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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控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9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保证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油脂(东莞)]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合计1.8亿元,具体如下:

1、公司为远大油脂(东莞)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莞农商银行)麻涌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3,000万元。

2、公司为远大油脂(东莞)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12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0日、12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2022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2023年度已审议担保预计额度本次担保前2023年度已用担保额度本次使用2023年度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后2023年度可用担保额度以前年度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司72.651.82.550.54.95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远大油脂(东莞)成立于2009年2月10日,注册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文武涌路5号,法定代表人为戴志勇。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农、林、牧产品批发(不含稻谷、小麦、玉米批发);食品批发(不含烟草制品批发);食品零售(不含烟草制品零售);贸易代理;其他专业咨询;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油脂(东莞)注册资本为391,712,134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油脂(东莞)2022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232,097万元,利润总额2,464万元,净利润2,464万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4,564万元,负债总额27,79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29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792万元),净资产16,772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油脂(东莞)2023年1至6月实现销售收入227,163万元,利润总额-2,225万元,净利润-2,225万元;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69,118万元,负债总额54,5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5,63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4,572万元),净资产14,547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油脂(东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2.1东莞农商银行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债务展期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延长至展期债

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2浙商银行担保期限: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保证范围

3.1东莞农商银行保证范围

每份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因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而发生的迟延履行金、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被担保债权范围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浙商银行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金额

4.1公司为远大油脂(东莞)向东莞农商银行麻涌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3,000万元。

4.2公司为远大油脂(东莞)向浙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

金额不超过1.5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097,658万元(其中: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90,058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额207,6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3.85%。

上述担保数据中,金融机构授信类担保额度为982,658万元(截至2023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实际使用授信余额399,835.57万元),申请期货交割库类担保额度为115,000万元。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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