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3-038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珠江钢琴 | 股票代码 | 00267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小强 | 李丹娜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1号楼、厂房(自编号3号楼) |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1号楼、厂房(自编号3号楼) | ||
电话 | 020-81514020 | 020-81514020 | ||
电子信箱 | yxq@prpiano.cn | ldn@prpiano.cn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34,801,267.68 | 848,593,629.42 | -25.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268,889.66 | 64,163,858.80 | -60.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2,987,959.89 | 57,967,760.84 | -60.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1,981,282.37 | -29,868,807.79 | -911.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5 | -6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5 | -6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8% | 1.76% | -1.0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841,493,445.88 | 5,117,682,600.68 | -5.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708,409,968.96 | 3,714,004,256.13 | -0.1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51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0.89% | 692,743,365 | 0 | ||||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6.36% | 222,776,955 | 0 | ||||
广东省财政厅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47% | 101,724,480 | 0 | ||||
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6% | 63,414,633 | 0 | ||||
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3% | 52,105,690 | 0 | ||||
陈梅金 | 境内自然人 | 0.35% | 4,807,900 | 0 | ||||
雷军 | 境内自然人 | 0.34% | 4,619,080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32% | 4,315,649 | 0 | ||||
林赛华 | 境内自然人 | 0.30% | 4,091,982 | 0 | ||||
辛敏 | 境内自然人 | 0.30% | 4,056,3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 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49,145.58 万元用于建设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建设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进展情况。
(二)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16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036,000股,回购价格为3.397元/股。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63,410,323股减少至1,361,374,32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及2023年6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为更好的规避汇率风险,降低资金成本,满足全资子公司欧洲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欧洲公司增资1,000 万欧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0)。上述增资事项正有序推进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宁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