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66 公司简称:泽璟制药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尽管公司多纳非尼片已获批用于治疗晚期肝癌和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重组人凝血酶、杰克替尼片已处于新药上市前注册和审评流程中,但是由于多纳非尼片上市时间较短,仍需持续投入团队扩建、市场拓展等开支,且其它产品仍处于研发或上市申请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因此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未来一段时间,公司将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并将面临如下潜在风险:公司仍处于产品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公司虽有药品获得商业销售批准,销售收入可能无法弥补亏损,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未来亏损净额的多少将取决于公司药品研发项目的数量及范围、与该等项目有关的成本、获批产品进行商业化生产的成本、公司产生收入的能力等方面。如公司后续在研药品未能完成临床试验或未能取得监管部门批准,或未能获得市场认可及商业化,公司可能仍将无法盈利;即使公司未来能够盈利,但亦可能无法保持持续盈利。公司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运资金仍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如果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将影响公司的产品研发和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影响公司研发和生产设施的建设、未来人才引进和现有团队的稳定,可能导致公司放弃具有更大商业潜力的药品研发,不利于公司在研药品有关的销售及市场推广等商业化进程。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邵世策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泽璟制药 | 指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泽璟有限 | 指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前身 |
GENSUN | 指 | Gensun Biopharma Inc.,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昆山璟奥 | 指 | 昆山璟奥医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宁波璟晨 | 指 | 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宁波泽奥 | 指 |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卫健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国家药监局、NMPA | 指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国家医保局 | 指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CDE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FDA | 指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保荐机构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医保目录、医保目录 | 指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公司章程》 | 指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
药品 | 指 |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
化学药/化药 | 指 | 一般指通过化学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和制剂 |
小分子药物 | 指 | 主要是指化学合成药物,通常指分子量小于1000的有机化合物 |
大分子药物 | 指 | 也被称为生物制品(biologics),是指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组织和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的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 |
创新药 | 指 | 含有新的结构、具有明确药理作用的小分子或大分子,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
1类新药 | 指 | 化学药品: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治疗用生物制品: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多纳非尼 | 指 | 公司已上市产品,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抗肿瘤靶向小分子1类新药,商品名为“泽普生?”,一种口服多靶点、多激酶抑制剂类小分子抗肿瘤药物,NMPA批准多纳非尼用于治疗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和局部晚期/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 |
重组人凝血酶 | 指 | 公司核心在研药品之一,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蛋白质药物,商品 |
名为“泽普凝?” | ||
盐酸杰克替尼片、杰克替尼 | 指 | 公司核心在研药品之一,JAK激酶小分子抑制剂,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靶向小分子1类新药,商品名为“泽普平?”,已经获得中国和FDA的临床试验许可和FDA授予的孤儿药资格 |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rhTSH) | 指 | 公司核心在研药品之一,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蛋白质药物,商品名为“赛诺璟?” |
盐酸杰克替尼乳膏、盐酸杰克替尼乳膏剂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属于JAK激酶小分子抑制剂类外用乳膏制剂,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 |
奥贝胆酸镁片、奥贝胆酸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属于法尼醇X受体激动剂,是公司自主研发的2.1类新药,代号ZG5266 |
ZG19018片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 KRAS G12C突变小分子抑制剂,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已经获得中国和FDA的临床试验许可 |
ZG005粉针剂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 PD1/TIGIT双特异性抗体,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已经获得中国和FDA的临床试验许可 |
注射用ZGGS18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VEGF/TGF-β双功能抗体融合蛋白药物,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已经获得中国和FDA的临床试验许可 |
注射用ZGGS15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LAG-3/TIGIT双特异性抗体, 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申请已获NMPA受理 |
注射用ZG006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CD3/DLL3、DLL3 三特异性抗体,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已经获得FDA的临床试验许可 |
甲苯磺酸ZG2001片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泛KRAS突变抑制剂,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已获NMPA受理 |
注射用盐酸ZG0895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为高活性、高选择性的TLR8激动剂,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已获NMPA受理 |
IND申请 | 指 |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
临床试验批件/通知书、临床试验批准 | 指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物临床试验申请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2019年12月1日起生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临床试验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并通知临床试验申办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 |
临床试验 | 指 | 任何在人体进行的药物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主要包括临床I期、II期、III期和IV期试验 |
NDA申请 | 指 |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上市申请 |
BLA申请 | 指 | Biologics License Application,生物制品上市许可申请 |
GCP | 指 | “Good Clinical Practice”的缩写,《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泽璟制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zhou Zelgen Biopharmaceutical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elge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ZELIN SHENG(盛泽林)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0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300 |
公司网址 | www.zelgen.com |
电子信箱 | zelgen01@zelgen.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高青平 | 马伟豪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 |
电话 | 0512-57011882 | 0512-57011882 |
传真 | 0512-57018306 | 0512-57018306 |
电子信箱 | zelgen01@zelgen.com | zelgen01@zelgen.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泽璟制药 | 688266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19,928,154.33 | 105,400,037.31 | 108.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4,228,726.64 | -247,008,758.20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0,009,579.67 | -263,327,219.08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16,109.44 | -158,947,236.33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17,617,173.95 | 759,118,102.66 | 139.44 |
总资产 | 2,870,961,084.80 | 1,668,311,215.22 | 72.0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1.03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1.0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1.10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8 | -22.09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92 | -23.55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18 | 242.29 | 减少142.11个 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21,992.82万元,同比增加108.66%,主要系多纳非尼片商业化推广稳步推进,医保准入医院和双通道药房覆盖面持续扩大,销量同比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新药研发管线进度,同时继续加强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各方面成本费用得以有效控制,另外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结果,冲回前期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相应减少本期管理费用,因此,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22.87万元,亏损同比减少13,278.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000.96万元,亏损同比减少13,331.76万元。
3、报告期内,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募集资金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 13,597,432.67 |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957,874.0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1,483.3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84,604.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08,365.49 | |
合计 | 15,780,853.0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学新药及生物新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4754-2017)》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C27)”小类。
1、公司产品管线所在领域的中国市场和行业概况
(1)中国肿瘤药物市场及行业概况
自2017年至2021年,中国肿瘤药物市场规模从1,394亿元增长至2,31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3.5%。随着中国在肿瘤治疗领域的持续投入,中国肿瘤药物市场规模有望于2025年达到4,005亿元,2021年至2025年预期年复合增长率达14.7%;于2030年达到6,513亿元,2025年至2030年预期年复合增长率达10.2%。
2020年中国癌症小分子靶向药物市场规模达375亿元,2016年至2020年年复合增长率为
44.9%;预计2025年中国癌症小分子靶向药物市场规模达1,205亿元,2020年至2025年年复合增长率达26.3%;预计2030年中国癌症小分子靶向药物市场规模达2,070亿元,2025年至2030年年复合增长率达11.4%。
2021年中国肿瘤免疫药物市场规模达163亿元,占比7.1%,预计2030年中国癌症免疫疗法市场规模达约2,564亿元,占比39.4%。
中国肿瘤药物市场发展驱动力主要包括:①增长的癌症病人数量;②未满足的临床需求;③增长的支付能力;④利好的政府政策;⑤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的蓬勃发展。因此,可以预见可获得的新型肿瘤治疗方法和创新药物将变得越来越多样化,有利于促进市场规模的增长。
(2)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及行业概况
在个性化治疗需求不断增长、风湿免疫科数量增加和购药可及性提高等因素的驱动下,中国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规模预计将持续增长,2021年市场规模达217亿元,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1,729亿元。中国自身免疫疾病生物药物起步晚,发展迅速,2021年生物药占比29.0%,预计到2030年占比将增长至68.8%。
中国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发展驱动力包括:①个性化治疗的需求;②风湿免疫科及专科医师数量的增加;③药物可及性的提高。新医保谈判的进展、新型创新药物的持续研发、中国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将不断提升治疗自身免疫疾病药物的可及性,从而促进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的发展。
(3)多靶点抗体药物市场及行业概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国仅有1款国产双特异性抗体药物卡度尼利单抗获附条件批准上市,自2023年以来,FDA已经批准3款双特异抗体上市;全球范围内暂无三特异性抗体药物获批上市。根据Frost&Sullivan预测,预计2025年中国双特异性抗体药物市场规模达91亿元,2021年至2025年年复合增长率为251.7%;预计2030年中国双特异性抗体药物市场规模达615亿元,2025年至2030年年复合增长率为46.6%。
双特异性抗体药物市场的驱动因素包括:①显著的疗效;②更具安全性;③更好的临床依从性。创新药物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并降低治疗成本。
(4)手术止血
根据国家卫健委统计,在过去五年中,中国外科手术台数经历了较快的增长,由2016年的5,082.2万台增长到2020年的6,324.6万台,年复合增长率为5.6%。根据《2022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21年中国住院病人手术7,573.8万台手术。预计在未来,这一数字将保持平稳增长,以9.8%的年复合增长率于2025年达到10,110.3万台并以4.9%的年复合增长率于2030年达到12,828.9万台。
随着中国外科手术台数的增长,外科手术局部止血药物市场呈现出较为稳定的增长,由2016年的63.1亿元增长为2020年的70.7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9%。预计在未来,外科手术局部止血药物市场将持续增长,并于2025年及2030年分别达到123.5亿元及161.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1.8%及5.5%。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的主要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创新型制药公司,自创立以来就建立了研究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患者可负担的创新药物的战略目标。公司在研药品注重肿瘤、出血及血液疾病、免疫炎症性疾病和肝胆疾病等领域,专注同类最佳(Best-in-class)或同类首创(First-in-Class)药物研发,填补国内空白,为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更佳的治疗选择。公司同时布局大病种疾病和罕见病,注重药品的广谱性或特效性,注重实现在研药品领先性和可及性,从而形成产品管线的差异化综合竞争优势。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制药公司,公司自主研发的多纳非尼片于2021年6月获批上市,用于晚期肝癌一线治疗,是中国制药企业自主研发上市的第一个一线治疗晚期肝癌小分子靶向创新药物;2022年8月,甲状腺癌适应症获批上市。多纳非尼片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已被纳入卫健委《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证据等级1,推荐A)、《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为I级专家推荐和1A类证据)等一系列行业指南。
公司拥有的小分子药物研发及产业化平台、复杂重组蛋白生物新药和抗体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两个自主研发平台覆盖了新药发现、药学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药品注册和药品生产等方面,确保了可持续的创新能力以及完整的创新药研发能力。公司的在研药物均来自于自主研发平台的开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16个主要在研药品,其中除多纳非尼片外,3个在研药品(重组人凝血酶、盐酸杰克替尼片和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处于新药上市申请、III期或注册临床试验阶段,9个在研药品(盐酸杰克替尼乳膏、奥贝胆酸镁片、ZG005粉针剂、注射用ZGGS18、注射用ZGGS15、注射用ZG006、ZG19018片、ZG2001片和注射用ZG0895)处于I或II期临床试验阶段,3个在研药品(ZG1905、ZGGS001粉针剂和GS11粉针剂)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
公司在骨髓纤维化治疗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骨髓纤维化适应症于2022年提交了上市申请。盐酸杰克替尼片用于芦可替尼不耐受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B期临床试验已经完成随访,结果达到预设终点;盐酸杰克替尼片用于芦可替尼复发/难治的骨髓纤维化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B期临床试验已经完成随访,结果良好。
