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戴敏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1626号),认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针对2023年半年度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戴敏君、周宏江、奚丰、任朗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