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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风电: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普通股股东人数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801,411,43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801,411,4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0.105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0.105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乔银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张恒龙先生、董事张洪斌先生、董

事兼总裁王勇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夏骏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黄锋锋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01,398,52999.998312,7000.0015205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1,398,52999.085712,7000.89982050.0145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涉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贺琳菲、王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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