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48公司简称: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EXPRESSWAYCORPORATION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A股)
2023年8月25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文亮 | 公务原因 | 李晓艳 |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玮琦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股息(2022年中期:无),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事实陈述外,本报告中还包括了某些本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预测、目标、估计及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涉及一些通常或特别的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与不明朗因素,受此影响,本公司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任何人需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理解该等前瞻性陈述与承诺和保证之间的差异,并审慎考虑上述及其他因素,不可完全依赖公司的前瞻性陈述。此外,本公司声明,本公司没有义务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而对本报告中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公开地进行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及其任何员工或联系人并未就公司的未来表现作出任何保证声明及不为任何该等声明负责。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在本半年度报告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对集团未来经营和发展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描述,请投资者查阅和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本报告中如出现分项值之和和总计数尾数不一致的,乃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
在香港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
备查文件存放地点:本公司已将上述文件的原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同时置备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报告期、2023(年)中期、2023(年)半年度 | 指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 |
报告日 | 指 |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获董事会批准之日,即2023年8月25日。 |
同比 | 指 | 与2022年同期相比。 |
本公司、公司、深高速 | 指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A股 | 指 | 本公司于中国境内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并在上交所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H股 | 指 | 本公司于香港发行的、以港币认购并在联交所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香港证监会 | 指 |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香港 | 指 |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上市规则 | 指 |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视乎情况而定。 |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以后期间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交通运输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国家能源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生态环境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广东省发改委 | 指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深圳国资委 | 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圳交通局 | 指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原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深圳投控 | 指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国际 | 指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新通产公司 | 指 |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公司。 |
深广惠公司 | 指 |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总公司。 |
招商局公路 | 指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路桥 | 指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深国际(深圳) | 指 | 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原名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深特交投 | 指 | 深圳市特区建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为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 |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深投控国际 | 指 |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深圳投控全资子公司。 |
深投控基建 | 指 |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 |
深国际(香港) | 指 | 深国际有限公司。 |
深国际物流 | 指 | 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物流金融公司 | 指 | 中国物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万科集团 | 指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 |
光明环境 | 指 | 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贵深公司 | 指 | 贵州贵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贵州银行 | 指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昱公司 | 指 | 深圳市华昱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 |
基建环保公司 | 指 | 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科技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沥青科技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沥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龙大公司 | 指 | 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马鄂公司 | 指 | 湖北马鄂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
梅观公司 | 指 | 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南京三桥公司 | 指 |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
清连公司 | 指 |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清龙公司 | 指 | 深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公司 | 指 | 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深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商务公司 | 指 | 深圳深高速商务有限公司。 |
深长公司 | 指 | 长沙市深长快速干道有限公司。 |
数字科技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深汕乾泰 | 指 |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 |
投资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
外环公司 | 指 |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物业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西二环公司 | 指 |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沿江公司 | 指 | 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阳茂公司 | 指 |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益常公司 | 指 | 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云基智慧(原顾问公司) | 指 | 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运营发展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发展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原广东博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JEL | 指 | Jade Emperor Limited(捷德安派有限公司)。 |
丰立投资 | 指 | 丰立投资有限公司。 |
高汇公司 | 指 | Maxprofit Gain Limited。 |
美华公司 | 指 | 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
梅观高速 | 指 | 深圳市梅林至观澜高速公路,梅观高速免费路段是指自2014年3月31日24时起实施免费通行的梅林至观澜约13.8公里路段;梅观高速收费路段是指深莞边界至观澜约5.4公里仍保留收费的路段。 |
机荷高速 | 指 | 深圳市机场至荷坳高速公路,包括机荷东段(清湖至荷坳)和机 |
荷西段(机场至清湖)。 | ||
水官高速 | 指 | 深圳市水径村至官井头高速公路。 |
水官延长段 | 指 | 水官高速延长段,为清平高速(深圳市玉龙坑至平湖高速公路)的第一期路段。 |
外环项目 | 指 |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简称外环高速)深圳段项目,其中,沙井至观澜段35.58公里和龙城至坪地段15.07公里合计约51公里(简称外环一期)已于2020年12月29日开通运营;外环一期龙岗段终点经坪地等至坑梓段约9.35公里(简称外环二期)已于2022年1月1日开通运营;坑梓至大鹏段约16.8公里(简称外环三期)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
沿江项目 | 指 | 广州至深圳沿江高速公路(简称沿江高速)深圳南山至东宝河(东莞与深圳交界处)段(简称沿江高速(深圳段)),其中,沿江高速(深圳段)主线及相关设施工程简称为沿江一期,沿江高速(深圳段)机场互通立交匝道桥及相关设施的工程简称为沿江二期。 |
龙大高速 | 指 | 深圳龙华至东莞大岭山高速公路,自2016年2月7日零时起龙大深圳段(即深圳龙华至南光高速匝道接入处)共计23.8公里的路段采用发卡免费方式实施免费通行,并于2019年1月1日0时起移交给深圳交通局。龙大高速收费路段是指松岗以北至莞佛高速公路约4.426公里仍保留收费的路段。 |
清连高速 | 指 | 清远至连州的高速公路。 |
阳茂高速 | 指 | 阳江至茂名高速公路。 |
广州西二环 | 指 | 广州绕城高速小塘至茅山段,又称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 |
长沙环路 | 指 | 长沙市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 |
南京三桥 | 指 | 南京市长江第三大桥。 |
益常项目 | 指 | 湖南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简称益常高速)及益常高速常德联络线。 |
四条路 | 指 | 南光高速、盐排高速、盐坝高速和龙大高速深圳段(简称四条路),已于2019年1月1日0时起移交给深圳交通局。 |
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 | 指 | 沈阳至海口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
湾区发展 | 指 | 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联交所红筹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737。 |
深湾基建 | 指 | 深湾基建(深圳)有限公司。 |
臻通实业 | 指 | 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深珠公司 | 指 |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广深高速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湾区发展间接享有广深珠公司45%的利润分配权益。 |
广深高速 | 指 | 京港澳高速公路(G4)广州至深圳段,北起广州市天河区黄村立交,南至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口岸,全长约122.8公里。 |
西线高速 | 指 | 广州-珠海西线高速公路,包括广珠西线一期、二期和三期,北起广州市荔湾区海南立交,南至中山市坦洲镇月环互通立交,全长约98公里。 |
货运组织调整项目 | 指 | 因深圳市实施货运交通组织调整,本公司承接的相关高速公路收费站及配套设施工程的代建项目。 |
深汕环境园项目 | 指 | 本集团承接的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全过程代建管理项目。 |
贵龙项目 | 指 | 本集团承接的贵州龙里贵龙城市大道一期采用带资开发模式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及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
中交二公局 | 指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龙里河大桥项目(原 | 指 | 贵深公司采用带资开发模式承建的龙里鸡场至朵花道路工程项 |
朵花大桥项目) | 目,项目的主要工程为龙里河大桥。 | |
贵龙实业 | 指 | 贵州贵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安置房项目 | 指 | 本集团承接的贵州龙里贵龙城市经济带王关综合安置区工程的代建项目,包括安置房一期和安置房二期。 |
比孟项目 | 指 | 本集团采取带资开发模式承建的贵州龙里比孟花园安置小区项目。 |
贵州置地 | 指 | 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 |
贵州恒通利 | 指 | 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 |
龙里项目土地 | 指 | 本集团成功竞拍的贵龙项目及龙里河大桥项目相关土地,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竞拍龙里项目土地约3,038亩,其中贵龙项目土地约2,770亩,龙里河大桥项目土地地约269亩。 |
贵龙开发项目 | 指 | 本集团开展的贵龙项目中已获董事会批准的1,000余亩土地的自主二级开发项目。 |
梅林关更新项目 | 指 |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联合置地公司,项目土地面积约为9.6万平方米。 |
深水规院 | 指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1038。 |
德润环境 | 指 |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
重庆水务 | 指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158。 |
三峰环境 | 指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827。 |
南京风电 | 指 | 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南风 | 指 | 包头市南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达茂旗宁源 | 指 | 达茂旗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
达茂旗宁翔 | 指 | 达茂旗宁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
达茂旗宁风 | 指 | 达茂旗宁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
达茂旗南传 | 指 | 达茂旗南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
陵翔公司 | 指 | 包头市陵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
新能源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晟能科技 | 指 | 深圳深高速晟能科技有限公司。 |
威宁能源 | 指 |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金深新能源 | 指 | 深圳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 |
紫云金深 | 指 | 贵州紫云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元盛新能源 | 指 | 兴仁市元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金鑫新能源 | 指 | 都匀市金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新能源 | 指 | 深高速(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淮安中恒 | 指 | 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 | 指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福建公司 | 指 | 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
南京安维士 | 指 | 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公司。 |
峰和能源 | 指 | 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永城助能 | 指 |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32MW风电项目。 |
中卫甘塘 | 指 | 宁夏中卫甘塘49.5MW风力发电项目。 |
新疆木垒 | 指 | 新疆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木垒老君庙风电场风力发电项目,包括乾智、乾慧和乾新项目。 |
乾智 | 指 | 新疆木垒县乾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乾慧 | 指 | 新疆木垒县乾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乾新 | 指 | 新疆木垒县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光明环境园项目 | 指 | 由本公司采用BOT模式投资建设的深圳市光明环境园PPP项目。 |
蓝德环保 | 指 | 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利赛环保 | 指 | 深圳市利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邵阳项目 | 指 | 湖南省邵阳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
雅安项目 | 指 | 四川省雅安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联合电服 | 指 |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置地 | 指 |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 |
高乐亦 | 指 | 深圳高速高乐亦健康养老有限公司。 |
凤润玖 | 指 | 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
深高速壹家公寓 | 指 | 深圳市深高速壹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PPP(模式) | 指 | 公私合营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形成的一种合作关系。PPP模式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顺利完成,并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
BOT(模式) | 指 | 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
EPC(模式) | 指 | 工程总承包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
BIM | 指 |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通过建立虚拟的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利用数字化技术,为这个模型提供完整的、与实际情况一致的建筑工程信息库。是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和缩短工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
ETC | 指 | 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采用电子收费方式。 |
沿江货运补偿方案 | 指 | 深圳交通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货运补偿协议,约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项目的货车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本公司和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 |
“71118”高速公路网 | 指 | 《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年―2023年)》提出:国家高速公路网采用放射线与纵横网格相结合布局方案,形成由中心城市向外放射以及横贯东西、纵贯南北的大通道,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南北纵线和18条东西横线组成,简称为“71118”网,总规模约11.8万公里。 |
注:
、公司投资企业的主要业务情况,请参阅本报告“公司简介”之集团架构图的内容。
、
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项目的介绍,可参阅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的内容。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深高速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zhen Expressway Corporation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ZEW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胡伟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联席公司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桂萍 | 赵桂萍、林婉玲 | 龚欣、肖蔚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 |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 | |
电话 | (86)755-86698069 | (86)755-86698065 | |
传真 | (86)755-86698002 | (86)755-86698002 | |
电子信箱 | ir@sz-expressway.com | ir@sz-expressway.com | |
投资者热线 | (86)755-86698069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收费站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7年5月正式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7 |
公司网址 | http://www.sz-expressway.com |
电子信箱 | ir@sz-expressway.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9号华人行16楼1603室 电话:(852)25430633传真:(852)25439996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A股)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z-expressway.com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境内: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 香港: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9号华人行16楼1603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高速 | 600548 |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深圳高速 | 00548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G20深高1 | 175271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G21深高1 | 175979 | |
债券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SZEXPB2607 | 40752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1深高01 | 188451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2深高01 | 185300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1996年12月30日在深圳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此外,本公司还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建造管理和公路综合管养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与管理、道路养护、智能交通、工程管理和产业金融等服务业务。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经营和投资的公路项目共16个,所投资或经营的高等级公路里程数按控股权益比例折算约643公里;积极参与多个区域性城市基础设施开发项目,并投资环保、清洁能源和金融类项目19个;设有投资、建设、运营、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及新能源等多个平台公司。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2,180,770,326股,其中,1,433,270,326股A股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5.72%;747,500,000股H股在联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28%。本公司最大股东为本公司之发起人之一、现为联交所上市公司深圳国际(股份代号:00152)的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约30.03%股份;深圳国际自2008年12月起间接持有本公司超过50%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于本报告日,本集团主要投资企业及业务架构如下图所示:
注:本架构图仅包含集团一、二级子公司及参股企业,三级及以下子公司和参股企业未列示。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4,124,879,965.28 | 4,094,093,645.65 | 4,094,093,645.65 | 0.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29,275,101.01 | 848,711,632.68 | 848,549,138.56 | 9.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04,593,226.35 | 759,088,121.17 | 758,925,627.05 | 5.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3,351,786.08 | 1,592,514,611.01 | 1,592,514,611.01 | 19.5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822,028,588.00 | 21,348,467,566.83 | 21,346,287,718.08 | -2.47 |
总资产 | 68,161,615,739.87 | 69,204,698,015.50 | 69,201,468,263.76 | -1.5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4 | 0.347 | 0.347 | 10.6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4 | 0.347 | 0.347 | 10.6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7 | 0.306 | 0.306 | 6.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5 | 3.89 | 3.89 | 增加0.9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2 | 3.43 | 3.43 | 增加0.6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2020年本公司发行了40亿元永续债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公司按相关规定在计算各年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扣除了永续债的影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907,938.9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074,072.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971,698.1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8,232,568.84 | 主要系持有参股公司股权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887,738.73 | 主要系南京风电根据仲裁结果计提的合同违约金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265,971.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649,306.31 | |
合计 | 124,681,874.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概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除另有说明外) | |||||
指标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经重列) | 2020年 (经重列) | 2019年 (经重列) | 2018年 (经重列) |
营业收入 | 9,373 | 10,890 | 8,027 | 6,390 | 6,468 |
其中:路费收入 | 4,978 | 5,893 | 4,387 | 4,722 | 5,656 |
息税前利润 | 3,597 | 4,419 | 3,463 | 3,400 | 8,058 |
净利润 | 2,009 | 2,613 | 1,771 | 2,451 | 4,908 |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 | 3,369 | 3,757 | 1,059 | 1,658 | 3,233 |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 及收回投资现金合计数 | 5,825 | 7637 | 2,519 | 3,408 | 6,136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3.16 | 4.05 | 3.16 | 3.51 | 6.50 |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836 | 1.113 | 0.805 | 1.124 | 2.250 |
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元) | 0.462 | 0.62 | 0.43 | 0.52 | 0.71 |
指标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经重列) | 2020年末 (经重列) | 2019年末 (经重列) | 2018年末 (经重列) |
总资产 | 69,205 | 72,305 | 67,073 | 57,037 | 55,713 |
总负债 | 41,841 | 40,772 | 36,837 | 33,995 | 31,732 |
总权益 | 27,364 | 31,533 | 30,236 | 23,042 | 23,982 |
资产负债率(%) | 60.46 | 56.39 | 54.92 | 59.60 | 56.96 |
总负债权益比率(%) | 152.90 | 129.30 | 121.83 | 147.53 | 132.32 |
净借贷权益比率(%) | 110.12 | 79.13 | 74.05 | 87.56 | 82.75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 7.96 | 9.89 | 9.22 | 8.00 | 8.40 |
主要财务比率说明
息税前利润 | = | 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 |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 及收回投资现金合计数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收回投资收到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利息保障倍数 | = | 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
资产负债率 | = | 总负债/总资产 |
总负债权益比率 | = | 总负债/总权益 |
净借贷权益比率 | = | (借贷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权益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集团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集团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逐步搭建起城市基础设施、环保、运营、建设、新能源等业务平台,包括以基础设施建设联动土地综合开发业务为主的投资公司;以公路运营、养护管理服务及智能交通业务为主的运营发展公司;以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为主的环境公司;以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为主的建设发展公司;以立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为合作区提供大型基础建设管理服务及进行园区内环保项目投资的基建环保公司;以拓展风电等新能源业务为主的新能源公司;以及作为集团产融结合业务统筹管理平台的产业金融管理部。集团将通过上述业务平台,充分发挥自身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及集成管理方面的竞争优势,聚焦在“收费公路+大环保”双主业领域积极拓展,并在产业链的上、下游适度延伸,发展运营养护、工程管理、产业金融、数字科技等服务型业务,努力拓展集团经营发展空间。截至本报告日,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列示如下: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上半年,国际地缘政治动荡加剧,全球通货膨胀压力持续攀升,海外需求放缓,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对中国对外贸易及经济增长带来挑战。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中国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上半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9.30万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5%,二季度增长6.3%,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2023年下半年,中国经济增速有望稳定在合理区间。经济平稳发展的长期趋势有利于企业投资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公路运输及物流整体需求的稳定增长,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等环保业务的需求增长。
以上数据来源:政府统计信息网站
(一) 收费公路业务
高速公路是构成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交通运输部门公开信息,截至2021年底,我国高速公路网对20万人口以上城市覆盖率已超过98%,连接了全国约88%的县级行政区和约95%的人口;至2022年底,中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17.73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0.82万公里。在日益完善的高速公路网支撑下,我国高速公路运输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已成为促进地区经济
发展的重要纽带,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交通运输效率、构建快速便捷的城乡客货运服务系统等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高速公路行业具有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交通需求较为刚性、现金流充裕等特点。从竞争格局看,与铁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相比,高速公路具有通行能力大、出行迅捷、出行成本低、自由灵活度高等特点,尤其对短途或规模小的客货运输优势明显。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公众选择高速公路自驾出行趋势明显,短距离快捷直达的高速公路运输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最基本、最广泛的运输方式,将长期具有竞争优势。根据交通运输部《2022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22年高速公路9座及以下小客车出行量达170亿人,在跨区域出行中的比重不断提高,高速公路在公众出行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从行业发展趋势看,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现代化进程,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国务院《“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对“十四五”时期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工作作出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其中,对于公路行业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完善公路网结构功能,提升国家高速公路网络质量,实施国家高速公路主线繁忙拥挤路段扩容改造,加快推进并行线、联络线以及待贯通路段建设;到2025年,我国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实现一体化融合发展,其中,全国高速公路建成里程将达19万公里。交通运输部《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贯通互联,持续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繁忙通道扩容改造,积极完善城市群都市圈快速网络,有序推进特大城市和城市群核心城市绕城高速、城市出入口路段、互通式立交等建设改造,并对战略性通道及地方高速公路建设等作出部署;到2025年,高速公路通达城区人口10万以上市县,基本实现“71118”国家高速公路主线贯通。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体系进入新阶段,现有繁忙拥挤路段的扩容改造市场以及政府规划的新增路段仍将为高速公路行业带来发展空间;同时,政府对提升高速公路综合运输服务品质、建设智慧高速公路、提升公路养护效能等高质量发展要求也为高速公路行业带来了新的市场需求,通过对外输出智慧交通应用平台及服务系统、提供数字化产品和专业化服务,以及向社会提供专业化的公路养护服务,也将是收费公路企业面临的新商机。本集团深耕交通基础设施行业20余年,在公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集团目前所投资或经营的收费公路项目共16个,控股权益里程约643公里,主要位于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产状况优良,公司路产规模及盈利能力在国内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中处于前列。现阶段,本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外环项目的建设及机荷高速改扩建、广深高速改扩建的前期工作,以不断补充本集团优质公路资产。同时,集团顺应提质增效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智能交通的研究及运用,近年来,成功开发的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已上线运营,为实现路网运行监测和管理、业务协同、应急联动等业务提供信息化应用平台;集团自主研发的外环项目路面信息一体化管控平台获得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取得两项国家实用创新专利;基于BIM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平台主体功能的开发已基本完成。此外,集团已取得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为拓展高等级的市政及公路养护市场创造了准入条件。集团通过向上下游产业链适度拓展,深度赋能主业的经营发展。有关本集团行业地位情况请进一步参阅下文“核心竞争力分析”内容。
(二) 大环保业务
在上一战略期内,本集团确定了进入大环保产业的战略转型目标,在整固并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通过谨慎寻求与环保企业的合作机会,高起点进入环保、清洁能源业务领域,并通过近几年的投资并购,逐步聚焦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实现了大环保产业的初步布局。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有国家政策支持,其重资产、业务稳定的经营特点比较契合本集团的资源优势和管理运营模式。
固废资源化处理行业: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我国循环经济推进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是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重要抓手,“十四五”以来,国家相关部委就“无废城市”建设、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收费机制,以及减污降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要实现46个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先试、示范引导,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86.6%,基本建成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并对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提出了要求。“垃圾分类”、“无废城市”等相关政策的实施引领固废治理走向精细化、专业化道路;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推进以及垃圾处理费收费机制的完善,有望加速促进各地方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改善垃圾处理行业的商业环境和盈利模式。在国家实施的一系列固废综合治理政策驱动下,固废资源化处理产业面临重大市场机遇。截至2022年底,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达到82.5%,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53万吨,焚烧处理能力占比77.6%
以上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发布信息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较大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3年5月召开的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提出,我国将力争在2023年底前使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垃圾处理行业仍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空间。目前我国的固废资源化处理行业产业化程度和市场集中度较低,与行业规划要求存在一定产能缺口,随着国家“无废城市”建设的推进,以及垃圾分类政策的下沉,固废资源化处理产业发展进入高速增长阶段。从竞争格局上看,固废处理行业实行行政许可制度,需要企业具有成熟的处理模式和规范的操作标准,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另一方面,大型有机固废处理项目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处理工艺复杂、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
存在资金壁垒;此外,固废处理行业与区域经济和地方政府政策导向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区域属性。因此,具备较高等级资质和资本规模实力的企业更具竞争力。在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领域,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环境公司旗下的蓝德环保是目前国内重要的有机垃圾综合处理和建设运营企业,具备有机垃圾处理全产业链服务能力,截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拥有有机垃圾处理BOT/PPP项目共20个;环境公司持有70%股权的利赛环保拥有深圳市部分城区生物质垃圾处置BOT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环境公司全资拥有的邵阳项目已于2023年2月启动试运营;此外,本公司全资的光明环境园项目正在积极建设中,计划将于2023年内竣工投产;至本报告日,本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超过6,900吨/日,跻身国内行业前列。本集团作为固废资源化处理产业中的新进入者,将进一步做好管理整合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努力提升技术工艺,积极拓展市场,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清洁能源行业: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全面推进风光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6月初,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对风电行业提出新的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同时,文件还对分别推进风光发电大基地开发、分布式开发、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和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的重点区域进行了明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技术研发,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为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就以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为主的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行动方案、管理实施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结构转型,2023年度的主要目标包括“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国家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相关政策将为清洁能源产业带来持续稳定的发展空间。经过十年左右的发展,我国清洁能源产业已实现跨越式发展,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居全球第一,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信息,截至2022年底,全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突破了7亿千瓦,2022年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8%,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国当年新增发电量的55%以上。在强劲的发展势头下,国内风电及光伏产业链参与者众多,市场竞争激烈,各个领域都涌现一批优势较为明显的龙头企业,已基本形成较为稳定的竞争格局;其中,在风电场开发运营领域,由于行业技术及资金壁垒较高,目前参与的主体大多数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资背景的大型能源集团;在风电设备领域,“平价上网”新周期下风电整机大型化趋势明显,随着国家风电大基地开发建设的推
进,未来风机大型化趋势将加速,这对风机制造厂商技术研发能力与产品升级迭代效率提出更高要求。本集团通过投资并购累计拥有装机容量达648MW的风电项目;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共同设立了项目公司,以共同进行新能源领域风电及光伏项目的投资开发;此外,本集团通过与国家电投福建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营公司持有以风电后运维业务为主的南京安维士51%股权;本集团还拥有融资租赁业务牌照。通过前期布局,本集团已具备风场、光伏项目投资运营与后运维服务,以及项目配套融资的一体化业务能力。作为行业的新加入者,本集团将加强对并购企业的管理整合力度,充分发挥所拥有的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优势,积极提升产业链的整体市场竞争力,持续推进集团清洁能源业务的稳定发展。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主要公路项目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产状况优良,多年来,集团一直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精耕细作,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积累了丰富的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经验。现阶段,本集团已确定了收费公路和大环保双主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同时拓展了与主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与管理及产业金融服务等领域业务。本集团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融资能力,逐步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和双主业协同发展,不断提升竞争优势。大湾区基础设施国资平台优势:
本公司位于深圳,是深圳国资控股的公路及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建管养平台,本公司投资和经营的绝大部分高速公路项目和部分环保项目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区位优势和国资平台协同优势。公司积极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双区”建设以及国企改革“双百行动”重大政策机遇,聚焦区域内新型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综合服务的新规划,发挥国资平台协同优势,服务政府需求,积极获取区域内公路及环保基础设施优质项目机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发展空间。“双区”建设不仅带来新增项目机遇,还将持续提升交通运输和固废处理需求,为本公司公路和环保项目的营运表现注入活力;此外,本公司还将结合区域内城市群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大湾区公路项目沿线区域土地开发业务探索,发挥协同作用,释放沿线土地的开发价值,提升综合盈利能力。综合集成管理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深耕于交通基础设施行业,通过多年来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实践,在重资产、特许经营类业务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建立了成熟的投资决策体系、建造和运营管理体系,形成了从投资到运营的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该项核心能力,一方面继续接受政府委托开展了多项政府项目的建设和运维管理,进一步输出在高/快速路投建管养方面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巩固了公司作为深圳国资高
/快速路投建管养的核心平台地位;另一方面,公司在进入与收费公路商业模式类似的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领域后,持续发挥对重资产业务的综合集成管理能力,初步实现了相关行业的产业布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培育在大环保业务领域的专业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提升同业市场竞争能力。
创新能力:
本公司一直注重改革创新,在经营发展战略方面,通过审慎研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自身特点,作出了将大环保产业列为转型升级后的第二大主业的创新举措,并持续深化落地,为集团主业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根据行业环境变化和相关方目标需求,灵活务实采取政府购买收费公路服务、新建扩建项目的合作投资等创新商业模式,既满足政府交通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也满足企业合理商业回报目标,实现集团收费公路主业的发展和突破。同时公司一直注重在专业领域的创新,在重点建设工程中联合合作供应商通过创新设计和管理理念,研究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模式,攻克了大量技术难点并取得了行业内多项科研成果。现阶段,集团还顺应数字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积极推动智能交通/环保的研究及运用。公司通过在各个领域的创新能力,求新求变,不断提升企业经营发展效能。良好的融资平台:
本公司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具备两地资本市场融资的良好平台,同时,公司一直维持较高等级的境内外信用评级,长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融资渠道通畅,可有效筹措企业发展资金和控制财务成本。有关公司财务策略以及资金管理和融资安排方面的情况,在下文“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有详细的说明。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本集团实施“十四五”发展战略的承上启下关键之年。报告期内,本集团以“十四五”战略目标为导向,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生产经营,多措并举提升生产效率,主动挖潜增效,切实做好收费公路、大环保和其他相关业务工作。报告期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41.25亿元,同比增长0.75%。其中,实现路费收入约25.99亿元、清洁能源及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收入约7.52亿元、其他收入约7.73亿元,分别占集团总收入的63.01%、18.24%和18.75%。
(一) 收费公路业务
1、 业务表现及分析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各收费公路项目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如下:
收费公路 | 日均混合车流量(千辆次)⑴ | 同比 | 日均路费收入(人民币千元) | 同比 |
广东省-深圳地区: | ||||
梅观高速 | 159 | 22.9% | 408 | 14.1% |
机荷东段 | 312 | 17.0% | 1,820 | 9.3% |
机荷西段 | 213 | 22.0% | 1,459 | 19.9% |
沿江项目⑵ | 182 | 38.8% | 1,637 | 29.3% |
外环项目 | 296 | 33.7% | 3,140 | 29.0% |
龙大高速 | 162 | 23.8% | 411 | 18.6% |
水官高速 | 263 | 18.9% | 1,690 | 12.6% |
水官延长段 | 63 | 21.3% | 210 | 16.5% |
广东省-其他地区: | ||||
清连高速 | 51 | 14.8% | 1,905 | 11.2% |
广深高速⑶ | 627 | 23.7% | 7,687 | 27.4% |
西线高速⑶ | 262 | 21.9% | 3,406 | 20.2% |
阳茂高速 | 54 | 22.0% | 2,079 | 20.5% |
广州西二环 | 86 | 23.8% | 1,279 | 17.4% |
中国其他省份: | ||||
益常项目 | 61 | 14.9% | 1,185 | 10.0% |
长沙环路 | 92 | 12.2% | 703 | 6.6% |
南京三桥 | 39 | 39.6% | 1,469 | 18.2% |
附注:
(1) 日均混合车流量数据不包含在实施节假日免费方案期间通行的免费车流量。
(2) 根据深圳交通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的货运补偿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高速的货车
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
(3) 于2022年1月11日,本集团完成收购深投控基建100%股权的交割,从而间接持有湾区发展约71.83%股份,湾区发展间接享
有西线高速50%和广深高速45%的利润分配权益。上表中所列的广深高速及西线高速日均路费收入为不含税收入。2023年上半年,随着国内经济社会全面恢复正常运行,道路交通需求较快回升,但受全球经济景气低迷、外需疲软等大环境影响,国内经济生产总体承压,使得道路货运交通需求增长幅度偏缓;另一方面,受益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后公众自驾出行意愿增强,客车出行量稳步回升;此外,武黄高速的特许经营期已于2022年12月到期终止,对本集团报告期的路费收入造成一定影响。由于去年同期基数较低,报告期内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均录得较大幅度增长。
此外,收费公路项目的营运表现,还受到周边竞争性或协同性路网变化、项目自身的建设或维修、相连或平行道路整修、实施城市交通组织方案等因素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
(1) 广东省–深圳地区
2023年上半年,深圳区域经济发展延续恢复向好态势,货物进出口总额保持增长,带动了企业物流运输及大众出行需求的恢复性增长。2023年2月,深港口岸全面恢复通关,对促进深港两地客货运车流回升产生积极影响;报告期内,深圳加快建设全球物流中心步伐,深圳东西两翼港口新增8条组合港航线,深圳机场也开通了多条国际货运航线,将对本公司连接港口及机场路段的货运车流量增长产生积极影响。另一方面,虽然国内经济运行好转,但是内生动力仍然不足,报告期内深圳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同比下降,对本公司深圳地区路段货车车流量的回升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深圳地区路段的路费总收入同比增长超过20%。其中外环项目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是广东省“十二纵八横两环”高速公路主骨架网的加密线,也是深圳市“八横十三纵”干线道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外环二期于2022年元旦正式通车,与外环一期形成贯通效应,成为深圳东西向最便捷的高快速主干道,营运表现良好。报告期内,外环项目日均车流量及日均路费收入分别同比增长33.7%和29.0%。为进一步发挥外环项目的整体效益,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建设外环三期,有关详情可参阅下文“业务发展”的相关内容。
(2) 广东省–其他地区
报告期内,随着沿线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清连高速的营运表现呈现恢复性增长。与清连高速线位基本平行的广连高速(广州―连州)于2021年底全线通车,对清连高速车流量产生一定分流,为提升车流量,清连公司多渠道加强线位优势宣传,强化服务水平,积极引导车流。广深高速为连接广州和深圳的重要快速通道,西线高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报告期内,随着沿线城市生产经营秩序好转,该等路段的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均有较大增长。此外,报告期内,中山西环高速于2023年1月开通及周边地方路网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分别对西线高速车流量产生正面及负面影响,总体影响轻微。阳茂高速于2021年底完成改扩建后,双向八车道全线通行,车辆通行能力显著提高。受益于周边道路相继开通后的路网贯通效应,以及各级政府实施的促旅游经济等政策效应的显现,报告期内,阳茂高速的客车车流量增长较大,营运表现良好。
(3) 其他省份
报告期内,随着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正常,以及各级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经济稳增长政策的实施效应,益常高速、长沙环路及南京三桥营运表现均呈现恢复性增长。参考信息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各主要公路项目的车型比例与去年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以下为集团主要收费公路项目车型比例示意图:
2、 业务发展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呈东西走向,大部分路段位于深圳市北部,部分路段位于东莞市,总里程约93公里,其中,本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外环项目)总里程长约77公里。外环项目分三期实施,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集团投入65亿元投资建设外环一期和外环二期,外环一期沙井至观澜段35.58公里和龙城至坪地段15.07公里合计约51公里,已于2020年12月29日建成通车;外环二期坪地至坑梓段约9.35公里,已于2022年1月1日建成通车;2023年4月,广东省发改委作出批复,外环三期坑梓至大鹏段约16.8公里的估算总投资为84.47亿元。2023年7月14日,董事会批准本公司继续投资约人民币84.47亿元建设外环三期。外环项目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全线贯通后将与深圳区域的10条高速公路和8条一级公路互联互通,是深圳北部区域东西向交通互联互通的重要骨干线,也是本集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完成外环项目全线的建设是本公司(含外环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应尽的责任,并为外环项目申请合理的收费年限创造了必要条件;外环三期建成后,一方面可以充实本公司核心公路资产、取得外环项目整体
82.1%
78.5%
84.3%
61.6%
66.1%
81.0%
83.6%
65.4%
68.9%
5.1%
5.7%
4.6%
3.1%
7.2%
5.8%
2.4%
3.8%
3.6%
2.2%
2.3%
1.7%
2.7%
3.3%
2.1%
1.1%
2.3%
5.6%
3.3%
4.9%
4.8%
18.2%
7.0%
3.5%
5.5%
5.8%
5.7%
1.6%
1.4%
0.8%
6.0%
4.7%
1.0%
2.2%
2.1%
1.5%
5.7%
7.2%
3.8%
8.4%
11.7%
6.6%
5.2%
20.6%
14.7%
0%
100%
梅观高速机荷东段机荷西段沿江项目龙大高速外环项目水官高速清连高速益常项目
六类车五类车四类车三类车二类车一类车
93.2%
92.0%
93.2%
85.5%
85.9%
92.7%
93.2%
85.5%
86.5%
2.9%
2.8%
2.7%
2.5%
4.8%
3.0%
1.6%
2.4%
3.1%
0.8%
0.8%
0.7%
1.1%
1.5%
0.7%
0.5%
1.4%
2.7%
1.2%
2.0%
1.9%
6.9%
2.5%
1.4%
2.3%
2.6%
2.3%
0.4%
0.4%
0.3%
1.4%
1.5%
0.3%
0.7%
0.4%
0.5%
1.5%
2.0%
1.2%
2.6%
3.8%
1.9%
1.7%
7.7%
4.9%
0%
100%
梅观高速机荷东段机荷西段沿江项目龙大高速外环项目水官高速清连高速益常项目
六类车
五类车四类车三类车二类车一类车
93.2%
92.0%
93.2%
85.5%
85.9%
92.7%
93.2%
85.5%
86.5%
2.9%
2.8%
2.7%
2.5%
4.8%
3.0%
1.6%
2.4%
3.1%
0.8%
0.8%
0.7%
1.1%
1.5%
0.7%
0.5%
1.4%
2.7%
1.2%
2.0%
1.9%
6.9%
2.5%
1.4%
2.3%
2.6%
2.3%
0.4%
0.4%
0.3%
1.4%
1.5%
0.3%
0.7%
0.4%
0.5%
1.5%
2.0%
1.2%
2.6%
3.8%
1.9%
1.7%
7.7%
4.9%
0%
100%
梅观高速机荷东段机荷西段沿江项目龙大高速外环项目水官高速清连高速益常项目
六类车
五类车四类车三类车二类车一类车
主要路段车型比例图-按收入统计
主要路段车型比例图-按车流量统计
