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夏福坤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经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夏福坤同志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