盐酸杰克替尼片在免疫炎症性疾病的多个适应症进入了III期临床研究阶段,重症斑秃、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和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的II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了显著的疗效和良好的安全性特征。杰克替尼片是JAK抑制剂类药物中布局适应症广泛和进度领先的国产创新药。
公司在肿瘤新药布局方面注重肿瘤免疫治疗和肿瘤微环境分子靶向治疗的多层次联合、系统性和局部特异性抗肿瘤相结合、大分子和小分子联合策略的发展。公司进一步布局新一代、全新分子靶向小分子化学新药,包括ZG19018片、ZG2001片、注射用ZG0895均已进入I/II期临床试
验阶段。公司积极开发具有全球领先性和竞争力的系列双/三特异性抗体,其中ZG005、ZGGS18、ZGGS15和ZG006均在I/II期临床试验阶段。随着拥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产品管线的逐步扩展,公司进入了肿瘤免疫治疗的竞争阵容,为实现公司“小分子靶向新药-肿瘤免疫疗法”的联合治疗战略夯实基础,从而发挥公司小分子靶向新药和新一代抗体产品管线的双重优势,保证公司在抗肿瘤药物研发领域的持续竞争力和领先地位,也为公司未来在国内外多维战略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公司同时积极布局产品的国际化开发,从而增强参与全球竞争和国际合作的能力。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骨髓纤维化适应症在美国的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ZG005、ZGGS18、ZGGS15、ZG006、ZG19018片、ZG2001片、注射用ZG0895和杰克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已获得FDA的临床试验许可。
2023年至今,公司先后入选第二届华夏大健康产业高峰论坛2022年度十大创新药企、2022年度中国小分子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排行榜、2023科创板全球科创竞争力20强等多个榜单。
2023年7月,公司生物新药产业化基地建设开工,将为公司在生物新药产业化和商业化拓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医药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公司将聚焦主营业务,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新动力,努力构建并继续丰富在研产品管线,并大力推进更多产品实现商业化销售,成为一个更具竞争力的创新型制药企业。
(二)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泽璟制药是一家专注于肿瘤、出血及血液疾病、免疫炎症性疾病和肝胆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的创新型制药企业。为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管线,公司不断推进新的产品或适应症研究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主要在研药物管线(不包括已对外授权产品)如下图所示:
在研新药 | 适应症 | 技术来源 | 药物作用靶点 | 临床前 | IND审评 | 临床试验 | NDA/ BLA审评 | 临床开展区域 | ||
I期 | II期 | III期 | ||||||||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 | 肝癌辅助治疗 | 自主研发 | Raf、MEK、ERK;VEGFR、PDGFR,PD-1、PD-L1 | 中国 | ||||||
与抗体类肿瘤免疫治疗药物联合使用 | 合作研发 | 中国 | ||||||||
重组 人凝血酶 | 止血 | 自主研发 | Thrombin | 中国 | ||||||
盐酸杰克替尼片 | 骨髓纤维化 | 自主研发 | JAK1/2/3 | 中国 | ||||||
芦可替尼不耐受的骨髓纤维化 | 中国 | |||||||||
芦可替尼复发/难治的骨髓纤维化 | 中国 | |||||||||
重症斑秃 | 中国 | |||||||||
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 中国 | |||||||||
强直性脊柱炎 | 中国 | |||||||||
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 | 中国 | |||||||||
特发性肺纤维化 | 中国 | |||||||||
重症斑秃 | 美国 | |||||||||
骨髓纤维化 | 美国 | |||||||||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 | 甲状腺癌辅助诊断 | 自主研发 | TSH | 中国 | ||||||
甲状腺癌辅助治疗 | 中国 | |||||||||
盐酸杰克替尼乳膏 | 轻中度斑秃 | 自主研发 | JAK1/2/3 | 中国 | ||||||
轻中度特应性皮炎 | 中国 |
在研新药 | 适应症 | 技术来源 | 药物作用靶点 | 临床前 | IND审评 | 临床试验 | NDA/ BLA审评 | 临床开展区域 | ||
I期 | II期 | III期 | ||||||||
奥贝胆酸镁片 | 对熊去氧胆酸应答不佳的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与熊去氧胆酸联合使用) | 自主研发 | FXR | 中国 | ||||||
ZG19018片 | 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 | 自主研发 | KRAS G12C突变 | 中国 | ||||||
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 | 美国 | |||||||||
ZG005 粉针剂 | 晚期实体瘤 | 自主研发 | PD-1/TIGIT | 中国 | ||||||
晚期实体瘤 | 美国 | |||||||||
注射用ZGGS18 | 晚期实体瘤 | 自主研发 | VEGF/TGF-β | 中国 | ||||||
晚期实体瘤 | 自主研发 | 美国 | ||||||||
注射用盐酸ZG0895 | 晚期实体瘤 | 自主研发 | TLR8 | 中国 | ||||||
晚期实体瘤 | 美国 | |||||||||
注射用ZGGS15 | 晚期实体瘤 | 自主研发 | LAG-3/TIGIT | 中国 | ||||||
晚期实体瘤 | 美国 | |||||||||
注射用ZG006 | 晚期实体瘤 | 自主研发 | CD3/DLL3/DLL3 | 中国 | ||||||
晚期实体瘤 | 美国 | |||||||||
ZG2001片 | KRAS突变的晚期实体瘤 | 自主研发 | 泛KRAS突变 | 中国 | ||||||
KRAS突变晚期实体瘤 | 美国 |
在研新药 | 适应症 | 技术来源 | 药物作用靶点 | 临床前 | IND审评 | 临床试验 | NDA/ BLA审评 | 临床开展区域 | ||
I期 | II期 | III期 | ||||||||
ZG1905 | 止血(外用) | 自主研发 | Thrombin | - | ||||||
ZGGS001粉针剂 | 晚期实体瘤 | 自主研发 | 免疫三靶点 | - | ||||||
GS11 粉针剂 | 晚期实体瘤 | 自主研发 | TAA/CD3 | - |
以下为主要的已经上市或处于临床阶段在研药品的进展情况:
1、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
多纳非尼是中国制药企业研发上市的第一个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小分子靶向创新药物,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支持项目。2021年6月,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多纳非尼片正式获得NMPA批准,用于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患者,多纳非尼片的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适应症于2022年8月获得上市批准。
多纳非尼片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同时被纳入卫健委《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证据等级1,推荐A)、《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为I级专家推荐和1A类证据)、《中国肿瘤整合诊治指南(CACA指南)》《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2年版)》《肝癌肝切除围手术期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1年版)》(为一级推荐)、《肝癌靶向治疗专家共识》《中国肝癌多学科综合治疗专家共识》《中国肝癌经动脉化疗栓塞治疗(TACE)临床实践指南(2021年版)》《中国原发性肝细胞癌放射治疗指南(2020年版)》《肝细胞癌全程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肝癌术后辅助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原发性肝细胞癌经动脉内用药与联合用药中国专家共识》。2022年9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肝癌专家委员会和中国临床肿瘤学会抗肿瘤药物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发布了《多纳非尼治疗肝细胞癌临床应用专家共识》,将为临床医生提供应用多纳非尼片的重要参考,从而进一步促进肝细胞癌诊疗规范,使得患者长期获益。
此外,多纳非尼片具有广谱抗肿瘤效果和良好的安全性,具有显著的调节肿瘤免疫微环境的作用,使得其具有与肿瘤免疫治疗药物(I/O)联合治疗多种肿瘤的潜力,有望进一步提升疗效。
2、盐酸杰克替尼片
杰克替尼是一种广谱JAK抑制剂类小分子1类新药。盐酸杰克替尼片用于治疗骨髓纤维化的临床研究获得了“十三五”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支持。
2022年10月,公司提交的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适应症的NDA申请已获NMPA受理,杰克替尼片成为第一个提交NDA的国产JAK抑制剂类创新药物;同时,盐酸杰克替尼片用于芦可替尼不耐受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B期临床试验已经完成随访,结果达到预设终点;盐酸杰克替尼片用于芦可替尼复发/难治的骨髓纤维化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B期临床试验已经完成随访,结果良好。此外,公司正在开展杰克替尼片用于重症斑秃(III期)、中重度特应性皮炎(III期)、强直性脊柱炎(III期)、特发性肺纤维化(II期)、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II期)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临床试验。此外,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骨髓纤维化获得了美国FDA的孤儿药资格认定,在美国的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用于治疗重症斑秃的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得美国FDA批准。
3、重组人凝血酶
重组人凝血酶是基于公司复杂重组蛋白新药和抗体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开发的一种高度特异性人丝氨酸蛋白酶,是中国首个完成III期临床研究并提交上市许可申请的重组人凝血酶产品,有望填补国内市场空白,满足迫切的临床需求。
凝血酶是一种重要的局部外用止血药物。动物源性及人源性的凝血酶均存在一定的安全性风险和免疫原性风险。重组人凝血酶需要经复杂重组蛋白的制备工艺获得,具有更高的生物安全性优势和更高的凝血活性。根据卫健委2020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0〕25号)》,凝血酶属于《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中的品种。
4、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rhTSH)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生物大分子药物,是中国首批取得用于甲状腺癌的辅助诊断和治疗临床试验批件的新药,中国市场上尚未有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产品。rhTSH生产技术复杂,具有很高的技术壁垒。公司已建立rhTSH规模化生产的完整工艺,并建立了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法和质控标准,生产成本可控。目前公司正在开展rhTSH用于分化型甲状腺癌术后辅助放射性碘清甲治疗以及术后辅助诊断两个适应症的III期临床研究。
5、9个处于临床I/II期阶段的产品
盐酸杰克替尼乳膏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外用JAK激酶小分子抑制剂,属于1类创新药物,其治疗轻中度斑秃(外用)和轻中度特应性皮炎(外用)适应症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目前国内尚无已获批上市的外用JAK抑制剂类制剂用于治疗轻中度斑秃和轻中度特应性皮炎,本品临床进度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奥贝胆酸镁片治疗原发性胆汁淤积性肝硬化正在开展I期临床试验。
ZG19018片是一个KRAS G12C选择性共价抑制剂,属于1类创新药物。ZG19018片用于治疗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已获NMPA和FDA批准,其在中国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
ZG2001片可以高选择性地抑制SOS1,阻断多种KRAS突变体的活性,从而具有治疗多种KRAS突变实体瘤的可能性。ZG2001用于治疗泛KRAS突变肿瘤的临床试验已获NMPA和FDA批准,其在中国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
注射用ZG0895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新型的高活性、高选择性的Toll样受体8(TLR8)激动剂,属于1类小分子新药,适应症为晚期实体瘤。另外,基于TLR8激动剂可激活机体的先天性免疫系统,由此TLR8激动剂也有望用于抗乙肝病毒感染等抗病毒治疗。ZG0895用于治疗实体瘤患者的临床试验已获NMPA和FDA批准,其在中国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
ZG005粉针剂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重组人源化抗PD-1/TIGIT双特异性抗体。ZG005粉针剂用于治疗实体瘤患者的临床试验已获NMPA和FDA批准,其在中国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
注射用ZGGS18是一种重组人源化抗VEGF/TGF-β的双功能抗体融合蛋白,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已获FDA和NMPA批准,其在中国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
注射用ZGGS15是一个人源化抗LAG-3和TIGIT的双特异性抗体,为创新型肿瘤免疫治疗生物制品,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已获FDA和NMPA批准,其在中国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
注射用ZG006是全球第一个针对DLL3表达肿瘤的三特异性抗体(CD3×DLL3×DLL3),具有成为同类首创(First-in-Class)分子的潜力。ZG006衔接肿瘤细胞和T细胞,将T细胞拉近肿瘤细胞,从而利用T细胞特异性杀伤肿瘤细胞, 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已获FDA和NMPA批准,其在中国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体系,已按照GMP标准建成生产车间,并已建立具备扎实临床推广经验和丰富上市经验的专业化销售团队。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1、研发模式
新药研发过程可以分为药物发现、药物CMC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新药上市申请、批准上市销售和上市后研究等阶段。公司在江苏昆山、上海张江和美国加州拥有3个新药研发中心,分别从事生物新药、化学新药和创新抗体的研发。公司的新药研发工作采用内部研发和外包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新药在正式上市销售之前,公司需要建立与未来商业化生产一致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标准和GMP生产管理系统,并经监管机构现场检查和核准。
2、采购模式
根据公司各项目的研究计划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原料药、药用辅料、培养基、层析介质、包装材料、各类实验耗材和试剂、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外包服务业务等。
公司制定了整套采购相关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包括《采购标准操作规程》《供应商管理标准操作规程》《物资验收标准操作规程》《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等,以规范化管理采购和业务外包管理相关工作。针对物资和外包业务的采购,包括采购计划提出、采购计划审核、预算管理、供应商选择、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过程控制、物资/外包业务验收、验收管理、库存管理、质量监控与跟踪管理、财务监督和绩效考核等在内的相关工作内容均按流程操作,以严格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3、生产模式
公司拥有两处生产厂房(4个生产车间),均已按GMP标准建成,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可以满足当前公司商业化生产和临床试验用药生产需求,具体包括:口服固体制剂车间1(已完成GMP检查,用于商业化生产多纳非尼片)和口服固体制剂车间2(用于商业化生产杰克替尼片),具备生产化学药品的片剂和胶囊剂的生产线及相应生产能力;重组蛋白药物生产车间(已完成生产重组人凝血酶上市前的GMP现场核查检查),可以满足重组人凝血酶和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的生产需求。
公司尚不具备化学原料药的生产设施和生产能力。对于公司多纳非尼原料药及其它小分子新药产品原料药,公司目前均采用委托或合作生产模式,委托有资质的原料药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已组建并发展了一支具备丰富临床上市及推广经验的核心运营团队,主要功能包括销售、市场医学和商务及多元化。公司首个产品多纳非尼片获批上市半年之后即纳入国家医保报销目录,可使更多患者受益,并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渗透率。
(1)经销模式
公司按行业惯例采取经销模式进行药品销售。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多家具有GSP资质的经销商签订产品经销协议,将药品销售给经销商,通过经销商网络将产品在其授权区域内调拨、配送至医院或者药店,并最终销售给患者。药品销售需要经由具有GSP资质的经销商配送至医疗机构或第三方终端,与公司签约的国药集团、上药集团、华润医药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具备渠道流通优势,其专业化、规模化物流管理体系有助于公司新药商业化拓展。
(2)专业化销售推广模式
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主要由公司负责统筹、规划,公司自建的具备专业化经验的销售、市场医学和商务及多元化团队进行销售推广。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小分子药物研发和产业化平台是公司小分子新药研发的基础,公司利用掌握的药物化学、构效关系和计算机辅助模拟设计技术,建立了完善的技术体系。公司的另一核心技术平台是复杂重组蛋白生物新药和抗体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公司已率先成功研发重组人凝血酶、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等复杂重组蛋白药物,填补国内该类产品的空白。公司及其子公司GENSUN建立了研发肿瘤免疫治疗抗体药物的技术能力,正在开发十余个创新抗体。这些抗体新药也可与公司的小分子靶向新药形成极具潜力的产品管线组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核心产品和技术方面取得多项成果,包括:
(1)2023年至今,多纳非尼已经被纳入《肝细胞癌全程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肝癌术后辅助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和《原发性肝细胞癌经动脉内用药与联合用药中国专家共识》;
(2)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3)注射用ZG006、ZG2001片、注射用盐酸ZG0895和注射用ZGGS15获得FDA临床试验许可;
(4)注射用盐酸ZG0895、ZG2001片、注射用ZGGS15、注射用ZG006的临床试验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
(5)公司产品多个研究成果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口头报告或在重要期刊发表,主要包括:
①2023年3月,在2023年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ACR)年会以摘要形式公布两项大分子(ZG005和ZGGS18)以及两项小分子管线(ZG0895和ZG19018)的临床前研究数据。
②2023年6月,杰克替尼治疗骨髓纤维化的三项临床研究成果入选 2023 年第 28 届欧洲血液学协会(EHA)年会,其中杰克替尼一线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的 III 期临床研究结果入选大会口头报告,另外两项研究结果入选大会壁报。
③2023年6月,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2023 ASCO年会)上,盐酸杰克替尼片的3项针对骨髓纤维化的重要临床研究成果入选;同时,多纳非尼片共有17项研究成果入选,覆盖中晚期肝癌一线、肝癌术后辅助治疗、肝癌转化治疗等相关研究数据;双特异性抗体ZG005、针对KRAS G12C突变的抑制剂ZG19018的研究成果摘要入选。
④2023年6月,重组人凝血酶III期临床试验结果摘要先后入选2023年欧洲肝脏研究协会2023年年会(EASL 2023)和第31届国际血栓与止血学会(ISTH)。
