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其中董事郭鹏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孙宪法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