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还能通过完善路网布局,为本集团其他收费公路带来交通流量。有关外环项目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3月18日、2023年7月14日的公告及2016年4月25日的通函中相关内容。沿江二期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主要包括国际会展中心互通立交和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两部分工程,其中国际会展中心互通立交已于2019年完工通车。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全长约5.7公里,设有机场互通和鹤洲互通两座互通立交,总体呈东西走向,起于机荷高速黄鹤收费站,与机荷高速对接,终于深中通道东人工岛,与深中通道隧道敞开段对接,建成后将联通沿江高速一期、机荷高速、广深高速、深中通道及宝安国际机场。报告期内,沿江二期正在开展路基、桥梁及附属工程施工,重点推进机场互通立交桥梁结构、并线段桥梁结构等工程施工。截至报告期末,沿江二期项目累计完成工程进度约85%,完成约83%的路基工程、92%的桥梁工程和约45%的路面工程。沿江二期全线贯通后,不但可改善深圳机场交道状况,还能增加珠江西岸与深圳高速公路主骨架线的联系,对促地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8年1月批准本公司开展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并于2020年进一步批准公司开展机荷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先行段施工及高压电力线改迁等工作。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已于2020年底获得广东省发改委的核准批复。经董事会批准,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与深圳交通局签订了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PPP合同”),并与拟引入的合作投资人深特交投就项目合作签订了两份投资合作共建协议。因后续深圳市有意对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投融资方案,根据协议约定的终止条款,上述PPP合同已于2023年3月31日终止,本公司与深特交投签订的合作协议亦暂时无法履行。PPP合同终止后,本公司作为经广东省发改委核准的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项目单位,正积极协助开展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实施方案、投融资方案及相关协议的调整工作,截至本报告日,有关调整方案尚在研究论证之中。本公司将待相关投融资方案明确后再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10月13日、10月20日、10月24日、12月2日以及2023年3月31日的公告。根据深圳市政府对深汕第二高速(深圳–汕尾)的规划和安排,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已开展深汕第二高速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报告期内,本公司正在开展环评、用地报批、使用林地审批等前期工作。深汕第二高速建成后可与外环高速等多条干线实现互联互通,构建深圳市至深汕特别合作区之间的快速通道,对促进深圳、惠州、汕尾等地经济的合作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公司间接持有湾区发展约71.83%股份,湾区发展间接享有广深高速45%和西线高速50%的利润分配权益。鉴于广深高速的交通流量持续接近饱和状态,为提升广深高速的交通能力,广深珠公司计划对广深高速进行改扩建,并已于2019年12月获得广深高速改扩建业主资格,于2021年1月广深高速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已通过广东省交通管理部门的预审,正在办理项目核准等前期手续,
其中,广深高速改扩建工程广州东莞段已于2023年5月取得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并完成立项核准前公示,进入项目核准阶段。此外,报告期内,湾区发展还与合作股东对广深高速沿线土地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可行的商业模式以推动沿线土地的盘活和开发利用。有关湾区发展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请查阅其2023年中期报告。基于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包括新通产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约6.54亿A股股票(“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65.00亿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外环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偿还有息负债等用途。新通产公司拟认购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15.10亿元,本次发行后深圳国际拟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不低于45.00%股份。2023年7月14日,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及/或类别股东会议及深圳国际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得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将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进一步拓展投融资空间,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的相关公告和2023年8月24日的通函。
(二) 大环保业务
本集团在整固与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积极审慎进入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等大环保产业,为集团长远发展开拓更广阔的空间。本集团已设立了环境公司和新能源公司作为拓展大环保产业的投资管理平台。
1、 固废资源化处理
受国家环保政策支持,有机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空间较大,本集团将有机垃圾处理作为大环保产业下着重发展的细分行业,努力打造成为具有行业领先技术水平及规模优势的细分龙头。本公司间接控股92.29%的子公司蓝德环保主要依托高效厌氧反应工艺、MBR膜生物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等,为客户提供市政有机垃圾处理的系统性综合解决方案,其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包括项目PPP投资运营(含BOT,以下同)、环保工程EPC以及设备制造销售等。截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拥有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共20个,餐厨垃圾设计处理量超过4,800吨/日,其中已有13个项目(设计总规模3,020.5吨/日)进入商业运营。报告期内,呼尔浩特市项目和滁州项目已分别进入试运行阶段和调试阶段;雅安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已于2023年5月签署,该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设计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210吨/日,目前正在推进项目公司设立工作。2023年上半年,随着社会生活秩序恢复正常运行,餐饮消费市场回暖,餐厨垃圾量同比上升,蓝德环保运营收入有一定增长,报告期内,蓝德环保完成有机垃圾处理量约47.19万吨,油脂销售量16,965.8吨,生产生物质电约1,551万度。但受油脂销售价格下降、部分项目因垃圾收运量不足导致达产率较低等因素影响,蓝德环保上半年的运营业务表现未达预期;此外,新项目拓展不及预期,装备订单未能按期落地,部
分工程虽已完成但未按期验收导致未能按期确认收入,项目前期成本费用偏高,受该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蓝德环保总体经营表现欠佳。为扭转不利局面,蓝德环保正在通过推进发电项目并网、拓展项目周边市场以弥补垃圾收运量不足、探索区域外油脂收购等措施以提升运营;另一方面,本集团将积极协助其市场开拓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对蓝德环保的成本管理和控制,努力降本增效,提升其盈利能力。公司持股100%的光明环境园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采用BOT模式实施,将建成为一座具备处理有机垃圾1,000吨/天、大件(废旧家具)垃圾100吨/天、绿化垃圾100吨/天的大规模处理厂,特许经营期拟定为10年,经考核合格及区政府批准后,特许经营期可延长5年。报告期内,光明环境园已基本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和部分预处理设备调试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主要设备采购安装以及投产运营前的准备等,已完成约83.26%的土建工程形象进度和约65%的设备安装总体形象进度,预计将于年内竣工。本公司间接控股70%的子公司利赛环保的特许经营服务区域为深圳市龙华区,其生物质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郁南环境园,为国家“十一五”863计划重点项目,原设计处理能力为生物质垃圾500吨/日,其中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期为“10+5”年,市政污泥处理特许经营期为25年。利赛环保已于2017年12月正式商业运营,并受相关部门委托,协助处理部分福田区餐厨垃圾。报告期内,环境公司对利赛环保的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已基本完成,改造后其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将提升至650吨/日,新增油脂处理能力30吨/日,餐厨垃圾收运量提升至600吨/日以上,目前已实现满产运营。报告期内,利赛环保完成有机垃圾处理量约8.43万吨,油脂销售量3,783.15吨。本公司间接持股100%的邵阳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项目餐厨垃圾设计处理规模为200吨/日,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邵阳项目于2023年2月28日启动试运营,报告期内与产废单位已签订3,200余份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协议,累积收运餐厨垃圾约1.10万吨,其垃圾预处理系统已完成全流程带料调试工作,部分设备尚在调试运行。2023年,本集团已进入商业运营的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主要营运数据如下:
有机垃圾 | 有机垃圾处理量(千吨) | 运营收入(人民币千元) | ||
项目 | 集团控股比例 | 收入合并比例 | 2023年1-6月 | 2023年1-6月 |
一、蓝德环保 | ||||
贵阳项目 | 100% | 100% | 80.99 | 42,936.20 |
南宁项目 | 100% | 100% | 98.04 | 45,130.24 |
德州项目 | 100% | 100% | 59.13 | 16,025.06 |
泰州项目 | 100% | 100% | 46.37 | 15,727.93 |
自贡项目 | 84.57% | 100% | 26.48 | 19,973.64 |
诸暨项目 | 90% | 100% | 29.85 | 9,629.71 |
龙游项目 | 100% | 100% | 27.79 | 1,544.05 |
邯郸项目 | 90% | 100% | 23.84 | 8,632.47 |
其他项目 | 70~100% | 100% | 79.46 | 36,920.95 |
小计 | 471.95 | 196,520.24 | ||
二、利赛环保 | 70% | 100% | 84.29 | 68,849.55 |
合计 | 556.24 | 265,369.79 |
本公司间接持有深汕乾泰63.33%的股权。深汕乾泰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可提供燃油车报废回收处置服务和新能源汽车及退役动力电池一体化资源综合利用服务,且为深圳市唯一一家获得《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白名单资质企业;报告期内,深汕乾泰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并成为深圳市唯一一家获得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区域服务中心试点单位。报告期内,深汕乾泰充分调动自身在汽车拆解、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材料再生等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领域的资质优势和技术实力,结合市场需求完成了多款储能产品、低速电动产品及特种车辆电池产品研发工作,并对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以提升产能。在动力电池回收及销售业务方面,2023年上半年受锂电材料价格持续下跌、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影响,深汕乾泰业务开展未达预期;报废车业务方面,上半年报废车回收市场价格持续上涨,但废金属市场价格下降,使得拆车利润有所下降,报废车回收业务获取及报废车回收处理量整体受到影响。受上述因素影响,深汕乾泰报告期的业绩未达预期。报告期内,深汕乾泰在保持现有大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加大新客户资源获取力度,已将报废车辆回收业务范围拓展至陕西省、四川省、福建省等地,下半年深汕乾泰将进一步拓展省外市场,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协同,促进业务发展。
2、 清洁能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投资和经营的风力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达648MW,包括总装机容量为
247.5MW的包头南风五个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299MW的新疆木垒三个风电场,拥有总装机容量为32MW的分散式风电场的永城助能项目,装机容量为49.5MW的中卫甘塘项目,此外,本集团还拥有淮安中恒99.4MW风电项目20%股权。该等风电场均为已建成并网项目,所在地风资源较为丰富,电力消纳较有保障。报告期内,集团持续提高风场运行管理能力,积极挖掘各风场的生产潜能及市场机会,努力提高经营效益。2023年1-6月,本集团风力发电项目主要营运数据如下:
风力发电 | 上网电量(兆瓦时)⑴ | 风力发电业务收入 (人民币千元)⑴ | ||
项目 | 集团权益比例 | 收入合并比例 | 2023年1-6月 | 2023年1-6月 |
包头南风 | 100% | 100% | 412,949.32 | 129,244.60 |
新疆木垒 | 100% | 100% | 343,567.55 | 159,913.64 |
永城助能 | 100% | 100% | 47,748.88 | 24,428.24 |
中卫甘塘 | 100% | 100% | 64,298.41 | 33,949.09 |
淮安中恒 | 20% | ─ | 115,780.70 | 58,243.39 |
附注:
⑴ 上网电量为按电网结算周期核算的数据,营业收入中包含按上网电量计算的电价补贴收入。报告期内,新能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威宁能源按照65%:35%的股权比例成立了金深新能源,以共同进行新能源领域项目投资开发。威宁能源是贵州省内规模较大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新能源公司与其成立合资公司可弥补自身在项目资源开发、建设营运管理方面的短板,实现业务快速发展;截至报告期末,金深新能源已取得贵州省紫云县180MW风电项目核准。2023年6月29日,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拟安排项目情况公示》信息,新能源公司自主申报的河北平山县60MW光伏项目和70MW光伏项目已分别纳入了保障性项目和储备类项目。新能源公司于2021年与国家电投福建公司按照50%:50%股权比例合资成立了峰和能源,并由峰和能源于2022年2月控股收购了南京安维士51%股权。南京安维士是国内齿轮箱运维行业领先企业,在齿轮箱维修领域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南京安维士累计签订销售订单金额约1.42亿元,主要包括备机销售、返厂修复、配件销售和维修业务。基于对自身能力及外部竞争格局的判断,南京风电现有业务结构主要以本集团内部协同项目的设备销售以及风电场运维服务为主。报告期内,南京风电依托本集团“一体化”清洁能源体系,积极做好淮安中恒、中卫甘塘、永城助能等项目的后运维服务及销售设备的交付,同时配合新能源公司开展风电及光伏项目的市场开拓和储备项目的落地。报告期内,南京风电营运表现欠佳。本公司将加大对南京风电的整合力度,努力理顺产权和管理关系,加快资产盘活和资金回笼,促进其业务和经营工作的开展。
3、 其他环保业务
本集团全资子公司环境公司持有德润环境20%股权。德润环境是一家综合性的环保投资企业,旗下拥有在国内主板上市的重庆水务(股票代码:601158)和三峰环境(股票代码:601827)等控股子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供水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环境修复等。重庆水务及三峰环境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请查阅其2023年半年度报告。本集团持有深水规院11.25%股权。深水规院已于2021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代码:301038)。有关深水规院业务发展情况可查询其2023年半年度报告。有关报告期内蓝德环保、深汕乾泰、南京风电、风电场项目,以及德润环境等项目的盈利情况,请参阅下文“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及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13和附注五\47的相关内容。
(三) 委托管理及其他基础设施开发
集团凭借多年来在公路建设和运营相关领域积累的专业技能和经验,持续开展或参与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维管理业务(亦称代建业务和代管业务);此外,本集团还尝试利用自身的财务资源和融资能力,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和公路沿线土地的建设和开发,以取得合理回报。
1、 代建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代建项目包括深圳地区深汕环境园项目和贵州省龙里县龙里河大桥(原名朵花大桥)项目、比孟项目等。集团报告期内大力推进在建项目的施工进度,强化其安全和质量管理,督促各项目代建款项和收益的回收。报告期内,深汕环境园项目已开展园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施工,以及园区公共配套先行项目、垃圾中转站的方案设计等,其中,产业园通港大道计划2023年内完成主体工程;龙里河大桥为集交通与旅游观光功能为一体的峡谷景观斜拉桥,建成后将同时具备车行道与观光玻璃步道,截至报告期末,龙里河大桥已合龙并全线贯通,正在进行桥塔涂装及附属工程施工,累计完成约96.5%的形象进度;比孟安置小区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及园区景观等工程,累计完成约95.5%的形象进度。
2、 代管业务
集团全资子公司运营发展公司主要开展公路运营、养护管理等业务。运营发展公司下设的子公司工程发展公司主要从事公路与市政道路养护和施工等主业上下游产业链相关业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为集团输出专业化、市场化养护技术与服务的实施主体。2022年6月,运营发展公司中标并续签四条路综合管养项目,合同期3年,累计合同金额约为2.9亿元,运营发展公司严格按合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在2022-2023年合同年度绩效考核中被深圳市交通管理部门评为优秀。2022年12月30日,运营发展公司成功与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续签了《2023年盐坝高速坝光收费站物业运营维护管理委托协议》,合同金额1,793万元,服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3年3月28日,运营发展公司成功中标深圳市交通局秀峰、塘背、横岗收费站运营管理
项目,该项目主要承接清平二期的秀峰、塘背站及盐排高速的横岗站共6个收费广场、45条车道的运营和养护管理业务。项目合同按“招一管三”模式,报告期内已签订第一期合同,服务期限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9日。工程发展公司于2021年中标承接了坪山区全区域及光明区、宝安区部分街道的市政道路养护业务,合同按“招一管三”模式,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约为2.73亿元/年,报告期内工程发展公司严格按要求开展各项管理和养护工作;2023年上半年新承接养护类项目6个,合计金额约316万元。通过积极拓展上下游管理和养护市场,集团不但增加了收入来源,也培育了向社会提供专业化的公路管养服务能力,为集团未来进一步进行市场化拓展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各项委托管理业务的盈利和收支情况,请参阅下文“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的内容以及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7的相关内容。
3、 土地项目开发与管理
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集团自2012年起尝试与公路主业联动的土地综合开发、高速公路沿线土地规划调整带来的城市更新等业务类型,密切关注和把握优势地区和现有业务相关区域的合作机会,以盘活土地资产、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作为公路项目投资的有益补充,为高速公路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支持。
(1) 贵龙区域开发项目
贵龙项目采取“建设-移交”及配套土地开发模式,为本集团开拓贵州区域市场及开发适合的商业模式积累了业务和管理经验。继贵龙项目之后,本集团又相继与贵州龙里县政府或其平台公司签约合作建设龙里河大桥项目和比孟项目。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间接控股70%的贵深公司累计竞拍龙里项目土地约3,038亩(约203万平方米),其中约1,610亩的权益已转让,1,075亩正在进行二级开发,剩余土地正在规划中。贵深公司正在开发项目的名称为“悠山美墅”。截至报告期末,悠山美墅二期B组团的商业配套物业及三期A组团的住宅工程去化率均超过85%;三期C组团已完工,三期B组团的商业配套物业正在建设中。报告期内,贵深公司主要围绕三期A组团剩余住宅的去化以及三期C组团洋房销售开展工作。
(2) 梅林关更新项目
本公司参股34.3%的联合置地主要业务为梅林关更新项目的投资、开发和经营。梅林关更新项目分三期建设,项目一期和风轩、二期和雅轩及三期和颂轩的住宅均已全部销售完毕。该项目还有约19万平方米的办公、商业及商务公寓综合建筑,截至报告期末,商务公寓去化率约为40%,办公和商业未对外销售。
(3) 新塘项目
本公司收购湾区发展之前,湾区发展已积极探索收费公路沿线土地开发业务。2019年10月,湾区发展就广深高速沿线土地的开发事宜与合作股东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约定湾区发展在广州地区的沿线土地开发权益占37.5%,在深圳地区的沿线土地开发权益占57.5%,东莞地区的沿线土地开发权益视主导方确定。新塘项目是湾区发展参与的首个土地开发项目,湾区发展间接持有该项目15%权益,该项目系对广州增城区新塘镇的一处约19.6万平方米交通用地进行综合开发,其住宅与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计划分三期进行。截至报告期末,新塘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约95%的形象进度,二期正进行主体结构施工;新塘立交改造工程累计完成形象进度88%。有关新塘项目详情,请查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的公告以及湾区发展2023年中期报告。
4、 其他基础设施开发与管理
本公司全资的投资公司作为集团“十四五”战略期探索健康养老产业的实施单位,已设立全资子公司高乐亦作为探索智慧养老的产业平台。投资公司牵头组成的联合体于2021年中标了深圳市光明区3个养老项目。光明康养项目包括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项目和凤凰玖龙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项目(合称“光明两社区项目”),以及光明区社会福利院项目。光明康养项目特许经营合作期限均为20.5年(包括建设期
0.5年),其中光明两社区项目定位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光明区社会福利院项目定位为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2022年7月,光明两社区项目已正式运营,全面开展社区饭堂、托幼、长者活动、公益服务等多项便民服务;光明区社会福利院项目已于2023年4月启动运营。报告期内,高乐亦旗下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还中标了光明及凤凰街道7个社会服务项目。投资公司持股60%的深圳市深高速壹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开展深圳市福永、松岗长租公寓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松岗项目出租率为97%,福永项目出租率为89%。
(四) 产融结合
本公司持有贵州银行(股票代码:06199.HK)约3.44%股份,有关贵州银行的业务发展情况可查询其2023年中期报告。通过融资租赁公司为集团各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的业务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是本集团实现“产融结合”和业务协同战略的重要方式。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公司以服务集团产业协同业务为根本,持续发挥其在大环保领域的融资服务及协同拓展项目功能,同时积极开拓交通基建和物流等领域的市场化优质项目。2023年上半年,融资租赁公司新签约2.32亿元融资租赁项目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融资租赁公司尚在履行的签约合同金额共计18.69亿元,已投放约16.65亿元。
本公司持有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晟创基金”)45%权益,截至报告期末,该基金的实缴总规模为3亿元,其中本公司的实缴出资金额为1.35亿元。基金管理人为广东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投向为工业危废处置、固废处置、污水处理、风电新能源四类运营类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晟创基金已完成2个项目的投资。本公司持有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资协同发展基金”)约7.48%权益,该基金的总规模为40.1亿元,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金额为3亿元。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鲲鹏展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投向环保、新能源、基础设施在内的公用事业领域,以及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截至报告期末,国资协同发展基金已投资2个项目。
(五) 其他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云基智慧(原名“顾问公司”)22%股权,该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了工程项目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养护咨询等方面,具备承担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从业资格与服务能力。本集团持有数字科技公司51%股权,数字科技公司主要经营交通基础设施、环保、清洁能源等信息化、数字化业务。报告期内,该公司正在推进4个集团内部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2个外部市场项目。2023年初,云基智慧协同数字科技公司成功中标深圳市交通局宝安管理局的宝安区既有道路BIM建模项目,合同金额约3,398.49万元,为推动数字科技公司在深圳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数字业务拓展打开良好开端。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联合电服10.2%的股权。联合电服主要从事广东省内收费公路的电子清算业务,包括电子收费及结算系统投资、管理、服务及相关产品销售。报告期内,上述各项业务的进展总体符合集团预期。受规模或投资模式所限,该等业务的收入和利润贡献目前在集团中所占比例很小。有关报告期内其他业务的情况,请参阅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13、14、47、54和附注五\55的相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929,275千元(2022年中期(经重列):848,712千元),同比上升9.49%,主要为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车流量恢复性增长及所持外币债务相关汇兑损失有所减少等。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124,880 | 4,094,094 | 0.75 |
营业成本 | 2,480,614 | 2,501,187 | -0.82 |
销售费用 | 11,826 | 17,357 | -31.87 |
管理费用 | 182,666 | 193,280 | -5.49 |
财务费用 | 664,489 | 718,156 | -7.47 |
研发费用 | 13,910 | 18,264 | -23.84 |
投资收益 | 364,156 | 338,910 | 7.45 |
所得税费用 | 270,245 | 191,460 | 41.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3,352 | 1,592,515 | 19.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869 | -2,621,71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5,187 | 1,016,16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附属收费公路车流量恢复性增长导致收入增加、武黄高速特许经营权于上年12月到期无偿移交政府部门及委托建设与管理项目接近完工,收入确认同比减少等综合影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附属收费公路随收入增长成本相应增加、武黄高速特许经营权于上年12月到期无偿移交政府部门、委托建设与管理工程量同比减少等综合影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环保板块精简销售人员及开支以及贵龙房开项目销售策划宣传等支出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环保板块优化管理模式等使得人工成本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外币贷款利率受境外Hibor利率上涨有所上升,利息支出增加;利息收入随存量现金减少而减少;本期人民币贬值幅度低于上年同期使得汇兑损失有所减少等综合影响。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南京风电研发投入减少、蓝德环保折旧摊销随部分专利摊销期满而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附属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同比增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收回理财产品投资及上年同期支付收购深投控基建股权对价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借贷净流入同比减少及本期支付股利时间早于上年同期。有关上述科目变动原因详情请见下文各项分析。2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的营业收入4,124,880千元(2022年中期:4,094,094千元),同比增长0.75%,主要为附属收费公路车流量恢复性增长导致收入增长、武黄高速特许经营权于上年12月到期无偿
移交政府部门及委托建设与管理项目接近完工,收入确认同比减少等综合影响,扣除武黄高速上年同期的影响,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80%,其中路费收入同比增长17.34%。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项目 | 本期数 | 所占比例(%) | 上年同期数 | 所占比例(%) | 同比变动(%) | 情况 说明 |
主营业务收入–收费公路 | 2,598,948 | 63.01 | 2,410,155 | 58.87 | 7.83 | ⑴ |
主营业务收入–清洁能源发电 | 347,536 | 8.43 | 357,426 | 8.73 | -2.77 | ⑵ |
主营业务收入–固废资源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 | 282,309 | 6.84 | 298,863 | 7.30 | -5.54 | ⑶ |
主营业务收入-固废资源化处理-拆车及电池综合利用 | 112,383 | 2.72 | 152,115 | 3.72 | -26.12 | ⑷ |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环保业务 | 10,180 | 0.25 | 27,805 | 0.68 | -63.39 | ⑸ |
其他业务收入–委托建设与管理 | 184,806 | 4.48 | 413,473 | 10.10 | -55.30 | ⑹ |
其他业务收入–房地产开发 | 14,103 | 0.34 | 25,235 | 0.62 | -44.11 | ⑺ |
其他业务收入–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 | 403,765 | 9.79 | 250,104 | 6.11 | 61.44 | ⑻ |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 | 170,849 | 4.14 | 158,918 | 3.87 | 7.51 | ⑼ |
营业收入合计 | 4,124,880 | 100.00 | 4,094,094 | 100.00 | 0.75 |
情况说明:
(1) 收费公路收入增加7.83%,主要系附属收费公路车流量恢复性增长收入增加和武黄高速特许经
营权于上年12月到期收入减少的综合影响,扣除武黄高速上年同期的影响,同口径相比,集团附属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同比增长17.34%。报告期内各项目的经营表现分析,详见上文“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内容。按具体项目列示的收入情况载列于下文“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2) 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收入减少2.77%,主要系新疆木垒因本期风资源较小导致风力发电收入同比有所减少等影响。
(3) 餐厨垃圾处理收入包含项目建造、运营和设备销售收入,餐厨垃圾处理收入同比下降5.54%,主要系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相关建造收入和设备销售收入有所减少。
(4) 拆车及电池综合利用收入减少26.12%,主要系深汕乾泰受锂电行业原材料价格下跌影响,电池综合利用相关收入有所减少。
(5) 其他环保业务收入减少63.39%,主要系本期南京风电风机销售收入下降。
(6) 委托建设与管理收入减少55.30%,主要系龙里河大桥项目、比孟项目接近完工,确认的委托建
设与管理收入同比减少。
(7) 房地产开发收入同比下降44.11%,主要系本期贵龙房开项目交房数量有所减少。
(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集团确认了餐厨垃圾处理、沿江二期、机荷改扩建及光
明环境园等项目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本期实施的项目工程量高于上年,按进度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同比上升。
(9) 其他业务收入增长7.51%,主要系沥青科技公司业务增长所致。⑴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同比变动(%) | 营业成本同比变动(%) | 毛利率同比变动(%) | |||
收费公路 | 2,598,948 | 1,219,675 | 53.07 | 7.83 | -3.25 | 增加5.37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同比变动(%) | 营业成本同比变动(%) | 毛利率同比变动(%) | |||
外环高速 | 568,407 | 173,535 | 69.47 | 29.00 | -14.60 | 增加15.59个百分点 | |||
机荷东段 | 329,412 | 135,508 | 58.86 | 9.33 | -0.49 | 增加4.06个百分点 | |||
机荷西段 | 264,109 | 57,095 | 78.38 | 19.85 | 8.73 | 增加2.21个百分点 | |||
沿江高速 | 296,297 | 154,594 | 47.82 | 29.35 | 19.90 | 增加4.11个百分点 | |||
益常高速 | 214,507 | 79,306 | 63.03 | 9.97 | -24.19 | 增加16.66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同比变动(%) | 营业成本同比变动(%) | 毛利率同比变动(%) | |||
广东省 | 2,440,677 | 1,285,720 | 47.32 | 17.31 | 9.64 | 增加3.69个百分点 |
注: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仅列示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项目的情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集团附属收费公路毛利率总体为53.07%,同比增加5.37个百分点,主要系附属收费公路车流量恢复性增长路费收入增加所致。其中外环高速毛利率增幅较高,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幅较高
及自2023年1月1日开始调减了其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益常高速毛利率增幅较高,主要系本期路费收入增长以及相关成本减少;清连高速毛利率有所降低,主要系自2023年1月1日开始调增了其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
3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集团营业成本为2,480,614千元(2022年中期:2,501,187千元),同比减少0.82%,主要为武黄高速特许经营权于上年12月到期、委托建设与管理项目因工程量减少等使得成本减少。扣除武黄高速上年同期的影响,集团营业成本同比基本持平。有关营业成本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数 | 本期数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数 | 上年同期数占总成本比例(%) | 同比变动(%) | 情况 说明 |
主营业务成本收费公路 | 人工成本 | 215,548 | 8.69 | 207,108 | 8.28 | 4.08 | ⑴ |
公路维护成本 | 97,658 | 3.94 | 100,301 | 4.01 | -2.64 | ||
折旧及摊销 | 863,510 | 34.81 | 831,676 | 33.25 | 3.83 | ⑵ | |
其他业务成本 | 42,959 | 1.73 | 121,504 | 4.86 | -64.64 | ⑶ | |
小计 | 1,219,675 | 49.17 | 1,260,589 | 50.40 | -3.25 | ||
主营业务成本–清洁能源发电 | 128,623 | 5.19 | 129,017 | 5.16 | -0.31 | ||
主营业务成本–固废资源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 | 305,826 | 12.33 | 263,824 | 10.55 | 15.92 | ⑷ | |
主营业务成本–固废资源化处理-拆车及电池综合利用 | 121,704 | 4.91 | 150,192 | 6.00 | -18.97 | ⑸ | |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环保业务 | 14,692 | 0.59 | 23,325 | 0.93 | -37.01 | ⑹ | |
其他业务成本–委托建设与管理 | 172,438 | 6.95 | 333,155 | 13.32 | -48.24 | ⑺ | |
其他业务成本–房地产开发 | 12,146 | 0.49 | 14,875 | 0.59 | -18.35 | ⑻ | |
其他业务成本–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成本 | 403,765 | 16.28 | 250,104 | 10.00 | 61.44 | ⑼ | |
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 | 101,745 | 4.10 | 76,106 | 3.04 | 33.69 | ⑽ | |
营业成本合计 | 2,480,614 | 100.00 | 2,501,187 | 100.00 | -0.82 |
情况说明:
(1). 主要系附属收费公路因车流量增长收费系列员工人数有所增加,使得人工成本增加。
(2). 主要系随车流量上升相应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额增加、武黄高速特许经营权于上年12月到期以及外环高速及清连高速调整单位摊销额等综合影响。
(3). 主要系武黄高速特许经营权于上年12月到期、益常公司相关成本减少等影响。
(4). 餐厨垃圾处理成本包含项目建造、运营和设备销售成本,餐厨垃圾处理成本同比上升15.92%,
主要系利赛环保于上年4月底纳入合并范围,本期成本相应增加。
(5). 主要系深汕乾泰业务减少所致。
(6). 主要系本期风电设备销售下降。
(7). 主要系龙里河大桥项目、比孟项目等项目本期实施的工程量少于上年同期。
(8). 主要系贵龙房开项目本期交房数量同比减少,结转的房地产开发成本相应下降。
(9).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集团确认了餐厨垃圾处理、沿江二期、机荷改扩建项目及光明环境园等项目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成本,本期实施的项目工程量多于上年,按进度确认的建造服务成本同比上升。
(10). 主要系沥青公司本期业务量增长所致。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鉴于本集团的业务性质,收费公路的销售客户为非特定对象。除通行费收入外,本集团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的总额为58,061万元,占本集团全部营业收入14.08%;其中无关联方销售。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本集团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67,257万元,占本集团本期采购总额32.21%;其中无关联方采购。4 费用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销售费用为11,826千元(2022年中期:17,357千元),同比减少31.87%,主要为环保板块精简管理人员及开支以及贵龙房开项目销售策划宣传等支出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管理费用为182,666千元(2022年中期:193,280千元),同比减少5.49%,主要为环保板块优化管理模式等使得人工成本有所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费用为664,489千元(2022年中期:718,156千元),同比减少7.47%,主要为外币贷款利率受境外Hibor利率上涨有所上升,利息支出增加;利息收入随存量现金减少而减少;本期人民币贬值幅度低于上年同期使得汇兑损失有所减少等综合影响。有关财务费用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费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比例(%) |
利息支出 | 592,157 | 576,712 | 2.68 |
减:资本化利息 | 3,680 | 12,711 | -71.05 |
利息收入 | 34,123 | 96,421 | -64.61 |
加:汇兑损失 | 104,086 | 247,870 | -58.01 |
其他 | 6,049 | 2,707 | 123.46 |
财务费用合计 | 664,489 | 718,156 | -7.47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研发费用为13,910千元(2022年中期:18,264千元),同比减少23.84%,主要为南京风电研发投入减少、蓝德环保折旧摊销随部分专利摊销期满而减少。5 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收益364,156千元(2022年中期:338,910千元),同比增加7.45%,主要为本期集团所投资的联/合营收费公路路费收入普遍恢复性增长及理财产品收益增加等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金额 |
1、应占联/合营企业投资收益: | |||
联/合营收费公路企业合计 | 149,833 | 130,275 | 19,558 |
联合置地 | -235 | 17,345 | -17,580 |
德润环境 | 111,405 | 126,571 | -15,166 |
其他注 | 80,365 | 55,519 | 24,846 |
小计 | 341,368 | 329,710 | 11,657 |
2、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60 | - | 1,160 |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555 | 9,199 | 273 |
4、理财产品 | 11,868 | - | 11,868 |
5、其他 | 206 | - | 288 |
合计 | 364,156 | 338,910 | 25,246 |
注:其他为应占云基智慧、贵州银行、晟创基金、贵州恒通利、淮安中恒、凤润玖、峰和能源等的投资收益。6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270,245千元(2022年中期(经重述):191,460千元),同比增长
41.15%,主要为附属收费公路收入增长利润增加,使得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增加;此外,外环高速按国家企业所得税政策,2020年至202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3年至202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期其企业所得税有所增加。7 现金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集团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1,903,352千元(2022年中期:1,592,515千元),同比增加310,837千元,主要为附属收费公路路费收入上升和包头南风五个风场共收回以前年度约1.30亿元售电补贴款。此外,报告期内所投资的联/合营收费公路项目经常性投资收回现金流
注为258,801千元(2022年中期:77,540千元),同比增加181,261千元,主要系本期收到广深珠公司分红款,上年同期未收到。
注:经常性投资收回现金指来自本公司投资的联/合营收费公路公司的现金流分配(含利润分配)。按照联/合营收费公路公司章程约定,在该等公司满足现金流分配条件时向股东分配现金流。根据收费公路行业特点,该等收回投资现金为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公司提供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和经常性投资收回现金数,希望帮助报表使用者了解集团源于经营和投资活动的经常性现金流量的表现。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集团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净额461,869千元(2022年中期:-2,621,719千元),同比增加3,083,588千元,主要为收回理财产品投资和上年同期支付收购深投控基建股权对价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集团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同比增加约30.21亿元,主要为本期借贷净流入同比减少及本期支付股利时间早于上年同期。8 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及不同摊销方法下的差异本集团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采用车流量法进行摊销,即摊销额按照单位使用量基准,以各期间实际交通流量占收费经营期限内之预计总交通流量比例计算确定。集团对该预计交通流量进行定期检讨和调整,以确保摊销额的合理。一般在收费公路营运的前期阶段,按车流量法计提的摊销额比按直线法的摊销额低。报告期内,按本公司权益比例计算的两种摊销方法下的摊销差异为1.19亿元(2022年中期:3.00亿元)。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对收费公路项目现金流并不产生影响,从而也不会影响各项目的估值水平。9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于2023年6月30日,集团总资产68,161,616千元(2022年12月31日(经重述):69,204,698千元),较2022年年末下降1.51%。2023年6月30日,集团未偿还的有息负债总额为33,247,088千元(2022年12月31日:33,330,545千元),较2022年年末减少约0.25%,主要为报告期内偿还借款。2023年上半年集团平均借贷规模为331亿元(2022年中期:321亿元),同比增长约3.12%。资产负债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0,804 | 0.31 | 1,112,244 | 1.61 | -81.05 | (1) |
应收票据 | 700 | 0.00 | 3,500 | 0.01 | -80.00 | (2) |
其他应收款 | 748,425 | 1.10 | 1,121,629 | 1.62 | -33.27 | (3) |
预付款项 | 299,137 | 0.44 | 225,509 | 0.33 | 32.65 | (4) |
其他流动资产 | 471,811 | 0.69 | 257,806 | 0.37 | 83.01 | (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7,724 | 0.13 | 133,009 | 0.19 | -34.05 | (6) |
合同负债 | 102,681 | 0.15 | 30,333 | 0.04 | 238.51 | (7) |
应付职工薪酬 | 240,006 | 0.35 | 363,794 | 0.53 | -34.03 | (8) |
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1) 收回理财产品投资。
(2) 应收票据到期兑现。
(3) 收回联营企业股利和借款。
(4) 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
(5) 购买大额存单的款项。
(6) 收购深投控基建股权差额补偿义务公允价值上升。
(7) 贵龙开发项目预售房款增加。
(8) 支付2022年度员工绩效奖金。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463,011(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68%。境外资产主要为公司之境外全资子公司美华公司持有的部分贵州银行H股股份和美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存放在境外的银行存款,占公司总资产比重较小。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如下: | |||||
截止报告期末有担保贷款余额的受限资产情况 | |||||
资产 | 类别 | 担保受益人 | 担保范围 | 报告期末担保贷款余额(亿元) | 期限 |
清连高速收费权 | 质押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 总额度28.89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 25.01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JEL公司45%股权 | 质押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总额度3.5亿港币的银行贷款本息 | 港币0.61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沿江高速收费权 | 质押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 总额度10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 0.3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水官高速收费权 | 质押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总额度6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 3.11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资产为蓝德环保多家子公司股权、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及生产设备等 | 质押、抵押 | 多家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 | 担保范围为多个项目总金额10.47亿元的银行贷款本息及融资租赁款 | 6.74 | 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起一定期限 |
乾智、乾慧、乾新公司100%股权 | 质押 | 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 总额度不超过6.09亿元的并购贷款本息 | 2.2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深汕乾泰土地使用权 | 抵押 |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 总额度1.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息 | 1.48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深汕乾泰对外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 质押 | 中国银行中心区支行 | 总额度0.5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及1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息 | 1.02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光明公司和利赛公司特许经营权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 | 质押 | 中国银行中心区支行 | 总额度8.2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 0.73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
融资租赁公司山西诺辉等11个项目项下应收租金账款 | 质押 | 中国银行中心区支行等3家银行 | 总额度3.44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本息 | 3.25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
永城助能项目电费收费权 | 质押 |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总额度1.85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 1.74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
木垒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 | 质押 | 建行乌鲁木齐支行 | 14.18亿元的项目贷款本息 | 14.04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
陵翔项目电费收益权质押 | 质押 | 招商银行包头分行 | 2.27亿元的项目贷款本息 | 2.17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
南京风电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质押 | 质押 | 建设银行南京城南支行、汇丰银行 | 总额度1.4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息 | 1.40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
深投控基建公司88.64%股权质押 | 质押 |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三家银行 | 总额度83亿港币的定期贷款本息 | 港币78.18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
截止报告期末无担保贷款余额的受限资产情况 | ||||||
资产 | 类别 | 担保受益人 | 担保范围 | 备注 | ||
达茂旗四风场电费收益权质押 | 质押 |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总额度9.54亿的项目贷款本息 | 于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进行该项目贷款的提款。 | ||
(2)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受限资金情况如下: | ||||||
受限资金类型 | 受限金额(亿元) | |||||
项目委托工程管理专项账户资金 | 2.09 | |||||
受监管的股权收购款 | 2.13 | |||||
保证金 | 0.31 | |||||
诉讼冻结款 | 1.56 | |||||
合计 | 6.09 |
资产受限情况说明:
(1) 有关报告期末本集团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情载列于本期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63。
4. 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
公司注重维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和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以保持公司良好的信用评级和稳健的财务状况。报告期末,受资本开支增加、分配2022年股利和经营利润累计等综合影响,集团资产负债率、净借贷权益比率及净借贷/EBITDA指标较上年末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受外币借款利率上升的影响,
集团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上涨;因报告期集团盈利水平同比增长,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倍数同比略有上升。基于集团稳定和充沛的经营现金流以及良好的融资及资金管理能力,董事会认为报告期末财务杠杆比例仍处于安全水平。
主要指标 | 本期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经重列) |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 60.78% | 60.46% |
净借贷权益比率((借贷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权益) | 111.01% | 110.12%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经重列) | |
净借贷/EBITDA((借贷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 10.21 | 10.42 |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 3.07 | 2.94 |
EBITDA利息倍数(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 5.02 | 4.90 |
5. 资金流动性及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由于集团资本开支增加、支付股利及到期债券偿还等综合影响,集团净流动资产较上年末有所减少。集团将进一步提升项目盈利能力、加强对附属公司和重点项目的资金统筹安排、适时以中长期借贷资金置换短期债务、持续优化资本结构、保持适当的库存现金以及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和发债额度,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 增减金额 | |
净流动资产 | -14,594 | -13,946 | -64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563 | 5,507 | -1,944 |
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 | 32,659 | 30,462 | 2,197 |
未使用的债券注册额度 | 11,100 | 7,100 | 4,000 |
6. 资本开支计划
截至本报告批准日,本集团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对外环项目、沿江二期、蓝德环保餐厨项目、光明环境园项目等工程建设支出,深投控基建并购等股权投资支出等。预计到2025年底,集团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性支出总额约为92.79亿元。本集团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贷等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以本集团的财务资源和融资能力目前能够满足各项资本支出的需求。集团2023年下半年-2025年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支出计划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3年下半年 | 2024年 | 2025年 | 合计 |
一、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投资 | ||||
外环项目(一、二期及三期) | 940,060 | 1,450,000 | 2,060,000 | 4,450,060 |
沿江二期 | 272,366 | 276,609 | - | 548,975 |
机荷改扩建 | 181,858 | 748,200 | - | 930,058 |
深汕第二高速前期开支 | 970 | 13,278 | 20,000 | 34,248 |
蓝德环保餐厨项目 | 321,488 | 52,720 | 57 | 374,265 |
光明环境园项目 | 206,163 | 106,214 | 108,386 | 420,763 |
邵阳项目 | 160,000 | - | - | 160,000 |
利赛环保技改项目 | 17,747 | 3,258 | - | 21,005 |
汉京金融中心35-48层办公物业装修尾款 | - | 3,553 | - | 3,553 |
长沙环路路面结构补强加固 | 9,453 | - | - | 9,453 |
平山县光伏项目前期开支 | 15,000 | - | - | 15,000 |
二、股权投资 | ||||
湾区发展并购 | 2,305,138 | - | - | 2,305,138 |
利赛环保并购 | 6,475 | - | - | 6,475 |
合计 | 4,436,718 | 2,653,832 | 2,188,443 | 9,278,993 |
注1:湾区发展并购项目的资本开支含所承债务的到期偿还。注2:机荷改扩建、深汕第二高速等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尚未确定。
7. 财务策略与融资安排
报告期内,资金市场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外币贷款利率受境外Hibor利率上涨等因素影响有所上升。报告期内集团根据经营开支需求及项目投资进展,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债券资金等满足经营及投资支出、债务偿还等资金需求;利用市场有利时机,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FIP)等债券融资工具进行债务置换及补充营运资金;利用利率下行时机沟通争取条件较优的银行贷款,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将结合内外部资金环境、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资本开支计划,适时调整财务策略,优化债务结构。报告期内,集团无逾期银行贷款本息及债券本息。截至报告期末,具体借贷结构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主体信用等级和债券评级继续维持最高的AAA级,国际评级方面均保持投资级别。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集团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约590.95亿元。报告期末尚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约326.59亿元;集团债券额度人民币136亿元,报告期末尚未使用债券额度111亿元。公司已储备充足的中长期人民币贷款额度,将视汇率情况适时置换短期外币贷款。
8. 或有负债
集团报告期或有负债的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一。
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有关本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情况如下:
借贷结构(于2023年6月30日) | |
信用46.68%1年以内54.35%固定43.24%人民币58.50%金融机构62.05%担保53.32%1-2年4.22%浮动56.76%外币41.50%债券31.43%2-5年23.51%其它6.52%5年以上17.92%信用类别还款期息率货币类别来源类别 |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重大非股权投资支出主要为外环高速、光明环境园、沿江二期建设支出等,共计约7.77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债务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满足有关投资支出。其中,主要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外环项目(一期、二期及三期) | 14,947,036 | 59.79% | 89,427 | 6,034,252 | 外环项目(一期及二期)经营情况,请参见上文有关外环高速主营业务分析的内容,其他建设项目处于建设期。 |
沿江二期 | 1,000,000 | 85% | 142,541 | 519,470 | |
机荷改扩建前期 | 4,494,000 | - | 218,827 | 1,369,838 | |
蓝德环保多个餐厨项目 | - | - | 25,445 | 1,278,752 | |
光明环境园项目 | 958,100 | 83.26% | 131,042 | 488,530 | |
邵阳餐厨项目 | 320,000 | - | - | 160,000 | 该项目采取TOT模式,目前处于调试和资产移交阶段。 |
合计 | - | - | 607,283 | 9,850,841 | /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备注 |
其他 | 763,265 | 100,429 | - | - | 1,200 | - | - | 864,894 | ⑴ |
其他 | 901,440 | - | - | - | - | -901,440 | - | - | ⑵ |
其他 | 210,804 | - | - | - | - | - | - | 210,804 | ⑶ |
合计 | 1,875,509 | 100,429 | - | - | 1,200 | -901,440 | - | 1,075,698 |
备注:
(1)主要为持有深水规院、联合电服、国资协同发展基金等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
(2)主要为理财产品投资。
(3)主要为应收业绩对赌补偿款。
(4)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九\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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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集团所占权益 | 注册资本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中期 | 主要业务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外环公司 | 100% | 6,500,000 | 8,456,542 | 7,443,782 | 627,614 | 417,911 | 358,638 | 投资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的建设及运营。 |
