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20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陈永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吴刚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陈永东先生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6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