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公开发行了87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新北转债”处于转股期,自前次注册资本变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4,209股。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于2023年7月10日实施完毕,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738,000股,本次回购的股份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520.395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847.0164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5,520.395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4,847.016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因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募集资金专户调整等事宜。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专户、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8月)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