清连公司 | 76.37% | 3,361,000 | 5,872,815 | 3,073,542 | 347,687 | 63,372 | 51,877 | 建设、经营管理清连高速及相关配套设施。 |
清龙公司 | 50% | 324,000 | 1,674,439 | 1,073,210 | 307,990 | 37,000 | 28,579 | 水官高速的开发、建设、收费与管理。 |
益常公司 | 100% | 345,000 | 2,296,507 | 1,223,214 | 214,982 | 132,103 | 107,359 | 兴建、经营和管理益常高速。 |
深长公司 | 51% | 200,000 | 549,888 | 371,540 | 129,115 | 88,901 | 66,668 | 长沙绕城高速西北段的开发、建设、收费与管理。 |
投资公司 | 100% | 400,000 | 3,136,863 | 1,474,038 | 55,872 | -20,374 | -20,902 | 投资实业及工程建设。 |
蓝德环保 | 92.29% | 505,439 | 4,218,063 | 2,392,944 | 239,302 | -87,625 | -92,282 | 以餐厨垃圾为主的有机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核心设备制造、投资建设及运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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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 | 100% | 2,251,990 | 5,975,700 | 2,893,454 | 347,536 | 175,639 | 157,844 | 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与运营。 |
深投控基建 | 100% | 美元50 | 16,952,232 | -537,438 | 451,824 | -22,884 | -126,600 | 深投控基建直接持有湾区发展71.83%股权,湾区发展主要持有广珠西线高速、广深高速、臻通实业股权。 |
德润环境 | 20% | 1,000,000 | 64,050,244 | 18,548,260 | 6,705,801 | 1,540,540 | 557,023 | 德润环境是一家综合性环境企业,旗下控股两家A股主板上市公司重庆水务50.04%股权以及三峰环境43.86%股权,其主要业务包括供水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设备成套和运营管理,以及环境修复等。 |
注1:上表所列公司为公司主要的控股及参股公司。注2:相关数据为合并口径数据,且已考虑溢价摊销等调整。注3:上表所列净利润为各单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注4:上述主要控股及参股公司以及其业务在报告期的经营和财务表现,请参阅本节相关内容。注5:蓝德环保报告期内亏损,主要系本年内工程进展、设备销售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不及预期,部分项目转商业运营后借贷利息和折旧摊销转入成本
费用等。注6:投资公司报告期内亏损,主要系本年内受托建设与管理项目接近完工,工程量减少及房开项目交房数量减少等影响。
2、 报告期内净利润或者投资收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超过10%的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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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集团控股/参股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净利润/投资收益 | 报告期内净利润/投资收益对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占比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金额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利润 |
外环公司 |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358,638 | 38.59% | 568,407 | 173,535 | 394,872 |
新能源公司 |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157,844 | 16.99% | 347,536 | 130,661 | 216,875 |
益常公司 |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107,359 | 11.55% | 214,507 | 78,858 | 135,649 |
沿江公司 |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103,684 | 11.16% | 296,297 | 154,093 | 142,204 |
德润环境 | 本公司参股20%的联营公司 | 111,405 | 11.99% | 6,705,801 | 4,442,972 | 2,262,829 |
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1)报告期内,集团新设方式取得的子公司为深圳深高速晟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贵州紫云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兴仁市元盛新能源有限公司、都匀市金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注销深圳市高速广告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凌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高速苏伊士环境有限公司。
(3)有关合并范围变更的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六。
(七) 会计估计变更
1、 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的要求,结合各主要收费公路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变更外环高速一期和二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计减少集团本报告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额约60,682千元,增加本报告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5,511千元。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体上未产生重大影响。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详情请参阅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三\32及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的相关公告。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前景计划
2023年上半年,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下,中国经济保持了平稳增长的态势。本集团的外部政策和经营环境、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主要风险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2023年是本集团“十四五”发展战略承上启下之年,本集团将锚定“十四五”战略目标,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投资建设机会,把握大环保行业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时代机遇,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聚焦“收费公路+大环保”双主业,全力以赴推进经营管理、投资并购、重大项目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升级等各项重点工作,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夯实基础。2023年下半年,本集团的重点工作内容包括:
收费公路业务:贯彻精细化运营管理理念,降本增效、积极营销强化运营项目盈利能力,深入挖掘优质公路项目投资机会,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土地资源开发方案研究工作,巩固提升收费公路主业优势。高质量快速推进重大工程建设,稳步开展沿江二期的建设施工,确保按期实现相关路网衔接,加快推进外环三期各项施工前置工作,力争实现年内开工的目
标。全力配合政府调整机荷改扩建项目建设方案及投融资方案。稳步推进集团核心业务数字化平台搭建及自由流收费技术试点,探索智慧运营与管养手段,加大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市场化拓展力度,提升运维标准化水平实现服务质量与服务能力的同步提升。
大环保领域:立足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细分领域,进一步提升市场化项目拓展能力,
借助与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关系,加大优势地区优质项目的投资并购力度,巩固并加强现有规模优势。持续深入集团化管控,促进已并购项目的管理整合。加强建设管理,保障光明环境园、蓝德环保在建项目按进度投产,优化成本管控,积极构建产融结合及内部协同的业务模式,不断提高有机垃圾处理项目盈利能力,进一步推动风场运营降本增效。全面调动深汕乾泰在汽车拆解、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材料再生等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领域的资质优势和技术实力,加大客户资源的获取和销售渠道的开发力度,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充实专业复合型人才队伍,把握区域优势及行业机遇。财务管理及公司治理:加快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促进财务数字化转型,通过财务共享中
心和资金集中管控平台,持续优化对所投资企业的财务管控,加强资源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密切关注货币政策及融资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资金策略。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务管控效力。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多种手段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助力实现“十四五”战略目标。根据监管规则及集团业务发展,梳理完善公司治理规则,持续优化法人治理和董事会建设,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制定科学授权行权机制,提高决策和运营管理质量,坚持高水平信息披露,保障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的公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年会 | 2023-5-16 | http://www.sse.com.cn http://www.hkexnews.hk | 2023-5-17 | 会议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及批准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及批准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及批准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及批准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5、审议及批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师的议案,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等,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以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7、审议及批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集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9、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向董事会授予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向本公司董事会授予一般授权。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1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上述股东年会决议可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以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和http://www.sz-expressway-ir.com.hk(H股)查阅。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经2022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22年年末本公司总股本2,180,770,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0.462元(含税)的2022年年度末期现金股息,共计1,007,515,890.61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7月14日前实施完毕。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深高速高度关注自身业务对周边生态环境与社区生活的影响,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各阶段均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条例,并据此对内部制定了《第三方监测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基本要求暂行办法》,规范了各经营环节的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内容,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取、弃土场经过回填和植被恢复,并经环保局验收许可,形成环评闭合。在施工过程中针对扬尘、噪音、排放物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最小化环境影响。针对扬尘污染,深高速要求各施工标段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同时组织各项目推广弃土建渣、桩基泥浆等回收利用。在建项目均积极采用生态环保、节能高效的施工工艺,明确集中处理原则,降低施工过程对大气的污染,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并保持常态化管理。针对噪音污染,公司以集中化原则对钢筋加工厂、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实施封闭式施工,降低施工产生的噪音和对大气的污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降噪措施。针对排放物污染,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污水操作规程》和《脱硫系统操作规程》等内部管理制度,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并减少自身的废物排放,降低环境污染。在项目运营期间,公司定期对公路沿线、互通立交及收费站区域植被进行修复和美化,实现道路与环境的和谐统一。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深高速将绿色、循环、低碳经营视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采取各类节能减排措施,并投入风电、光伏、有机垃圾处理等新能源及资源回收产业,以实现节能减排、绿色转型目标,具体措施包括:积极拓展特色环保和一体化清洁能源;通过使用节能的LED灯源替代传统高耗能高压钠灯,在保证道路照度的前提下,实现节能减排;房建设计采用太阳能热水器,减少碳排放等,积极推动企业绿色高效运营。2023年上半年,大环保产业共完成:有机垃圾处理量55.6万吨;工业油脂回收量2.1万吨;沼气发电上网量1,912.9万千瓦时;风力发电上网电量86.9万兆瓦时。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高速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国家脱贫攻艰成果的号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2023年上半年公司共向贫困地区采购帮扶产品129.53万元。此外,从2021年开始,深高速选选派两名基层干部分别到汕尾市陆丰市大安镇安北村、厦饶村任驻村第一书记,并向两村共捐赠资金188,000元。公司派驻的驻村干部积极协助推进当地特色农产品“大安大蒜”的种植和展销,并借助公司高速公路广告牌资源宣传推广,“大安大蒜”品牌已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
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深圳国际/ 深国际 (深圳) | 避免同业竞争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情可参阅承诺方于2007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或本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 2007年 10月 | 否 | 是 |
其他 | 深圳国际 | 1、继续履行上述于2007年10月就避免同业竞争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的承诺。 2、除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书面同意的情况外,深圳国际不会单独或连同其他人士或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但双方约定的情况除外。 详情可参阅深圳投控于201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收购报告书》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6月1日的公告。 | 2010年 12月 | 否 | 是 | |
其他 | 深圳投控 | 为避免同业竞争,深圳投控作出承诺: 1、承诺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与本集团经营的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未参与投资任何与本集团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企业。 2、除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书面同意的情况外,深圳投控不会单独或连同其他人士或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但双方约定的特定情况除外。 详情可参阅深圳投控于201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收购报告书》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6月1日的公告。 | 2010年 12月 | 否 | 是 | |
承诺函 | 其他 | 深圳国际 | 1、将本公司作为深圳国际高速公路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2、将履行支持本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 | 2011年 6月 | 否 | 是 |
3、对于深圳国际拥有的高速公路业务资产,深圳国际承诺用5-8年左右的时间,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将该等资产注入到本公司,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 是 |
承诺函 | 其他 | 深圳投控 | 1、将本公司作为深圳投控高速公路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2、深圳投控将履行支持本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 | 2011年5月 | 否 | 是 |
3、对于深圳投控拥有的高速公路业务资产,深圳投控承诺用5-8年左右的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到本公司,从而消除深投控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新通产公司/深广惠公司 | 不会以任何形式在深圳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造成竞争的行业与业务。 | 1997年 1月 | 否 | 是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南京风电 |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 | 仲裁 | 采购合同纠纷 | 101,080.7 (反诉30,000) | 否 | 仲裁已裁决 | 2023年6月16日,收到济南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1)山东中车支付 | — |
南京风电货款99,991.4千元;(2)南京风电支付山东中车延迟供货违约金30,000千元。 | |||||||||
南京风电 |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 | 诉讼 | 采购合同纠纷 | 40,138.0 (反诉47,656) | 否 | 执行中 | 2022年6月20日,一审判决:(1)山东中车支付南京风电货款32,725千元及违约金;(2)南京风电向山东中车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703千元。2022年10月13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 山东中车已向南京风电支付约35,383千元;南京风电向山东中车支付704千元(含逾期支付利息)。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蓝德、蓝德环保 | — | 诉讼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1,757.8 (反诉50,000) | 是,计提预计负债21,758千元((其中工程款19,585千元,按不含税金额17,968千元计提,利息3,790千元) | 二审中 | 2022年12月14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1)广西蓝德支付永清环保工程款约19,585.47千元及利息;(2)永清环保支付广西蓝德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1,500千元。 | 二审中 |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泰州蓝德 | — | 诉讼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1,326.9 (反诉1,408) | 否 | 二审中 | 2023年3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1)泰州蓝德支付南通四建工程款23,975.70千元、工程款(25%)利息1,182.77千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 二审中 |
新清环境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 | 南京风电 | — | 诉讼 | 合同纠纷 | 150,743.2(反诉52,426.93) | 否 | 一审中 | — | 一审中 |
横州市百 | 广西壮族自治 | 蓝德环保 | 诉讼 | 合同纠纷 | 3,783.8 | 否 | 一审中 | 该案案涉项目属于专业技术 | 一审中 |
合镇人民政府 | 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 (第三人) | 范畴,因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故原审横州市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待南宁市中院立案,目前暂无进展。 | ||||||
环境公司 | 潘爱华 | — | 诉讼 | 股权转让纠纷 | 276,400 | 否 | 一审中 | — | 一审中 |
环境公司注2 | 施军营、施军华、郑州词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 — | 仲裁 | 未实现承诺业绩,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业绩补偿 | — | 否 | 仲裁已受理,尚未裁决 | — | 受理中 |
注1: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媒体普遍质疑事项,未发生破产重组事项,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相关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涉及数起诉讼、仲裁事项,对本集团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报告期末,未完结的或报告期内有后续进展的主要诉讼、仲裁事项如上表。注2:2020年1月8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环境公司与相关方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协议”),通过股权及增资方式收购蓝德环保不超过68.1045%股权,协议约定相关方郑州词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施军营及施军华(“业绩承诺方”)共同以连带方式承诺并保证:蓝德环保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3亿元、0.8亿元、1.1亿元和1.4亿元,且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不低于3.6亿元。如业绩承诺期间的任一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同期累积的承诺净利润数的70%的,则触发股份补偿义务。因蓝德环保2020至2022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未达承诺的业绩,根据协议中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环境公司就该项赔偿事宜提请仲裁。有关详情请查阅本公司2020至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月8日、2023年8月18日的公告。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公司拟认购公司计划申请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10亿元(“本次交易”),本次发行后深圳国际拟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不低于45.00%股份。深圳国际目前间接持有本公司约51.56%的权益,其中包括其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约30.03%的股份,根据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新通产公司为本公司关联/关连人,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关连交易。2023年7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及相关事项,新通产公司已与本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新通产公司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新通产与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后协商确定,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交易及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及/或类别股东会议的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关连人须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A/H股类别股东会议对有关议案的投票权。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的公告。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贵州置地⑴ | 控股子公司 | 深高速?茵特拉根小镇客户 | 449.06 | 2016-01至2023-06间 | 按揭贷款的合同生效之日起 | 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生效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深湾基建⑵ | 控股子公司 | 臻通实业 | 93.48 | 2021-12-17至2023-06-30间 | 2021-12-17 | 2023-4-14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04.65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449.06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94.76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850.31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299.37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5.4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539.37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39.37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请参阅下文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担保情况说明: ⑴ 本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3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年会已先后审议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置地按照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为购买“深高速?茵特拉根小镇”(项目现更名为深高速?悠山美墅)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计划不超过10亿元。报告期内,贵州置地为19名客户累计提供了12,705千元的阶段性担保,以前期间已提供的23,873千元阶段性担保已于报告期内被解除,截至报告期末,贵州置地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9,057千元。 |
⑵ 湾区发展在被本公司控股收购之前,其全资子公司深湾基建对
其持15%股权的参股企业臻通实业之银行贷款提供约2.25亿元的股东担保额度,被担保方臻通实业已于2023年4月14日清偿全部债务,深湾基建承担的担保义务同时全部解除。
⑶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担保授权及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1)担保授权
本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可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为融资担保和为银行保函开立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此后,本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有关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可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担保内容包括为融资担保和为保函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批准的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被担 保方 | 担保 金额上限 | 实际 担保余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 类型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逾期 | 是否 存在 反担保 |
环境公司 | 广西蓝德 | 149.92 | 124.33 | 2021/8/3 | 2021/8/3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本公司 | 外环公司注1 | 0 | 0 | 2021/8/25 | 2021/8/25 | 贴现票据到期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本公司 | 投资公司 | 13.61 | 13.61 | 2021/9/13 | 2021/9/13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蓝德环保 | 抚州蓝德 | 60 | 58 | 2021/9/15 | 2021/9/1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蓝德环保 | 广西蓝德注2 | 30 | 0 | 2021/12/24 | 2021/12/24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蓝德环保 | 桂林蓝德 | 100 | 88.20 | 2021/12/24 | 2021/12/24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蓝德环保 | 北海中蓝注3 | 66.8 | 59.90 | 2021/12/29 | 2021/12/2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蓝德环保 | 诸暨蓝德注3 | 130 | 31.24 | 2021/12/29 | 2021/12/2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本公司 | 外环公司注1 | 0 | 0 | 2022/1/12 | 2022/1/12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被担 保方 | 担保 金额上限 | 实际 担保余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 类型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逾期 | 是否 存在 反担保 |
本公司 | 光明环境公司 | 300 | 124.11 | 2022/4/1 | 2022/4/1 | 贴现票据到期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本公司 | 光明环境公司 | 46.16 | 46.16 | 2022/7/21 | 2022/7/21 | 垫款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本公司 | 深湾基建 | 1,798 | 1,749 | 2022/11/8 | 2022/11/8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蓝德环保 | 桂林蓝德 | 40 | 33.96 | 2023/1/6 | 2023/1/6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投资公司 | 深高乐康 | 36.26 | 17.60 | 2023/5/11 | 2023/5/1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蓝德环保 | 广西蓝德 | 30 | 30 | 2023/5/12 | 2023/5/12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蓝德环保 | 邯郸蓝德 | 98 | 98 | 2023/5/12 | 2023/5/12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湾区发展 | 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 | 829.78 | 829.78 | 2023/6/26 | 2023/6/26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按协议约定要求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蓝德环保 | 黄石蓝德 | 42 | 42 | 2023/6/29 | 2023/6/2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被担 保方 | 担保 金额上限 | 实际 担保余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 类型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逾期 | 是否 存在 反担保 |
蓝德环保 | 本公司收购蓝德公司前,其所投资的多个项目子公司注4 | 140.40 | 140.40 | 2015/11/24–2018/9/26 | 2015/11/24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按协议约定要求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湾区发展 | 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注5 | 2,238 | 1,364.53 | 2014/8/26–2020/7/14 | 2014/8/26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按协议约定要求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合计 | / | 4,850.31 | / | / | / | / | / | / | / |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金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85,031.00万元,其中包括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蓝德环保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14,039.99万元(均为蓝德环保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湾区发展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136,453.04万元(为湾区发展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港元148,000万元担保,按2023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即港币100元兑人民币92.198元折算)。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3日、8月25日、9月13日、9月15日、12月24日、12月30日及2022年1月12日、4月1日、7月21日、11月8日、2023年1月6日、5月11日、5月12日、6月26日及6月29日的公告。注1:报告期内,外环公司及本公司已分别与银行签署了相关借款合同终止协议与保证合同终止协议,本公司承担的担保义务全部解除,本公司为外环公司提供的共17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已全部核销。
注2:蓝德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为其全资子公司广西蓝德3,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广西蓝德已于2023年3月21日清偿全部借款,蓝德公司承担的该笔担保义务已全部解除。注3: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蓝德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蓝德环保为其控股子公司北海中蓝、诸暨蓝德、滁州蓝德的融资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日,滁州蓝德还未发生融资和担保。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的公告。注4:控股子公司蓝德环保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蓝德环保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注5:控股子公司湾区发展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资产抵押、质押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详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之“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三)\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的相关内容。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进展情况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中市协注[2023]SCP12号)《接受注册通知书》,自该《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本公司可发行总金额不超过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1日和2023年3月13日完成了2023年度第一期及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均为10亿元,期限均为180天,票面利率分别为2.16%和2.20%,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月19日、2月22日及3月14日的公告。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向本公司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SCP136号),自该《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本公司可分期发行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完成了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期限为270天,票面利率为2.25%,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8日及8月10日的公告。发行中期票据事项进展情况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通知书,本公司2023年共获得总额度为50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有效期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根据中市协注[2023]MTN37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23日已发行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2.89%。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3年1月19日、5月23日及5月24日的公告。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54,231,097股(含本数)A股股票(“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65.00亿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外环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偿还有息负债等用途。2023年7月14日,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及/或类别股东会议及深圳国际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得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通过审议、获得批复和注册,以及通过审议、获得批复和注册的时间存
在不确定性。有关详情可参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相关内容,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的相关公告和2023年8月24日的通函。重大交易事项经董事会批准,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与深圳交通局签订了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并与拟引入的合作投资人深特交投就项目合作签订了两份投资合作共建协议。因后续深圳市有意对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投融资方案,根据协议约定的终止条款,上述PPP合同已于2023年3月31日终止,本公司与深特交投签订的合作协议亦暂时无法履行。PPP合同终止后,本公司作为经广东省发改委核准的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项目单位,正积极协助开展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实施方案、投融资方案及相关协议的调整工作,截至本报告日,有关调整方案尚在研究论证之中。本公司将待相关投融资方案明确后再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10月13日、10月20日、10月24日、12月2日以及2023年3月31日的公告。重大投资事项2023年7月14日,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后续投资方案。本公司于2006年被确定为外环高速(深圳段)项目业主,负责整体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等。根据项目的整体线位走向、建设标准、投资规模等的实际情况,外环高速(深圳段)分三期实施,其中外环一期及外环二期已于2016年5月19日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投资,并分别于2020年12月底及2022年元旦建成通车。广东省发改委于2023年4月作出批复,外环三期坑梓至大鹏段约16.8公里的估算总投资为84.47亿元。2023年7月14日,董事会批准本公司继续投资约人民币84.47亿元建设外环三期。有关外环项目的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相关内容,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3月18日、2023年7月14日的公告及2016年4月25日的通函中相关内容。委托理财情况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集团在保证库存资金的安全及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库存资金投资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深圳国资系统内控股企业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理财。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发生4笔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交易,委托理财金额为10.7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0亿元,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公司治理情况
本公司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在公司治理实践方面需要遵守两地适用法律以及证券监管规定的要求。于报告期,本公司能够遵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已全面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各项守则条文,未出现重大偏离或违反的情形。本公司努力实现更佳的公司治理实践,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2023上半年,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相关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与投资者进行直接的沟通交流。公司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主要采取了以下形式:
? 公布投资者热线电话和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设立网站投资者留言栏目,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查询。2023年上半年,公司通过网站、电话和电邮方式回复投资者查询近40次。
? 妥善安排投资者的来访和调研要求。2023年上半年,公司共接待投资者来访和调研16批40余人次,以开放的态度与投资者交流沟通,建立了投资者与公司直接对话的机制。
? 开展各种形式的推介活动,包括举办业绩说明会与新闻发布会、网上交流会、路演等
活动以及参加各类投资者交流会/论坛,2023年上半年,公司共与投资者、券商分析员和媒体记者约350人次进行了交流。
? 定期发送有关集团经营发展的信息和资料。2023年上半年,公司编制和发放《电子资讯》及业绩推介材料共8份,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营运表现和经营环境,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除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外,亦上传至公司网站以方便更多投资者随时查阅。
? 投资者和公众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随时查阅有关集团基本资料、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文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集团收费公路项目月度营运数据等方面的信息。
? 本公司通过上交所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搭建的“e互动”平台,及时关注和回复投资者的留言,并按月上传投资者互动记录。员工、薪酬及培训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员工7,025人,其中管理及专业人员2,341人,一线作业人员4,684人。
本公司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奖金以及法定和公司福利,根据岗位的市场价值和员工的综合绩效情况厘定。本集团遵照法定要求,参与了由当地政府部门统筹或组织的职工退休福利计划(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计划,并为在职员工安排了医疗、工伤、失业等多项保障计划。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养老及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分别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有关员工薪酬和福利的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三/23及附注五/29。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建立了基于员工岗位胜任能力的培训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举办了涉及综合管理、营运管理以及专业技能等多项培训课程。此外,为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跨区域培训需求,公司还借助移动学习平台开展培训。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员工培训179次,参加线下培训员工累计5,147人次;组织员工线上培训40次,直播时长56小时,直播累计观看6,125余人次。中期业绩审阅2023年中期财务资料及2022年同期比较数字均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同时遵循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财务报表及半年度报告,有关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往来(按中国相关监管规定之定义)于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其他合约及事项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就整体业务或任何重要业务的管理或行政工作签订或存有任何合约,亦未签署其他托管、承包、租赁或担保方面的重大合同,也没有前期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此类重大合同。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2,180,770,326股,其中,1,433,270,326股A股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5.72%;747,500,000股H股在联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8%。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090 |
其中:A股股东 | 16,846 |
H股股东 | 24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 -8,000 | 729,821,375 | 33.47 | - | 未知 | 境外法人 |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 - | 654,780,000 | 30.03 | -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 | 411,459,887 | 18.87 | -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91,092,743 | 4.18 | -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61,948,790 | 2.84 | -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28,207 | 34,377,053 | 1.58 | - | 未知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AU SIU KWOK | - | 11,000,000 | 0.50 | - | 未知 | 境外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148,285 | 10,799,907 | 0.50 | - | 未知 | 其他 | |||
张萍英 | +28,900 | 7,738,565 | 0.35 | -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7,324 | 7,299,300 | 0.33 | - | 未知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 729,821,375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729,821,375 | ||||||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 654,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4,780,000 | ||||||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411,459,887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459,887 |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91,092,743 | 人民币普通股 | 91,092,743 |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61,948,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948,79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377,053 | 人民币普通股 | 34,377,053 | ||||||
AU SIU KWOK | 11,000,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1,0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799,9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99,907 | ||||||
张萍英 | 7,738,565 | 人民币普通股 | 7,738,56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7,29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99,3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新通产公司和深广惠公司为同受深圳国际控制的关联人。 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上表中国有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上述国有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作出的股东权益披露
于2023年6月30日,按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登记册内所记录,所有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的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A股:
股东名称 | 身份 | 持有本公司 A股股份数目 | 占已发行A股 股本的百分比 |
深圳国际? | 所控制法团权益? | 1,066,239,887(L) | 74.39%(L) |
深圳投控 | 所控制法团权益? | 1,066,239,887(L) | 74.39%(L) |
H股:
股东名称 | 身份 | 持有本公司 H股股份数目 | 占已发行H股 股本的百分比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实益拥有人 | 28,612,000(L) | 11.13%(L) |
所控制法团权益 | 54,556,000(L) | ||
深圳国际? | 所控制法团权益? | 52,612,000(L) | 7.03%(L) |
深圳投控 | 所控制法团权益? | 52,612,000(L) | 7.03%(L) |
注释:(L)-好仓,(S)-淡仓,(P)-可供借出的股份。有关定义详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附注:
? 本公司A股股份均在上交所上市,H股股份均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深圳国际为在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根据深圳国际给本公司提供的书面函件,于2023年6月30日,深圳国际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公司以实益拥有人身份直接持有本公司654,780,000股A股好仓,全资子公司深广惠公司以实益拥有人身份直接持有本公司411,459,887股A股好仓;全资子公司AdvanceGreatLimited实际持有本公司58,194,000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的7.785%;从而深圳国际及深圳投控间接持有的权益为58,194,000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的7.785%。? 深圳投控间接持有深圳国际约44.255%股份,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深圳投控被视为于深圳国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除上述所披露外,据本公司所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并无任何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336条规定需披露之其他人士。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G20深高1 | 175271.SH | 2020-10-20 | 2020-10-22 | 2025-10-22 | 8.00 | 3.65 | 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G21深高1 | 175979.SH | 2021-04-15 | 2021-04-19 | 2026-04-19 | 12.00 | 3.49 | 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1深高01 | 188451.SH | 2021-07-23 | 2021-07-27 | 2026-07-27 | 10.00 | 3.35 | 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 | 否 |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2深高01 | 185300.SH | 2022-01-18 | 2022-01-20 | 2029-01-20 | 15.00 | 3.18 | 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3深圳高速MTN001 | 102381220 | 2023-05-22 | 2023-05-24 | 2026-05-24 | 10 | 2.89 | 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23深圳高速SCP002 | 012380959 | 2023-03-13 | 2023-03-14 | 2023-09-10 | 10 | 2.20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3深圳高速SCP001 | 012380628 | 2023-02-21 | 2023-02-22 | 2023-08-21 | 10 | 2.16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18深圳高速MTN002 | 101800882 | 2018-08-13 | 2018-08-15 | 2023-08-15 | 8 | 4.49 | 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23深圳高速SCP003 | 012382959 | 2023-08-08 | 2023-08-10 | 2024-05-06 | 15 | 2.25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询价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0.38 | 0.40 | -5.00 | |
速动比率 | 0.32 | 0.34 | -5.88 | |
资产负债率(%) | 60.78% | 60.46% | 增加0.32个百分点 |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804,593,226.35 | 759,088,121.17 | 5.99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9 | 0.08 | 12.50 | |
利息保障倍数 | 3.07 | 2.94 | 4.42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3.64 | 3.59 | 1.39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5.02 | 4.90 | 2.45 |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4,172,326,115.80 | 3,635,862,158.7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五、2 | 210,804,141.40 | 1,112,243,771.54 |
应收票据 | 五、3 | 700,000.00 | 3,500,000.00 |
应收账款 | 五、4 | 943,994,159.06 | 1,052,263,013.07 |
预付款项 | 五、5 | 299,136,947.59 | 225,509,293.25 |
其他应收款 | 五、6 | 748,424,760.64 | 1,121,628,992.41 |
存货 | 五、7 | 1,354,539,728.21 | 1,314,262,956.81 |
合同资产 | 五、8 | 316,937,171.88 | 377,341,353.8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五、9 | 243,955,649.37 | 196,704,222.31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10 | 471,810,858.49 | 257,805,744.15 |
流动资产合计 | 8,762,629,532.44 | 9,297,121,506.08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预付款项 | 五、11 | 1,003,134,389.49 | 996,880,056.74 |
长期应收款 | 五、12 | 2,189,300,070.75 | 2,152,166,502.48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13 | 17,938,802,920.22 | 17,749,069,948.3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五、14 | 864,893,649.91 | 763,264,630.44 |
投资性房地产 | 五、15 | 25,391,089.45 | 26,068,821.95 |
固定资产 | 五、16 | 6,993,804,622.87 | 7,209,500,786.33 |
在建工程 | 五、17 | 234,326,970.91 | 225,703,626.92 |
使用权资产 | 五、18 | 79,634,463.20 | 75,412,073.15 |
无形资产 | 五、19 | 26,273,959,975.37 | 26,847,604,300.36 |
开发支出 | 5,505,399.14 | 5,500,636.18 | |
商誉 | 五、20 | 202,893,131.20 | 202,893,131.20 |
长期待摊费用 | 46,550,466.71 | 53,624,450.5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21 | 365,496,633.34 | 426,637,402.7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22 | 3,175,292,424.87 | 3,173,250,142.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9,398,986,207.43 | 59,907,576,509.42 | |
资产总计 | 68,161,615,739.87 | 69,204,698,015.5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23 | 9,915,991,634.75 | 9,396,229,275.3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五、24 | 87,724,368.64 | 133,009,243.01 |
应付票据 | 五、25 | 193,844,462.99 | 228,669,880.66 |
应付账款 | 五、26 | 2,430,636,282.21 | 2,812,967,920.77 |
预收款项 | 五、27 | 1,083,671.53 | 794,329.08 |