⑤2023年7月,杰克替尼治疗芦可替尼不耐受、芦可替尼复发/难治的中高危骨髓纤维化患者的两项II期临床研究同时被国际血液学领域顶级期刊《美国血液学杂志》(AJH)(IF:12.8)正式接收发表。
(6)口服固体制剂车间2完成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公司生物新药产业化基地建设开工,将为公司在生物新药产业化和商业化拓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1)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和药品批件
序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批件号/ 受理号 | 阶段 | 药品类别 | 注册 分类 | 发证日期 |
1 | 注射用ZG006 | 5mg/瓶 | IND 165534(美国FDA) | 临床试验 | 生物制品 | 505(i) | 2023.04.08 |
2 | 注射用盐酸ZG0895 | 10mg/瓶 | 2023LP00719 | 临床试验 | 化学药 | 化学药品1类 | 2023.04.18 |
3 | 甲苯磺酸 ZG2001片 | 50mg; 100mg | 2023LP00725 2023LP00724 | 临床试验 | 化学药 | 化学药品1类 | 2023.04.18 |
4 | 甲苯磺酸 ZG2001片 | 50mg; 100mg | IND 166343(美国FDA) | 临床试验 | 生物制品 | 505(i) | 2023.04.19 |
5 | 注射用ZGGS15 | 100mg/瓶 | 2023LP00749 | 临床试验 | 生物制品 | 生物制品1类 | 2023.04.20 |
6 | 注射用盐酸ZG0895 | 10mg/瓶 | IND 166398(美国FDA) | 临床试验 | 生物制品 | 505(i) | 2023.05.11 |
7 | 注射用ZGGS15 | 100mg/瓶 | IND 165489(美国FDA) | 临床试验 | 生物制品 | 505(i) | 2023.06.07 |
8 | 注射用ZG006 | 5mg/瓶 | 2023LP01533 | 临床试验 | 生物制品 | 生物制品1类 | 2023.07.31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117项(含子公司GENSUN 10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32项、境外发明专利85项;同时,公司累计申请发明专利312项(含子公司GENSUN38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112项、境外发明专利200项。专利覆盖新药结构通式或基因序列、晶型、制备工艺、用途、制剂配方等,为公司产品提供充分的和长生命周期的专利保护。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6 | 2 | 312 | 117 |
实用新型专利 | ||||
外观设计专利 | ||||
软件著作权 | ||||
其他 | ||||
合计 | 26 | 2 | 312 | 117 |
注:上表中专利数量包括子公司GENSUN申请和获得的专利。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20,319,327.87 | 255,377,221.04 | -13.7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0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合计 | 220,319,327.87 | 255,377,221.04 | -13.7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0.18 | 242.29 | 减少142.1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联合免疫治疗和肝癌辅助治疗 | 8,969.68 | 1,585.83 | 4,831.09 | II期临床试验或研究者发起的试验 | 1)等待II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III期;2)积累真实世界数据 | 显示良好的治疗效果、具备安全性优势 | 多纳非尼联合免疫治疗和肝癌辅助治疗 |
2 | 多纳非尼多适应症研究 | 8,000.00 | 967.60 | 7,522.45 | 上市后研究 | 积累真实世界数据 | 显示良好的治疗效果、具备安全性优势 | 多纳非尼在其他适应症的应用 |
3 | 杰克替尼片剂MF适应症 | 37,296.00 | 1,763.53 | 27,614.25 | 已经提交NDA | 批准上市 | 突出的疗效和安全性优势,国内首个提交上市申请的JAK抑制剂新药 | 骨髓纤维化 |
4 | 杰克替尼片剂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 | 20,950.00 | 577.21 | 2,656.54 | Ⅱ期临床成功,Ⅲ期临床阶段 | 批准上市 | Ⅱ期临床试验显示突出的疗效和安全性特征 | 强直性脊柱炎 |
5 | 杰克替尼片剂特发性肺纤维化适应症 | 6,249.58 | 204.78 | 2,864.96 | Ⅱ期临床总结阶段 | 等待Ⅱ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Ⅲ期 | 目前全球第一个正式开展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的JAK抑制剂类新药 | 特发性肺纤维化 |
6 | 杰克替尼片剂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 | 22,000.00 | 2,405.22 | 7,708.39 | Ⅱ期临床成功,Ⅲ期临床阶段 | 批准上市 | II期临床试验显示突出的疗效和安全性特征 | 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
7 | 杰克替尼片剂重症斑秃适应症 | 15,370.00 | 2,074.57 | 8,762.08 | Ⅱ期临床成功,Ⅲ期临床阶段 | 批准上市 | II期临床试验显示突出的疗效和安全性特征 | 重症斑秃 |
8 | 杰克替尼外用膏剂-轻中度斑秃 | 7,150.00 | 121.90 | 6,792.61 | Ⅱ期临床总结阶段 | 等待Ⅱ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Ⅲ期 | ①中国率先获批进入临床试验的外用 | 轻中度斑秃 |
JAK抑制剂;②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出良好的抑制炎症和促进毛发生长的作用和安全性优势 | ||||||||
9 | 杰克替尼外用膏剂-特应性皮炎 | 7,150.00 | 34.07 | 1,636.90 | Ⅱ期临床总结阶段 | 等待Ⅱ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Ⅲ期 | ①中国率先获批进入临床试验的外用JAK 抑制剂;②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出良好的治疗特应性皮炎的作用和安全性优势 | 特应性皮炎 |
10 | 重组人凝血酶 | 23,000.00 | 1,357.38 | 20,748.31 | 已经申请BLA | 批准上市 | 中国首个申请上市,国内无同类重组产品 | 手术止血 |
11 |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 | 18,000.00 | 2,406.95 | 16,360.95 | 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批准上市 | ①中国首批获得用于甲状腺癌的辅助诊断和辅助治疗临床试验批件的新药;②自主拥有生产高品质产品的产业化生产技术 | 甲状腺癌 |
12 | 奥贝胆酸镁(ZG5266)片 | 22,000.00 | 26.53 | 3,557.21 | I/II期临床试验完成 | 等待I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II期 | 全新的FXR激动剂类新药 | 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 |
13 | ZG005粉针剂 | 36,900.00 | 1,606.54 | 6,803.22 | I/II期临床试验完成 | 等待Ⅰ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Ⅱ期 | 全新的双靶点抗体,具有双向调节肿瘤免疫的肿瘤免疫靶点的功能协同作用,增强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 | 晚期实体瘤 |
14 | 注射用ZG006 | 32,970.00 | 541.18 | 4,249.09 | 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等待Ⅰ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Ⅱ期 | 全新的三靶点抗体,具有调节肿瘤免疫和肿瘤微环境的作用 | 小细胞肺癌和其他实体瘤 |
15 | ZG19018片 | 19,489.00 | 583.00 | 3,637.68 | I/II期临床试验完成 | 等待I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II期 | 针对不可成药的KRAS G12C突变基因的精准肿瘤治疗药物,目前全球仅有2款同机制药物获批 | K-RAS G12C突变肿瘤 |
16 | 注射用ZGGS18 | 6,600.00 | 800.88 | 5,099.53 | I/II期临床试验完成 | 等待Ⅰ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Ⅱ期 | 全新的双靶点抗体,抑制肿瘤新生血管形成和降低肿瘤转移发生,改善和调节肿瘤微环境等协同抑制肿瘤生长的多重作用 | 晚期实体瘤 |
17 | 注射用ZGGS15 | 3,500.00 | 205.24 | 3,128.90 | 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获批临床之后,等待I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II期 | 全新的双靶点抗体,促进T细胞和 NK 细胞的活化和增殖,并产生细胞因子,具有协同 增强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 | 晚期实体瘤 |
18 | 生物抗体研发 | 20,000.00 | 1,759.85 | 17,626.84 | 发现新的抗体药物 | |||
19 | 注射用盐酸ZG0895 | 3,625.00 | 421.58 | 2,768.07 | 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获批临床之后,等待I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II期 | 具有高选择性和活性的选择性TLR8激动剂,目前全球还未有同机制药物上市 | 晚期实体瘤 |
20 | ZG2001片 | 3,500.00 | 551.58 | 1,338.81 | 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获批临床之后,等待Ⅰ期结果之后决策是否进入Ⅱ期 | 目前全球尚无同类产品上市 | 泛K-RAS突变肿瘤 |
合计 | / | 322,719.26 | 19,995.42 | 155,707.88 | / | / | / | / |
情况说明:
1、由于新药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上表仅列示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本期投入及截至报告期末的投入情况。
2、“预计总投资规模”系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测算,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23 | 32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8.09 | 39.3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5,226.14 | 5,123.16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6.18 | 15.96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25 | 7.74 |
硕士研究生 | 110 | 34.05 |
本科 | 178 | 55.11 |
专科 | 10 | 3.10 |
高中及以下 | 0 | 0 |
合计 | 323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35 | 41.8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2 | 43.9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8 | 11.7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 | 1.55 |
60岁及以上 | 3 | 0.93 |
合计 | 323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拥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产品管线
公司是一家创新型制药企业,自创立以来就建立了研究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患者可负担的创新药物的战略目标。公司的在研药品注重肿瘤、出血及血液疾病、免疫炎症性疾病和肝胆疾病等领域,填补国内空白,为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治疗选择。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公司拥有16个主要在研药品,2023年上半年,公司有多个一类新药(ZG0895、ZG2001、ZGGS15和ZG006)获批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其余产品线均有临床阶段或注册申报阶段的显著进展。随着拥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产品管线的逐步扩展,公司进入了肿瘤免疫治疗的竞争阵容,为实现公司“小分子靶向新药-肿瘤免疫疗法”的联合治疗战略夯实基础,从而发挥公司小分子靶向新药和新一代抗体产品管线的双重优势,保证公司在抗肿瘤药物研发领域的持续竞争力和领先地位,也为公司未来在国内外多维战略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
2、拥有已商业化/接近商业化的优效安全的新药产品
多个不同治疗领域的产品管线已进入或即将进入商业化阶段。这些产品均已在临床试验中显示出显著的疗效和安全性,市场空间大,具有知识产权或技术秘密壁垒,使得这些产品未来的长期商业化竞争具备了独特的优势,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提供了保证。2021年6月,多纳非尼片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获得上市批准;2022年8月,多纳非尼片治疗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获得上市批准。重组人凝血酶是中国唯一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且BLA已进入综合审评阶段的外用重组止血产品。该产品具有高效止血作用和安全性好等特点,具备广泛应用于外科止血的巨大潜力。
杰克替尼片是中国第一个提交NDA的国产JAK抑制剂类新药,适应症布局包括骨髓纤维化、重症斑秃、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强直性脊柱炎等。杰克替尼片的研发成果有利于公司进入自身免疫疾病治疗领域这一巨大市场。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目前正处于甲状腺癌的辅助诊断和辅助治疗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目前,中国尚未有类似产品上市,国内存在较大未满足临床需求。
综上,随着更多产品逐步进入商业化阶段,公司的经营收入将持续提升,为后续产品研发提供更为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向Biopharma转型。
3、拥有国际水平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及完整的新药研发体系
公司拥有小分子药物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和复杂重组蛋白生物新药和抗体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覆盖创新药从早期发现到后期开发的各个环节,拥有完整的研发体系,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公司在技术先进性和研发体系完整性方面均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研发决策和执行的高效实施,显著提升创新药发现和优化的效率。
4、具备国际化竞争力和合作能力
公司的发展战略之一为持续推进在研产品在中国的临床研究及商业化进程,同时积极布局公司产品的国际化开发,从而增强参与全球竞争和国际合作的能力。公司拥有国际水平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和产品管线,注重国际国内技术和项目的合作和拓展,培育国际水平的竞争优势。
2023年以来,公司在提高国际化竞争力水平上取得进一步进展。2023年3月,在2023年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ACR)年会以摘要形式公布两项大分子(ZG005和ZGGS18)以及两项小分子管线(ZG0895和ZG19018)的临床前研究数据。2023年6月,杰克替尼治疗骨髓纤维化的三项临床研究成果入选2023年第28届欧洲血液学协会(EHA)年会,其中杰克替尼一线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的III期临床研究结果入选大会口头报告,另外两项研究结果入选大会壁报。2023年6月,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2023 ASCO年会)上,盐酸杰克替尼片的3项针对骨髓纤维化的重要临床研究成果入选。同时,多纳非尼片共有17项研究成果入选,覆盖中晚期肝癌一线、肝癌术后辅助治疗、肝癌转化治疗等相关研究数据。双特异性抗体ZG005、针对KRAS G12C突变的抑制剂ZG19018的研究成果摘要入选。2023年6月,重组人凝血酶III期临床试验结果摘要先后入选2023年欧洲肝脏研究协会2023年年会(EASL 2023)和第31届国际血栓与止血学会(ISTH)。2023年7月,杰克替尼治疗芦可替尼不耐受、芦可替尼复发/难治的中高危骨髓纤维化患者的两项II期临床研究同时被国际血液学领域顶级期刊《美国血液学杂志》(AJH)(IF:12.8)正式接收发表。在研药品ZG19018片、ZG2001、ZG0895、ZG005、ZGGS18、ZGGS15、ZG006以及杰克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的IND申请已获FDA批准;公司已制定其他多个在研创新药的国际注册计划。
公司拥有一支具备国际化视野的、在国内领先或全球知名的医药研发机构从业经验的优秀研发和BD团队,拥有丰富的药品国际注册和国际临床研发经验,将依托产品优势在国际市场进行布
局,逐步增强公司的国际化能力。同时,凭借丰富的产品管线,公司在寻找合作伙伴、实现对外授权等方面拥有众多的商业合作机会。
5、拥有优秀的研发、产业化和销售团队
公司核心研发管理团队注重先进的制药技术,领导或参与了多个国内外新药的研发和上市。公司结合海外和国内制药精英的特点,组建了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新药开发经验的专业团队。公司的市场营销和商务及多元化团队逐渐扩大人员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营销能力。
6、拥有自主的商业化生产能力
公司已建成化学药物口服固体制剂GMP生产车间和重组蛋白质药物GMP生产车间;2023年7月,公司生物新药产业化基地建设开工,为公司在生物新药产业化和商业化拓展潜力做好准备。另外,公司与原料药生产合作伙伴签订了合作协议。这些设施和措施确保公司小分子药物和生物新药的商业化生产,并具有更灵活的生产供应能力和更佳的成本控制优势。
7、已建立卓越的临床合作体系
公司已建立了全国相关领域的临床专家网络,与国内知名的三甲医疗机构和众多临床专家开展了科学、规范的临床试验合作,这为公司产品管线临床试验的高质量运行以及产品知名度培育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与国内外知名临床研发外包服务公司(CRO)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完善了临床研发网络,保证公司临床试验的质量。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在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扩大多纳非尼覆盖范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报告期内,在公司管理层、市场营销和商务团队的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92.82万元,同比增长108.66%。同时,公司继续积极推进多纳非尼片进入医保双通道的工作,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进入医院833家、双通道药房744家,多纳非尼在全国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为后续销售持续放量奠定基础。
(二)积极推进杰克替尼和重组人凝血酶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布局商业化
杰克替尼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和重组人凝血酶均在上市申请的技术审评进程中;公司正积极与药监部门开展沟通,争取早日完成注册审评审批流程。
同时,公司亦在积极布局这两个产品的商业化工作,力争在获批后使产品能够迅速得到推广和应用。
(三)持续推进新药临床研究,增强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多个产品的临床研究,包括杰克替尼多个自身免疫性疾病适应症、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盐酸杰克替尼乳膏、ZG005粉针剂、注射用ZGGS18、注射用ZGGS15、注射用ZG006、ZG19018片、ZG2001片和注射用ZG0895等不同阶段临床试验,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四)多个新产品IND申请获得中美药监部门批准,管线布局不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有多个新产品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中美药监部门批准,这些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均具有领先性和竞争力。其中:ZG006是全球第一个针对DLL3表达肿瘤的三特异性抗体(CD3/DLL3/DLL3),具有成为同类首创(First-in-Class)分子的潜力;ZGGS15是全球首个获批并即将进入临床试验的抗LAG-3/TIGIT双特异性抗体,有望用于治疗多种晚期实体瘤;ZG0895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新型的高活性、高选择性的Toll样受体8(TLR8)激动剂,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未有高选择性TLR8激动剂类药物获批上市;ZG2001是公司开发的一种新型的口服泛KRAS突变抑制剂,目前全球还未有相同作用机制药物上市;ZGGS18是一种重组人源化抗VEGF/TGF-β的双功能抗体融合蛋白,目前暂无相同作用机制的药品在国内外获批上市或进入临床研究。持续的研发投入,使公司拥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产品管线逐步扩展,管线布局不断优化,将为实现公司“小分子靶向新药-肿瘤免疫疗法”的联合治疗战略夯实基础,从而发挥公司小分子靶向新药和新一代抗体产品管线的双重优势,保证公司在抗肿瘤药物研发领域的持续竞争力和领先地位,也将为公司未来在国内外多维战略合作提供强有力的基础。
