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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马遮阳: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独立意见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瑞 赵宝华 李维清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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