合同负债 | 五、28 | 102,681,220.30 | 30,333,016.72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29 | 240,006,048.44 | 363,794,024.54 |
应交税费 | 五、30 | 512,919,682.86 | 507,605,023.01 |
其他应付款 | 五、31 | 1,640,216,265.79 | 1,371,768,690.3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32 | 6,213,321,592.15 | 6,380,323,337.26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33 | 2,018,401,924.08 | 2,017,855,853.48 |
流动负债合计 | 23,356,827,153.74 | 23,243,350,594.2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五、34 | 9,336,123,047.34 | 9,573,248,109.29 |
应付债券 | 五、35 | 5,651,951,426.96 | 5,769,517,430.62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五、36 | 60,901,417.84 | 47,738,699.35 |
长期应付款 | 五、37 | 1,041,764,629.53 | 1,148,281,363.3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五、38 | 115,649,911.45 | 115,716,411.45 |
预计负债 | 五、39 | 196,114,162.99 | 187,330,812.16 |
递延收益 | 五、40 | 432,829,935.88 | 474,342,722.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21 | 1,233,749,467.75 | 1,281,034,171.4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069,083,999.74 | 18,597,209,719.75 | |
负债合计 | 41,425,911,153.48 | 41,840,560,313.9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五、41 | 2,180,770,326.00 | 2,180,770,32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五、42 | 4,00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4,00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五、43 | 4,364,779,091.06 | 4,390,599,135.60 |
其他综合收益 | 五、44 | (749,836,538.56) | (408,012,206.05) |
盈余公积 | 五、45 | 3,218,191,232.88 | 3,103,651,659.99 |
未分配利润 | 五、46 | 7,808,124,476.62 | 8,081,458,651.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822,028,588.00 | 21,348,467,566.83 | |
少数股东权益 | 5,913,675,998.39 | 6,015,670,134.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735,704,586.39 | 27,364,137,701.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161,615,739.87 | 69,204,698,015.50 |
公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67,058,379.02 | 1,706,204,173.4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50,000,000.00 |
应收账款 | 十四、1 | 51,265,989.73 | 29,184,614.09 |
预付款项 | 9,374,550.34 | 12,936,861.27 | |
其他应收款 | 十四、2 | 3,276,603,540.84 | 2,505,378,219.49 |
存货 | 992,367.53 | 1,208,231.34 | |
合同资产 | 125,396,070.37 | 120,715,346.96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4,830,690,897.83 | 4,825,627,446.59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预付款项 | 709,298,216.35 | 697,940,786.69 | |
长期应收款 | 2,600,447,048.44 | 3,017,447,032.09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四、3 | 25,367,625,702.88 | 25,164,612,457.1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09,765,679.91 | 709,336,660.44 | |
投资性房地产 | 9,783,579.12 | 10,071,441.24 | |
固定资产 | 1,802,413,900.05 | 1,842,404,378.38 | |
在建工程 | 19,356,934.37 | 7,317,459.69 | |
使用权资产 | 22,472,572.44 | 26,789,811.48 | |
无形资产 | 1,762,550,620.29 | 1,779,348,086.76 | |
开发支出 | 5,500,636.18 | 5,500,636.18 | |
长期待摊费用 | 7,309,726.24 | 9,820,231.8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6,570,672.2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0,519,019.62 | 367,227,159.6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497,043,635.89 | 33,654,386,813.90 | |
资产总计 | 38,327,734,533.72 | 38,480,014,260.4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65,661,055.32 | 715,245,676.50 | |
应付票据 | 16,069,782.42 | 40,445,702.74 | |
应付账款 | 89,926,947.18 | 209,756,712.61 | |
合同负债 | 60,739,625.54 | 60,739,625.54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4,444,058.11 | 136,950,095.34 | |
应交税费 | 25,763,259.98 | 24,092,919.85 | |
其他应付款 | 5,142,468,252.10 | 4,262,472,342.6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30,245,168.12 | 3,429,550,429.2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13,886,550.57 | 2,016,515,923.0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349,204,699.34 | 10,895,769,427.5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651,810,000.00 | 1,687,920,000.00 | |
应付债券 | 5,651,951,426.96 | 5,769,517,430.62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16,938,620.57 | 20,519,527.33 | |
长期应付款 | 944,646,715.85 | 944,646,715.8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9,919,951.40 | 69,919,951.40 | |
预计负债 | 66,328,787.36 | 65,381,994.08 | |
递延收益 | 201,626,916.53 | 219,296,617.8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1,720,867.62 | 181,670,804.9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784,943,286.29 | 8,958,873,042.09 | |
负债合计 | 20,134,147,985.63 | 19,854,642,469.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五、41 | 2,180,770,326.00 | 2,180,770,32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4,00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4,00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1,873,257,038.28 | 1,894,077,082.82 | |
其他综合收益 | 878,238,969.01 | 878,238,969.01 | |
盈余公积 | 3,218,191,232.88 | 3,103,651,659.99 | |
未分配利润 | 6,043,128,981.92 | 6,568,633,753.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193,586,548.09 | 18,625,371,790.9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8,327,734,533.72 | 38,480,014,260.49 |
公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五、47 | 4,124,879,965.28 | 4,094,093,645.65 |
营业收入 | 4,124,879,965.28 | 4,094,093,645.65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72,483,472.28 | 3,467,660,986.7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五、47 | 2,480,614,043.06 | 2,501,187,078.75 |
税金及附加 | 五、48 | 18,977,616.05 | 19,416,527.58 |
销售费用 | 五、49 | 11,826,275.50 | 17,357,308.95 |
管理费用 | 五、50 | 182,666,097.06 | 193,279,791.80 |
研发费用 | 五、51 | 13,910,096.83 | 18,264,213.07 |
财务费用 | 五、52 | 664,489,343.78 | 718,156,066.56 |
其中:利息费用 | 588,443,877.82 | 557,883,672.20 | |
利息收入 | 34,089,732.59 | 90,304,072.07 | |
加:其他收益 | 五、53 | 13,213,301.70 | 10,421,804.6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54 | 364,156,202.03 | 338,909,623.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五、54 | 341,367,589.39 | 329,710,423.63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55 | 148,232,568.84 | 110,627,475.5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56 | (15,552,917.44) | (19,445,983.7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57 | (41,237,184.70) | (4,493,622.4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747,724.64 | 4,830,762.6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33,956,188.07 | 1,067,282,719.2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58 | 4,788,936.73 | 6,483,132.26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59 | 37,676,675.46 | 2,277,853.0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01,068,449.34 | 1,071,487,998.4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60 | 270,245,051.87 | 191,460,281.5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0,823,397.47 | 880,027,716.9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0,823,397.47 | 880,027,716.9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29,275,101.01 | 848,711,632.6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48,296.46 | 31,316,084.2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63,767,151.41) | (370,574,614.2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1,824,332.51) | (345,683,090.8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1,824,332.51) | (345,683,090.8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五、44 | 6,519,370.70 | (2,734,108.41)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五、44 | (348,343,703.21) | (342,948,982.39)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1,942,818.90) | (24,891,523.49)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67,056,246.06 | 509,453,102.6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87,450,768.50 | 503,028,541.8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394,522.44) | 6,424,560.7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4 | 0.34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4 | 0.347 |
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四、4 | 731,236,071.35 | 599,338,169.65 |
减:营业成本 | 十四、4 | 322,818,445.06 | 261,387,166.13 |
税金及附加 | 3,292,375.87 | 2,934,697.21 | |
管理费用 | 100,540,145.87 | 96,227,022.43 | |
财务费用 | 266,989,595.92 | 295,558,297.55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2,993,789.54 | 298,829,156.74 |
利息收入 | (69,241,163.83) | 111,435,391.95 | |
加:其他收益 | 1,311,394.69 | 1,676,408.1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四、5 | 572,566,781.12 | 200,444,337.0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9,285,601.06 | 120,172,722.38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429,019.47 | 107,972,297.0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990,053.74 | 2,531,449.7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24,892,757.65 | 255,855,478.42 | |
加:营业外收入 | 31,484.07 | 727,971.5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62,123.89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23,162,117.83 | 256,583,449.93 | |
减:所得税费用 | 34,100,314.40 | (9,674,208.4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9,061,803.43 | 266,257,658.3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9,061,803.43 | 266,257,658.3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89,061,803.43 | 266,257,658.37 |
公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30,689,926.90 | 3,452,135,400.6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163,090.97 | 182,773,572.6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61(1) | 145,143,054.37 | 177,407,242.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96,996,072.24 | 3,812,316,216.0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97,840,403.43 | 988,777,795.1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7,943,426.28 | 592,953,677.0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7,571,767.51 | 419,094,171.8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61(2) | 340,288,688.94 | 218,975,961.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93,644,286.16 | 2,219,801,605.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五、62(1).1 | 1,903,351,786.08 | 1,592,514,611.0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26,942,889.20 | 445,955,766.9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81,571,214.85 | 124,294,653.1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131,976.71 | 32,210.9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61(3) | 224,231,448.60 | 47,486,067.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45,877,529.36 | 617,768,699.0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74,111,746.73 | 1,105,621,007.3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08,169,412.21 | 667,860,082.9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466,006,955.25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61(4) | 1,727,307.24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84,008,466.18 | 3,239,488,045.5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869,063.18 | (2,621,719,346.5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561,468.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561,468.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615,337,296.06 | 10,432,391,708.6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61(5) | - | 12,071,778.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15,337,296.06 | 10,448,024,954.8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077,652,784.76 | 8,662,470,406.7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59,017,522.81 | 637,415,490.0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0,800,193.73 | 58,025,663.4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61(6) | 83,854,062.81 | 131,978,801.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20,524,370.38 | 9,431,864,698.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5,187,074.32) | 1,016,160,256.4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904,032.94 | 63,084,825.2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五、62(1).2 | 365,937,807.88 | 50,040,346.2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97,002,667.41 | 5,456,959,403.0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五、62(1).2 | 3,562,940,475.29 | 5,506,999,749.30 |
公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79,621,564.21 | 580,205,927.4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58,976.91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22,611.87 | 212,023,826.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0,903,152.99 | 792,229,754.4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9,765,397.27 | 81,046,182.1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3,686,372.38 | 149,348,521.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973,710.93 | 16,593,738.8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365,176.65 | 240,669,843.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3,790,657.23 | 487,658,285.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112,495.76 | 304,571,468.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80,000,000.00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6,566,430.95 | 337,259,563.0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082,705.00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2,150,013.84 | 734,872,396.0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1,799,149.79 | 1,072,131,959.1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1,049,054.39 | 415,199,325.6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0,000,000.00 | 57,083,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000,000.00 | 52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6,049,054.39 | 992,282,325.6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5,750,095.40 | 79,849,633.4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23,000,000.00 | 3,694,243,985.3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4,763,966.27 | 8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67,763,966.27 | 3,774,243,985.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28,699,282.85 | 3,476,897,683.9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75,057,158.84 | 344,446,225.0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71,175.77 | 48,041,556.7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09,627,617.46 | 3,869,385,465.6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1,863,651.19) | (95,141,480.3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349.41 | 13,195.9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338,990,710.62) | 289,292,817.9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00,172,378.10 | 1,274,483,092.4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61,181,667.48 | 1,563,775,910.38 |
公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永续债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4,390,599,135.60 | (408,012,206.05) | 3,103,651,659.99 | 8,079,278,802.54 | 21,346,287,718.08 | 6,014,620,231.70 | 27,360,907,949.7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2,179,848.75 | 2,179,848.75 | 1,049,902.99 | 3,229,751.74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4,390,599,135.60 | (408,012,206.05) | 3,103,651,659.99 | 8,081,458,651.29 | 21,348,467,566.83 | 6,015,670,134.69 | 27,364,137,701.5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25,820,044.54) | (341,824,332.51) | 114,539,572.89 | (273,334,174.67) | (526,438,978.83) | (101,994,136.30) | (628,433,115.1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341,824,332.51) | - | 929,275,101.01 | 587,450,768.50 | (20,394,522.44) | 567,056,246.06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25,820,044.54) | - | - | 11,957,298.93 | (13,862,745.61) | (32,585,775.17) | (46,448,520.78)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11,957,298.93 | 11,957,298.93 | (11,957,298.93) | - |
2.所有者减少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20,628,476.24) | (20,628,476.24) |
3.其他 | - | - | (25,820,044.54) | - | - | - | (25,820,044.54) | - | (25,820,044.54)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114,539,572.89 | (1,214,566,574.61) | (1,100,027,001.72) | (49,013,838.69) | (1,149,040,840.41)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114,539,572.89 | (114,539,572.89) | - | - | - |
2. 分配给股东或所有者 | - | - | - | - | - | (1,100,027,001.72) | (1,100,027,001.72) | (49,013,838.69) | (1,149,040,840.41)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五)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4,364,779,091.06 | (749,836,538.56) | 3,218,191,232.88 | 7,808,124,476.62 | 20,822,028,588.00 | 5,913,675,998.39 | 26,735,704,586.39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永续债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6,121,182,678.26 | 865,342,698.21 | 2,931,599,472.69 | 8,540,070,494.76 | 24,638,965,669.92 | 3,132,810,669.87 | 27,771,776,339.7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249,863.35 | 249,863.35 | (608,049.74) | (358,186.3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2,742,974,733.25 | (438,822,917.09) | - | (1,377,744,043.76) | 926,407,772.40 | 2,841,514,435.00 | 3,767,922,207.40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8,864,157,411.51 | 426,519,781.12 | 2,931,599,472.69 | 7,162,576,314.35 | 25,565,623,305.67 | 5,973,717,055.13 | 31,539,340,360.8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2,742,141,080.22) | (345,683,090.80) | 172,052,187.30 | (149,664,701.98) | (3,065,436,685.70) | (265,491,713.65) | (3,330,928,399.3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345,683,090.80) | - | 848,711,632.68 | 503,028,541.88 | 6,424,560.76 | 509,453,102.64 |
1.净利润 | - | - | - | - | - | 848,711,632.68 | 848,711,632.68 | 31,316,084.25 | 880,027,716.93 |
2.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345,683,090.80) | - | - | (345,683,090.80) | (24,891,523.49) | (370,574,614.2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833,653.03 | - | - | (16,191,675.62) | (15,358,022.59) | (156,462,993.78) | (171,821,016.37)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1,364,120.94 | - | - | - | 1,364,120.94 | (150,137,793.39) | (148,773,672.45) |
2.其他 | - | - | (530,467.91) | - | - | (16,191,675.62) | (16,722,143.53) | (6,325,200.39) | (23,047,343.92)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172,052,187.30 | (1,616,640,900.53) | (1,444,588,713.23) | (171,703,280.64) | (1,616,291,993.87)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172,052,187.30 | (172,052,187.30) | - | - | - |
2.分配给股东或所有者 | - | - | - | - | - | (1,444,588,713.23) | (1,444,588,713.23) | (171,703,280.64) | (1,616,291,993.87)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五)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56,250,000.01 | 56,250,000.01 |
(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 - | - | (2,742,974,733.25) | - | - | 634,456,241.49 | (2,108,518,491.76) | - | (2,108,518,491.76)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6,122,016,331.29 | 80,836,690.32 | 3,103,651,659.99 | 7,012,911,612.37 | 22,500,186,619.97 | 5,708,225,341.48 | 28,208,411,961.45 |
公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永续债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1,894,077,082.82 | 878,238,969.01 | 3,103,651,659.99 | 6,568,408,579.38 | 18,625,146,617.20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225,173.70 | 225,173.70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1,894,077,082.82 | 878,238,969.01 | 3,103,651,659.99 | 6,568,633,753.08 | 18,625,371,790.9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20,820,044.54) | - | 114,539,572.89 | (525,504,771.16) | (431,785,242.8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689,061,803.43 | 689,061,803.43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20,820,044.54) | - | - | - | (20,820,044.54)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2.其他 | - | - | (20,820,044.54) | - | - | - | (20,820,044.54)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114,539,572.89 | (1,214,566,574.59) | (1,100,027,001.7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114,539,572.89 | (114,539,572.89) | - |
2. 分配给股东或所有者 | - | - | - | - | - | (1,100,027,001.70) | (1,100,027,001.70) |
(四)其他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1,873,257,038.28 | 878,238,969.01 | 3,218,191,232.88 | 6,043,128,981.92 | 18,193,586,548.09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永续债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2,812,538,343.92 | 891,992,169.01 | 2,931,599,472.69 | 6,947,142,639.95 | 19,764,042,951.57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2,812,538,343.92 | 891,992,169.01 | 2,931,599,472.69 | 6,947,142,639.95 | 19,764,042,951.5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1,364,120.94 | - | 172,052,187.30 | (1,350,383,242.16) | (1,176,966,933.9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266,257,658.37 | 266,257,658.3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1,364,120.94 | - | - | - | 1,364,120.94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1,364,120.94 | - | - | - | 1,364,120.94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172,052,187.30 | (1,616,640,900.53) | (1,444,588,713.23)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172,052,187.30 | (172,052,187.30) | - |
2.分配给股东或所有者 | - | - | - | - | - | (1,444,588,713.23) | (1,444,588,713.23)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2,813,902,464.86 | 891,992,169.01 | 3,103,651,659.99 | 5,596,759,397.79 | 18,587,076,017.65 |
公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12月30日成立。本公司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及H股股票分别于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收费站,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等;大环保业务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实际控制方分别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际”)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于2023年8月25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的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持续经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集团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计人民币14,594,197,621.30元。本集团于2023年6月30日尚有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326.59亿元,有关银行未对这些贷款额度的使用做出任何保留,可满足本集团债务及资本性承诺之资金需要。由于本集团能够通过合理的筹资安排以解决营运资金不足,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除房地产业务、PPP/EPC建造业务及代建业务以外,本集团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房地产业务的营业周期从房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PPP/EPC建造业务以及代建业务的营业周期从项目开发至项目竣工,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购买日作为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
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独立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均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4.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9.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0.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
10.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0.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若现有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3)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
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4)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6)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7)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 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9)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10)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11)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2) 借款合同的预期是否发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13)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4) 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10.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若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90日,则本集团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10.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详见下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一 应收政府及关联方 | 个别认定法 |
组合二 应收风机销售行业客户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三 应收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客户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四 应收除组合一、组合二和组合三之外的所有其他第三方 | 账龄分析法 |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租赁应收款,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0.4.1.2.1),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0.2.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3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负债。
10.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0.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0.4.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中,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该金融负债所在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1.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0.4.1.2.1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对于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者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0.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0.5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
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 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 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 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1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1.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等。
房地产开发物业包括持有待售物业、开发中的物业和拟开发的物业。持有待售物业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开发中的物业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为目的的物业;拟开发的物业是指所购入的、已决定将之发展为已完工开发物业的土地。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房地产开发物业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施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1.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已完工开发物业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维修备件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11.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1.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2. 合同资产
12.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12.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三、10.2“金融工具减值”。
13.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4.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4.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4.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4.3.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4.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除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外,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4.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 投资性房地产
15.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停车位。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其计提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摊销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摊销率(%) | |
停车场车位 | 30 | - | 3.33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5.00 | 4.75 |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16.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6.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30 | 5.00% | 3.17%-4.75% |
交通设备 | 直线法 | 5-11 | 0.00%-10.00% | 8.18%-20.00% |
机械设备 | 直线法 | 5-20 | 4.00%-5.00% | 4.75%-19.20% |
运输工具 | 直线法 | 5-6 | 5.00% | 15.83%-19.0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3-5 | 0.00%-5.00% | 19.00%-33.33%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16.3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7.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18.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特许经营权(收费公路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合同权益及办公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餐厨垃圾处理和收费公路等PPP项目运营期间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的费用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的,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
1997年1月1日国有股股东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的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权以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6)911号文确认的评估值入账;机荷高速公路西段的土地使用权系本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改制时以业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1996年6月30日的重估价值作为其对本公司的投资而投入;机荷高速公路东段和梅观高速的土地使用权系由本公司的发起人之一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产公司”)原作为其对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机荷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荷东公司”)和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观公司”)的投资而投入,按双方确定的合同约定价计价。
(A)特许经营权(a) 收费公路
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是各授予方授予本集团向收费公路使用者收取费用的权利以及所获得的与特许经营权合同有关的土地使用权。
收费公路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特许经营权采用车流量法在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进行摊销。特许经营权在进行摊销时,以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和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权的原价/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的摊销额(以下简称“单位摊销额”),然后按照各会计期间实际标准车流量与单位摊销额摊销特许经营权。
本集团每年对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进行内部复核。每隔3至5年或当实际标准车流量与预测标准车流量出现重大差异时,本集团将委任独立的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对未来交通车流量进行研究,并根据重新预测的总标准车流量调整以后期间的单位摊销额,以确保相关特许经营权可于经营期满后完全摊销。
各收费公路的经营年限以及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摊销额列示如下:
项目 | 营运期限 | 单位摊销额(人民币元) |
梅观高速 | 1995年5月~2027年3月 | 0.53 |
机荷西段 | 1999年5月~2027年3月 | 0.59 |
机荷东段 | 1997年10月~2027年3月 | 2.95 |
清连高速 | 2009年7月~2034年7月 | 39.28 |
水官高速 | 2002年3月~2027年2月 | 5.66 |
益常高速 | 2004年1月~2033年12月 | 10.88 |
长沙市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长沙环路”) | 1999年11月~2029年10月 | 2.39 |
沿江高速 | 2013年12月~2038年12月 | 6.09 |
外环一期(注1)(注2) | 2020年12月~2045年12月 | 3.95 |
外环二期(注1)(注2) | 2020年12月~2045年12月 | 1.11 |
龙大高速 | 2005年10月~2027年10月 | 0.25 |
注1:如附注三、32.2所述,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外环一期单位摊销额由人民币7.02元调整为人民币3.95元,将外环二期单位摊销额由人民币1.36元调整为人民币1.11元。
注2:外环高速的收费年限尚未获得批准。
(b)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本集团对与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
(B)其他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
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 | - |
专利使用权 | 直线法 | 5-10 | -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0 | - |
合同权益 | 直线法 | 10 | - |
办公软件及其他 | 直线法 | 2-10 | -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三、2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2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
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三个组成部分。这些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4.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2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行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1) 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其他金融工具以外,本集团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归类为金融负债。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如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计量金额。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本集团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26. 收入
26.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公路通行、大环保及房地产开发等。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
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本集团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集团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集团参照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具体确认标准如下:
(1) 本集团从事公路通行服务在服务已经提供、与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确认收入。
(2) 本集团销售风机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等商品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本集团提供工程建造服务,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确认收入。
(4) 本集团的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5) 本集团的公路受托运营管理及养护服务,按直线法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确认收入。
(6) 本集团与政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参与收费公路、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业务。建造期间,本集团对于提供的建造服务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确认建造收入。正式商业运营期间,垃圾处置服务收入在垃圾处置服务完成时,按实际垃圾处理量及协议约定的单价计算确认;电力销售收入在电力已经生产并上网时,按上网电量及购售电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确认;油脂销售收入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实际油脂销售量及协议约定单价计算确认。
27.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27.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7.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7.3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减值损失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其次,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8.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设备补助,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8.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税费返还和政府奖励资金,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29.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9.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9.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
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0.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30.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30.1.1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30.1.2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广告牌等。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
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0.1.3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例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0.1.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元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0.1.5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0.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30.2.1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收入准则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30.2.2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30.2.2.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2.2.2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集团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 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30.2.3转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集团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30.2.4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集团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0.2.5售后租回交易
30.2.5.1本集团作为卖方及承租人
本集团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该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30.2.5.2本集团作为买方及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解释16号,规范了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该规定,并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受影响报表项目 | 2022年1月1日 | 调整 | 2022年1月1日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1,230,984.30 | 6,766,463.10 | 457,997,447.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86,986,799.74 | - | 1,286,986,799.74 |
未分配利润 | 7,157,542,961.33 | 5,033,353.02 | 7,162,576,314.35 |
少数股东权益 | 5,971,983,945.05 | 1,733,110.08 | 5,973,717,055.13 |
人民币元
受影响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 | 2022年12月31日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3,407,651.00 | 3,229,751.74 | 426,637,402.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81,034,171.47 | - | 1,281,034,171.47 |
未分配利润 | 8,079,278,802.54 | 2,179,848.75 | 8,081,458,651.29 |
少数股东权益 | 6,014,620,231.70 | 1,049,902.99 | 6,015,670,134.69 |
人民币元