(五)顺利完成再融资发行工作,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本次发行共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24,489,795股,发行价格为49.00元/股,募集资金净额1,181,933,181.59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生物新药产业化基地已开工建设,基地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34,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物新药的生产,建成后将满足公司多个创新药的临床试验用药和后期商业化需求,将为公司生物新药的产业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为采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上市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公司产品除多纳非尼一线治疗晚期肝癌于2021年6月获批上市、多纳非尼治疗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于2022年8月获批上市外,其他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公司尚未实现盈利。因此,公司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仍将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未来亏损净额的多少将取决于公司药品研发项目的数量及范围、与该等项目有关的成本、获批产品进行商业化生产的成本、公司产生收入的能力等方面。如公司在研药品未能完成临床试验或未能取得监管部门批准,或未能获得市场认可及商业化,公司可能将始终无法盈利;即使公司未来能够盈利,但亦可能无法保持持续盈利。预计公司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
在研药品上市销售前,公司需要完成临床开发、监管审批,新药获批上市后,公司仍需开展团队建设、持续开展市场拓展等经营活动。自成立以来,公司的业务运营已耗费大量现金。公司将在发现新产品、推动在研药品的临床开发及商业化等诸多方面继续投入大量资金,因此需要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进一步取得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如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公司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如公司无法在未来
一定期间内取得盈利以取得或维持足够的营运资金,公司将被迫推迟、削减或取消公司的研发项目或推迟未来的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将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若公司经营活动无法维持现金流,将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和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造成不利影响,影响或迟滞公司现有在研药品的临床试验开展,可能导致公司放弃具有更大商业潜力的药品研发,影响公司研发、生产设施的建设及研发设施的更新,不利于公司在研药品的销售及市场推广等商业活动,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向供应商或合作伙伴履约,并对公司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资金状况面临压力将影响公司员工薪酬的发放和增长,从而影响公司未来人才引进和现有团队的稳定,可能会阻碍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并损害公司成功实施业务战略的能力。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产生取决于公司药品研发情况、药品上市获批情况、药品生产、市场推广及销售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情形将导致公司在资金状况、研发投入等方面无法满足其药品研发、药品上市获批情况、药品生产、市场推广及销售的需求,进而对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取得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使其面临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投入研发在研药品,并在药品取得上市批准后持续进行市场推广,如药品商业化后公司收入未能按计划增长,则可能导致亏损进一步增加。
公司的营销团队仍在持续建设过程中,随着公司在研药品商业化进程推进,公司需要组建更加全面及综合的营销团队以进行市场推广、销售服务支持等市场开拓活动。如公司在营销团队成员的招募、聘用、培训等方面不及预期,或存在市场营销方面的人才流失,则将对公司的商业化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在研药品尚未有确定的药品定价信息,后续药品上市后的销售价格对患者经济负担的影响程度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药品未来将可能因定价偏高而导致销量不及预期。在研药品上市后,公司渠道终端的覆盖也会受到医疗产业环境、政府政策、招标以及医院二次议价的影响,存在对终端市场覆盖的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在研药品上市后进入医保报销目录的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未来可能无法迅速进入国家医保报销目录。由于在进入医保目录前无法取得医保报销,其商业销售将高度依赖患者自付,这将影响公司药品的价格竞争力。即使未来进入医保报销目录,政府部门可能会要求公司降低零售价或者限制支付部分报销比例,亦将影响到公司药品的销量,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1、公司无法保证成功识别或筛选到新候选药物和/或适应症,亦无法保证公司在研药品的后续开发潜力
公司在研药品筛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业务的后续发展有赖于根据公司的研究方法及流程成功识别潜在的候选药物用于治疗目标适应症,以增加及补充公司药品品类或针对的适应症。公司计划持续研发探索新的在研药品,因此需要投入大量的技术、财力和人力资源来开展研究计划,以发现新的候选药物和发掘在研药品目标适应症。公司无法保证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流程能够成功识别及筛选到新候选药物和/或在研药品目标适应症,且新候选药物或在研药品亦可能因产生毒副作用和/或疗效不佳等而无后续开发潜力。如公司将其精力及资源集中于最终可能被证明无后续开发潜力的在研药品、适应症或其他潜在项目,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在研药品临床试验进度可能不及预期
临床试验的完成进度部分取决于以下因素:(1)公司能否招募足够数量的患者;(2)公司能否与足够数量的临床试验机构合作;(3)临床试验能否顺利通过临床试验机构内部批准或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公司临床试验在招募患者和确定临床试验机构时可能因患者人群的人数、性质、试验计划界定患者的资格标准、竞争对手同时进行类似临床试验等因素而遇到困难,从而阻碍临床试验的如期完成,对推进在研药品的开发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在完成临床前或临床试验时可能遇到推迟,且在日后临床试验中可能产生多种不可预见事件从而推迟临床进度并妨碍在研产品获得监管批准,包括但不限于:(1)监管机构或伦理委员会不授权公司启动或开展临床试验,或者不授权公司按照预期的时间进度启动或开展临床试验;
(2)公司与潜在临床试验基地、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临床试验的主要研究者或医院达成协议时遇到延迟,甚至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未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3)临床试验所需受试者人数比预期更多,受试者入组比预期更慢,或者受试者退出该等临床试验的比率比预期更高;
(4)未能根据监管规定或适用临床方案进行临床试验;(5)不可预见的安全性问题或不良反应;
(6)未能获取临床试验所需的充足资金;(7)监管要求提供额外分析、报告、数据、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数据,或者监管机构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8)出现不明确或不具确定性的中期结果,或者出现与早期结果不一致的临床试验结果等。上述任何事件均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在研药品临床试验结果可能不及预期
尽管在研药品的临床前研究及初期临床试验均可能取得良好结果,但由于可能出现在研药品的功效不足或安全性不佳等情况,众多创新药公司在后期临床试验中均可能遭遇重大挫折。临床前研究及初期临床试验的良好结果未必预示后期临床试验的成功,临床试验的中期结果也不必然预示最终结果。如公司在研药品的临床试验结果不如预期,将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若公司委任的第三方未能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未达预期或未能遵守监管规定,则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按照行业惯例委任并计划继续委任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CRO)、主要研究者及医院管理或实施公司的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公司依赖该等第三方实施某些方面的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且并不控制所有方面的工作。公司签约的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主要研究者及医院的员工并非公司雇员,公司无法控制其为公司正在进行的临床项目投入足够时间、资源及监督,但公司确有责任确保每项研究均按照适用方案、法律、监管规定及科学标准进行,公司委任第三方进行临床试验并不能解除公司的监管责任。
公司就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与第三方开展合作,若该等第三方未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未达预期或未能遵守监管规定,公司获得的研究数据在质量或准确性方面将受到影响,临床前研究或临床试验可能会延长、延迟或终止,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在研药品延迟或无法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导致公司业务受到不利影响。变更受托研究机构亦可能导致公司增加额外的成本及临床前研究或临床试验延迟,从而可能会影响公司预期的开发时间表。
5、公司可能无法完成在研药品的审评审批流程,或在研药品的审评审批进度及结果可能不及预期
近年来,药品注册审评制度进行了较多调整,主管部门对研发过程的监管要求也持续提高。由于创新药物研发周期较长,在此过程中药品注册审评制度可能变动或提高相关标准,可能影响药物研发和注册的进度或导致审批结果不及预期,使竞争对手先于公司向市场推出同类产品,并阻碍公司在研药品成功商业化或延迟其进度,甚至导致研发失败,将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可能无法就在研药品完成监管审评审批流程,该等流程程序复杂,相当耗时且本身不可预测。公司在研药品可能因多种原因而无法获得监管批准或者面临审批过程延迟等不可控情形,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未获得监管机构批准进而未能开始或完成临床试验;(2)未能证明在研药品安全有效,或者临床结果不符合批准所需的统计显著性水平;(3)监管机构不同意公司对临床前研究或临床试验数据的诠释;(4)审评审批政策的变动导致公司的临床前及临床数据不足或要求公司修订临床试验方案以获得批准;(5)公司未能按照监管规定或既定的临床试验方案进行临床试验;(6)临床场所、研究人员或公司的临床试验中的其他参与者偏离实验方案,未能按照规定进行试验或退出试验等。公司由于上述原因而延迟或终止任何在研药品的临床试验,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研发能力,损害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商业前景。
6、公司尚未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项目可能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或者可能被技术替代
药物早期研发过程需要经过药物作用靶点以及生物标记的选择与确认、先导药物的确定、构效关系的研究与活性化合物的筛选、候选药物的选定等几个阶段,确立进入临床研究的药物。筛选出来的候选药物需通过大量的临床前研究工作来论证其安全性与有效性,以决定是否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公司临床前研究阶段的产品存在因临床前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从而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此外,鉴于上述产品尚未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如果竞争对手的产品先于公司开展临床试验或者相关领域出现突破性进展或技术替代,将对公司临床前产品的推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公司所处的制药市场竞争激烈,尽管公司多纳非尼一线治疗晚期肝癌已获得上市批准开始实现商业化销售并已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但国内市场存在已获批进口的同一适应症原研药竞争,且竞品索拉非尼、仑伐替尼的仿制药已被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公司多纳非尼一线治疗晚期肝癌后续商业化过程中将面临已上市竞品在市场推广、产品定价、医生用药路径等方面的竞争。同时,同一适应症的其他仿制药获批上市以及被纳入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亦可能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
公司在研药品如盐酸杰克替尼片、重组人凝血酶、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等处于国内相应领域临床试验阶段进展前列,但新药研发成功后,需要经历市场开拓过程才能实现药品的良好销售。公司在研药品获批上市后,如在市场准入、市场拓展等方面进展未达预期,导致无法快速放量或未能有效获得医生或患者的认可,则可能影响公司收入增长及盈利能力的提升。
(五) 财务风险
于在研药品产生销售收入之前,公司需要完成临床开发、监管审批、市场推广等经营活动。自成立以来,公司的业务运营已耗费大量现金,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385.69万元、-45,462.32万元、-37,034.26万元和-13,371.61万元。公司将在发现新产品、推动在研药品的临床开发及商业化等诸多方面继续投入大量资金,虽然公司研发的多纳非尼已经获批上市,但其处于商业化初期,并且公司其他在研产品尚未实现商业化,因此公司当前产品销售收入仍无法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需要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进一步取得资金。
公司的未来资金需求将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临床试验的进度、时机、范围及成本,包括已计划及潜在未来临床试验能否及时招募到患者;(2)在研药品监管审批的结果、时机及成本;(3)尚未获得许可证及处于开发阶段的在研药品的数量及特征;(4)已获批
上市产品的销售及市场推广成本;(5)潜在未来合作、特许经营或其他安排的条款及时机;(6)公司员工人数的增长及相关成本等。
如果公司无法获得足够的营运资金,公司将被迫推迟、削减或取消公司的研发项目或者推迟未来的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将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 行业风险
医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医药产品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同时,医药产业又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中国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期,各项改革正在逐步深入。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相关监管政策将不断调整和完善,中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竞争十分激烈,且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的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面临来自全球主要医药公司及生物科技公司的竞争,部分竞争对手有可能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的创新药物,若前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实现药品升级迭代,将对现有上市药品或其他不具备同样竞争优势的在研药品造成重大冲击。近年来生命科学和药物研究领域日新月异,若在公司在研药品相关领域出现突破性进展,或是在公司药物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在研药品产生重大冲击。
(七) 宏观环境风险
中国以外的国际市场是公司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因此公司可能需要在境外开展药物研发、业务拓展等经营活动。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经营环境、法律政策及社会文化不同,如果该等国家或地区的经营环境、法律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未来公司在该等国家或地区的业务经营管理能力不足,或公司未能在该等市场取得许可或与第三方达成合作协议,公司创造收入的增长潜力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特别是中美贸易关系的不确定性以及因此导致的中美双方对跨境技术转让、投资、贸易可能施加的额外关税或其他限制,将可能对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及市场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 其他重大风险
1、创新药研发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多方面,若公司无法有效取得并维护其专利保护或者公司药品涉嫌侵犯第三方专利,则将对公司药品商业化产生不利影响
虽然公司已经寻求通过在中国、美国及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以及结合使用商业秘密等方法来保护具有商业重要性的在研药品及技术,但不排除公司知识产权仍存在可能被侵害或保护不充分的风险。除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外,公司目前仍有部分知识产权已提交专利申请但尚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若相关专利申请未能获得授权,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创新药研发领域,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多方面,若公司无法通过知识产权为公司在研药品取得及维持专利保护,或所取得的知识产权范围不够广泛,第三方可能通过不侵权的方式开发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并直接与公司竞争;同时,已申请或授权专利的自身局限性也可能导致其无法充分保护公司的产品或技术,从而对公司产品成功实现商业化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创新药的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授予、范围、有效性、可强制执行性及商业价值也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司提交专利申请的国家,如专利法律发生变动,如某些国家对一些抗肿瘤药品及治疗
严重危害生命的药品实施强制许可或部分强制许可等,则有可能会降低公司专利的价值,或使公司专利保护的范围变窄,从而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价值。候选药物的研发进度及相关监管审查所需时间可能导致候选药物的一些专利权在其商业化之前或之后不久到期,该类专利权到期后,可能有第三方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开发与公司产品存在直接竞争的产品,从而影响公司产品和技术的商业化潜力。创新药企业较易涉及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及其他索赔及法律程序,公司在研药品的领域可能存在公司目前并不知悉的第三方专利或专利申请,且因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细分领域对新药发明专利的保护不断深化及动态发展,公司正在开发或未来拟开发的候选药物可能存在被指控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的风险,可能面临知识产权侵权索赔、申诉或其他法律上的质疑,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产生开支、支付损害赔偿及妨碍或迟滞公司进一步研发、生产或销售候选药物。若公司卷入专利纠纷,任何对公司不利的裁决均可能令公司的专利权被削减范围或失效,或允许第三方对公司的技术或候选药物进行商业化,或导致公司无法在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的情况下研发、生产或销售候选药物。相关知识产权诉讼或争议可能给公司造成以下一项或多项不利影响:(1)停止研发、生产或出售包含受到质疑的知识产权的产品;(2)向遭侵犯知识产权的持有人请求授权并为此付款;(3)重新设计或重造产品,变更公司业务流程;(4)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及律师费。
