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派发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中期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0.1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3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71,671,155.29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29,151,111.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A股股份)为基数派发2023年中期股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145元(含税)。截至2023年8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7,294,216,875股,公司A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49,2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050,515,846.88元(含税),占2023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37%。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酌情处理有关宣派、派付2023年中期股息的一切事宜。据此,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现金分红的规定;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