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与实际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
高舜礼 吴吉林 丁重阳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