受影响报表项目 |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调整 |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
所得税费用 | 191,639,736.10 | (179,454.60) | 191,460,281.5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特许经营权单位摊销额的会计估计变更——外环高速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月1日 | - |
其他说明:
外环高速单位摊销额的会计估计变更:
鉴于外环高速(包括外环一期及外环二期)近几年的实际车流量与预测总标准车流量存在较大的差异,且该差异预计持续存在,本集团对外环高速未来剩余经营期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进行重新预计。本集团根据更新后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调整外环高速的单位摊销额,将外环一期的单位摊销额由原来的人民币7.02元/辆调整为人民币3.95元/辆,将外环二期的单位摊销额由原来的人民币1.36元/辆调整为人民币1.11元/辆,该项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适用。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本集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人民币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无形资产增加 | 60,681,796.7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 15,170,449.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加 | 45,511,347.53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营业成本减少 | 60,681,796.71 |
所得税费用增加 | 15,170,449.18 |
净利润增加 | 45,511,347.5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 45,511,347.53 |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将对外环高速(包括外环一期及外环二期)未来会计期间特许经营权摊销产生一定影响。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风电”)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
随着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趋势日益明显,技术迭代较快,南京风电原有的小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市场总体需求有限,大功率风机设备相关的研发投入尚处试运营状态。本集团考虑到上述有关目前风力发电机组市场变化情况和南京风电实际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集团对南京风电风力发电机组设计与制造相关专利权、专有技术及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摊销期限进行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分别由剩余75个月和114个月统一变更为剩余36个月。该项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适用。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本集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无形资产减少 | 5,203,531.3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 413,811.5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减少 | 2,442,757.12 |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 2,346,962.72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营业成本增加 | 5,203,531.39 |
所得税费用减少 | 413,811.55 |
净利润减少 | 4,789,719.8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 2,442,757.12 |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 2,346,962.72 |
33.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三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33.1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
(1)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2)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代建项目前能够控制该项目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3) 租赁期——包含续租选择权的租赁合同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有续租选择权,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部分租赁合同拥有1-3年续租选择权。本集团在评估是否将行使续租选择权时,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续租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
33.2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1) 与收费公路有关的特许经营权之摊销
如附注三、19(1)(a)所述,本集团与收费公路有关的特许经营权按车流量法进行摊销,当预测总标准车流量与实际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时,将对与收费公路有关的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摊销额作出相应调整。
本公司管理层对预测总标准车流量作出定期复核。若存在重大差异且该差异可能持续存在时,本集团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独立的专业交通研究,以确定适当的调整。
(2)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本集团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 特许经营权减值
在对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时,管理层计算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以确定其可收回金额。针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该计算的关键假设包括垃圾处理单价标准、生产/处理量、经营年限、营运开支成本、必要报酬率在内的因素。
在上述假设下,本集团管理层认为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本期内无需对特许经营权计提减值。本集团将继续密切复核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集团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四、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收入 | 13% |
房地产开发收入 | 9% | |
应税广告营业收入 | 6% | |
委托管理服务收入及其他 | 6% | |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 | 3%(简易征收) | |
有形动产租赁收入 | 13% | |
有形动产售后回租收入 | 6% | |
建造收入 | 9% | |
电力销售收入 | 13% | |
垃圾处理运营收入(注1) | 6% | |
不动产经营租赁收入 | 5%(简易征收)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广告业务营业额 | 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除下表所列子公司之外, |
25% | ||
土地增值税 |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发展”) |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
Wilberforce International Ltd. (以下简称“Wilberforce”) |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
捷豪(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豪”) |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
深圳投控湾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管理”) |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
深圳投控湾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服务”) |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
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融资”) |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
合和广珠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广珠高速”) |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
冠佳(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佳”) |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
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中国发展”) | 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
注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9号)的规定,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专业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增值税税率;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a) 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的政策。包头市南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南风”)的子公司包头市陵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陵翔”)、达茂旗南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茂旗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茂旗宁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茂旗宁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木垒县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新公司”)、木垒县乾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智公司”)、木垒县乾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慧公司”)、宁夏中卫新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卫”)、永城市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城助能”)为风力发电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b) 增值税超三即退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c) 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宁夏中卫、永城助能和外环高速公路(一期)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2018年开始并网发电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2018年至2020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1年至202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宁夏中卫、永城助能2020年开始并网发电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2020年至202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3年至202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环高速公路(一期)2020年12月29日正式开通运营并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2020年至202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3年至202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龙游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蓝德”)和泰州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蓝德”)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
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8年至2020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1年至202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黄石市环投蓝德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蓝德”)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年至2021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2年至2024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邯郸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蓝德”)、诸暨市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蓝德”)、上饶市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蓝德”)、新余市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蓝德”)、抚州市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蓝德”)、四川蓝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蓝昇”)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至2023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4年至2026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桂林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林蓝德”) 、内蒙古城环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城环蓝德”)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至2024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5年至2027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d) 少数民族地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税局、广东省国税局联合实施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7]11号)的规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地区免征本地区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属地方分享部分(含省级和市县级),即企业所得税减免40%,该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深高速(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能源”)系在连南瑶族自治县注册的公司,享受减免40%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e)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乾新公司、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宁夏中卫、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蓝德”)、内蒙古城环蓝德及贵阳贝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贝尔蓝德”)为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f)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泰公司”)2020年12月1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205342),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乾泰公司2020年12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建环保公司”)2022年12月19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204468),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基建环保公司自2022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深圳市利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赛环保”) 2022年12月19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206664),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利赛环保自2022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g)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数字科技”)、滁州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蓝德”)、龙游蓝德、深圳高速蓝德环保技术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德环保技术”)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h) 房产税免征三年的优惠政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深府〔1987〕164号)第九条的规定,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本公司和外环公司2021年至2023年享受此优惠政策。
除以上所述外,无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2月30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境外公司居民企业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651号),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华公司”)、高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汇公司”)以及Jade Emperor Limited(以下简称“JEL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实施相应的税收管理,自2008年度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书》(深税税居告[2020]4号、深税税居告[2022]1号),丰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立投资”)及物流金融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实施相应的税收管理,丰立投资自2020年度起执行,物流金融公司自2022年度起执行。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190,567.60 | 9,205,134.25 |
人民币 | 7,157,846.46 | 9,155,309.10 |
港币 | 32,492.37 | 49,607.03 |
欧元 | 94.53 | 89.07 |
日元 | 19.04 | 19.91 |
法郎 | 94.32 | 88.26 |
比塞塔 | 20.88 | 20.88 |
银行存款 | 3,907,236,002.34 | 3,537,493,482.47 |
人民币 | 3,829,460,096.12 | 3,444,132,683.24 |
港币 | 69,608,144.37 | 85,457,200.07 |
美元 | 8,167,761.85 | 7,903,599.16 |
其他货币资金 | 257,899,545.86 | 89,163,542.00 |
人民币 | 257,670,045.86 | 88,911,126.63 |
港币 | - | 22,915.37 |
银行存款应收利息 | 229,500.00 | 229,500.00 |
合计 | 4,172,326,115.80 | 3,635,862,158.7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25,580,695.04 | 442,387,618.80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受限资金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受监管的股权收购款 | 212,624,851.72 | 212,356,372.09 |
工程管理专项账户 | 209,050,146.72 | 21,194,557.46 |
保证金 | 31,244,178.55 | 55,633,451.03 |
诉讼冻结款 | 156,236,963.52 | 149,445,610.73 |
合计 | 609,156,140.51 | 438,629,991.31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0,804,141.40 | 1,112,243,771.54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 | 901,439,630.14 |
对赌业绩补偿 | 210,804,141.40 | 210,804,141.40 |
合计 | 210,804,141.40 | 1,112,243,771.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00,000.00 | 3,5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700,000.00 | 3,5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期初终止确认金额 | 期初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 | - | 1,7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 | - |
合计 | - | - | - | 1,700,000.00 |
(3)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4、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59,918,679.81 | 3,139 ,907.02 | 0.56 |
1年以内小计 | 559,918,679.81 | 3,139 ,907.02 | 0.56 |
1至2年 | 210,661,344.81 | 8,385,605.79 | 3.98 |
2至3年 | 196,862,085.50 | 46,108,596.80 | 23.42 |
3年以上 | 96,305,643.16 | 62,119,484.61 | 64.50 |
合计 | 1,063,747,753.28 | 119,753,594.2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7,597,180.02 | 5.41 | 36,736,521.02 | 63.78 | 20,860,659.00 | 57,597,180.02 | 4.95 | 36,736,521.02 | 63.78 | 20,860,659.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6,150,573.26 | - | 83,017,073.20 | - | 923,133,500.06 | 1,105,927,544.94 | - | 74,525,190.87 | 1,031,402,354.07 | |
其中: | ||||||||||
组合一 | 178,501,199.96 | 16.78 | - | - | 178,501,199.96 | 133,653,033.13 | 11.49 | - | - | 133,653,033.13 |
组合二 | 366,675,921.64 | 34.48 | 31,484,604.98 | 8.59 | 335,191,316.66 | 431,354,819.18 | 37.07 | 36,502,914.94 | 8.46 | 394,851,904.24 |
组合三 | 107,992,053.64 | 10.15 | 49,692,119.30 | 46.01 | 58,299,934.34 | 117,638,461.08 | 10.11 | 36,954,338.59 | 31.41 | 80,684,122.49 |
组合四 | 352,981,398.02 | 33.18 | 1,840,348.92 | 0.52 | 351,141,049.10 | 423,281,231.55 | 36.38 | 1,067,937.34 | 0.25 | 422,213,294.21 |
合计 | 1,063,747,753.28 | 100 | 119,753,594.22 | 943,994,159.06 | 1,163,524,724.96 | 100 | 111,261,711.89 | 1,052,263,013.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二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7,853,911.65 | 686,438.02 | 1.81 |
1至2年 | 167,311,005.75 | 5,499,737.33 | 3.29 |
2至3年 | 128,967,713.26 | 7,072,085.51 | 5.48 |
3年以上 | 32,543,290.98 | 18,226,344.12 | 56.01 |
合计 | 366,675,921.64 | 31,484,604.98 |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三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103,598.64 | 613,120.08 | 1.91 |
1至2年 | 23,309,212.69 | 2,885,868.46 | 12.38 |
2至3年 | 8,145,367.61 | 2,299,990.27 | 28.24 |
3年以上 | 44,433,874.70 | 43,893,140.49 | 98.78 |
合计 | 107,992,053.64 | 49,692,119.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四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0,698,901.42 | 1,840,348.92 | 0.52 |
1至2年 | 2,068,512.23 | - | - |
2至3年 | 213,984.37 | - | - |
合计 | 352,981,398.02 | 1,840,348.9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及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1,261,711.89 | 13,510,192.29 | (5,018,309.96) | - | 119,753,594.22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坏账准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2023年1月1日 | 44,804,395.10 | 66,457,316.79 | 111,261,711.89 |
-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 | - |
-转回未发生信用减值 | - | - | - |
本期计提 | 13,510,192.29 | - | 13,510,192.29 |
本期转回 | (5,018,309.96) | (5,018,309.96) | |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包括直接减记)而转出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2023年6月30日 | 53,296,277.43 | 66,457,316.79 | 119,753,594.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不存在单项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的情形。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的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2022年6月30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445,147,182.17 | 80,391,942.13 | 41.85 |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75,569,933.27 | 92.12 | 207,607,247.43 | 92.06 |
1至2年 | 15,079,727.30 | 5.04 | 17,682,668.05 | 7.84 |
2至3年 | 8,487,287.02 | 2.84 | 219,151.77 | 0.10 |
3年以上 | - | - | 226.00 | - |
合计 | 299,136,947.59 | 100.00 | 225,509,293.2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款和预付工程款,由于工程项目尚未结算或供应商尚未发货,该款项未进行结清。
预付款项按性质列示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预付材料款 | 226,147,002.31 | 178,031,919.20 |
其他 | 72,989,945.28 | 47,477,374.05 |
合计 | 299,136,947.59 | 225,509,293.25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2023年6月30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非关联方 | 191,474,725.98 | 1年以内 | 64.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30,276,790.61 | 181,376,782.72 |
其他应收款 | 718,147,970.03 | 940,252,209.69 |
合计 | 748,424,760.64 | 1,121,628,992.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股利 | ||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深珠高速”) | - | 181,376,782.72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银行) | 30,276,790.61 | - |
合计 | 30,276,790.61 | 181,376,782.72 |
其他应收款
(2).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9,940,642.25 | 4,151,103.32 | 2.44 |
1年以内小计 | 169,940,642.25 | 4,151,103.32 | 2.44 |
1至2年 | 244,035,125.50 | 1,756,751.92 | 0.72 |
2至3年 | 125,242,850.93 | 1,126,228.98 | 0.90 |
3年以上 | 187,737,090.82 | 1,773,655.25 | 0.94 |
合计 | 726,955,709.50 | 8,807,739.47 |
(3).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附注十、6(1)) | 89,009,125.31 | 298,897,320.68 |
应收代垫款项 | 228,733,227.20 | 235,425,413.45 |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 | 301,894,292.06 | 210,315,511.63 |
押金及保证金 | 93,983,909.44 | 74,371,425.14 |
员工预借款 | 4,893,783.47 | 3,686,005.04 |
行政备用金 | 2,167,756.10 | 2,837,649.98 |
其他 | 6,273,615.92 | 121,688,003.66 |
合计 | 726,955,709.50 | 947,221,329.58 |
(4).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969,119.89 | - | - | 6,969,119.89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844,629.06 | - | - | 1,844,629.06 |
本期转回 | (6,009.48) | - | - | (6,009.48) |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包括直接减计)而转出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8,807,739.47 | - | - | 8,807,739.4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单项及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969,119.89 | 1,844,629.06 | (6,009.48) | - | 8,807,739.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2023年6月30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总额 |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应收代垫款项 | 483,550,940.67 |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 | 67.33 | 1,529,880.00 |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拟开发的物业(注1) | 254,804,289.64 | - | 254,804,289.64 | 254,000,155.96 | - | 254,000,155.96 |
开发中的物业(注2) | 102,828,071.51 | - | 102,828,071.51 | 101,081,878.68 | - | 101,081,878.68 |
持有待售物业(注3) | 568,005,677.14 | - | 568,005,677.14 | 534,923,450.11 | - | 534,923,450.11 |
原材料 | 299,396,156.34 | 91,942,285.05 | 207,453,871.29 | 291,987,813.12 | 61,144,810.12 | 230,843,003.00 |
在产品 | 182,746,532.00 | 45,117,948.09 | 137,628,583.91 | 173,997,247.29 | 44,538,598.76 | 129,458,648.53 |
库存商品 | 94,525,427.09 | 13,743,536.73 | 80,781,890.36 | 64,120,269.89 | 3,883,176.29 | 60,237,093.60 |
低值易耗品及其他 | 3,037,344.36 | - | 3,037,344.36 | 3,718,726.93 | - | 3,718,726.93 |
合计 | 1,505,343,498.08 | 150,803,769.87 | 1,354,539,728.21 | 1,423,829,541.98 | 109,566,585.17 | 1,314,262,956.81 |
注1:存货中拟开发的物业为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置地”)的悠山美墅项目二期第三阶段和三期第二阶段、贵州深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深高投”)和贵州业丰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丰瑞置业”)尚未开发部分的土地。注2:开发中的物业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共面积 | 2015年12月 | 960,479,500.00 | 102,828,071.51 | 101,081,878.68 | |
合计 | 960,479,500.00 | 102,828,071.51 | 101,081,878.68 |
注3:持有待售物业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2023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3年6月30日 | 跌价准备 |
悠山美墅一期第一阶段工程 | 2016年12月 | 11,176,877.24 | - | - | 11,176,877.24 | - |
悠山美墅二期第二阶段工程 | 2019年4月 | 46,251,723.77 | - | - | 46,251,723.77 | - |
悠山美墅三期第一阶段工程 | 2020年11月 | 17,554,210.44 | - | - | 17,554,210.44 | - |
悠山美墅三期第三阶段工程 | 2022年9月 | 459,940,638.66 | 45,447,046.46 | 12,364,819.43 | 493,022,865.69 | - |
合计 | 534,923,450.11 | 45,447,046.46 | 12,364,819.43 | 568,005,677.14 | -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核销 | 期末余额 |
原材料 | 61,144,810.12 | 30,797,474.93 | - | - | 91,942,285.05 |
在产品 | 44,538,598.76 | 579,349.33 | - | - | 45,117,948.09 |
库存商品 | 3,883,176.29 | 9,860,360.44 | - | - | 13,743,536.73 |
合计 | 109,566,585.17 | 41,237,184.70 | - | - | 150,803,769.87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计入存货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为零(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1,371,490.08元),用于确认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4.75%(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4.75%)。于2023年6月30日,存货期末余额中利息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3,561,483.21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662,855.01元)。
8、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代建业务款项 | 214,820,103.65 | 3,304,869.42 | 211,515,234.23 | 295,419,726.44 | 3,304,869.42 | 292,114,857.02 |
应收质保金 | 69,502,219.88 | 5,361,329.84 | 64,140,890.04 | 73,757,219.88 | 343,019.88 | 73,414,200.00 |
应收餐厨垃圾建造业务款项 | 57,752,412.29 | 16,471,364.68 | 41,281,047.61 | 28,283,661.48 | 16,471,364.68 | 11,812,296.80 |
合计 | 342,074,735.82 | 25,137,563.94 | 316,937,171.88 | 397,460,607.80 | 20,119,253.98 | 377,341,353.8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应收代建业务款项 | (80,599,622.79) | 本期合同资产减少是因为满足无条件收款的权利确认为应收账款 |
应收餐厨垃圾工程建造业务款项 | 29,468,750.81 | 本期按照工程进度确认合同资产增加 |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本期变动 | 2023年6月30日 | 原因 |
应收代建业务款项 | 3,304,869.42 | - | - | - | - | 3,304,869.42 | |
应收质保金 | 343,019.88 | 5,018,309.96 | - | - | - | 5,361,329.84 | |
应收餐厨垃圾工程建造业务款项 | 16,471,364.68 | - | - | - | 16,471,364.68 | ||
合计 | 20,119,253.98 | 5,018,309.96 | - | - | - | 25,137,563.94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减值准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2023年1月1日 | 20,119,253.98 | - | 20,119,253.98 |
-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 | - |
-转回未发生信用减值 | - | - | - |
本期计提 | 5,018,309.96 | - | 5,018,309.96 |
本期转回 | - | - | - |
终止确认而转出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2023年6月30日 | 25,137,563.94 | - | 25,137,563.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 | 9,412,279.18 | 52,377,212.17 |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 239,515,257.74 | 145,910,867.47 |
减:坏账准备 | 4,971,887.55 | 1,583,857.33 |
合计 | 243,955,649.37 | 196,704,222.31 |
注:参见附注五、1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 262,399,011.06 | 240,144,678.43 |
定期存单 | 201,172,500.00 | - |
预缴税金 | 8,239,347.43 | 17,661,065.72 |
合计 | 471,810,858.49 | 257,805,744.15 |
11、 长期预付款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构建长期资产款项 | 592,916,307.41 | 589,559,480.09 |
机荷高速公路改扩建预付款项 | 303,508,068.40 | 291,600,725.90 |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环公司”)预付工程款 | 65,932,294.02 | 63,608,512.06 |
深汕二高速项目预付工程款 | 29,333,236.81 | - |
光明环境项目预付工程款 | 11,444,482.85 | 29,543,364.49 |
融资租赁公司预付融资租赁设备款 | - | 22,567,974.20 |
合计 | 1,003,134,389.49 | 996,880,056.74 |
12、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注1) | 1,228,071,995.39 | 22,213,399.02 | 1,205,858,596.37 | 1,185,090,984.80 | 22,432,158.58 | 1,162,658,826.22 | -- |
电费补贴收入(注2) | 1,173,032,562.65 | 5,865,162.82 | 1,167,167,399.83 | 1,088,459,539.35 | 5,442,297.69 | 1,083,017,241.66 | 4.35% |
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 | 60,229,723.92 | - | 60,229,723.92 | 103,194,656.91 | - | 103,194,656.91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附注五、9) | (248,927,536.92) | (4,971,887.55) | (243,955,649.37) | (198,288,079.64) | (1,583,857.33) | (196,704,222.31) | -- |
合计 | 2,212,406,745.04 | 23,106,674.29 | 2,189,300,070.75 | 2,178,457,101.42 | 26,290,598.94 | 2,152,166,502.48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明细: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中: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 | 9,412,279.18 | - | 9,412,279.18 | 52,377,212.17 | - | 52,377,212.17 |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注1) | 239,515,257.74 | 4,971,887.55 | 234,543,370.19 | 145,910,867.47 | 1,583,857.33 | 144,327,010.14 |
注1:系本公司之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应收的融资租赁设备款租金及利息。截至2023年6月30日,融资租赁款项为人民币1,228,071,995.39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185,090,984.80元)。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乾智公司、乾新公司、乾慧公司、永城助能与宁夏中卫尚未收到的电费补贴收入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173,032,562.65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088,459,539.35元)。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1月1日(经审计)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坏账准备 | 26,290,598.94 | 957,988.13 | (4,141,912.78) | 23,106,674.29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6,290,598.94 | - | - | 26,290,598.94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957,988.13 | - | - | 957,988.13 |
本期转回 | (4,141,912.78) | - | - | (4,141,912.78) |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包括直接减记)而转出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3,106,674.29 | - | - | 23,106,674.2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持股比例(%)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桥公司”) | 449,038,114.64 | - | - | 31,058,839.53 | - | (36,395,306.53) | - | - | 443,701,647.64 | 35.00 | - |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茂公司”) | 831,127,311.40 | - | - | 24,525,971.09 | - | (50,001,498.89) | - | - | 805,651,783.60 | 25.00 | - |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西二环公司”) | 321,828,011.03 | - | - | 28,796,497.57 | - | (15,827,500.00) | - | - | 334,797,008.60 | 25.00 | - |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置地公司”) | 23,392,242.61 | - | - | (234,602.80) | - | - | - | - | 23,157,639.81 | 34.30 | - |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环境”) | 5,061,201,366.80 | - | - | 111,404,538.86 | 5,000,000.00 | - | - | (5,000,000.00) | 5,172,605,905.66 | 20.00 | - |
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创基金”) | 118,382,068.13 | - | - | (3,184,541.37) | - | - | - | - | 115,197,526.76 | 45.00 | - |
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和能源”) | 213,223,929.34 | - | - | 7,884,197.88 | 1,519,370.70 | - | - | - | 222,627,497.92 | 50.00 | - |
广深珠高速 | 5,046,576,853.72 | - | - | 3,893,033.45 | - | - | - | - | 5,050,469,887.17 | 45.00 | - |
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珠西线高速”) | 3,529,445,345.37 | - | - | 60,949,453.59 | - | - | - | - | 3,590,394,798.96 | 50.00 | - |
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塘合营企业”)(注1) | 390,710,484.05 | - | - | 1,371,354.65 | - | - | - | - | 392,081,838.70 | 15.00 | - |
其他(注2) | 1,764,144,221.28 | - | - | 74,902,846.94 | - | (30,109,638.28) | - | (20,820,044.54) | 1,788,117,385.40 | - | |
合计 | 17,749,069,948.37 | - | - | 341,367,589.39 | 6,519,370.70 | (132,333,943.70) | - | (25,820,044.54) | 17,938,802,920.22 | - |
其他说明注1: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湾区发展在新塘合营企业董事会派驻1名董事,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注2:其他包括本集团的联合营公司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基智慧”)、深圳市华昱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昱公司”)、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恒通利”)、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银行”)、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凤润玖”)和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中恒”)。
1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规院”) | 316,605,605.25 | 246,936,713.24 |
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协同发展基金”) | 331,640,429.57 | 308,486,714.70 |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电服”) | 181,519,645.09 | 173,913,232.50 |
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503,680.00 | 22,503,680.00 |
广东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180,560.00 | 9,180,560.00 |
义乌市深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3,443,730.00 | 2,243,730.00 |
合计 | 864,893,649.91 | 763,264,630.44 |
其他说明: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该等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100,429,019.47元(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107,372,297.09元),详见附注五、55。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停车场位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180,000.00 | 18,172,660.84 | 36,352,660.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245,059.12 | 245,059.12 | |
(1)固定资产转入 | - | 245,059.12 | 245,059.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93,288.68 | 193,288.68 | |
(1)转入固定资产 | - | 193,288.68 | 193,288.68 | |
4.期末余额 | 18,180,000.00 | 18,224,431.28 | 36,404,431.2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1.期初余额 | 8,108,558.76 | 2,175,280.13 | 10,283,838.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7,862.12 | 441,640.82 | 729,502.94 | |
(1)计提或摊销 | 287,862.12 | 419,282.06 | 707,144.18 | |
(2)固定资产转入 | 22,358.76 | 22,358.7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1)转入固定资产 | - | - | - | |
4.期末余额 | 8,396,420.88 | 2,616,920.95 | 11,013,341.83 |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783,579.12 | 15,607,510.33 | 25,391,089.4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071,441.24 | 15,997,380.71 | 26,068,821.95 |
* 本集团之投资性房地产均位于中国大陆并以出租形式持有。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5,607,510.33 | 尚在办理中 |
江苏大厦停车场车位 | 9,783,579.12 | 深圳市停车场无法取得产权证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交通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机械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01,314,692.23 | 1,646,032,767.54 | 47,781,727.36 | 132,764,938.34 | 4,515,775,902.26 | 9,243,670,027.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8,368.73 | 15,634,645.35 | 2,549,971.79 | 4,960,200.48 | 3,896,266.09 | 27,699,452.44 |
(1)购置 | 465,080.05 | 4,161,982.26 | 2,549,971.79 | 4,176,948.56 | 3,896,266.09 | 15,250,248.75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11,472,663.09 | - | 783,251.92 | - | 12,255,915.01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93,288.68 | - | - | - | - | 193,288.6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5,059.12 | 194,492.49 | 3,638,189.00 | 1,308,785.67 | 535.99 | 5,387,062.27 |
(1)处置或报废 | - | 194,492.49 | 3,638,189.00 | 1,308,785.67 | 535.99 | 5,142,003.15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245,059.12 | - | - | - | - | 245,059.12 |
(3)其他减少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2,901,728,001.84 | 1,661,472,920.40 | 46,693,510.15 | 136,416,353.15 | 4,519,671,632.36 | 9,265,982,417.9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5,140,532.15 | 957,790,357.65 | 25,520,597.09 | 73,613,320.50 | 561,448,766.13 | 2,033,513,573.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528,999.39 | 45,272,033.30 | 3,038,118.83 | 14,893,602.62 | 123,962,593.99 | 242,695,348.13 |
(1)计提 | 55,528,999.39 | 45,272,033.30 | 3,038,118.83 | 14,893,602.62 | 123,962,593.99 | 242,695,348.13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358.76 | 95,691.01 | 3,415,516.80 | 1,152,718.74 | 509.19 | 4,686,794.50 |
(1)处置或报废 | - | 95,691.01 | 3,415,516.80 | 1,152,718.74 | 509.19 | 4,664,435.74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22,358.76 | - | - | - | - | 22,358.76 |
(3)其他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470,647,172.78 | 1,002,966,699.94 | 25,143,199.12 | 87,354,204.38 | 685,410,850.93 | 2,271,522,127.1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655,667.88 | 655,667.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3.期末余额 | - | - | - | - | 655,667.88 | 655,667.88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31,080,829.06 | 658,506,220.46 | 21,550,311.03 | 49,062,148.77 | 3,833,605,113.55 | 6,993,804,622.8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86,174,160.08 | 688,242,409.89 | 22,261,130.27 | 59,151,617.84 | 3,953,671,468.25 | 7,209,500,786.3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648,480,308.52 | 除乾泰公司房屋及建筑物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外,根据本集团收费公路经营的实际特点,公路及附属房屋将于政府批准的收费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因而本集团未有计划获取相关产权证书。 |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廊坊厂区工程 | 94,963,777.64 | - | 94,963,777.64 | 80,902,114.07 | - | 80,902,114.07 |
机电专项工程 | 25,098,955.08 | - | 25,098,955.08 | 34,849,740.12 | - | 34,849,740.12 |
办公楼装修及整改土建工程 | 29,318,119.46 | - | 29,318,119.46 | 29,184,866.66 | - | 29,184,866.66 |
宣威项目 | 25,167,669.00 | - | 25,167,669.00 | 25,167,669.00 | - | 25,167,669.00 |
乾泰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 | 17,972,695.94 | - | 17,972,695.94 | 17,972,695.94 | 17,972,695.94 | |
直管路段重点收费站拥堵治理工程 | 9,829,025.97 | - | 9,829,025.97 | 9,829,025.97 | - | 9,829,025.97 |
“省-站”直传系统建设工程 | 1,563,555.52 | - | 1,563,555.52 | 1,657,105.52 | - | 1,657,105.52 |
其他 | 34,613,152.44 | 4,199,980.14 | 30,413,172.30 | 30,340,389.78 | 4,199,980.14 | 26,140,409.64 |
合计 | 238,526,951.05 | 4,199,980.14 | 234,326,970.91 | 229,903,607.06 | 4,199,980.14 | 225,703,626.9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转至无形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廊坊厂区工程 | 116,880,000.00 | 80,902,114.07 | 14,061,663.57 | - | - | - | 94,963,777.64 | 81.25 | 99.00 | - | - | - | 自有资金 |
机电专项工程 | 50,000,000.00 | 34,849,740.12 | 731,053.67 | 10,479,637.09 | - | 2,201.62 | 25,098,955.08 | 71.16 | 71.16 | - | - | - | 自有资金 |
办公楼整改土建工程 | 72,000,000.00 | 29,184,866.66 | 133,252.80 | - | - | - | 29,318,119.46 | 99.00 | 99.00 | - | - | - | 自有资金 |
宣威项目 | 96,000,000.00 | 25,167,669.00 | - | - | - | - | 25,167,669.00 | 26.22 | 26.22 | - | - | - | 自有资金 |
乾泰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 | 31,200,000.00 | 17,972,695.94 | - | - | - | - | 17,972,695.94 | 57.60 | 57.60 | - | - | - | 自有资金 |
直管路段重点收费站拥堵治理工程 | 48,494,200.00 | 9,829,025.97 | - | - | - | - | 9,829,025.97 | 20.27 | 20.27 | - | - | - | 自有资金 |
“省-站”直传系统建设工程 | 8,000,000.00 | 1,657,105.52 | - | 82,594.34 | - | 10,955.66 | 1,563,555.52 | 98.80 | 98.80 | - | - | - | 自有资金 |
其他 | - | 30,340,389.78 | 8,703,046.10 | 1,693,683.58 | - | 2,736,599.86 | 34,613,152.44 | - | - | - | - | - | 自有资金 |
合计 | 422,574,200.00 | 229,903,607.06 | 23,629,016.14 | 12,255,915.01 | - | 2,749,757.14 | 238,526,951.05 | - | - |
1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广告牌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7,356,007.39 | 17,352,841.69 | 234,708,849.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658,551.78 | - | 55,658,551.78 |
(1)本期新增 | 55,658,551.78 | - | 55,658,551.78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843,903.95 | 17,352,841.69 | 64,196,745.64 |
(1)处置 | 14,077,487.13 | 17,352,841.69 | 31,430,328.82 |
(2)其他减少 | 32,766,416.82 | - | 32,766,416.82 |
4.期末余额 | 226,170,655.22 | - | 226,170,655.2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7,189,889.52 | 17,352,841.69 | 144,542,731.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840,436.93 | - | 16,840,436.93 |
(1)计提 | 16,840,436.93 | - | 16,840,436.9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248,179.15 | 17,352,841.69 | 29,601,020.84 |
(1)处置 | 12,248,179.15 | 17,352,841.69 | 29,601,020.84 |
4.期末余额 | 131,782,147.30 | - | 131,782,147.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4,754,044.72 | - | 14,754,044.72 |
