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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李士玉女士、穆柏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6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士玉,女,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出生,2007年毕业于中国管理软件学院计算机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8年入职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至 2009年,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中心任软件工程师职位;2009年至 2016年,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担任经理职位;2016年至 2017年,在东蓝数码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7年-2021年,在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非职工监事。2020年6月至今,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担任副经理。2021年至今,就职于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李士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2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穆柏新,女,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 年出生, 2013 年毕业于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2013年入职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至 2017年,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任研发工程师职位;2018年至 2023年,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智能会议技术部担任经理职位。

截至公告日,穆柏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刘延娜,女,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出生,201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11年,就职于昆仑华阳(北京)

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2012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管助理;2013年至2015年3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主管、综合办公室主管、法务等;2014年12月获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2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代资质总监;2020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刘延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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