2、公司依赖科研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与技术水平,核心人员的流失可能阻碍公司研发及商业目标的实现公司高度倚赖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招募及挽留合资格科研、临床、制造以及销售和市场推广人员对公司的成功至关重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键员工的流失,可能会阻碍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并严重损害公司成功实施业务战略的能力。公司的成功依赖于公司科研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团队,以及其紧跟创新药行业顶尖科技及发展的能力。公司与其他创新药公司在争取科研人员方面的竞争十分激烈,且可能较难以目前的薪资水平招募及挽留足够技术娴熟且经验丰富的科研人员或其他技术人员。为进行有效竞争,公司或须提供更高薪酬及其他福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公司未能吸引、激励、培训、挽留合资格的科研人员或其他技术人员,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92.82万元,同比增长10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22.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000.96万元,净亏损同比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371.6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新药研发管线进度,同时继续加强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各方面成本费用得以有效控制。多个新启动临床研究项目尚处于临床试验前期阶段,报告期内研发费用22,031.93万元,同比略有降低,另外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结果,冲回前期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相应减少本期管理费用。因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同比减少13,278.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同比减少13,331.76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19,928,154.33 | 105,400,037.31 | 108.66 |
营业成本 | 16,489,388.28 | 8,439,356.93 | 95.39 |
销售费用 | 117,644,761.96 | 90,791,505.47 | 29.58 |
管理费用 | 6,471,436.19 | 41,786,870.50 | -84.51 |
财务费用 | -3,282,293.68 | -9,437,466.72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20,319,327.87 | 255,377,221.04 | -13.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16,109.44 | -158,947,236.3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3,916,646.95 | 17,997,455.67 | -2,455.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7,264,445.61 | 95,858,373.33 | 1,347.2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系多纳非尼片商业化稳步推进,医保准入医院和双通道药房覆盖面持续扩大,销量同比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多纳非尼销量增加,按销量相应结转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多纳非尼销量增加,导致销售费用有所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结果,冲回前期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相应减少管理费用3,187.97万元。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不同研发项目所处不同研发阶段影响,总体同比有所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和赎回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变化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576,392,843.66 | 54.91 | 797,046,760.46 | 47.78 | 97.7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募集资金到账 |
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7,572,021.99 | 22.56 | 248,934,129.32 | 14.92 | 160.14 | 本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购买和赎回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占比变化所致 |
短期借款 | 658,978,977.96 | 22.95 | 390,793,466.81 | 23.42 | 68.63 | 本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 |
合同负债 | 152,905.20 | 0.01 | 278,761.06 | 0.02 | -45.15 | 预收中间体货款本期已发货结转收入 |
长期借款 | 0 | 0 | 50,093,855.61 | 3.00 | -100.00 | 2022年借入两年期借款本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4,701,244.70(单位:元 币种:美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2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48,934,129.32 | 2,429,032.66 | 700,000,000.00 | 305,000,000.00 | 1,208,860.01 | 647,572,021.9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258,934,129.32 | 2,429,032.66 | 700,000,000.00 | 305,000,000.00 | 1,208,860.01 | 657,572,021.9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上海泽璟 | 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 1,000.00 | 100.00% | 3,406.31 | 379.24 | 31.65 |
GENSUN | 创新抗体药物的研究,主要包括肿瘤免疫领域的生物医疗的研发、许可和市场推广 | 614万美元 | 55.74% | 17,539.93 | 5,188.60 | -1,485.32 |
注:GENSUN相关财务数据系考虑了合并层面公允价值调整后数据。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06.15 | www.sse.com.cn | 2023.06.16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共10项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依据公司研发工作组织特点和研发工作所处阶段确定重要岗位职责,综合考虑现有研发工作和未来研发布局认定相应的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技术负责人、研发负责人或履行类似职责的人员。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8人,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0087万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8391万股,相关股份已于2023年7月25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及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93.4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员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遵循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污染防治工作原则,努力打造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高科技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环境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办理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如下:
晨丰路209号废水排放达标情况(mg/L) | |||||||||
排放口位置 | 废水总排放口 |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3-N | TN | TP | SS | PH | BOD | 急性毒性 | 总有机碳 |
排放浓度 | 18 | 0.527 | 1.99 | 0.07 | 9 | 6.8 | 8.2 | 0.02 | 1.4 |
排放限值 | 430 | 35 | 40 | 6 | 300 | 6.5-9.5 | / | /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
排放方式 | 预处理后接管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 ||||||||
执行标准 |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等 |
元丰路168号废水排放达标情况(mg/L)
元丰路168号废水排放达标情况(mg/L) | ||||||||
排放口位置 | 废水总排放口 |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3-N | TN | TP | SS | PH | BOD | 急性毒性 |
排放浓度 | 19 | 0.124 | 2.01 | 0.41 | 11 | 7.2 | 7.3 | 0.01 |
排放限值 | 60 | 8 | 0.5 | 20 | 50 | 6-9 | 15 | 0.07 |
污染物名称 | 色度 | 甲醛 | 乙腈 | 总余氯 | 挥发酚 | 动植物油 | 粪大肠菌群 | 总有机碳 |
排放浓度 | <5 | 0.07 | ND | 0.46 | 0.084 | 0.88 | ND | 2.6 |
排放限值 | <40 | 0.5 | 2 | 0.5 | 0.2 | 5 | 500 | 18 |
达标情况 | 达标 | |||||||
排放方式 | 预处理后接管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 |||||||
执行标准 | 《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污许可证》等 |
晨丰路209号废气排放达标情况(mg/L)
晨丰路209号废气排放达标情况(mg/L) | ||||||||
排放口位置 | 锅炉排放口 | 研发车间排放口 | ||||||
污染物名称 | SO2 | NOx | 烟尘 | 林格曼黑度 | 挥发性有机物 | HCl | ||
排放浓度 | ND | 30 | 2.7 | <1 | 0.322 | 18.1 | ||
排放限值 | 50 | 150 | 20 | <1 | 100 | 30 | ||
排放口位置 | 危废库排放口 | 车间-1排放口 | 车间-2排放口 | |||||
污染物名称 | H2S | NH3 | 非甲烷总烃 | 臭气浓度 | 颗粒物 | 颗粒物 | ||
排放浓度 | 0.03 | 0.85 | 3.12 | 851 | 2.5 | 建设中 | ||
排放限值 | 5 | 20 | 60 | 1000 | 30 | 15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噪音排放达标情况(db) | |||||||||
排放口位置 | 晨丰路209号 | 元丰路168号 | / | ||||||
厂界位置 | 噪声值db | 排放限值 | 达标情况 | 执行 标准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厂界东侧 | 57.1 | 46.4 | 54.9 | 46.9 | 65 | 55 | 达标 | 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厂界南侧 | 56.3 | 47.4 | 57.8 | 48.8 | |||||
厂界西侧 | 57.3 | 48.8 | 55.6 | 49.1 | |||||
厂界北侧 | 58.2 | 49 | 58.3 | 49.4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多种有效防治污染的设施手段保障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地方的相关要求,其中废水排放均已安装了在线联网监测设备,确保了水质的达标排放。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下:
排放类别 | 主要污染物 | 环保设施 | ||
处理设施名称 | 处理 能力 | 运行 情况 | ||
废水 | COD、NH3-N、TP、TN、SS、PH、BOD、急性毒性、总有机碳 | 废水处理设施-晨丰路 | 48t/d | 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COD、NH3-N、TP、TN、SS、PH、BOD、急性毒性、总有机碳、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色度、挥发酚、总余氯、甲醛、乙腈 | 废水处理设施-元丰路 | 20t/d | ||
废气 | 低浓度颗粒物 | 废气-布袋除尘 | / | |
SO2、NOx、烟尘、林格曼黑度 | 锅炉-低氮燃烧器 | / |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H2S、NH3 | 废气-喷淋+UV光解 | / | ||
挥发性有机物、HCl | 废气-活性炭吸附 | / |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H2S、NH3 | 废气-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 / | ||
低浓度颗粒物 | 废气-布袋除尘 | / | 建设中 |
排放方式 | 预处理后接管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
执行标准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等 |
元丰路168号废气排放达标情况(mg/L)
元丰路168号废气排放达标情况(mg/L) | ||||
排放口位置 | 锅炉排放口 | |||
污染物名称 | SO2 | NOx | 烟尘 | 林格曼黑度 |
排放浓度 | 20 | 150 | 20 | <1 |
排放限值 | ND | 29 | 3.5 | <1 |
排放口位置 | 废水站排放口 | |||
污染物名称 | H2S | NH3 | 非甲烷总烃 | 臭气浓度 |
排放浓度 | 5 | 20 | 60 | 1000 |
排放限值 | 0.014 | 1.92 | 2.43 | 600 |
达标情况 | 达标 | |||
排放方式 | 预处理后接管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 |||
执行标准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等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和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设和运行,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量增幅最小化,努力实现公司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愿景。报告期内,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许可信息取得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6日,完成《上海泽璟研发中心迁建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2023年3月17日,重新申请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文号:
91320583685894616H002V,有效期:2023年03月17日-2028月03月16日,审批部门: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昆山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
320583-2023-1625-L。
子公司上海泽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02-310115-2022-509-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执行,同时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了《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其对公司的废水、废气、噪音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ZELIN SHENG(盛泽林)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陆惠萍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昆山璟奥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近亲属、核心技术人员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燕园康泰、东方创业、燕园姚商 | (1)本企业系分别通过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惠萍控制的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部分股权方式及增资扩股方式投资入股公司,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自宁波璟晨受让取得的该部分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与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投资入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过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取得的该部分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0年1月23日;受让宁波璟晨所持公司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股权部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增资扩股部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25个月 | ||||||
股份限售 | 德丰嘉润、厦门嘉亨、东吴创新 | (1)本公司/本企业系分别通过受让股权方式及增资扩股方式投资入股公司,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自昆山璟奥受让取得的该部分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与本公司/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投资入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过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取得的该部分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0年1月23日;受让璟奥股权部分:自公司上市之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日起36个月;增资扩股部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25个月 | |||||||
股份限售 | 监事郑俪姮(离任)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JISHENG WU(吴济生)、徐志刚、吕彬华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10)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高级管理人员黄刚、高青平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武力卿、张滨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除遵守上述承诺外,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股东、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ZELIN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 2020年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且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 月23日 | |||||
