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环境”)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918,725股新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559,72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6元,募集资金总额893,999,994.3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7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6-0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保荐费、验资费用、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6,407,325.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二)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7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1,8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800万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1,80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6-00011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4,42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89,400 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 | 91,866,000.00 | 82,000,000.00 |
2 | 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 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 152,131,200.00 | 133,000,000.00 |
3 | 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 | 128,359,800.00 | 86,000,000.00 |
4 | 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96,092,900.00 | 87,000,000.00 |
5 |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39,316,700.00 | 35,000,000.00 |
6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 深度处理项目 | 37,923,100.00 | 33,000,000.00 |
7 | 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41,484,900.00 | 33,000,000.00 |
8 | 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 标改造工程项目 | 29,992,700.00 | 26,000,000.00 |
9 | 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121,920,700.00 | 111,000,000.00 |
10 | 偿还银行借款 | 268,000,000.00 | 268,000,000.00 |
合计 | 1,007,088,000.00 | 894,000,000.00 |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2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1 | 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 | 4,100,971.48 | 4,100,971.48 |
2 | 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 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 77,955,010.37 | 77,955,010.37 |
3 | 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 | 78,697,607.01 | 78,697,607.01 |
4 |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29,780,168.66 | 29,780,168.66 |
5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 深度处理项目 | 6,101,544.91 | 6,101,544.91 |
6 | 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5,201,453.16 | 5,201,453.16 |
7 | 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 标改造工程项目 | 12,430,782.04 | 12,430,782.04 |
8 | 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16,815,437.45 | 16,815,437.45 |
合计 | 231,082,975.08 | 231,082,975.08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出具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 6-00042 号)。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年6月24日,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福建省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对园区规划进行了重新调整,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按原计划投建后无法取得预期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收益等因素,经与前亭工业园区管委会友好协商,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终止,并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募
投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原项目 | 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漳浦县前亭镇 | 9,609.29 | 8,700.00 |
新项目 | 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进贤县 | 5,805.86 | 5,000.00 |
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浮梁县现场中心城区 | 5,119.72 | 3,700.00 |
4、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人 | 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 | 用途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791900059810107 | 31,811,691.03 | 用于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偿还银行借款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 | 791913583300039 | 96,256,325.48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偿还银行借款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 2230000100000181743 | 0.01 | 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 2230000100000181867 | 86,288.53 | 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跤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
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 | 791914453800066 | 2,084.69 |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合 计 | 128,156,389.74 |
(二)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人民币 18 亿元,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457,763,800.00 | 350,000,000.00 |
2 |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 | 181,507,600.00 | 128,000,000.00 |
3 | 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116,004,000.00 | 88,000,000.00 |
4 | 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 102,091,500.00 | 60,000,000.00 |
5 | 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65,061,700.00 | 50,000,000.00 |
6 |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62,758,400.00 | 46,000,000.00 |
7 |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 | 147,866,500.00 | 128,000,000.00 |
8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 | 89,000,000.00 | 79,000,000.00 |
9 | 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 | 100,002,700.00 | 88,000,000.00 |
10 |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41,148,100.00 | 26,000,000.00 |
11 | 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 | 89,278,900.00 | 69,000,000.00 |
12 |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 176,479,600.00 | 150,000,000.00 |
13 | 补充流动资金 | 538,000,000.00 | 538,000,000.00 |
合计 | 2,166,962,800.00 | 1,800,000,000.00 |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1 |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67,461,992.66 | 67,461,992.66 |
2 |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 65,588,018.79 | 65,588,018.79 |
3 | 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9,427,000.41 | 9,427,000.4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4 | 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 8,428,387.48 | 8,428,387.48 |
5 | 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18,607,616.74 | 18,607,616.74 |
6 |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14,085,327.58 | 14,085,327.58 |
7 |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 | ||
8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 | 375.00 | 375.00 |
9 | 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 | 16,957,869.84 | 16,957,869.84 |
10 |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9,834,406.88 | 9,834,406.88 |
11 | 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 | 15,218,479.17 | 15,218,479.17 |
12 |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 39,609,496.73 | 39,609,496.73 |
合计 | 265,218,971.28 | 265,218,971.28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6-00043 号)。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人 | 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 | 用途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8115701013600258122 | 67,269,404.63 |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补充流动资金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9550880223093500122 | 352,620,937.41 |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都大道支行 | 787049000000011647 | 45,841,192.92 |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南康生活污水处 |
开户人 | 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 | 用途 |
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632512185 | 17,868,659.82 |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791904723610711 | 37,632,220.39 |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 |
樟树市椿潭环保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9550880223890200179 | 20,068,783.97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 |
合 计 | 541,301,199.14 |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一)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23年6月20日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
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23年6月20日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2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来源 | 补流金额 |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 |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本数) |
合计 | 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本数)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