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意见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薛涛王尚敢刘飞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