其他 | 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昆山璟奥、盈富泰克、石河子康润、小核酸研究所、苏州博澳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泽璟制药 | 根据公司2019年4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情形时(下称“启动条件”),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本预案,并与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公告稳定股价方案后,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保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符合上市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若公司情况触发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处领薪的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等情况,同时或分步骤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制定股价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1)公司回购股份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②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股票回购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预案(包括拟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回购期限及其他有关回购的内容)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回购的,回购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将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公司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自违反前述承诺之日起,公司有权从当年及以后年度将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应付董事、高管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限制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若公司未来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要求其作出上述承诺并要求其履行。 5、本预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 | |||||||
其他 | 泽璟制药 |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3)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①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②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③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①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②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③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吕彬华、高青 | ①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③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平、黄刚) | 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薪酬及现金分红(如有),同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泽璟制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违反前述承诺,且公司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吕彬华、高青平、黄刚)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就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2)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8)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其他 | 泽璟制药 |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赔偿金额。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3)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或分配红利或派发红股(如有)。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首发前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ZELIN SHENG(盛泽林)、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惠萍及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③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公司/本人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④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3)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吕彬华、高青平、黄刚) | 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2、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主动或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将不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核心技术人员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为避免疑义,不包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2020年 1月23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主动或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尽最大努力促使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1)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将不利用本人的地位,进行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昆山璟奥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 2、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企业将主动或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企业进一步保证:(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将不利用本企业的地位,进行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昆山璟奥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股东且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ZELINSHENG(盛泽林)控制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宁波璟晨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股东且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惠萍控制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宁波泽奥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小核酸研究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盈富泰克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石河子康润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苏州博澳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JACKIE ZEGI SHENG (盛泽琪)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 陆惠萍 | 1、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曾就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受到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的行政处罚,亦未就该等事宜与其员工发生任何争议、纠纷;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其所在地政策规定,为全体符合要求的员工开设社会保险金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3、若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被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或被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员工本人合法要求补缴或者被追缴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应缴而未缴、未足额为其全体员工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或因此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本人将承担所有补缴款项、罚款、滞纳金及其他支出,并承诺此后不向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追偿,保证公司及其控制的境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内子公司/分支机构不会因此遭受损失,确保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免受任何损失和损害。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 陆惠萍 | 1、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在设立及有效存续期间已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从未因少缴、欠缴税务而受到税务主管部门的质询,亦未因此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2、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在设立及历史沿革、生产经营等方面因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税务或未及时缴纳税务等相关事项,需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承担相关责任的,或因未及时缴纳税务,被税务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税务或缴纳相关滞纳金的,或因政府机关要求等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承担责任的,本人将无条件代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承担全部费用,或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确保GENSUN严格遵守甲方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遵守甲方的章程、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执行GENSUN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决议,接受甲方作为GENSUN控股股东的有效管理、控制及监督;以及 (2)对于下列事项,除需经GENSUN内部决策程序外,还需确保该等事项由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同意:1)GENSUN发生超过20万美元以上的开支;2)GENSUN与乙方及其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乙方薪酬等);3)向GENSUN的股东进行分红;以及4)其他根据甲方管理制度须经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事项。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以及ZELIN SHENG(盛泽林)家族成员JACKIE ZEGI SHENG(盛 |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之日起2年内,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各项必要的同意、批准、许可的前提下,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按照法律允许的方式以公允价格收购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届时所持有的GENSUN股份。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述收购完成之日(以下简称“过渡期”),在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及陆惠萍将尽最大努力确保GENSUN不对股东进行分红(包括但不限于不提议GENSUN进行分红以及不对GENSUN相关的分红提案投赞成票)。 (3)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承诺在过渡期内不向除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GENSUN股份。 (4)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向公司和GENSUN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如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其因此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均归公司所有。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泽琪)、MIKE C SHENG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以及ZELIN SHENG(盛泽林)家族成员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 | 1、于购买选择权有效期内,在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承诺不提议GENSUN进行分红;公司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及陆惠萍将尽最大努力确保GENSUN不对股东进行分红(包括但不限于不提议GENSUN进行分红以及不对GENSUN相关的分红提案投赞成票)。 2、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承诺在购买选择权有效期内不向除公司(含公司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GENSUN股份。 3、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向公司和GENSUN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如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其因此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均归公司所有。 | 2022年1月19日;自协议书生效后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现任全体董事(除张梦恒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且本 | 2021年11月2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已作出的承诺无法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新规定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实际控制人陆惠萍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本人承诺,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且本人已作出的承诺无法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新规定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 2021年11月2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泽璟制药 | 1、本公司不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1年4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所有激励对象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1年4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宁波泽奥、宁波 | 承诺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全部股份自2023年1月23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12个月至2024年1月22日,承诺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减持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股份。在上述承诺延长锁定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上述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 2023年1月23日至2024年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璟晨、昆山璟奥、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月22日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1月20日 | 2,025,600,000.00 | 1,908,220,754.68 | 1,908,220,754.68 | 1,908,220,754.68 | 1,513,677,367.78 | 79.32 | 162,195,908.08 | 8.5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4月14日 | 1,199,999,955.00 | 1,181,933,181.59 | 1,455,290,000.00 | 1,181,933,181.59 | 132,209,908.98 | 11.19 | 132,209,908.98 | 11.19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新药研发项目 | 研发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1月20日 | 否 | 1,459,300,000.00 | 1,459,300,000.00 | 1,372,023,485.72 | 94.02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1月20日 | 否 | 424,580,000.00 | 424,580,000.00 | 117,078,229.13 | 27.58 | 2024年12月 | 否 | 否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 | 运营管理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1月20日 | 否 | 24,340,754.68 | 24,340,754.68 | 24,575,652.93 | 100.97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新药研发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4月14日 | 否 | 1,231,100,000.00 | 1,181,933,181.59 | 132,209,908.98 | 11.19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4月14日 | 否 | 224,190,000.00 | 0 | 0 | 0 | 2026年4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注:1、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原定建设计划相比,“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注2: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超出承诺投资总额,系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再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5月15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1,864.18万元。上述事项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NJAA1F007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2月2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96,160,215.76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中信银行昆山支行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137期 | 大额存单 | 160,000,000.00 | 2023-3-1 | 可随时解付 | 否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70,993,750.00 | 2021-5-14 | 可随时解付 | 否 |
