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