4.期末余额 | 14,754,044.72 | - | 14,754,044.72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9,634,463.20 | - | 79,634,463.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75,412,073.15 | - | 75,412,073.15 |
19、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特许经营权 | 办公软件及其他 | 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 | 合同权益 | 专利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4,321,153,254.69 | 50,318,710.99 | 59,953,840.88 | 208,149,290.30 | 71,938,085.78 | 196,245,320.61 | 44,907,758,503.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5,901,120.79 | 5,071,270.91 | - | - | - | - | 350,972,391.70 |
(1)购置 | - | 5,071,270.91 | - | - | - | - | 5,071,270.91 |
(2)建造 | 345,901,120.79 | - | - | - | - | - | 345,901,120.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48,411,478.48 | - | - | - | - | - | 1,548,411,478.48 |
(1)处置 | 1,523,192,561.66 | - | - | - | - | - | 1,523,192,561.66 |
(2)本年其他减少 | 25,218,916.82 | - | - | - | - | - | 25,218,916.82 |
4.期末余额 | 43,118,642,897.00 | 55,389,981.90 | 59,953,840.88 | 208,149,290.30 | 71,938,085.78 | 196,245,320.61 | 43,710,319,416.4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061,437,868.25 | 28,347,767.54 | 59,669,978.25 | 10,699,199.43 | 20,728,965.61 | 49,984,932.00 | 14,230,868,711.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77,981,808.53 | 3,220,378.85 | 83,422.20 | 2,114,633.58 | 4,406,967.01 | 11,590,589.70 | 899,397,799.87 |
(1)计提 | 877,981,808.53 | 3,220,378.85 | 83,422.20 | 2,114,633.58 | 4,406,967.01 | 11,590,589.70 | 899,397,799.8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23,192,561.66 | - | - | - | - | - | 1,523,192,561.66 |
(1)处置 | 1,523,192,561.66 | - | - | - | - | - | 1,523,192,561.66 |
4.期末余额 | 13,416,227,115.12 | 31,568,146.39 | 59,753,400.45 | 12,813,833.01 | 25,135,932.62 | 61,575,521.70 | 13,607,073,949.2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811,235,491.81 | - | - | - | - | 18,050,000.00 | 3,829,285,491.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 |
3.期末余额 | 3,811,235,491.81 | - | - | - | - | 18,050,000.00 | 3,829,285,491.81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891,180,290.07 | 23,821,835.51 | 200,440.43 | 195,335,457.29 | 46,802,153.16 | 116,619,798.91 | 26,273,959,975.3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448,479,894.63 | 21,970,943.45 | 283,862.63 | 197,450,090.87 | 51,209,120.17 | 128,210,388.61 | 26,847,604,300.36 |
* 本集团之土地使用权均位于中国大陆并以特许经营权形式持有。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达茂旗风场项目土地使用权 | 11,640,935.56 | 正在办理 |
(3).特许经营权情况
项目 | 原值 | 2023年1月1日 (经审计)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本期摊销 | 本期减值 | 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一、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 | |||||||||
清连高速公路(注1) | 9,286,165,486.15 | 5,549,959,178.08 | - | - | 174,718,885.23 | - | 5,375,240,292.85 | 3,290,925,193.30 | 620,000,000.00 |
机荷高速公路 | 5,021,147,383.24 | 1,767,339,268.56 | 94,127,028.83 | - | 94,721,703.48 | - | 1,766,744,593.91 | 3,254,402,789.33 | - |
梅观高速公路 | 604,588,701.64 | 137,006,074.94 | - | - | 13,695,062.08 | - | 123,311,012.86 | 481,277,688.78 | - |
外环高速公路 | 5,741,898,614.12 | 5,260,258,467.14 | - | - | 84,878,559.55 | - | 5,175,379,907.59 | 566,518,706.53 | - |
水官高速公路(注1) | 4,448,811,774.58 | 1,337,172,203.81 | - | - | 201,773,762.38 | - | 1,135,398,441.43 | 2,761,413,333.15 | 552,000,000.00 |
益常高速公路 | 3,160,038,564.24 | 2,302,484,337.32 | - | - | 87,325,967.35 | - | 2,215,158,369.97 | 944,880,194.27 | - |
长沙环路 | 614,374,358.81 | 410,197,067.38 | - | - | 20,758,771.07 | - | 389,438,296.31 | 224,936,062.50 | - |
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注1) | 9,785,585,226.86 | 5,674,677,993.58 | 157,976,782.50 | - | 99,061,889.14 | - | 5,733,592,886.94 | 1,413,757,045.31 | 2,638,235,294.61 |
龙大高速公路 | 251,559,214.13 | 68,123,562.42 | - | - | 7,759,089.76 | - | 60,364,472.66 | 191,194,741.47 | - |
小计 | 38,914,169,323.77 | 22,507,218,153.23 | 252,103,811.33 | - | 784,693,690.04 | - | 21,974,628,274.52 | 13,129,305,754.64 | 3,810,235,294.61 |
二、与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特许经营权 | |||||||||
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注1) | 3,422,570,825.03 | 3,263,286,301.58 | - | 25,218,916.82 | 75,112,307.25 | - | 3,162,955,077.51 | 258,615,550.32 | 1,000,197.20 |
光明餐厨垃圾处理 | 465,824,211.70 | 384,317,693.87 | 81,506,517.83 | - | - | - | 465,824,211.70 | - | - |
利赛环保餐厨垃圾处理 | 269,668,469.27 | 258,214,805.62 | 1,323,664.73 | - | 17,347,544.18 | - | 242,190,926.17 | 27,477,543.10 | - |
小计 | 4,158,063,506.00 | 3,905,818,801.07 | 82,830,182.56 | 25,218,916.82 | 92,459,851.43 | - | 3,870,970,215.38 | 286,093,093.42 | 1,000,197.20 |
三、与福利院建设运营相关的特许经营权 | |||||||||
深圳光明社会福利院项目 | 46,410,067.23 | 35,442,940.33 | 10,967,126.90 | - | 828,267.06 | - | 45,581,800.17 | 828,267.06 | - |
小计 | 46,410,067.23 | 35,442,940.33 | 10,967,126.90 | - | 828,267.06 | - | 45,581,800.17 | 828,267.06 | - |
合计 | 43,118,642,897.00 | 26,448,479,894.63 | 345,901,120.79 | 25,218,916.82 | 877,981,808.53 | - | 25,891,180,290.07 | 13,416,227,115.12 | 3,811,235,491.81 |
注1:有关清连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水官高速公路、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收费权/股权/经营权质押情况请参见附注五、34(2)及附注五、63。注2: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及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899,397,799.87元(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806,979,398.05元)。注3: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无形资产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人民币3,679,635.85元(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17,457,001.76元)。
20、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商誉减值准备 | |||
深投控基建 | 202,893,131.20 | - | - | - | 202,893,131.20 |
南京风电 | 156,039,775.24 | - | - | - | 156,039,775.24 |
合计 | 358,932,906.44 | - | - | - | 358,932,906.44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南京风电 | 156,039,775.24 | - | - | 156,039,775.24 |
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经分配至下列资产组以进行减值测试:
风机制造资产组商誉的账面金额分配至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风机制造资产组 | |
2022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已重述) | |
商誉的账面金额 | - | - |
湾区发展资产组商誉的账面金额分配至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湾区发展资产组 |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商誉的账面金额 | 202,893,131.20 | 202,893,131.20 |
2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沿江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减值及摊销 | 450,680,646.32 | 112,670,161.58 | 534,253,939.52 | 133,563,484.88 |
可抵扣亏损 | 316,408,293.20 | 79,102,073.30 | 468,176,313.96 | 117,044,078.49 |
南光高速公路、盐坝高速公路、盐排高速公路(以下简称“三项目”)新建收费站运营费用补偿(注1) | 194,904,931.35 | 48,726,232.84 | 211,704,931.35 | 52,926,232.84 |
龙大高速公路新建收费站运营费用补偿(注1) | 132,582,309.38 | 33,145,577.31 | 145,915,980.26 | 36,478,995.03 |
长沙市深长快速干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长公司”)等被合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 | 119,255,508.91 | 29,813,877.23 | 125,703,204.15 | 31,425,801.04 |
已计提尚未发放的职工薪酬 | 121,540,778.72 | 30,385,194.68 | 121,376,279.72 | 30,344,069.93 |
其他特许经营权摊销 | 78,987,263.72 | 19,746,815.93 | 109,105,359.84 | 27,276,339.96 |
坏账准备 | 67,785,791.94 | 16,591,363.72 | 119,329,993.58 | 23,979,619.99 |
梅观公司回迁物业补偿(注2) | 71,579,153.96 | 17,894,788.49 | 71,579,153.96 | 17,894,788.49 |
预计负债(注5) | 166,823,476.68 | 38,750,787.02 | 67,820,501.40 | 14,000,043.20 |
梅观高速公路免费路段新建匝道营运费用补偿(注3) | 49,051,472.92 | 12,262,868.23 | 55,591,669.24 | 13,897,917.31 |
已计提未支付费用 | 87,871,500.80 | 21,967,875.20 | 40,905,731.12 | 10,226,432.78 |
资产减值准备 | 77,611,508.64 | 13,124,525.30 | 44,065,644.63 | 8,661,302.41 |
应收联合置地公司减资款利息(注4) | 14,515,097.04 | 3,628,774.26 | 14,515,097.04 | 3,628,774.26 |
三项目及龙大高速公路旧收费站拆除费用补偿 | 7,176,461.64 | 1,794,115.41 | 7,176,461.64 | 1,794,115.41 |
租赁负债 | 109,291,274.15 | 26,149,205.97 | 101,256,379.57 | 19,820,407.83 |
其他 | 51,376,800.32 | 10,386,150.06 | 76,478,162.36 | 18,678,348.71 |
合计 | 2,117,442,269.69 | 516,140,386.53 | 2,314,954,803.34 | 561,640,752.56 |
注1:本公司因三项目及龙大高速公路收到新建收费站未来营运支出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对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2:本公司之子公司梅观公司将本集团之联营公司联合置地公司补偿的未来回迁物业确认其他非流动资产。考虑联营公司未实现利润之影响,本集团对确认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额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3:本集团2015年度收到了梅观高速公路新建收费站未来营运支出补偿,对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4: 联合置地公司将应付本公司减资款的利息予以资本化,考虑联营公司未实现利润之影响,本集团按照持股比例34.30%对该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额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5:为蓝德环保对未决诉讼或仲裁以及BOT项目后续支出部分确认的预计负债及本集团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计提的收费公路未来期间预计运营成本确认的预计负债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深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龙公司”) | 697,051,781.89 | 174,262,945.48 | 820,785,424.29 | 205,196,356.08 |
—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常公司”) | 795,010,865.74 | 198,752,716.44 | 826,861,648.98 | 206,715,412.25 |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连公司”) | 499,278,020.80 | 121,514,698.29 | 515,506,734.24 | 125,571,876.65 |
—机荷东公司 | 390,005,699.92 | 97,501,426.97 | 446,355,587.56 | 111,588,898.88 |
—蓝德环保 | 469,116,350.99 | 115,457,837.38 | 479,521,980.67 | 118,059,244.80 |
—利赛环保 | 155,135,436.13 | 23,270,315.42 | 162,961,175.20 | 24,444,176.28 |
—乾泰公司 | 127,034,435.07 | 19,055,165.26 | 142,595,090.85 | 19,792,846.79 |
—南京风电 | 5,635,513.67 | 845,327.05 | 19,798,354.13 | 2,969,753.12 |
—包头南风 | 29,678,872.48 | 7,419,718.12 | 30,556,500.16 | 7,639,125.04 |
—JEL公司 | - | - | - | - |
—梅观公司 | 1,325,805.84 | 331,451.46 | 2,434,313.32 | 608,578.33 |
—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 | 13,930,638.92 | 3,482,659.73 | 14,410,510.52 | 3,602,627.63 |
特许经营权摊销(注) | 441,139,725.12 | 110,284,931.28 | 451,299,237.80 | 112,824,809.45 |
业绩对赌补偿 | 210,804,141.40 | 52,701,035.35 | 210,804,141.40 | 52,701,035.35 |
使用权资产 | 79,634,463.20 | 17,519,581.90 | 75,412,073.15 | 16,590,656.09 |
其他 | 2,040,049,291.67 | 441,993,410.81 | 1,903,510,833.44 | 407,732,124.55 |
合计 | 5,954,831,042.84 | 1,384,393,220.94 | 6,102,813,605.71 | 1,416,037,521.29 |
注: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之摊销方法在会计上(车流量法)和计税上(直线法)不一致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所计提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0,643,753.19) | 365,496,633.34 | (135,003,349.82) | 426,637,402.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0,643,753.19) | 1,233,749,467.75 | (135,003,349.82) | 1,281,034,171.4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03,311,030.57 | 163,279,006.09 |
可抵扣亏损 | 1,166,546,855.41 | 903,520,726.46 |
合计 | 1,369,857,885.98 | 1,066,799,732.5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3年 | 35,160,840.51 | 25,062,641.28 |
2024年 | 46,884,730.62 | 46,885,146.80 |
2025年 | 61,746,220.84 | 62,050,134.87 |
2026年 | 222,885,336.20 | 222,885,336.20 |
2027年 | 545,854,603.24 | 546,637,467.31 |
2028年 | 254,015,124.00 | - |
合计 | 1,166,546,855.41 | 903,520,726.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注1) | 2,664,650,664.22 | - | 2,664,650,664.22 | 2,630,221,312.69 | - | 2,630,221,312.69 |
梅观公司回迁物业补偿(注2) | 342,599,500.00 | - | 342,599,500.00 | 342,599,500.00 | - | 342,599,500.00 |
一年以上的待抵扣进项税 | 147,701,486.91 | - | 147,701,486.91 | 189,928,839.31 | - | 189,928,839.31 |
集团信息化及数字化项目 | 19,219,794.60 | - | 19,219,794.60 | 10,500,490.00 | - | 10,500,490.00 |
其他 | 1,120,979.14 | - | 1,120,979.14 | - | - | - |
合计 | 3,175,292,424.87 | - | 3,175,292,424.87 | 3,173,250,142.00 | - | 3,173,250,142.00 |
其他说明:
注1:主要包括本集团根据对收到的广东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关于2020年特定期间免收
收费公路通行费有关事宜文件的理解和判断,确认与收入对应的合同资产,以及朵花工程项目和比孟工程项目确认的与收入对应的合同资产。
注2:根据《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协议》,联合置
地公司于2016年7月向本公司之子公司梅观公司所持有的梅林关地块支付拆迁补偿款人民币28,328,230.00元。于2018年4月27日,双方签订《深圳市龙华新
区民治办事处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规定联合置地公司对梅观公司在上述货币补偿的基础上增加回迁物业补偿,补偿的回迁物业为联合置地公司拟建的办公楼物业,补偿的建筑面积为9,120平方米,该回迁物业将于2023年建成。于补充协议签订日,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18]第062号),该回迁物业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42,599,500.00元,本期未发生变动。
23、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406,463,579.98 | 7,129,200,145.74 |
保证借款 | 1,509,065,839.37 | 1,112,327,599.94 |
信用借款 | 950,462,215.40 | 1,104,701,529.64 |
抵押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合计 | 9,915,991,634.75 | 9,396,229,275.3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 质押借款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质押物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81,051,826.51 | 深投控基建45.454%股权 |
中国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 2,735,296,928.96 | 深投控基建28.68%股权 |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 1,093,961,008.04 | 深投控基建14.5065%的股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 99,009,561.11 | 南京风电应收风机销售款质押 |
汇丰银行香港总行 | 56,406,523.51 | JEL公司45%的股权 |
汇丰银行南京分行 | 40,737,731.85 | 南京风电应收风机销售款质押 |
合计 | 7,406,463,579.98 |
(2) 保证借款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担保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194,760,027.00 | 湾区发展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436,014,125.15 | 湾区发展 |
平安银行香港分行 | 834,685,830.00 | 湾区发展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 13,605,857.22 | 本公司 |
招商银行南宁分行 | 30,000,000.00 | 蓝德环保 |
合计 | 1,509,065,839.37 |
(3) 抵押借款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抵押物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50,000,000.00 | 乾泰公司土地使用权 |
24、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33,009,243.01 | - | 45,284,874.37 | 87,724,368.64 |
合计 | 133,009,243.01 | - | 45,284,874.37 | 87,724,368.64 |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到期未付的应付票据。
2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53,175,363.95 | 204,239,880.66 |
银行承兑汇票 | 40,669,099.04 | 24,430,000.00 |
合计 | 193,844,462.99 | 228,669,880.66 |
2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质保金及保证金 | 1,710,600,925.20 | 2,026,322,610.20 |
应付货款 | 608,199,983.62 | 577,333,357.41 |
其他 | 111,835,373.39 | 209,311,953.16 |
合计 | 2,430,636,282.21 | 2,812,967,920.7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2023年6月30日账龄超过1年的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总额 | 241,325,735.60 | 工程款未结算 |
(4) 应付账款按期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0至90天 | 289,981,275.98 | 1,251,781,919.06 |
91至180天 | 176,384,569.79 | 197,292,236.35 |
181至365天 | 645,103,302.03 | 287,904,720.40 |
1年以上 | 1,319,167,134.41 | 1,075,989,044.96 |
合计 | 2,430,636,282.21 | 2,812,967,920.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1,083,671.53 | 794,329.08 |
2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开发物业销售款 | 50,170,817.49 | 14,888,116.53 |
预收货款 | 31,575,492.85 | 6,538,109.91 |
预收技术服务费 | 9,618,365.70 | - |
预收风机销售款 | 5,993,361.00 | 5,993,361.00 |
其他 | 5,323,183.26 | 2,913,429.28 |
合计 | 102,681,220.30 | 30,333,016.7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开发物业销售款 | 35,282,700.96 | 预收房款增加 |
合计 | 35,282,700.9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58,624,140.06 | 442,885,099.82 | 564,735,204.22 | 236,774,035.6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169,884.48 | 48,590,855.34 | 50,528,727.04 | 3,232,012.78 |
合计 | 363,794,024.54 | 491,475,955.16 | 615,263,931.26 | 240,006,048.4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35,279,341.28 | 346,864,950.73 | 460,477,506.17 | 221,666,785.84 |
二、职工福利费 | 6,538,004.32 | 36,110,160.21 | 40,725,390.68 | 1,922,773.85 |
三、社会保险费 | 1,243,206.34 | 17,696,504.63 | 17,929,283.04 | 1,010,427.9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14,960.61 | 15,870,982.12 | 16,079,747.76 | 906,194.97 |
工伤保险费 | 47,412.06 | 674,890.14 | 683,767.59 | 38,534.61 |
生育保险费 | 80,833.67 | 1,150,632.37 | 1,165,767.69 | 65,698.35 |
四、住房公积金 | 986,249.98 | 31,648,203.11 | 31,546,108.60 | 1,088,344.4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358,681.09 | 6,692,158.40 | 8,166,922.02 | 9,883,917.47 |
六、其他 | 3,218,657.05 | 3,873,122.74 | 5,889,993.71 | 1,201,786.08 |
合计 | 358,624,140.06 | 442,885,099.82 | 564,735,204.22 | 236,774,035.6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517,113.94 | 35,815,276.35 | 36,286,581.72 | 2,045,808.57 |
2、失业保险费 | 125,913.99 | 1,792,331.20 | 1,815,907.38 | 102,337.81 |
3、企业年金缴费 | 2,526,856.55 | 10,983,247.79 | 12,426,237.94 | 1,083,866.40 |
合计 | 5,169,884.48 | 48,590,855.34 | 50,528,727.04 | 3,232,012.78 |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每月分别按员工参保地政府机构的规定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本集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应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35,815,276.35元及人民币1,792,331.20元(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38,565,427.98元及人民币1,929,164.53元)。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2,045,808.57元及人民币102,337.81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517,113.94元及人民币125,913.99元)的应缴存费用是于本报告期间到期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报告期后支付。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18,461,900.64 | 247,354,932.23 |
企业所得税 | 121,234,525.55 | 185,518,901.36 |
土地增值税 | 59,811,775.02 | 60,584,898.1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87,994.40 | 3,151,434.56 |
教育费附加 | 2,432,734.37 | 2,498,955.30 |
其他 | 7,790,752.88 | 8,495,901.45 |
合计 | 512,919,682.86 | 507,605,023.01 |
3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439,231,570.37 | 59,026,395.77 |
其他应付款 | 1,200,984,695.42 | 1,312,742,294.61 |
合计 | 1,640,216,265.79 | 1,371,768,690.38 |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5,111,111.10 | 5,877,411.77 |
其中:永续债股利 | 5,111,111.10 | 5,877,411.77 |
应付股利-本公司股东 | 356,207,659.28 | - |
应付股利-南京风电原股东 | 47,765,484.00 | 53,148,984.00 |
应付股利-湾区发展少数股东 | 30,147,315.99 | - |
合计 | 439,231,570.37 | 59,026,395.77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权收购款(注) | 216,521,233.40 | 216,521,233.40 |
工程建设委托管理项目拨款结余 | 146,164,123.50 | 12,133,832.03 |
预提工程支出及行政专项费用 | 119,584,624.05 | 148,883,809.47 |
应付代建项目独立承担成本 | 59,047,171.98 | 59,047,171.98 |
应付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 | 105,150,359.21 | 102,290,835.84 |
应付国际会展中心互通立交项目工程款 | 139,855,284.60 | 139,855,284.60 |
应付公路养护费用 | 96,156,202.70 | 110,036,442.82 |
应付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款 | 54,663,727.05 | 54,721,137.75 |
应付机电费用 | 33,871,034.58 | 37,704,328.83 |
应付湖南省乡县公路建设及管理服务费 | 3,041,574.14 | 35,976,352.52 |
应付关联方款项(附注十、6(2)) | 43,481,039.10 | 61,845,716.90 |
收取贵州信和力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和力富”)股权转让违约金 | 20,412,000.00 | 20,412,000.00 |
其他 | 163,036,321.11 | 313,314,148.47 |
合计 | 1,200,984,695.42 | 1,312,742,294.61 |
注:应付股权收购款主要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于2019年收购南京风电应付南京风电原股东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10,046,233.40元,该款项按照并购协议需待南京风电清理完未收回的员工占用资金及应收账款全部收回且经环境公司确认后才能支付。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2023年6月30日账龄超过1年的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总额 | 489,018,209.31 | 合同结算尚未完成/股权转让款尚未清算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五、35) | 2,932,498,861.63 | 3,157,388,893.09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五、37) | 2,213,118,082.08 | 2,180,436,285.1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34) | 1,019,314,792.13 | 988,980,478.83 |
其中:质押借款 | 431,377,704.27 | 141,809,949.98 |
信用借款 | 329,185,987.36 | 630,267,129.79 |
保证借款 | 254,751,100.50 | 208,550,329.62 |
抵押借款 | 4,000,000.00 | 8,353,069.44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36) | 48,389,856.31 | 53,517,680.22 |
合计 | 6,213,321,592.15 | 6,380,323,337.26 |
33、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超短期融资券(注) | 2,013,886,550.57 | 2,016,515,923.01 |
待转销项税额 | 4,515,373.51 | 1,339,930.47 |
合计 | 2,018,401,924.08 | 2,017,855,853.48 |
注:2023年2月22日,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0亿元,年利率为2.16%,期限为180天;2023年3月14日,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0亿元,年利率为2.20%,期限为180天。
34、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313,537,387.72 | 6,651,244,937.96 |
保证借款 | 2,512,442,960.00 | 2,953,903,875.43 |
信用借款 | 1,876,467,000.00 | 472,792,000.00 |
保证、质押借款 | 481,751,490.00 | 297,301,070.00 |
抵押借款 | 98,000,000.00 | 100,000,000.00 |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 | 65,650,000.00 | 76,700,000.00 |
计提利息 | 7,589,001.75 | 10,286,704.73 |
小计 | 10,355,437,839.47 | 10,562,228,588.1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32) | 1,019,314,792.13 | 988,980,478.83 |
一年后到期的长期借款 | 9,336,123,047.34 | 9,573,248,109.29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长期借款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 币种 | 金额 | 担保情况 |
本公司借款 | 人民币 | 220,000,000.00 | 新疆木垒项目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和乾新公司100%股权质押担保 |
清连公司借款 | 人民币 | 2,500,644,000.00 | 以清连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质押 |
清龙公司借款 | 人民币 | 311,250,000.00 | 以水官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质押 |
融资租赁公司 | 人民币 | 5,310,000.00 | 以韶关环亚项目项下应收租金质押 |
融资租赁公司 | 人民币 | 11,700,000.00 | 以山西诺辉项目项下应收租金质押 |
融资租赁公司 | 人民币 | 15,300,000.00 | 以山西冠航项目项下应收租金质押 |
融资租赁公司 | 人民币 | 91,750,000.00 | 以吴起大益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收租金质押 |
融资租赁公司 | 人民币 | 66,300,000.00 | 以吴起合久项目项下应收租金质押 |
融资租赁公司 | 人民币 | 20,000,000.00 | 以上饶蓝德环保科技项下应收租金质押 |
融资租赁公司 | 人民币 | 10,000,000.00 | 以新余蓝德环保科技项下应收租金质押 |
融资租赁公司 | 人民币 | 3,602,094.72 | 以佛朗斯项目项下应收租金质押 |
融资租赁公司 | 人民币 | 27,063,000.00 | 以对平华(达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应收租金质押 |
融资租赁公司 | 人民币 | 29,950,000.00 | 新余蓝德项目下应收租金质押 |
乾新公司借款 | 人民币 | 95,000,000.00 | 以电费收费权质押 |
乾智公司借款 | 人民币 | 797,500,000.00 | 以电费收费权质押 |
乾慧公司借款 | 人民币 | 511,500,000.00 | 以电费收费权质押 |
包头陵翔借款 | 人民币 | 217,000,000.00 | 以电费收费权质押 |
沿江公司借款 | 人民币 | 30,000,000.00 | 以沿江高速公路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 |
永城助能借款 | 人民币 | 174,000,000.00 | 以上海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助能”)永城沱滨和高庄32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收费权作为质押 |
乾泰公司借款 | 人民币 | 102,279,293.00 | 以对外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押 |
利赛环保借款 | 人民币 | 42,389,000.00 | 以深圳市城市生物质垃圾处置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而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 |
光明环境科技借款 | 人民币 | 31,000,000.00 | 以光明环境园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下而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押 |
质押借款小计 | 5,313,537,387.72 |
湾区融资借款 | 人民币 | 741,942,960.00 | 由湾区发展提供借款担保 |
深高速深高乐康健康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乐康”)借款 | 人民币 | 22,000,000.00 | 中国银行向深高乐康提供人民币4,533万元借款,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提供80%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人民币3,626.40万元 |
深湾基建(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湾基建”)借款 | 人民币 | 1,748,500,000.00 | 由湾区发展提供借款担保 |
保证借款小计 | 2,512,442,960.00 | ||
本公司信用借款 | 人民币 | 1,719,680,000.00 | 信用借款 |
深长公司信用借款 | 人民币 | 50,712,000.00 | 信用借款 |
融资租赁公司信用借款 | 人民币 | 56,700,000.00 | 信用借款 |
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环境”)借款 | 人民币 | 49,375,000.00 | 信用借款 |
信用借款小计 | 1,876,467,000.00 | ||
黄石蓝德借款 | 人民币 | 101,958,500.00 | 由蓝德环保提供借款担保,且以黄石蓝德特许经营权未来产生的政府付费预期收益权、黄石蓝德未来经营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和黄石蓝德股权作为质押 |
龙游蓝德借款 | 人民币 | 10,500,000.00 | 由蓝德环保提供借款担保,且以龙游蓝德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权为质押 |
抚州蓝德借款 | 人民币 | 58,000,000.00 | 由蓝德环保提供借款担保,以抚州蓝德的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 |
北海市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中蓝”)借款 | 人民币 | 59,900,000.00 | 由蓝德环保提供借款担保,以北海中蓝的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 |
诸暨蓝德借款 | 人民币 | 31,235,490.00 | 由蓝德环保提供借款担保,以诸暨项目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 |
桂林蓝德借款 | 人民币 | 122,157,500.00 | 由蓝德环保提供借款担保,以桂林项目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 |
邯郸蓝德借款 | 人民币 | 98,000,000.00 | 由蓝德环保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且以邯郸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PPP项目项下全部收益权形成的应收帐款质押 |
保证、质押借款小计 | 481,751,490.00 | ||
乾泰公司借款 | 人民币 | 98,000,000.00 | 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
抵押借款小计 | 98,000,000.00 | ||
广西蓝德借款 | 人民币 | 34,400,000.00 | 由蓝德环保及自然人施军营提供借款担保,以广西蓝德生产设备作为抵押,且以广西蓝德股权作为质押 |
贵阳贝尔蓝德借款 | 人民币 | 31,250,000.00 | 由蓝德环保及自然人施军营提供借款担保,以贵阳贝尔蓝德机器设备作为抵押,且以贵阳贝尔蓝德的股权和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 |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小计 | 65,650,000.00 | ||
计提利息 | 人民币 | 7,589,001.75 |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附注五、32) | 人民币 | 1,019,314,792.13 | |
一年后到期的长期借款 | 9,336,123,047.34 |
2023年6月30日,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95%至6.24%(2022年12月31日:2.05%至5.92%)。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公司债券 | 6,748,465,370.58 | 8,112,338,776.38 |
中期票据 | 1,835,984,918.01 | 814,567,547.33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五、32) | (2,932,498,861.63) | (3,157,388,893.09) |
一年后到期的应付债券 | 5,651,951,426.96 | 5,769,517,430.62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外币折算影响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长期公司债券(注1) | 100 | 2021年7月8日 | 5年 | 300,000,000.00美元 | 2,094,738,029.92 | - | 19,133,065.33 | 1,770,847.25 | 77,812,201.19 | 18,282,075.00 | 2,175,172,068.69 |
长期公司债券(注1) | 100 | 2020年3月18日 | 5年 | 1,400,000,000.00 | 1,431,897,625.32 | - | 9,297,580.52 | 1,504,794.16 | - | 1,442,700,000.00 | - |
长期公司债券(注1) | 100 | 2020年10月20日 | 5年 | 800,000,000.00 | 804,371,921.13 | - | 14,599,999.98 | 207,743.40 | - | - | 819,179,664.51 |
长期公司债券(注1) | 100 | 2021年4月15日 | 5年 | 1,200,000,000.00 | 1,227,288,378.16 | - | 20,949,433.98 | 276,317.46 | - | 41,880,000.00 | 1,206,634,129.60 |
长期公司债券(注1) | 100 | 2021年7月23日 | 5年 | 1,000,000,000.00 | 1,012,405,753.96 | - | 16,750,000.02 | 266,996.88 | - | - | 1,029,422,750.86 |
长期公司债券(注1) | 100 | 2022年1月20日 | 7年 | 1,500,000,000.00 | 1,541,637,067.89 | - | 23,851,125.00 | 270,814.03 | - | 47,702,250.00 | 1,518,056,756.92 |
中期票据(注2) | 100 | 2018年8月13日 | 5年 | 800,000,000.00 | 814,567,547.33 | - | 17,979,715.08 | 354,050.40 | - | - | 832,901,312.81 |
中期票据(注2) | 100 | 2023年5月23日 | 3年 | 1,0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0 | 3,050,605.91 | 32,999.29 | - | - | 1,003,083,605.20 |
合计 | - | - | - | - | 8,926,906,323.71 | 1,000,000,000.00 | 125,611,525.82 | 4,684,562.87 | 77,812,201.19 | 1,550,564,325.00 | 8,584,450,288.59 |
注1:公司债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外资备[2021]287号文的批准,本公司2021年7月8日发行300,000,000.00美元5年期长期债券,发行价格为债券本金的99.13%,票面利率为每年1.75%,计息日从2021年7月8日起,每半年付息一次,2026年7月8日到期,到期一次性还本。该债券的主要用途为偿还2021年7月18日到期的美元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62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2020年3月18日,本公司完成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人民币1,400,000,000.00元。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3.0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计息期限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19日。截止2023年6月30日,已全部回售。2022年1月20日,本公司完成了202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人民币1,500,000,000.00元,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3.18%。本次债券的期限为5+2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为2022年1月20日,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9年间每年的1月20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1月20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1003号),本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2020年10月20日,本公司完成了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工作,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3.6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计息期限为2020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10月22日至2023年10月21日。
2021年4月15日,本公司完成了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工作,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3.49%,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计息期限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6年4月1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
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完成了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工作,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3.3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债券期限为5年。计息期限为2021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6日。
注2:中期票据
2018年8月13日,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本公司发行人民币800,000,000.00元中期票据,期限5年,年利率为4.49%,每年付息一次,2023年8月15日到期一次还本。
2023年5月23日,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本公司发行人民币1,000,000,000.00元中期票据,期限3年,年利率为2.89%,每年付息一次,2026年5月24日到期一次还本。
36、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09,291,274.15 | 101,256,379.57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附注五、32) | 48,389,856.31 | 53,517,680.22 |
合计 | 60,901,417.84 | 47,738,699.35 |
3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联合营公司借款(注1) | 944,646,715.85 | 944,646,715.85 |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国际”)借款(注2) | 2,183,989,141.38 | 2,105,041,763.41 |
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的金融负债(注3) | 126,246,854.38 | 279,029,169.22 |
合计 | 3,254,882,711.61 | 3,328,717,648.4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五、32) | 2,213,118,082.08 | 2,180,436,285.12 |
一年后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041,764,629.53 | 1,148,281,363.36 |
其他说明:
注1:为本公司从联合置地公司的借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借款余额计人民币944,646,715.85元。详见附注十、5(3)。
注2:系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深投控基建向深投控国际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6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2,183,989,141.38元。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按照年利率2.85%计息。
注3:2023年6月30日售后回租交易形成的余额为蓝德环保子公司广西蓝德和德州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蓝德”)设备售后租回形成的长期应付款,以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和德州蓝德公司100%权益为抵押。本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形成的利息支出为人民币7,603,842.17元,支付融资租赁手续费人民币400,000.00元,偿还本金人民币181,103,838.50元,支付利息人民币7,178,027.82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款项余额为人民币126,246,854.38元。
3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注) | 115,649,911.45 | 115,716,411.45 |
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系本集团计提的长效激励奖金,该奖金预计于以后年度陆续发放。
3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未来期间运营成本(注1) | 146,394,830.60 | 148,514,766.55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后续支出(注2) | 39,071,788.53 | 44,445,623.55 |
产品质量保证 | 1,864,193.03 | 3,153,772.89 |
合计 | 187,330,812.16 | 196,114,162.99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1:本集团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计提的收费公路未来期间预计运营成本。
注2:本集团为使所持有的餐厨垃圾处理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而预计将发生的支出。40、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南光高速公路、盐排高速公路新建站未来运营费用补偿 | 211,704,931.35 | - | 16,800,000.00 | 194,904,931.35 | 深圳市人民政府针对因南光、盐排新建站未来运营成本的补偿 |
龙大高速公路免费路段新建站未来运营费用补偿 | 145,915,980.26 | - | 13,333,670.88 | 132,582,309.38 |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针对龙大高速深圳路段提前收回权益的现金补偿 |
梅观高速公路免费路段新建匝道营运费用补偿 | 55,591,669.24 | - | 6,540,196.32 | 49,051,472.92 | 深圳市人民政府针对因梅观高速调整收费新建匝道未来运营费用的补偿 |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 30,252,071.17 | - | 3,564,699.06 | 26,687,372.11 | 交通运输部就深高速下属收费公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项目给予的现金补助 |
蓝德环保政府经济补助 | 22,128,255.85 | 1,070,000.00 | 965,972.94 | 22,232,282.91 | 蓝德环保公司收到的政府设备补助 |
政府拆迁补偿 | 8,240,966.70 | - | 1,373,494.44 | 6,867,472.26 | 清龙公司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 |
贵州贵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深公司”)及贵州置地政府财政补助 | 508,847.48 | - | 4,752.53 | 504,094.95 | 贵深公司和贵州置地收到贵州省龙里县政府财政补助 |
利赛环保项目政府补助 | - | 590,000.00 | 590,000.00 | - | 利赛环保收到的政府设备补助 |
合计 | 474,342,722.05 | 1,660,000.00 | 43,172,786.17 | 432,829,935.8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央补助 | 30,252,071.17 | - | 3,564,699.06 | 26,687,372.11 | 与资产相关 |
蓝德环保政府经济补助 | 22,128,255.85 | 1,070,000.00 | 965,972.94 | 22,232,282.91 | 与资产相关 |
贵深公司及贵州置地政府财政补助 | 508,847.48 | - | 4,752.53 | 504,094.95 | 与资产相关 |
利赛环保项目政府补助 | - | 590,000.00 | 590,0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52,889,174.50 | 1,660,000.00 | 5,125,424.53 | 49,423,749.97 |
4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180,770,326.00 | - | - | - | - | - | 2,180,770,326.00 |
42、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088,787,596.29 | - | - | 4,088,787,596.29 |
其他资本公积(注1) | 301,811,539.31 | - | 25,820,044.54 | 275,991,494.77 |
合计 | 4,390,599,135.60 | - | 25,820,044.54 | 4,364,779,091.06 |
其中资本溢价明细: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中:投资者投入 | 1,444,510,961.24 | - | - | 1,444,510,961.2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759,887,122.51 | - | - | 2,759,887,122.51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 (114,598,966.13) | - | - | (114,598,966.13) |
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 | (1,011,521.33) | - | - | (1,011,521.3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系本期因本集团持有的联合营企业资本公积变动,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资本公积减少人民币25,820,044.54元。
项目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利息率 | 发行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转股条件 | 转股情况 |
永续债 | 2020年12月4日 | 其他权益工具 | 4.6% | 4,000,000,000.00 | 无固定期限 | 无 | 无 |
44、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8,012,206.05) | (363,767,151.41) | - | - | (341,824,332.51) | (21,942,818.90) | (749,836,538.56) |
其中:企业合并原有权益增值部分 | 893,132,218.74 | - | - | - | - | - | 893,132,218.74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6,118,896.94) | 6,519,370.70 | - | - | 6,519,370.70 | - | (39,599,526.24)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55,431,707.85) | (370,286,522.11) | - | - | (348,343,703.21) | (21,942,818.90) | (1,603,775,411.06) |
其他 | 406,180.00 | - | - | - | - | - | 406,180.00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08,012,206.05) | (363,767,151.41) | - | - | (341,824,332.51) | (21,942,818.90) | (749,836,538.56) |
45、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650,260,329.93 | 114,539,572.89 | - | 2,764,799,902.82 |
任意盈余公积 | 453,391,330.06 | - | - | 453,391,330.06 |
合计 | 3,103,651,659.99 | 114,539,572.89 | - | 3,218,191,232.8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决议,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本公司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4,539,572.89元(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172,052,187.30元)。
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本公司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未计提任意盈余公积(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无)。
46、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079,278,802.54 | 8,540,070,494.7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 2,179,848.75 | (1,377,494,180.4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081,458,651.29 | 7,162,576,314.3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29,275,101.01 | 2,011,258,952.7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4,539,572.89 | 172,052,187.30 |
应付普通股股利(注) | 1,007,515,890.61 | 1,352,077,602.12 |
支付给其他权益工具股利 | 92,511,111.11 | 186,555,555.5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 - |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影响 | - | (634,456,517.39) |
其他 | (11,957,298.93) | 16,147,788.22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808,124,476.62 | 8,081,458,651.29 |
