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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结合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存储与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中信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中信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黄石宏和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民生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6)。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民生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黄石宏和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汉口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拟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汉口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汉口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黄石宏和向汉口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前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本金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合计担保的最高额限度为伍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7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调整方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1816元/股调整为4.151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62元/股调整为3.5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32-04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长毛嘉明、董事杜甫、董事钟静萱、董事郑丽娟、董事吴最、董事姜清木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营运之需要,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申请等值玖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信用证、进口代付/押汇、流贷等。公司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就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上述授信额度具体使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落实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0)。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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