中国建设银行昆山高铁支行 | 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008期 | 大额存单 | 40,166,465.76 | 2023-4-3 | 可随时解付 | 否 |
中信银行昆山支行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305期 | 大额存单 | 25,000,000.00 | 2023-4-20 | 可随时解付 | 否 |
中国工商银行昆山北门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449期G款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2-12-14 | 2023-12-8 | 否 |
合计 | — | — | 396,160,215.76 | — | — | — |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94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400,000,000.00 | 2023-6-28 | 可随时解付 | 否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3-6-26 | 可随时解付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0 | 2023-6-28 | 2023-9-28 | 否 |
中国工商银行昆山市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45,000,000.00 | 2023-6-27 | 2023-12-27 | 否 |
合计 | — | — | 945,000,000.00 | — | — | —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9,281,677 | 41.37 | +24,489,795 | -2,674,777 | +21,815,018 | 121,096,695 | 45.7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14,474 | 0.17 | +1,061,224 | -414,474 | +646,750 | 1,061,224 | 0.4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6,945,043 | 15.40 | +22,571,429 | -2,260,303 | +20,311,126 | 57,256,169 | 21.6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4,379,603 | 10.16 | +19,673,471 | -2,260,303 | +17,413,168 | 41,792,771 | 15.8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565,440 | 5.24 | +2,897,958 | 0 | +2,897,958 | 15,463,398 | 5.85 | ||
4、外资持股 | 61,922,160 | 25.80 | +857,142 | 0 | +857,142 | 62,779,302 | 23.74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857,142 | 0 | +857,142 | 857,142 | 0.33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61,922,160 | 25.80 | 0 | 0 | 0 | 61,922,160 | 23.41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0,718,323 | 58.63 | 0 | +2,674,777 | +2,674,777 | 143,393,100 | 54.2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0,718,323 | 58.63 | 0 | +2,674,777 | +2,674,777 | 143,393,100 | 54.2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40,000,000 | 100.00 | +24,489,795 | 0 | +24,489,795 | 264,489,795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1,815,018股,系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2,674,777股于2023年1月30日起上市流通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加限售股24,489,795股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已收到15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权激励认购款总额为人民币6,749,967.66元,其中新增股本199,941.00元,转入资本公积6,550,026.66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了《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86),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实际已收到16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7,372,880.16元,其中,新增股本218,391.00元,转入资本公积7,154,489.16元。
2023年7月19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本总数由264,489,795 股增加至264,708,186 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于7月19日完成,股份增加21.8391万股,占增发后股份总数的0.0825%,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较小。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7,343 | 527,343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3年1月30日 |
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14,474 | 414,474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3年1月30日 |
厦门德丰嘉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9,769 | 389,769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3年1月30日 |
宁波首科燕园康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1,056 | 791,056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3年1月30日 |
江苏燕园东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7,250 | 527,25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3年1月30日 |
厦门嘉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885 | 24,885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3年1月30日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5,265,306 | 5,265,306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年10月21日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4,081,632 | 4,081,63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年10月21日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3,673,469 | 3,673,469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年10月21日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2,734,698 | 2,734,698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年10月21日 |
宋芳芳 | 0 | 0 | 2,040,816 | 2,040,816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年10月21日 |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0 | 1,632,653 | 1,632,653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年10月21日 |
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0 | 0 | 1,428,571 | 1,428,571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年10月21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1,061,224 | 1,061,224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年10月21日 |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857,142 | 857,14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年10月21日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0 | 0 | 857,142 | 857,14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年10月21日 |
华灿桥 | 0 | 0 | 857,142 | 857,14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年10月21日 |
合计 | 2,674,777 | 2,674,777 | 24,489,795 | 24,489,795 | / | / |
注:1、解除限售日期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同一基金管理人旗下产品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合并计算。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28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刘曙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76,924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160,000股。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量 | 限售股份数量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ZELIN SHENG(盛泽林) | 0 | 49,910,527 | 18.87 | 49,636,620 | 49,636,62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6,500,600 | 6.24 | 16,500,600 | 16,500,600 | 无 | 0 | 其他 | |||
陆惠萍 | 0 | 12,620,340 | 4.77 | 12,565,440 | 12,565,44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0 | 12,285,540 | 4.64 | 12,285,540 | 12,285,54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0 | 6,922,900 | 2.62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刘曙光 | +642,726 | 4,436,924 | 1.68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81,632 | 4,081,632 | 1.54 | 4,081,632 | 4,081,632 | 无 | 0 | 其他 | |||
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904,740 | 1.48 | 3,904,740 | 3,904,740 | 无 | 0 | 其他 | |||
苏州博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00,000 | 3,142,000 | 1.19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0 | 3,108,860 | 1.18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6,92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22,900 | ||||||||
刘曙光 | 4,436,924 | 人民币普通股 | 4,436,924 | ||||||||
苏州博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4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42,000 |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108,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08,860 |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2,642,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42,880 | ||||||||
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43,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3,04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83,2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3,213 |
深圳市分享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分享精准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81,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1,96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47,74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7,748 |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宁波泽奥、宁波璟晨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除上述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宁波泽奥、宁波璟晨为一致行动人,陆惠萍为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执行事务合伙人,ZELIN SHENG(盛泽林)与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为兄妹关系;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除上述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ZELIN SHENG(盛泽林) | 49,636,620 | 2024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 |
2 |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500,600 | 2024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 |
3 | 陆惠萍 | 12,565,440 | 2024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 |
4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2,285,540 | 2024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 |
5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81,632 | 2023年10月21日 | 0 | 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6 | 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04,740 | 2024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 |
7 | 诺德基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9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510,204 | 2023年10月21日 | 0 | 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8 | 宋芳芳 | 2,040,816 | 2023年10月21日 | 0 | 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9 | 昆山璟奥医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13,960 | 2024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 |
10 |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32,653 | 2023年10月21日 | 0 | 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昆山璟奥为一致行动人,ZELIN SHENG(盛泽林)为昆山璟奥执行事务合伙人,陆惠萍为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执行事务合伙人,ZELIN SHENG(盛泽林)与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为兄妹关系。除上述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
注:可上市交易时间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ZELIN SHENG (盛泽林)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6.88 | 0 | 4.8384 | 0 | 26.88 |
陆惠萍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6.28 | 0 | 1.1304 | 0 | 6.28 |
JISHENG WU (吴济生)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75 | 0 | 0.4950 | 0 | 2.75 |
吕彬华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3.75 | 0 | 0.6750 | 0 | 3.75 |
高青平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75 | 0 | 0.6750 | 0 | 3.75 |
黄刚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1.00 | 0 | 0.1800 | 0 | 1.00 |
JUNLI ZHANG (张均利) | 副总经理 | 1.00 | 0 | 0.1800 | 0 | 1.00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核心技术人员 | 3.68 | 0 | 0.6624 | 0 | 3.68 |
张滨 | 核心技术人员 | 2.15 | 0 | 0.3870 | 0 | 2.15 |
武力卿 | 核心技术人员 | 1.08 | 0 | 0.1944 | 0 | 1.08 |
合计 | / | 52.32 | 0 | 9.4176 | 0 | 52.32 |
注: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576,392,843.66 | 797,046,760.4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647,572,021.99 | 248,934,129.3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109,845,898.18 | 88,985,191.1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51,422,047.49 | 40,797,502.2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0,997,509.23 | 12,512,119.6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11,048,126.26 | 98,978,313.0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182,048.44 | 4,500,832.68 |
流动资产合计 | 2,510,460,495.25 | 1,291,754,848.5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7,229,575.92 | 109,214,229.62 |
在建工程 | 七、22 | 95,406,531.42 | 86,673,352.4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3,499,633.72 | 51,201,591.46 |
