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我们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并且认真审阅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调整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7月18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79,506,67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2,565,382 股后的 3,166,941,2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6.12元/股调整为6.01元/股。
监事签字:焦万江 刘侃 林美玲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