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汤胜先生、李佳霖先生、施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思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认为该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