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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公告》,董事薛黎曦对上述董事会审议议案未提交表决票,同时,董事薛黎曦无法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未说明理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收到董事薛黎曦书面回函,现将相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董事薛黎曦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本人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本人未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提交表决票,未签署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主要原因为:公司制定了去地产化、加大实业发展的转型战略,但近些年一直执行不坚定,措施不到位,以致公司经营业绩不理想,导致公司市值不断萎缩,对此我表示不予认可。

对于前述董事薛黎曦提出的关于公司战略转型及经营业绩问题,公司已在近年历次定期报告明确“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加快房地产项目尾盘清理,逐步退出地产开发领域”,且近三年已不再新增土地储备。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快转型步伐,在全力做好现有电磁线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实业,并逐步收缩其他低效投资,盘活资产,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同时,继续健全上市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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