向北京弘天清偿前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 王安祥虽然承诺归还占用资金,公司也一直反复督促,但截至本公告日,其仍未归还占用资金,亦未支付利息。据了解,王安祥本人债务巨大,而且涉及众多诉讼纠纷案件,有关资产已被司法查封,已基本丧失了债务履行能力,部分执行案件因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无法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其已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二、责任追究情况 因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12月21日作出《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1〕1318号),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北京弘天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原5%以上股东王安祥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顾瑜、时任财务总监黄生田、时任董事会秘书黄缘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督促王安祥及相关方归还占用资金,但王安祥债务巨大,已基本丧失了债务履行能力,迪秀贸易已注销,最终能否追回被占用资金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