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为子公司(包含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提供80,000万元保证担保,期末实际担保额47,888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18.18%。公司为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5,186.51万元保证担保,期末实际担保额3,889.88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1.48%。
上述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程永峰 梁兰锋 王德良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