注:根据2023年5月16日股东年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62元,按已发行股份2,180,770,326股计算,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1,007,515,890.61元,其中已发行A股1,433,270,326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62,170,890.61元,已发行H股747,500,000股派发现金股利港币390,338,542.43元(折合人民币345,345,00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股利中A股股利已发放。
4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351,355,612.85 | 1,790,521,053.33 | 3,246,364,957.00 | 1,826,945,598.82 |
主营业务-通行费 | 2,598,948,376.71 | 1,219,675,497.71 | 2,410,155,296.36 | 1,260,589,072.74 |
主营业务-大环保 | 752,407,236.14 | 570,845,555.62 | 836,209,660.64 | 566,356,526.08 |
--与风机设备销售相关 | 530,973.45 | 8,188,019.57 | 25,732,414.97 | 20,098,509.39 |
--风力发电 | 347,535,561.51 | 128,623,370.47 | 357,425,869.04 | 129,016,745.85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造 | - | 33,005,317.07 | 71,065,476.23 | 73,165,042.94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营 | 281,217,446.22 | 262,981,169.24 | 218,931,306.80 | 173,740,170.33 |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销售 | 1,091,334.69 | 9,839,387.72 | 8,866,666.21 | 16,919,015.99 |
--其他 | 122,031,920.27 | 128,208,291.55 | 154,187,927.39 | 153,417,041.58 |
其他业务 | 773,524,352.43 | 690,092,989.73 | 847,728,688.65 | 674,241,479.93 |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 184,805,753.22 | 172,438,374.42 | 413,472,908.51 | 333,155,421.61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 403,764,785.26 | 403,764,785.26 | 250,103,645.07 | 250,103,645.07 |
--融资租赁 | 46,196,396.09 | 17,040,489.65 | 44,687,629.22 | 23,270,262.88 |
--房地产开发 | 14,103,100.92 | 12,146,056.17 | 25,234,650.46 | 14,874,771.29 |
--广告 | 5,922,992.37 | 2,550,068.66 | 11,107,610.47 | 7,574,492.67 |
--其他 | 118,731,324.57 | 82,153,215.57 | 103,122,244.92 | 45,262,886.41 |
合计 | 4,124,879,965.28 | 2,480,614,043.06 | 4,094,093,645.65 | 2,501,187,078.75 |
(1)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报告分部 | 通行费 | 大环保 | 委托管理服务 | 融资租赁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主要经营地区 | |||||||
广东省 | 2,257,071,146.38 | 181,228,350.67 | 179,126,139.75 | 46,196,396.09 | 381,022,970.47 | 122,240,584.75 | 3,166,885,588.11 |
湖南省 | 341,772,010.56 | 7,021,341.94 | - | - | - | 2,325,077.67 | 351,118,430.17 |
贵州省 | - | 42,881,949.28 | 5,679,613.47 | - | 2,346,911.11 | 14,191,755.44 | 65,100,229.30 |
湖北省 | 105,219.77 | 6,796,657.12 | - | - | - | - | 6,901,876.89 |
江苏省 | - | 15,994,450.15 | - | - | - | - | 15,994,450.15 |
内蒙古自治区 | - | 148,228,862.32 | - | - | 2,345,816.04 | - | 150,574,678.36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 | 51,821,489.06 | - | - | 11,315,966.27 | - | 63,137,455.33 |
山东省 | - | 17,116,394.91 | - | - | - | - | 17,116,394.91 |
浙江省 | - | 11,173,755.90 | - | - | - | - | 11,173,755.90 |
四川省 | - | 19,973,640.01 | - | - | 1,235,570.41 | - | 21,209,210.42 |
江西省 | - | 23,246,916.39 | - | - | - | - | 23,246,916.39 |
河北省 | - | 8,632,465.18 | - | - | - | - | 8,632,465.1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 | 159,913,638.08 | - | - | - | - | 159,913,638.08 |
河南省 | - | 24,428,238.23 | - | - | - | - | 24,428,238.23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 | 33,949,086.90 | - | - | - | - | 33,949,086.90 |
安徽省 | - | - | - | - | 5,497,550.96 | - | 5,497,550.96 |
合计 | 2,598,948,376.71 | 752,407,236.14 | 184,805,753.22 | 46,196,396.09 | 403,764,785.26 | 138,757,417.86 | 4,124,879,965.28 |
主要业务类型 | 通行费 | 大环保 | 委托管理服务 | 融资租赁 | 工程施工 | 其他 | 合计 |
收入确认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598,948,376.71 | 752,407,236.14 | - | - | 64,670,677.73 | 3,416,026,290.58 | |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 | - | - | 184,805,753.22 | 403,764,785.26 | 68,163,747.76 | 656,734,286.24 | |
合计 | 2,598,948,376.71 | 752,407,236.14 | 184,805,753.22 | 403,764,785.26 | 132,834,425.49 | 4,072,760,576.82 |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人民币元
报告分部 | 通行费 | 大环保 | 委托管理服务 | 融资租赁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主要经营地区 | |||||||
广东省 | 1,900,241,063.42 | 186,502,036.18 | 295,884,325.46 | 44,687,629.22 | 187,186,236.65 | 107,513,145.14 | 2,722,014,436.07 |
湖南省 | 314,475,181.19 | - | - | - | - | 4,630,511.31 | 319,105,692.50 |
贵州省 | - | 55,960,169.70 | 116,911,499.74 | - | 3,446,132.15 | 25,369,845.63 | 201,687,647.22 |
湖北省 | 195,439,051.75 | 8,248,216.47 | - | - | - | - | 203,687,268.22 |
江苏省 | - | 42,185,261.00 | - | - | - | 1,951,003.77 | 44,136,264.77 |
内蒙古自治区 | - | 115,525,338.27 | 677,083.31 | - | 397,797.60 | - | 116,600,219.18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 | 74,468,843.40 | - | - | 32,214,996.24 | - | 106,683,839.64 |
山东省 | - | 26,611,257.13 | - | - | - | - | 26,611,257.13 |
浙江省 | - | 13,317,150.47 | - | - | - | - | 13,317,150.47 |
四川省 | - | 17,353,511.53 | - | - | 10,555,900.65 | - | 27,909,412.18 |
江西省 | - | 42,862,501.75 | - | - | - | - | 42,862,501.75 |
河北省 | - | 5,987,141.76 | - | - | - | - | 5,987,141.76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 | 192,064,945.75 | - | - | - | - | 192,064,945.75 |
河南省 | - | 24,191,575.22 | - | - | - | - | 24,191,575.22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 | 25,588,818.64 | - | - | - | - | 25,588,818.64 |
安徽省 | - | 5,342,893.37 | - | - | 16,302,581.78 | - | 21,645,475.15 |
合计 | 2,410,155,296.36 | 836,209,660.64 | 413,472,908.51 | 44,687,629.22 | 250,103,645.07 | 139,464,505.85 | 4,094,093,645.65 |
主要业务类型 | 通行费 | 大环保 | 委托管理服务 | 融资租赁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 其他 | 合计 |
收入确认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410,155,296.36 | 765,144,184.41 | - | - | 56,428,169.30 | 3,231,727,650.07 | |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 | - | 71,065,476.23 | 413,472,908.51 | 250,103,645.07 | 71,928,726.08 | 806,570,755.89 | |
合计 | 2,410,155,296.36 | 836,209,660.64 | 413,472,908.51 | 250,103,645.07 | 128,356,895.38 | 4,038,298,405.96 |
(2).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营业务为收费公路和大环保等。具体情况参见附注三、26。
本集团收入合同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3).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合同负债金额为人民币102,681,220.30元,将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48、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973,722.38 | 5,852,274.27 |
教育费附加 | 5,084,433.98 | 4,366,176.45 |
房产税 | 5,593,521.02 | 3,542,692.42 |
印花税 | 661,940.70 | 1,360,319.52 |
土地增值税 | - | 2,349,264.25 |
其他 | 663,997.97 | 1,945,800.67 |
合计 | 18,977,616.05 | 19,416,527.58 |
49、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6,398,964.91 | 11,740,542.77 |
低值易耗品 | 1,489,165.15 | 19,146.76 |
差旅费 | 623,778.03 | 936,163.72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572,456.59 | 2,036,772.24 |
折旧及摊销 | 367,077.35 | 392,722.66 |
业务招待费 | 32,695.80 | 60,843.07 |
其他 | 2,342,137.67 | 2,171,117.73 |
合计 | 11,826,275.50 | 17,357,308.95 |
50、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93,557,127.50 | 112,318,183.93 |
折旧及摊销 | 55,197,905.19 | 46,758,440.74 |
办公楼管理费 | 7,363,492.90 | 1,934,489.83 |
律师及咨询费 | 6,863,937.42 | 4,729,127.41 |
办公及通讯费 | 2,740,548.16 | 3,891,107.54 |
审计费 | 2,441,466.55 | 2,236,187.56 |
差旅费 | 1,745,925.81 | 948,335.32 |
房租 | 1,705,927.50 | 2,546,448.23 |
上市费用 | 1,703,182.56 | 3,642,983.25 |
业务招待费 | 1,469,658.82 | 1,393,561.32 |
车辆使用费 | 870,222.00 | 774,160.44 |
其他 | 7,006,702.65 | 12,106,766.23 |
合计 | 182,666,097.06 | 193,279,791.80 |
51、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成本 | 6,591,212.90 | 6,054,350.93 |
直接耗材 | 3,338,226.20 | 2,497,729.43 |
折旧及摊销 | 3,064,049.75 | 7,028,817.03 |
技术服务费 | 95,135.13 | 51,245.34 |
其他 | 821,472.85 | 2,632,070.34 |
合计 | 13,910,096.83 | 18,264,213.07 |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包括开发专利过程中研发部门领用的材料、人工、研发机器的折旧与摊销等,本期研发费用的发生额主要是乾泰公司进行废旧电池绿色回收利用技术研发、蓝德环保和利赛环保的各种环保装置系统和工艺技术的研发支出以及南京风电的风力发电机组相关研发支出等发生的费用。
52、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92,157,021.73 | 576,712,164.04 |
其中:借款利息支出 | 383,455,599.65 | 363,896,945.71 |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 154,556,726.92 | 155,402,913.81 |
长期应付款利息费用 | 40,713,926.48 | 18,826,050.11 |
龙大高速公路和三项目新建收费站补贴未确认融资费用 | 7,920,000.00 | 15,346,803.54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附注十三、2(2)) | 2,277,437.01 | 10,222,984.20 |
预计负债利息费用 | 3,087,823.67 | 6,705,375.45 |
票据贴现利息 | 145,508.00 | 4,939,601.14 |
预收房款利息费用 | - | 1,371,490.08 |
减:利息收入 | (34,123,240.65) | (96,421,248.17) |
减:资本化利息 | (3,679,635.85) | (12,711,315.74) |
其中:资本化利息支出 | 3,713,143.91 | 18,828,491.84 |
资本化利息收入 | 33,508.06 | 6,117,176.10 |
汇兑损失 | 104,086,163.57 | 247,869,519.96 |
其他 | 6,049,034.98 | 2,706,946.47 |
合计 | 664,489,343.78 | 718,156,066.56 |
其他说明: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计入存货及无形资产的金额参见附注五、7(3)及附注五、19(3)。利息收入明细如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款利息 | 23,428,474.86 | 84,252,642.08 |
其他非流动资产利息收入 | 10,694,765.79 | 11,626,748.75 |
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 | - | 541,857.34 |
减:资本化利息收入 | 33,508.06 | 6,117,176.10 |
合计 | 34,089,732.59 | 90,304,072.07 |
53、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5,275,424.53 | 4,536,022.29 |
税费返还及增值税加计扣除 | 7,204,599.31 | 2,656,686.23 |
其他 | 733,277.86 | 3,229,096.09 |
合计 | 13,213,301.70 | 10,421,804.61 |
其他说明: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政府研发补助 | 15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央补助(附注五、40) | 3,564,699.06 | 3,564,699.06 | 与资产相关 |
利赛环保项目政府补助(附注五、40) | 590,0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蓝德环保政府经济补助(附注五、40) | 965,972.94 | 961,439.04 | 与资产相关 |
贵深公司及贵州置地政府财政补助(附注五、40) | 4,752.53 | 9,884.19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5,275,424.53 | 4,536,022.29 | / |
54、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附注五、13) | 341,367,589.39 | 329,710,423.6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867,748.85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9,554,747.72 | 9,199,200.0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60,214.26 | - |
其他 | 205,901.81 | - |
合计 | 364,156,202.03 | 338,909,623.64 |
5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 | 148,232,568.84 | 110,627,475.53 |
其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附注五、14) | 100,429,019.47 | 107,372,297.09 |
衍生金融工具 | 47,803,549.37 | 3,255,178.44 |
合计 | 148,232,568.84 | 110,627,475.53 |
56、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491,882.33) | (20,091,394.90) |
长期应收款减值利得(损失) | 3,183,924.65 | (5,643,800.38) |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 (1,838,619.58) | 1,129,998.08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018,309.96)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利得 | (3,388,030.22) | 5,159,213.49 |
合计 | (15,552,917.44) | (19,445,983.71) |
57、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41,237,184.70) | (4,470,583.11)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23,039.31) |
合计 | (41,237,184.70) | (4,493,622.42) |
58、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 144,984.04 | 1,452,701.98 | 144,984.04 |
府补助 | |||
其他 | 4,643,952.69 | 5,030,430.28 | 4,643,952.69 |
合计 | 4,788,936.73 | 6,483,132.26 | 4,788,936.73 |
(1)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奖励金 | 144,984.04 | 1,452,701.98 | 与收益相关 |
59、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7,824.14 | 51,569.21 | 87,824.14 |
对外捐赠 | 188,000.00 | 310,335.30 | 188,000.00 |
其他 | 37,400,851.32 | 1,915,948.56 | 37,400,851.32 |
合计 | 37,676,675.46 | 2,277,853.07 | 37,676,675.46 |
60、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56,388,986.19 | 205,564,454.9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856,065.68 | (14,104,173.45) |
合计 | 270,245,051.87 | 191,460,281.5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01,068,449.34 | 1,071,487,998.4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00,267,112.34 | 267,871,999.6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7,377,152.62) | (8,031,532.1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6,403,028.72) | (121,412,453.6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5,764,538.36 | 108,294,765.9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7,534,186.17 | (56,678,761.5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59,396.34 | 1,595,717.88 |
确认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 - | (179,454.60) |
所得税费用 | 270,245,051.87 | 191,460,281.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和收回的保证金 | 67,310,586.48 | 13,517,717.88 |
暂收往来款 | 20,007,556.79 | 55,745,768.71 |
收到政府补助 | 7,096,200.00 | 1,452,701.98 |
收到的项目代垫款 | - | 12,867,945.20 |
其他 | 50,728,711.10 | 93,823,108.93 |
合计 | 145,143,054.37 | 177,407,242.70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工程款 | 105,063,359.69 | 38,654,774.98 |
支付代收代付款 | 12,444,449.49 | 42,299,247.12 |
中介服务费用 | 26,123,424.73 | 22,880,951.46 |
支付和归还保证金 | 85,983,833.42 | 25,455,040.38 |
支付的员工借款 | 2,681,056.54 | 1,841,324.66 |
其他 | 107,992,565.07 | 87,844,622.49 |
合计 | 340,288,688.94 | 218,975,961.09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借款本金 | 210,000,000.00 | - |
利息收入 | 13,198,916.54 | 37,506,245.58 |
其他 | 1,032,532.06 | 9,979,822.31 |
合计 | 224,231,448.60 | 47,486,067.89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邵阳项目建设相关费用 | 1,308,251.91 | - |
其他 | 419,055.33 | - |
合计 | 1,727,307.24 | -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退还融资租赁保证金 | - | 12,000,000.00 |
其他 | - | 71,778.17 |
合计 | - | 12,071,778.17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的本金及利息 | 12,449,726.71 | 19,243,955.22 |
支付设备售后租回融资款的本金及利息 | 46,296,842.40 | 64,840,096.60 |
归还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20,608,632.95 | 28,058,311.04 |
发行债券中介费 | 618,322.66 | 5,776,436.90 |
其他 | 3,880,538.09 | 14,060,001.85 |
合计 | 83,854,062.81 | 131,978,801.61 |
6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30,823,397.47 | 880,027,716.9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1,237,184.70 | 4,493,622.42 |
信用减值损失 | 15,552,917.44 | 19,445,983.7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42,695,348.13 | 266,874,919.0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840,436.93 | 35,289,139.92 |
无形资产摊销 | 707,144.18 | 1,043,651.1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99,397,799.87 | 806,979,398.0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908,945.21 | 12,702,921.7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747,724.64) | (4,830,762.6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7,824.14 | 51,569.2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8,232,568.84) | (110,627,475.5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8,443,877.82 | 718,156,066.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4,156,202.03) | (338,909,623.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1,140,769.40 | 36,239,682.4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7,284,703.72) | (50,164,401.2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 (81,615,327.90) | (76,609,031.01) |
“-”号填列)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9,481,125.55) | (46,089,412.78) |
其他 | 20,033,793.47 | (561,559,353.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3,351,786.08 | 1,592,514,611.0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3,562,940,475.29 | 5,506,999,749.30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3,197,002,667.41 | 5,456,959,403.0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5,937,807.88 | 50,040,346.2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562,940,475.29 | 3,197,002,667.41 |
其中:库存现金 | 7,190,567.60 | 9,205,134.2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555,749,907.69 | 3,187,797,533.16 |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562,940,475.29 | 3,197,002,667.41 |
加: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附注五、1) | 609,156,140.51 | 438,629,991.31 |
加:银行存款利息 | 229,500.00 | 229,500.00 |
三、货币资金 | 4,172,326,115.80 | 3,635,862,158.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3、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初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清连高速公路收费权 | 5,375,240,292.85 | 5,549,959,178.08 | 质押 |
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收费权 | 5,733,592,886.94 | 5,685,204,792.49 | 质押 |
外环高速公路收费权 | - | 5,260,258,467.14 | 质押 |
水官高速公路收费权 | 1,135,398,441.43 | 1,337,172,203.81 | 质押 |
梅观公司100%股权 | - | 550,316,866.01 | 质押 |
JEL公司45%股权 | 105,041,209.89 | 105,042,832.27 | 质押 |
乾新公司100%股权 | 289,954,028.10 | 280,674,184.36 | 质押 |
乾智公司、乾慧公司100%股权 | 1,011,851,317.71 | 951,192,963.25 | 质押 |
深投控基建88.64%股权 | 2,449,464,795.62 | - | 质押 |
货币资金 | 609,156,140.51 | 438,629,991.31 | 详见附注五、1 |
廊坊市水气蓝德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水气”)土地使用权 | - | 101,439,576.70 | 抵押 |
乾泰公司土地使用权 | 31,933,580.34 | 88,831,497.98 | 抵押 |
蓝德环保若干家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股权、特许经营权或生产设备等 | 1,540,946,628.53 | 1,864,888,397.97 | 抵押和质押 |
融资租赁部分项目应收账款收款权 | 829,815,596.32 | 623,394,734.34 | 质押 |
南京风电部分应收账款收款权 | 524,792,143.91 | - | 质押 |
乾泰公司应收账款收款权 | 86,620,027.29 | 70,392,218.85 | 质押 |
利赛环保BOT项目应收账款收款权 | 11,839,047.95 | 15,945,461.08 | 质押 |
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应收账款收款权 | 5,893,796.52 | - | 质押 |
光明环境科技PPP项目应收账款收款权 | - | - | 质押 |
合计 | 19,741,539,933.91 | 22,923,343,365.64 |
其他说明:
除上述外,本集团以本公司之子公司乾新公司、乾智公司和乾慧公司、永城助能、包头陵翔的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具体情况参见附注五、34。
64、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港币 | 75,533,782.44 | 0.92 | 69,640,636.74 |
美元 | 1,130,360.91 | 7.23 | 8,167,761.85 |
欧元 | 12.00 | 7.88 | 94.53 |
法郎 | 11.70 | 8.06 | 94.32 |
比塞塔 | 446.00 | 0.05 | 20.88 |
日元 | 380.09 | 0.05 | 19.04 |
其他应收款 | |||
港币 | 972,839.00 | 0.92 | 896,938.10 |
短期借款 | |||
港币 | 9,472,353,840.01 | 0.92 | 8,733,320,793.4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港币 | 95,147,800.00 | 0.92 | 87,724,368.64 |
应付职工薪酬 | |||
港币 | 77,831.81 | 0.92 | 71,759.37 |
美元 | 22,062.99 | 7.23 | 159,515.42 |
其他应付款 | |||
港币 | 118,542,723.12 | 0.92 | 109,939,157.79 |
美元 | 1,665.00 | 7.26 | 12,031.52 |
应付股利 | |||
港币 | 291,630,672.34 | 0.92 | 268,877,647.2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港币 | 80,000,000.00 | 0.92 | 74,197,046.00 |
美元 | 304,778,547.63 | 7.23 | 2,202,268,829.46 |
应付债券 | |||
美元 | 300,000,000.00 | 7.23 | 2,157,273,395.77 |
长期借款 | - | - | |
港币 | 720,000,000.00 | 0.92 | 667,623,277.85 |
租赁负债 | |||
港币 | 3,072,844.53 | 0.92 | 2,833,101.20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包括美华公司、深投控基建和湾区发展。其中美华公司作为投融资公司,原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因2022年通过境外港币贷款收购了深投控基建100%股权,从而间接控股香港上市公司湾区发展71.83%股权,美华公司产生和支出现金的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客观准确反映美华公司的财务状况,美华公司自2022年7月1日起将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港币;深投控基建为投资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港币,其主要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根据其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人民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湾区发展为投资公司,其投资实体的主要经营活动均在中国大陆,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发生。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发生。
3、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新设子公司
深圳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深新能源”)于2023年3月1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本集团持有其65.00%权益。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该新设子公司于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深圳深高速晟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晟能”)于2023年3月1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本集团持有其100.00%权益。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该新设子公司于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贵州紫云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紫云”)于2023年3月17日在贵州省安顺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本集团持有其65.00%权益。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该新设子公司于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兴仁市元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仁元盛”)于2023年4月11日在贵州省兴仁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元,本集团持有其65.00%权益。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该新设子公司于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都匀市金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匀金鑫”)于2023年4月18日在贵州省都匀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本集团持有其65.00%权益。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该新设子公司于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2) 本期减少子公司
本集团之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高速广告有限公司、深圳高速苏伊士环境有限公司及哈尔滨市凌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已注销,上述公司的税务及工商注销等手续已分别于2023年6月6日、2023年1月2日及2023年5月30日办理完成。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元)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外环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经营 | 6,500,000,000.00 | 100.00 | - | 设立 |
投资公司 | 中国贵州省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投资 | 1,000,000,000.00 | 100.00 | - | 设立 |
贵深公司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基础设施建设 | 500,000,000.00 | - | 70.00 | 设立 |
贵州置地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土地综合开发 | 158,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深圳高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物业管理 | 1,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环境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环保实业项目及咨询 | 6,550,000,000.00 | 100.00 | - | 设立 |
JEL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开曼群岛 | 投资控股 | 30,000,000.00美元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湖北马鄂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湖北省 | 公路经营 | 28,000,000.00美元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清连公司 | 中国广东省清远市 | 中国广东省清远市 | 公路经营 | 3,361,000,000.00 | 51.37 | 25.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梅观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经营 | 332,400,000.00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美华公司 | 中国湖北省及广东省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7,953,813.00港元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高汇公司 | 中国广东省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85,360,000.00美元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丰立投资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00港元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发展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经营 | 60,000,000.00 | 98.70 | 1.30 | 设立 |
清龙公司(注1)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经营 | 324,000,000.00 | 40.00 | 1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长公司 |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 公路经营 | 200,000,000.00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益常公司 | 中国湖南省常德市 | 中国湖南省常德市 | 公路经营 | 345,000,000.00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 30,000,000.00 | 100.00 | - | 设立 |
基建环保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基建环保业务 | 500,000,000.00 | 51.00 | 49.00 | 设立 |
深圳高速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资本市场服务 | 19,607,800.00 | 51.00 | - | 设立 |
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江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经营 | 5,714,285,714.00 | 49.00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贵深高投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土地综合开发 | 1,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深圳市深高速壹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寓租赁与管理 | 10,000,000.00 | - | 60.00 | 设立 |
业丰瑞置业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土地综合开发 | 1,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南京风电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 制造业 | 357,142,900.00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包头市金陵风电科技有限 | 中国内蒙古自治 | 中国内蒙古 | 制造业 | 20,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
公司 | 区包头市 | 自治区包头市 | 下的企业合并 | ||||
宣威市南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云南省曲靖市 | 中国云南省曲靖市 | 制造业 | 3,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尚志市南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黑龙江省尚志市 | 中国黑龙江省尚志市 | 制造业 | 5,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包头南风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风力发电 | 632,800,000.00 | 0.95 | 99.05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包头陵翔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风力发电 | 148,1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达茂旗南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风力发电 | 128,2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达茂旗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风力发电 | 179,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达茂旗宁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风力发电 | 129,5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达茂旗宁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风力发电 | 126,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蓝德环保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 | 环境与设施服务 | 505,439,108.00 | - | 92.29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广西蓝德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225,996,6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德州蓝德 | 中国山东省德州市 | 中国山东省德州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50,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贵阳贝尔蓝德 | 中国贵州省贵阳市 | 中国贵州省贵阳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110,923,7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泰州蓝德 | 中国江苏省泰州市 | 中国江苏省泰州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68,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德州众和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省德州市 | 中国山东省德州市 | 装备制造 | 30,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昆山贝尔蓝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省昆山市 | 中国江苏省昆山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25,000,000.00 | - | 95.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龙游蓝德 | 中国浙江省衢州市 | 中国浙江省衢州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10,5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廊坊水气 |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 |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 | 装备制造 | 30,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上饶蓝德 | 中国江西省上饶市 | 中国江西省上饶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25,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黄石蓝德 | 中国湖北省黄石市 | 中国湖北省黄石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24,274,980.00 | -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平舆贝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河南省驻马店市 | 中国河南省驻马店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5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邯郸蓝德 | 中国河北省邯郸市 | 中国河北省邯郸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50,000,000.00 | - | 9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桂林蓝德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54,6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新余蓝德 | 中国江西省新余市 | 中国江西省新余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23,94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诸暨蓝德 | 中国浙江省诸暨市 | 中国浙江省诸暨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100,000,000.00 | - | 9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抚州蓝德 | 中国江西省抚州 | 中国江西省 | 餐厨/厨余 | 24,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
市 | 抚州市 | 垃圾处理 | 下的企业合并 | ||||
南京深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 环境与设施服务 | 100,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四川蓝昇 | 中国四川省自贡市 | 中国四川省自贡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45,039,000.00 | - | 84.57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圳深高蓝德工程有限公司 (原名“江苏蓝德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环境与设施服务 | 10,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物流金融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港元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融资租赁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 | 902,500,000.00 | 72.30 | 27.7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圳高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工程 | 40,500,000.00 | -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新能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风力发电 | 2,619,441,000.00 | 100.00 | - | 设立 |
内蒙古城环蓝德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环境与设施服务 | 43,360,000.00 | - | 51.00 | 设立 |
蓝德环保技术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环境与生态监测、农业科学研究 | 10,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深圳高速高乐亦健康养老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健康、养老及护理服务 | 30,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深圳高速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建筑与工程 | 40,000,000.00 | - | 51.00 | 设立 |
广东新能源 | 中国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 | 中国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 | 投资控股 | 1,956,55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乾泰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资源综合利用 | 307,692,300.00 | - | 63.33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经营 | 50,000,000.00 | 89.93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乾新公司 |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 风力发电 | 181,12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乾智公司 |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 风力发电 | 479,183,1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乾慧公司 |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 风力发电 | 264,376,9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环境科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200,000,000.00 | 100.00 | - | 设立 |
深圳高速沥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沥青建材 | 30,000,000.00 | - | 55.00 | 设立 |
北海中蓝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16,390,000.00 | - | 90.00 | 设立 |
永城助能 | 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 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 风力发电 | 102,45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圳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投资控股 | 1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上海助能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投资控股 | 2,45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宁夏中卫 |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 风力发电 | 175,920,236.88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哈尔滨能创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黑龙江哈尔滨市 | 中国黑龙江哈尔滨市 | 制造业 | 5,000,000.00 | - | 51.00 | 设立 |
滁州蓝德 | 中国安徽省滁州 | 中国安徽省 | 餐厨/厨余 | 25,492,400.00 | - | 89.10 | 设立 |
市 | 滁州市 | 垃圾处理 | |||||
深圳深高速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商务”)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商务服务业 | 8,000,000.00 | 100.00 | - | 设立 |
深高乐康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健康、养老及护理服务 | 15,000,000.00 | - | 80.00 | 设立 |
深投控基建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50,000.00美元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湾区发展 | 中国香港 | 开曼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00,000.00港币 | - | 71.83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Wilberforce | 中国香港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美元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捷豪 | 中国香港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美元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湾区管理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港币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湾区服务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办公室服务 | 2.00港币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湾区融资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贷款融资 | 1.00港币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合和广珠高速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2.00港币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冠佳 | 中国香港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美元 | - | 97.5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合和中国发展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2.00港币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湾基建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投资控股 | 4,498,000,000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高速数字科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30,000,000.00 | 51.00 | - | 设立 |
利赛环保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环保技术服务 | 17,441,900.00 | -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邵阳深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湖南省邵阳市 | 中国湖南省邵阳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100,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广东启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 |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 | 公路工程 | 100,000,000.00 | - | 100.00 | 收购 |
广州景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 建筑与工程 | 10,000,000.00 | - | 100.00 | 收购 |
贵州紫云(注2) | 中国贵州省安顺市市 | 中国贵州省安顺市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0,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兴仁元盛(注2) | 中国贵州省兴仁市 | 中国贵州省兴仁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2,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都匀金鑫(注2) | 中国贵州省都匀市 | 中国贵州省都匀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深湾城市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房地产业 | 1,300,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金深新能源(注2)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00,000.00 | - | 65.00 | 设立 |
高速晟能(注2)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50,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其他说明:
注1:清龙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本集团有权提名5名董事,在经营事项上董事会会议做出表决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本集团实质上对清龙公司实施控制。注2:为本期新设子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清连公司 | 23.63% | 12,340,701.68 | - | 736,512,048.12 |
深长公司 | 49.00% | 32,667,270.53 | (14,700,000.00) | 182,141,448.88 |
清龙公司 | 50.00% | 14,597,879.91 | - | 536,605,110.55 |
蓝德环保 | 7.71% | (5,438,852.52) | - | 182,431,122.62 |
湾区发展 | 28.17% | (16,147,509.48) | (34,313,838.69) | 3,382,331,043.57 |
合计 | 38,019,490.12 | (49,013,838.69) | 5,020,020,773.74 |
2022年6月30(未经审计)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清连公司 | 23.63% | 12,898,670.70 | - | 766,250,526.82 |
深长公司 | 49.00% | 29,660,482.53 | (29,400,000.00) | 168,255,572.80 |
清龙公司 | 50.00% | 11,009,703.27 | (43,500,000.00) | 587,405,793.22 |
蓝德环保 | 32.86% | (17,574,716.69) | - | 414,508,752.64 |
湾区发展 | 28.17% | (13,441,653.33) | (93,677,617.21) | 2,734,395,164.46 |
合计 | 22,552,486.48 | (166,577,617.21) | 4,670,815,809.9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清连公司 | 285,784,293.25 | 5,587,030,567.34 | 5,872,814,860.59 | 360,206,639.92 | 2,439,066,192.71 | 2,799,272,832.63 | 316,214,333.80 | 5,767,140,106.37 | 6,083,354,440.17 | 404,412,366.19 | 2,866,815,323.53 | 3,271,227,689.72 |
深长公司 | 90,568,426.26 | 459,319,396.16 | 549,887,822.42 | 178,312,104.23 | 35,414.38 | 178,347,518.61 | 55,212,732.32 | 486,990,462.33 | 542,203,194.65 | 207,328,614.09 | 2.24 | 207,328,616.33 |
清龙公司 | 451,342,937.10 | 1,223,095,899.73 | 1,674,438,836.83 | 166,097,296.17 | 435,131,319.54 | 601,228,615.71 | 321,554,980.06 | 1,435,773,582.00 | 1,757,328,562.06 | 177,340,250.44 | 516,958,274.37 | 694,298,524.81 |
湾区发展 | 1,479,312,994.09 | 15,269,118,138.57 | 16,748,431,132.66 | 2,521,750,858.18 | 2,505,297,317.88 | 5,027,048,176.06 | 1,474,026,116.23 | 15,193,330,089.71 | 16,667,356,205.94 | 1,875,443,439.44 | 2,958,816,361.24 | 4,834,259,800.68 |
蓝德环保 | 673,456,353.50 | 3,544,606,333.89 | 4,218,062,687.39 | 910,934,624.27 | 835,335,231.45 | 1,746,269,855.72 | 568,720,275.60 | 3,627,375,092.33 | 4,196,095,367.93 | 890,326,839.31 | 746,780,793.08 | 1,637,107,632.3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清连公司 | 347,687,074.62 | 52,224,721.45 | 52,224,721.45 | 253,887,161.16 | 312,887,609.09 | 54,585,995.31 | 54,585,995.31 | 211,116,192.84 |
深长公司 | 129,115,088.55 | 66,667,899.04 | 66,667,899.04 | 87,277,588.99 | 123,451,601.66 | 60,531,596.99 | 60,531,596.99 | 109,133,953.94 |
清龙公司 | 307,990,385.15 | 29,195,759.82 | 29,195,759.82 | 199,559,785.91 | 273,444,613.28 | 22,019,406.53 | 22,019,406.53 | 177,427,146.31 |
湾区发展 | 451,824,493.84 | 72,401,969.41 | (5,492,311.39) | 301,714,247.84 | - | 41,222,557.28 | (46,766,104.61) | (23,136,030.20) |
蓝德环保 | 239,302,310.80 | (87,253,888.27) | (87,253,888.27) | 29,841,971.26 | 335,377,055.89 | (54,925,759.41) | (54,925,759.41) | 38,285,657.11 |
其他说明:
注: 除附注七、1(2)中所列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外,由于其他非全资子公司本期各自实现的收入金额均不超过本集团本期收入总额的5%,本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不超过本集团本期利润总额的5%,本期末资产总额均不高于本集团本期末资产总额的5%,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除附注七、1(2)中所列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外,其他非全资子公司均为非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不存在使用本集团资产或清偿本集团负债方面的限制。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德润环境 | 中国重庆市 | 中国重庆市 | 环境治理及资源回收 | - | 20.00 | 权益法 |
广深珠高速 |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市 | 收费公路运营 | - | 45.00 | 权益法 |
广珠西线高速 |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市 | 收费公路运营 | - | 50.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德润环境(注1) | 广深珠高速 | 广珠西线高速 | 德润环境(注1) | 广深珠高速 | 广珠西线高速 | |
流动资产 | 14,245,593,359.38 | 1,334,844,137.17 | 516,842,903.68 | 13,204,827,688.03 | 1,354,142,769.27 | 341,236,098.44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6,169,861,171.52 | 1,131,332,375.61 | 450,823,524.22 | 5,475,233,286.95 | 819,822,357.74 | 315,693,971.48 |
非流动资产 | 49,804,650,178.86 | 13,701,191,278.40 | 11,168,796,362.19 | 48,877,057,882.57 | 15,071,995,678.91 | 11,826,991,388.23 |
资产合计 | 64,050,243,538.24 | 15,036,035,415.57 | 11,685,639,265.87 | 62,081,885,570.60 | 16,426,138,448.18 | 12,168,227,486.67 |
流动负债 | 12,829,765,731.80 | 1,033,699,702.93 | 935,027,495.62 | 11,845,158,841.55 | 1,805,379,239.48 | 1,085,049,761.81 |
非流动负债 | 17,919,221,799.89 | 2,779,069,296.71 | 3,569,822,172.33 | 17,386,387,854.36 | 3,261,913,206.37 | 4,024,287,034.12 |
负债合计 | 30,748,987,531.69 | 3,812,768,999.64 | 4,504,849,667.95 | 29,231,546,695.91 | 5,067,292,445.85 | 5,109,336,795.93 |
少数股东权益 | 14,752,996,474.34 | - | - | 14,859,102,036.79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8,548,259,532.21 | 11,223,266,415.93 | 7,180,789,597.92 | 17,991,236,837.90 | 11,358,846,002.33 | 7,058,890,690.7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709,651,906.44 | 5,050,469,887.17 | 3,590,394,798.96 | 3,598,247,367.58 | 5,111,480,701.05 | 3,529,445,345.37 |
调整事项 | 1,462,953,999.22 | - | - | 1,462,953,999.22 | (64,903,847.33) | - |
--商誉 | 1,462,953,999.22 | - | - | 1,462,953,999.22 | -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 | - | - | (65,891,347.31) | - |
--其他 | - | - | - | - | 987,499.98 |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172,605,905.66 | 5,050,469,887.17 | 3,590,394,798.96 | 5,061,201,366.80 | 5,046,576,853.72 | 3,529,445,345.37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 | 6,705,800,736.65 | 1,405,760,333.27 | 645,834,476.96 | 14,028,621,278.55 | 2,279,607,241.51 | 1,073,960,280.73 |
财务费用 | 233,888,057.79 | 132,418,067.54 | 69,812,254.38 | 454,162,450.82 | 87,438,124.73 | 157,029,056.32 |
所得税费用 | 297,017,188.23 | 179,268,886.86 | 61,374,066.93 | 529,499,615.04 | 255,591,767.09 | 67,670,037.44 |
净利润 | 1,386,673,880.84 | 525,097,866.68 | 177,245,173.20 | 3,142,190,837.53 | 665,191,037.57 | 349,352,299.5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5,000,000.00 | - | - | (35,313,595.90)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411,673,880.84 | 525,097,866.68 | 177,245,173.20 | 3,106,877,241.63 | 665,191,037.57 | 349,352,299.5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 | - | - | 148,000,000.00 | 631,679,582.02 | 173,641,362.52 |
其他说明
注1: 本集团按照20%的持股比例分享德润环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溢价摊销人民币19,553,461.14 元,本集团确认对德润环境投资收益人民币111,404,538.86 元。本集团按照20%的持股比例分享德润环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人民币5,000,000.00元,确认对德润环境资本公积变动人民币(5,000,000.00)元,参见附注五、13。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125,332,328.43 | 4,111,846,382.4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65,120,563.49 | 293,601,117.49 |
--其他综合收益 | 1,519,370.70 | (16,202,400.00) |
--综合收益总额 | 166,639,934.19 | 277,398,717.49 |
其他说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联合营企业之间不存在转移资金方面的重大限制。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和长期应付款等,本年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如下,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五。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0,804,141.40 | 1,112,243,771.5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64,893,649.91 | 763,264,630.44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货币资金 | 4,172,326,115.80 | 3,635,862,158.72 |
应收票据 | 700,000.00 | 3,500,000.00 |
应收账款 | 943,994,159.06 | 1,052,263,013.07 |
其他应收款 | 748,424,760.64 | 1,121,628,992.4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43,955,649.37 | 196,704,222.31 |
长期应收款 | 2,189,300,070.75 | 2,152,166,502.48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7,724,368.64 | 133,009,243.01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短期借款 | 9,915,991,634.75 | 9,396,229,275.32 |
应付票据 | 193,844,462.99 | 228,669,880.66 |
应付账款 | 2,430,636,282.21 | 2,812,967,920.77 |
其他应付款 | 1,640,216,265.79 | 1,371,768,690.3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213,321,592.15 | 6,380,323,337.26 |
其他流动负债 | 2,013,886,550.57 | 2,016,515,923.01 |
长期借款 | 9,336,123,047.34 | 9,573,248,109.29 |
应付债券 | 5,651,951,426.96 | 5,769,517,430.62 |
租赁负债 | 60,901,417.84 | 47,738,699.35 |
长期应付款 | 1,041,764,629.53 | 1,148,281,363.36 |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 市场风险
1.1.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港币及美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港币及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以及本公司存在欧元、日元、法郎、比塞塔银行存款余额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2023年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记账本位币以外货币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记账本位币余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24,372,639.90 | 47,010,028.71 |
其他应收款 | - | 214,216,939.77 |
其他应付款 | 378,809,290.61 | 536,181,490.9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02,268,829.46 | 199,082,031.53 |
应付债券 | 2,157,273,395.77 | 2,094,738,029.92 |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汇率变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美元 | 对人民币升值10% | (325,833,424.82) | (325,833,424.82) | (364,641,488.27) | (364,641,488.27) |
美元 | 对人民币贬值10% | 325,833,424.82 | 325,833,424.82 | 364,641,488.27 | 364,641,488.27 |
港币 | 对人民币升值10% | (27,714,990.88) | (27,714,990.88) | (376,239,341.60) | (376,239,341.60) |
港币 | 对人民币贬值10% | 27,714,990.88 | 27,714,990.88 | 376,239,341.60 | 376,239,341.60 |
1.1.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关。本集团持续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于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目前并无利率互换等安排。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利率变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 | 上升100个基点 | (135,908,703.34) | (135,908,703.34) | (132,187,200.65) | (132,187,200.65) |
人民币 | 下降100个基点 | 135,908,703.34 | 135,908,703.34 | 132,187,200.65 | 132,187,200.65 |
1.2 信用风险
2023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集团持续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信用评估,坏账减值损失维持于管理层预期的数额内。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3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应保持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贷款协议。
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326.59亿元,而有关银行未有对这些贷款额度的使用做出任何保留,可满足本集团债务及资本性承诺之资金需要。本集团能够通过合理的筹资安排以解决营运资金不足。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1年以内 | 1到2年 | 2到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9,966,334,247.35 | - | - | - | 9,966,334,247.35 |
应付票据 | 193,844,462.99 | - | - | - | 193,844,462.99 |
应付账款 | 1,111,469,147.80 | 1,319,167,134.41 | - | - | 2,430,636,282.21 |
其他应付款 | 885,471,405.46 | 754,744,860.33 | - | - | 1,640,216,265.7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294,557,939.42 | - | - | - | 6,294,557,939.42 |
其他流动负债 | 2,027,306,301.43 | - | - | - | 2,027,306,301.43 |
长期借款 | 349,104,673.39 | 1,407,425,099.66 | 8,092,386,264.19 | 1,233,040,687.05 | 11,081,956,724.29 |
应付债券 | 152,657,500.00 | 152,657,500.00 | 4,488,515,000.00 | 1,547,700,000.00 | 6,341,530,000.00 |
租赁负债 | 24,237,251.55 | 13,976,954.39 | 22,645,306.93 | 17,682,432.49 | 78,541,945.36 |
长期应付款 | 45,994,549.15 | 978,904,695.77 | 61,304,656.57 | 20,739,813.09 | 1,106,943,714.5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7,724,368.64 | - | - | - | 87,724,368.64 |
合计 | 21,138,701,847.18 | 4,626,876,244.56 | 12,664,851,227.69 | 2,819,162,932.63 | 41,249,592,252.06 |
鉴于本集团拥有稳定和充裕的经营现金流以及充足的授信额度,并已做出恰当融资安排以满足偿债及资本支出,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流动性风险。
2. 金融资产转移
2.1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作为日常业务的一部分,本集团和金融机构达成了应收票据贴现安排并将某些应收票据转让给金融机构。在该安排下,如果应收票据债务人推迟付款,本集团被要求补偿该金融机构本金和利息损失。本集团未暴露于转移后应收票据债务人违约风险。转移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已贴现应收票据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2023年6月30日,在该安排下转移但尚未结算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零(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在该安排下转移但尚未结算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零(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因继续涉入确认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零(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与之相关的负债为零(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计入短期借款。
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零(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元),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零(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700,000.00元),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本集团认为,背书时与应收票据有关的几乎所有的风险与报酬尚未转移,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因此,于背书日未整体终止确认相关的应收票据。
2.2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原账面价值为零(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相关已结算应付账款的应收票据账面价值。继续涉入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于应收票据的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当期和累计收益或费用。
3.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和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68,161,615,739.87 | 69,204,698,015.50 |
总负债 | 41,425,911,153.48 | 41,840,560,313.98 |
资产负债率 | 60.78% | 60.46% |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210,804,141.40 | 210,804,141.4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16,605,605.25 | - | 548,288,044.66 | 864,893,649.9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87,724,368.64 | 87,724,368.64 |
合计 | 316,605,605.25 | - | 671,367,817.42 | 987,973,422.67 |
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法估计公允价值。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2023年6月30日最合适的价值。
本期无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之间的转移,亦无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港元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深圳国际 | 百慕大 | 投资控股 | 2,000,000,000.00 | 51.561 | 51.561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国际,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深圳市国资委。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云基智慧 | 联合营企业 |
华昱公司 | 联合营企业 |
淮安中恒 | 联合营企业 |
阳茂公司 | 联合营企业 |
联合置地公司 | 联合营企业 |
新塘合营企业 | 联合营企业 |
贵州银行 | 联合营企业 |
广珠西线高速 | 联合营企业 |
广深珠高速 | 联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深投控国际 | 最终控制方的全资子公司 |
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物流公司”) |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深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际香港”) |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深圳市深国际现代物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际小额贷款”) |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豫东深安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豫东”)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新通产公司 | 本公司的参股股东 |
联合电服 | 本公司的参股企业 |
水规院 | 本公司的参股企业 |
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安维士”) | 其他关联方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联合电服(注1) | 接受联网收费结算服务 | 13,464,599.55 | 11,161,107.10 |
云基智慧(注2) | 接受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等服务 | 15,005,440.65 | 6,993,742.39 |
水规院(注3) | 接受工程防洪及涉水影响技术服务 | 982,500.00 | 1,071,000.00 |
广深珠高速(注4) | 接受企管服务 | 8,763,860.01 | - |
广珠西线高速(注4) | 接受企管服务 | 628,875.94 | - |
新塘合营企业(注4) | 接受企管服务 | 931,603.78 | - |
其他(注5) | 接受供电服务及其他 | 166,743.16 | 33,239.00 |
合计 | 39,943,623.09 | 19,259,088.49 |
注1:广东省人民政府已指定联合电服负责全省公路联网收费的分账管理工作以及非现金结算系统的统一管理工作。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联合电服签订数份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委托结算协议,委托联合电服为本集团投资的沿江高速公路、梅观高速公路、机荷高速公路、清连高速公路、外环高速公路、龙大高速公路和水官高速公路提供收费结算服务,服务期限至各路段收费期限届满之日为止,服务费标准由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
注2:本集团与云基智慧签订服务合同,主要为外环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二期项目及本集团其他附属路段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公路检测和专项维护等服务。
注3:本公司与水规院签订服务合同,由其为机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防洪影响评价与涉水工程安全评估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注4:本公司之子公司深湾基建接受广深珠高速、新塘合营企业与广珠西线高速提供的企业高管派遣服务。
注5: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告公司和清龙公司接受新通产公司与华昱公司提供的水电资源及广告牌供电服务,由于金额较小,未单独列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淮安中恒(注1) | 提供运维服务 | - | 162,050.00 |
其他(注2) | 提供代售水电服务及其他 | 1,225,561.42 | 313,121.51 |
合计 | 1,225,561.42 | 475,171.51 |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风电与淮安中恒签订委托运营合同,主要为淮安中恒风电场提供委托管理服务。
注2:本集团为新通产公司、华昱公司、联合电服、云基智慧提供水电资源服务及其他服务,其中水电资源服务按支付供水供电机构的价格计算收取。由于金额较小,未单独列示。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云基智慧 | 房屋 | - | 322,095.25 |
河南豫东 | 设备 | 1,018,989.39 | - |
合计 | 1,018,989.39 | 322,095.25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成本 | 上期确认的租赁成本 |
华南物流公司及华昱公司 | 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 | 422,790.05 | 406,736.5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本集团与各关联方的关联租赁交易金额较小,未单独列示。
(3).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2023年6月30日 | 拆借利率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拆入 | |||||
联合置地公司(注1) | 944,646,715.85 | 944,646,715.85 | - | 2021年12月29日 | - |
深投控国际(注2) | 2,167,740,000.00 | 2,167,740,000.00 | 2.85% | 2018年09月27日 | 2023年09月26日 |
合计 | 3,112,386,715.85 | 3,112,386,715.85 |
注1:截至本期末,本公司无息拆借联合置地公司款项余额为人民币944,646,715.85元。
注2:系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深投控基建向深投控国际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6日。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85%计息。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借款本金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167,740,000.00元),因该项借款确认了利息支出人民币16,249,141.38元。
(4).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755,277.02 | 4,128,224.52 |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本期共有关键管理人员19人(2022年同期:
20人)。
(6).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淮安中恒 | 1,761,446.00 | - | 3,810,276.80 | - |
应收账款 | 华昱公司 | 73,838.26 | - | 129,196.40 | - |
应收股利(附注五、6.2) | 广深珠高速 | - | - | 181,376,782.72 | - |
应收股利(附注五、6.2) | 贵州银行 | 30,276,790.61 | - | - | - |
预付款项 | 云基智慧 | 26,678.77 | - | - | - |
预付款项 | 联合电服 | 37,849.03 | - | 39,442.03 | - |
预付款项 | 华南物流公司 | - | - | 24,127.20 | - |
预付款项 | 南京安维士 | 183,671.62 | - | 183,671.82 | - |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6.3) | 新塘合营企业 | 425,000.00 | - | 210,385,000.00 | - |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6.3) | 淮安中恒 | 88,331,191.80 | - | 88,331,191.80 | - |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6.3) | 云基智慧 | 84,050.00 | - | 84,050.00 | - |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6.3) | 华昱公司 | 20,000.00 | - | 2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6.3) | 联合电服 | 148,883.51 | - | 77,078.88 | - |
长期预付款项 | 联合置地公司 | 353,672,990.00 | - | 353,672,990.00 | - |
长期应收款 | 河南豫东 | 64,988,261.90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联合置地公司 | 342,599,500.00 | - | 342,599,500.00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云基智慧 | 16,205,137.95 | 19,462,226.60 |
应付账款 | 联合电服 | 344,110.14 | 243,694.94 |
应付账款 | 华昱公司 | 24,000.00 | 12,000.00 |
应付账款 | 华南物流公司 | 6,819.41 | 11,500.00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1.3(1)) | 云基智慧 | 26,998,861.35 | 22,773,351.94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1.3(1)) | 联合电服 | 3,819,973.42 | 1,612,986.70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1.3(1)) | 深国际香港 | 255,008.21 | 252,182.14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1.3(1)) | 新通产公司 | 5,000.00 | 5,000.00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1.3(1)) | 深国际小额贷款 | 2,196.12 | 2,196.12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1.3(1)) | 华昱公司 | 12,400,000.00 | 7,200,000.00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1.3(1)) | 阳茂公司 | - | 30,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附注五、37.(1)) | 联合置地公司 | 944,646,715.85 | 944,646,715.85 |
长期应付款(附注五、37.(1)) | 深投控国际 | 2,167,740,000.00 | 2,089,38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深投控国际 | 16,249,141.38 | 15,661,763.41 |
上述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中除关联方拆入资金计息且有还款期限外,其余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与关联方有关的承诺事项:
(1) 接受劳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云基智慧 | 7,359,002.59 | 8,879,727.94 |
十一、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性承诺事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金额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股权收购 | 6,475,000.00 | - |
构建长期资产承诺 | ||
-高速公路建设 | 2,258,927,530.05 | 2,630,821,496.96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907,496,106.06 | 1,218,615,510.82 |
合计 | 3,172,898,636.11 | 3,849,437,007.78 |
2018年5月,本集团之子公司南京风电与江西高传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高传”)、南京高传机电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高传”)签订《樟树阁皂山30MW风电项目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江西高传之子公司樟树市高传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树高传”)的“高传新能源宜春樟树阁皂山风电场”项目建成后,将由南京风电寻找第三方收购樟树高传股权。若最终未寻得第三方收购前述股权,则由南京风电收购。该项目工程概算约人民币2.5亿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a) 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若干工程履约等保函处于生效状态,担保金额累计约人民币
7.10亿元。
(b) 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就银行给予本集团物业买家之房屋贷款向银行提供约人民币4.49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担保条款,倘该等买家拖欠按揭款项,本集团有责任偿付欠付的按揭贷款以及拖欠款项之买家欠付银行的任何应计利息及罚款。本集团随后可接收有关物业的合法所有权。本集团的担保期由银行授出有关按揭贷款当日开始截至本集团物业买家取得个别物业所有权证后届满。管理层认为,倘拖欠款项,有关物业的可变现净值足以偿付尚未偿还的按揭贷款连同任何应计利息及罚款,故未就该等担保作出拨备。
(c) 2020年3月4日,新清环境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清公司”)与南京风电签订两份
叶片采购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41亿元。合同签订后,南京风电向新清公司发出三份采购订单,其中两份订单已生产的产品价格为人民币5,410万元,南京风电预付了人民币4,894万元。2022年6月,新清公司以南京风电拒不提货,也不支付剩余货款,构成合同违约,诉至法院,请求:(1)解除涉案的两份叶片采购合同;(2)南京风电向新清公司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516万元、滞场费人民币1,771.95万元、违约损失人民币12,786.37万元及本案诉讼费用。南京风电提起反诉,请求:(1)判令解除两份涉案合同及其项下未履行完毕的两项采购订单;
(2)判令对方返还货款人民币4,894万元、延迟交货的违约金人民币141.13万元、另行采购增加的费用人民币73.5万元、延迟交货的损失人民币70.3万元、库存叶片的检测费用人民币
63.76万元;(3)返还3套叶片模具;(4)出具已提LZ64.2叶片的质保函;(5)对方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案件正在一审中,董事会认为,该诉讼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d) 2016年10月28日,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四建”)与泰州蓝德签订《泰州市
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南通四建负责项目的土建、水电安装、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185,568,577.68元。2017年12月30日,南通四建完成合同范围内及合同外增补工程量。2020年10月12日,南通四建向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泰州蓝德支付剩余工程款人民币42,952,327.45元,并按照年利率
6.5%的标准支付上述款项一年期利息人民币3,279,007.94元、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人民币4,730,721.62元,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64,872.33元。2020年11月30日,泰州蓝德提起反诉,要求南通四建赔偿因沼气囊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408,072.9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23年3月,泰州蓝德收到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泰州蓝德支付南通四建工程款人民币23,975,696.96元、一年期利息人民币1,182,766.7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20,336,414.61元自2018年12月31日起按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并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以人民币3,639,282.35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2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南通四建对上述价款中人民币3,639,282.35元就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享有优先受偿权;(3)驳回本诉及反诉的其他请求。2023年4月7日,泰州蓝德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第三项,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3)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截至2023年6月30日,案件正在二审中,董事会认为,该诉讼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除上述事项外,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标的金额合计约
人民币21,474万元。经咨询相关代理律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诉讼、仲裁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估计。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2023年7月15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拟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5.00亿元(含本数),即不超过654,231,097 股(含本数)A 股股票。本次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项目以及偿还有息负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及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国际,实际控制人均为深圳市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 2023年7月15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本公司将继续投资人民币
84.47亿元用于坑梓至大鹏路段(“外环三期”)的建设,在之前已批准的投资基础上合计投资人民币149.47亿元建设外环项目。此前,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年会已批准本公司投资人民币65亿元用于外环项目一期及二期的建设。
3.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本公司于2023年8月8日至8月9日发行了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270天。上述债券自2023年8月10日起上市交易,债券代码为“012382959”,债券简称为“23 深圳高速 SCP003”。本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偿还本公司到期债务融资工具。
4. 2023年8月18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本公司将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益常公司享有100%收费公路权益的益常高速作为底层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申报工作。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两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通行费业务分部和大环保业务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主营业务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通行费业务分
部,负责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收费公路营运及管理;大环保业务分部,指与环保相关基础设施的营运及经营管理,主要包括固废危废处理及清洁能源等业务领域。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提供委托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开发、融资租赁、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及其他服务,该等业务均不构成独立的可报告分部。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通行费业务 | 大环保业务 | 其他 | 未分配项目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2,598,948,376.71 | 752,407,236.14 | 773,524,352.43 | - | 4,124,879,965.28 |
营业成本 | 1,219,675,497.71 | 570,845,555.62 | 690,092,989.73 | 2,480,614,043.06 | |
利息收入 | 14,578,672.81 | 3,014,880.30 | 6,562,842.57 | 9,933,336.91 | 34,089,732.59 |
利息费用 | 38,668,904.02 | 102,946,082.48 | 446,828,891.32 | - | 588,443,877.82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1,204,163.95 | 108,219,997.49 | 81,943,427.95 | - | 341,367,589.39 |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 - | (15,771,677.03) | 218,759.59 | - | (15,552,917.44) |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 - | (41,237,184.70) | - | - | (41,237,184.7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12,924,778.56 | (177,474.90) | 209.94 | 211.04 | 12,747,724.64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867,930,824.44 | 217,084,199.92 | 46,297,220.20 | 38,237,429.76 | 1,169,549,674.32 |
利润总额 | 1,394,640,082.19 | 38,876,423.38 | (200,478,581.57) | (31,969,474.66) | 1,201,068,449.34 |
所得税费用 | 292,639,564.41 | 19,462,185.34 | (41,856,697.88) | - | 270,245,051.87 |
净利润 | 1,102,000,517.78 | 19,414,238.04 | (158,621,883.69) | (31,969,474.66) | 930,823,397.47 |
资产总额 | 40,084,686,360.14 | 19,207,604,593.11 | 7,424,455,667.60 | 1,444,869,119.02 | 68,161,615,739.87 |
负债总额 | 29,202,934,854.39 | 8,489,803,558.84 | 2,180,163,095.37 | 1,553,009,644.88 | 41,425,911,153.48 |
对联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0,678,797,340.64 | 5,287,803,432.42 | 1,972,202,147.16 | - | 17,938,802,920.22 |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 14,607,664,285.09 | 8,934,019,895.71 | 12,789,714,709.28 | 1,709,094,043.13 | 38,040,492,933.21 |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项目 | 通行费业务 | 大环保业务 | 其他 | 未分配项目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2,410,155,296.36 | 836,209,660.64 | 847,728,688.65 | - | 4,094,093,645.65 |
营业成本 | 1,260,589,072.74 | 566,356,526.08 | 674,241,479.93 | - | 2,501,187,078.75 |
利息收入 | 4,608,391.38 | 5,015,188.97 | 23,480,206.37 | 57,200,285.35 | 90,304,072.07 |
利息费用 | 57,105,335.10 | 125,486,823.97 | 375,291,513.13 | - | 557,883,672.20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0,275,084.15 | 123,326,749.50 | 76,108,589.98 | - | 329,710,423.63 |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 - | (19,954,392.39) | 508,408.68 | - | (19,445,983.71) |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 - | (4,493,622.42) | - | - | (4,493,622.4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2,757,516.75) | (3,775.00) | 4,948,734.30 | 2,643,320.10 | 4,830,762.65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866,653,130.64 | 189,598,656.36 | 36,746,378.24 | 29,891,864.69 | 1,122,890,029.93 |
利润总额 | 1,164,210,639.65 | 166,163,326.77 | (429,121,051.13) | 170,235,083.14 | 1,071,487,998.43 |
所得税费用 | 238,823,796.32 | 4,406,941.13 | (51,770,455.95) | - | 191,460,281.50 |
净利润 | 925,386,843.33 | 161,756,385.64 | (377,350,595.18) | 170,235,083.14 | 880,027,716.93 |
资产总额 | 43,129,457,888.09 | 18,855,735,991.82 | 8,152,165,718.65 | 2,067,843,010.44 | 72,205,202,609.00 |
负债总额 | 32,398,917,754.32 | 8,641,727,333.03 | 2,362,227,507.33 | 600,863,970.57 | 44,003,736,565.25 |
对联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1,288,318,887.92 | 5,184,756,187.25 | 3,054,950,950.52 | - | 19,528,026,025.69 |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 23,535,153,224.57 | 8,641,938,144.54 | 6,400,838,225.86 | 25,077,725.05 | 38,603,007,320.02 |
本集团所有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所有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均来自于中国境内。本集团无对任何一个客户产生的收入达到或超过本集团收入10%。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所有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所有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均来自于中国境内。本集团无对任何一个客户产生的收入达到或超过本集团收入10%。
2.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1) 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与客户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年至12年间。融资租赁合同不包含续约或终止租赁选择权。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15,043,035.15 | 210,134,524.53 |
1年至2年(含2年) | 247,602,604.00 | 209,669,521.66 |
2年至3年(含3年) | 197,551,569.81 | 220,010,485.03 |
3年至4年(含4年) | 165,547,400.38 | 177,053,664.01 |
4年至5年(含5年) | 155,927,358.47 | 155,165,919.92 |
5年以上 | 533,791,059.92 | 671,719,088.05 |
以后年度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合计 | 1,615,463,027.73 | 1,643,753,203.20 |
未担保余值 | - | - |
租赁投资总额 | 1,615,463,027.73 | 1,643,753,203.20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387,391,032.34 | 458,662,218.40 |
租赁投资净额 | 1,228,071,995.39 | 1,185,090,984.80 |
其中﹕1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 239,515,257.74 | 145,910,867.47 |
1年后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 988,556,737.65 | 1,039,180,117.33 |
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收益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租赁投资净额的融资收益 | 46,196,396.09 | 44,687,629.22 |
经营租赁
本集团将部分停车位及厂房、员工宿舍楼等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其中停车位的租赁期为不定期租赁,厂房、员工宿舍楼等房屋建筑物的租赁期为1年至25年间,形成经营租赁。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由于停车位和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12,546,071.84元。租出停车位和房屋及建筑物列示于投资性房地产,参见附注五、15。本集团还将高速公路广告牌以及服务区等出租,租赁期为1年至10年间,形成经营租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租赁收入 | 13,597,955.83 | 15,535,206.70 |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4,237,251.55 | 16,048,766.55 |
1年至2年(含2年) | 13,976,954.39 | 10,324,912.24 |
2年至3年(含3年) | 10,592,818.06 | 6,241,286.58 |
3年至4年(含4年) | 8,275,214.66 | 4,048,363.77 |
4年至5年(含5年) | 3,777,274.21 | 3,694,488.59 |
5年以上 | 17,682,432.49 | 19,533,564.88 |
合计 | 78,541,945.36 | 59,891,382.61 |
(2) 作为承租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附注五、52) | 2,277,437.01 | 10,222,984.20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6,479,855.91 | 17,857,993.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短期租赁除外) | - | 14,159.29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4,431,074.00 | 5,732,647.9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74,890,359.11 | 52,737,254.55 |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和机器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1年至9年,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1年至3年。少数租赁合同包含续租选择权、终止选择权。
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为满足资金需求,将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机器设备采取售后租回形式进行融资,租赁期为1-8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166,267,564.75 | 46,898,243.49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附注五、37) | 7,603,842.17 | 18,826,050.11 |
其他租赁信息
使用权资产,参见附注五、18;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简化处理,参见附注三、30;租赁负债,参见附注五、36。
3.其他
鉴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风电处于累计亏损状态,且其所持有的非受限的货币资金不足以偿还未来一年到期的流动负债,作为南京风电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承诺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后的12个月内,将尽最大努力向南京风电提供支持以促使南京风电维持持续经营。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后的12个月内,南京风电无破产重组、清算及停止经营等计划。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6,427,123.29 | - | - |
1年以内小计 | 46,427,123.29 | - | - |
1至2年 | - | - | - |
2至3年 | - | - | - |
3年以上 | 4,838,866.44 | - | - |
合计 | 51,265,989.73 | -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组合一 | 37,404,330.03 | 72.96 | - | - | 37,404,330.03 | 7,754,176.53 | 26.57 | - | - | 7,754,176.53 |
组合四 | 13,861,659.70 | 27.04 | - | - | 13,861,659.70 | 21,430,437.56 | 73.43 | - | - | 21,430,437.56 |
合计 | 51,265,989.73 | 100.00 | - | - | 51,265,989.73 | 29,184,614.09 | 100.00 | - | - | 29,184,614.09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2023年6月30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41,843,712.94 | 81.62 | -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728,967,059.90 | 45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2,547,636,480.94 | 2,055,378,219.49 |
合计 | 3,276,603,540.84 | 2,505,378,219.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美华公司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益常公司 | 253,407,059.90 | - |
贵州银行 | 25,560,000.00 | - |
合计 | 728,967,059.90 | 45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31,710,719.95 | - | - |
1年以内小计 | 1,431,710,719.95 | - | - |
1至2年 | 614,018,164.71 | - | - |
2至3年 | 457,630,806.64 | - | - |
3年以上 | 44,276,789.64 | - | - |
合计 | 2,547,636,480.94 | - | -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借款 | 1,650,471,922.61 | 1,216,913,631.11 |
应收代垫款 | 894,605,836.74 | 835,851,338.76 |
其他 | 2,558,721.59 | 2,613,249.62 |
合计 | 2,547,636,480.94 | 2,055,378,219.49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2023年6月30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总额 | 应收借款 | 1,673,793,205.55 | 1至3年 | 65.70 | - |
合计 | / | 1,673,793,205.55 | / | 65.70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梅观公司 | 521,260,142.34 | - | - | 521,260,142.34 | - |
清龙公司 | 101,477,197.16 | - | - | 101,477,197.16 | - |
深圳市高速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 | 3,325,000.01 | - | (3,325,000.01 ) | - | - |
美华公司 | 831,769,303.26 | - | - | 831,769,303.26 | - |
清连公司 | 1,385,448,900.00 | - | (187,668,005.40) | 1,197,780,894.60 | 678,765,149.21 |
外环公司 | 7,150,000,000.00 | - | - | 7,150,000,000.00 | - |
投资公司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 | 800,000,000.00 | - |
环境公司 | 5,00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00 | - |
运营发展公司 | 30,000,000.00 | 3,325,000.01 | - | 33,325,000.01 | - |
深长公司 | 33,280,762.94 | - | - | 33,280,762.94 | - |
益常公司 | 1,270,000,000.00 | - | - | 1,270,000,000.00 | - |
建设公司 | 3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 | - |
基建环保公司 | 255,000,000.00 | - | - | 255,000,000.00 | - |
沿江公司 | 1,787,939,407.88 | - | - | 1,787,939,407.88 | - |
基金公司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
包头南风 | 1,280,900.27 | - | - | 1,280,900.27 | - |
融资租赁公司 | 678,193,419.87 | - | - | 678,193,419.87 | - |
新能源公司 | 2,161,250,000.00 | - | - | 2,161,250,000.00 | - |
光明环境科技 | 20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0 | - |
龙大公司 | 103,816,567.61 | - | - | 103,816,567.61 | - |
深高速商务 | 4,000,000.00 | - | - | 4,000,000.00 | - |
高速数字科技 | 2,550,000.00 | - | - | 2,550,000.00 | - |
合计 | 21,960,591,601.34 | 403,325,000.01 | (190,993,005.41) | 22,172,923,595.94 | 678,765,149.2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南京三桥公司 | 449,038,114.64 | - | - | 31,058,839.53 | - | - | (36,395,306.53) | - | - | 443,701,647.64 | - |
阳茂公司 | 831,127,311.40 | - | - | 24,525,971.09 | - | - | (50,001,498.89) | - | - | 805,651,783.60 | - |
广州西二环公司 | 321,828,011.03 | - | - | 28,796,497.57 | - | - | (15,827,500.00) | - | - | 334,797,008.60 | - |
联合置地公司 | 23,392,242.61 | - | - | (234,602.80) | - | - | - | - | - | 23,157,639.81 | - |
晟创基金 | 118,382,068.13 | - | - | (3,184,541.37) | - | - | - | - | - | 115,197,526.76 | - |
其他 | 1,460,253,108.04 | - | - | 58,323,437.04 | - | - | (25,560,000.01) | - | (20,820,044.54) | 1,472,196,500.53 | - |
小计 | 3,204,020,855.85 | - | - | 139,285,601.06 | - | - | (127,784,305.43) | - | (20,820,044.54) | 3,194,702,106.9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对联合营企业投资请参见附注五、13。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93,520,193.39 | 191,569,885.79 | 521,653,774.90 | 188,455,107.18 |
其他业务 | 137,715,877.96 | 131,248,559.27 | 77,684,394.75 | 72,932,058.95 |
合计 | 731,236,071.35 | 322,818,445.06 | 599,338,169.65 | 261,387,166.13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17,234,056.78 | 71,072,414.65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9,285,601.06 | 120,172,722.3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280,000.00 | 9,199,200.0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767,123.28 | - |
合计 | 572,566,781.12 | 200,444,337.04 |
其他说明:
注:财务报表附注中标有*号的部分为遵循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所作的新增或更为详细的披露。
十五、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907,938.9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074,072.5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971,698.1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8,232,568.8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887,738.73) |
小计 | 143,298,539.6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265,971.3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649,306.31 |
合计 | 124,681,874.66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5 | 0.384 | 0.3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2 | 0.327 | 0.327 |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0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执行董事:廖湘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