无形资产 | 七、26 | 78,604,635.65 | 91,029,944.9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8,797,016.06 | 20,957,915.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6,963,196.78 | 7,479,332.6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0,500,589.55 | 376,556,366.68 | |
资产总计 | 2,870,961,084.80 | 1,668,311,215.2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658,978,977.96 | 390,793,466.8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19,219,874.68 | 151,721,028.2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52,905.20 | 278,761.0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8,340,227.34 | 63,017,407.21 |
应交税费 | 七、40 | 32,782,396.38 | 29,015,960.0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3,192,884.07 | 27,980,853.4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63,525,224.38 | 63,727,240.0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000,000.00 | 2,650,879.59 |
流动负债合计 | 948,192,490.01 | 729,185,596.5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0,093,855.61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0,946,409.91 | 43,182,825.0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9,440,977.80 | 45,040,269.8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1,799,288.02 | 13,322,381.0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2,186,675.73 | 151,639,331.61 | |
负债合计 | 1,030,379,165.74 | 880,824,928.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64,689,736.00 | 24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368,658,344.74 | 2,222,288,672.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173,215.84 | -2,841,605.0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814,557,690.95 | -1,700,328,964.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17,617,173.95 | 759,118,102.66 | |
少数股东权益 | 22,964,745.11 | 28,368,184.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40,581,919.06 | 787,486,287.0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70,961,084.80 | 1,668,311,215.22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76,302,464.26 | 594,286,508.7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5,867,107.53 | 200,081,479.5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24,945,166.20 | 98,499,176.7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1,410,939.87 | 40,794,641.6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11,457,656.78 | 208,647,584.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1,048,126.26 | 98,978,313.0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88,010.15 | 4,376,951.20 |
流动资产合计 | 2,473,719,471.05 | 1,245,664,655.2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5,363,513.58 | 106,996,711.10 | |
在建工程 | 95,406,531.42 | 86,673,352.4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086,718.63 | 4,498,184.66 | |
无形资产 | 38,448,592.68 | 45,687,435.7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741,655.89 | 11,973,090.8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09,396.78 | 7,325,532.6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4,157,724.98 | 376,455,623.41 | |
资产总计 | 2,847,877,196.03 | 1,622,120,278.6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58,978,977.96 | 390,793,466.8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7,717,632.26 | 176,302,292.7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52,905.20 | 278,761.06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079,813.22 | 43,313,245.81 | |
应交税费 | 6,438,931.00 | 3,696,112.67 | |
其他应付款 | 23,192,884.07 | 27,980,853.4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421,082.04 | 54,093,715.94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00,000.00 | 2,650,879.59 | |
流动负债合计 | 917,982,225.75 | 699,109,328.1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0,093,855.61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72,723.38 | 3,514,202.4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39,440,977.80 | 45,040,269.8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013,701.18 | 98,648,327.91 | |
负债合计 | 958,995,926.93 | 797,757,656.0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4,689,736.00 | 24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389,729,420.58 | 2,243,786,706.1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1,765,537,887.48 | -1,659,424,083.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88,881,269.10 | 824,362,622.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47,877,196.03 | 1,622,120,278.63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19,928,154.33 | 105,400,037.3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19,928,154.33 | 105,400,037.3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58,131,612.47 | 387,413,580.6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6,489,388.28 | 8,439,356.9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88,991.85 | 456,093.42 |
销售费用 | 七、63 | 117,644,761.96 | 90,791,505.47 |
管理费用 | 七、64 | 6,471,436.19 | 41,786,870.50 |
研发费用 | 七、65 | 220,319,327.87 | 255,377,221.04 |
财务费用 | 七、66 | -3,282,293.68 | -9,437,466.72 |
其中:利息费用 | 10,306,099.32 | 4,576,689.76 | |
利息收入 | 14,353,635.82 | 16,332,160.2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4,062,036.02 | 15,002,330.5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528,841.37 | 1,842,828.5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429,032.66 | 943,456.6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977,320.65 | 712,622.0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2.1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2,160,868.74 | -263,512,327.7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477.88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83,961.23 | 1,146,190.1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2,742,352.09 | -264,658,517.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939,595.20 | -1,687,821.9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802,756.89 | -262,970,695.9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802,756.89 | -262,970,695.9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228,726.64 | -247,008,758.2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74,030.25 | -15,961,937.7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88,560.46 | 3,384,192.48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68,389.19 | 1,886,348.9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68,389.19 | 1,886,348.9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668,389.19 | 1,886,348.9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20,171.27 | 1,497,843.58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8,214,196.43 | -259,586,503.4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2,560,337.45 | -245,122,409.3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653,858.98 | -14,464,094.1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1.0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1.0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25,503,716.78 | 132,198,054.6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1,135,690.31 | 30,771,038.00 |
税金及附加 | 335,121.48 | 370,640.34 | |
销售费用 | 119,181,577.46 | 92,284,599.65 | |
管理费用 | -993,081.36 | 35,074,407.08 | |
研发费用 | 206,312,576.54 | 224,766,706.05 | |
财务费用 | -4,695,981.08 | -11,146,566.5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097,229.53 | 4,576,689.76 | |
利息收入 | 14,843,368.29 | 16,551,376.99 | |
加:其他收益 | 8,399,171.89 | 9,458,648.3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528,841.37 | 1,842,828.5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45,584.11 | 943,456.6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33,731.37 | 1,141,827.1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1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5,532,320.57 | -226,536,031.47 | |
加:营业外收入 | 2,477.88 | ||
减:营业外支出 | 583,961.23 | 1,145,690.1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6,113,803.92 | -227,681,721.64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113,803.92 | -227,681,721.6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113,803.92 | -227,681,721.6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6,113,803.92 | -227,681,721.6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5,720,072.42 | 145,549,873.0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994,196.5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4,481,168.78 | 33,690,684.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201,241.20 | 200,234,754.5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001,449.79 | 7,324,805.7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2,639,998.58 | 133,898,034.8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188,423.10 | 2,873,188.5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3,087,479.17 | 215,085,961.7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3,917,350.64 | 359,181,990.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16,109.44 | -158,947,236.3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5,000,000.00 | 438,990,779.9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88,797.47 | 3,041,956.2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00.00 | 4,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7,191,397.47 | 442,036,736.1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1,108,044.42 | 46,039,280.4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0,000,000.00 | 378,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1,108,044.42 | 424,039,280.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3,916,646.95 | 17,997,455.6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91,749,923.22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7,900,000.00 | 256,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9,649,923.22 | 256,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0,000,000.00 | 152,6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41,390.55 | 4,167,409.2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744,087.06 | 3,374,217.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385,477.61 | 160,141,626.6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7,264,445.61 | 95,858,373.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14,893.65 | 3,091,629.8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0,046,582.87 | -41,999,777.5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6,106,421.60 | 1,083,645,059.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66,153,004.47 | 1,041,645,282.30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5,720,072.42 | 145,549,873.0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967,765.8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377,867.99 | 27,812,810.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5,097,940.41 | 194,330,449.6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001,449.79 | 7,324,805.7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2,186,165.81 | 86,887,265.0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79,803.45 | 395,183.7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1,335,036.74 | 263,372,836.4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9,502,455.79 | 357,980,090.9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404,515.38 | -163,649,641.3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5,000,000.00 | 438,990,779.9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88,797.47 | 3,041,956.2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00.00 | 4,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000,000.00 | 2,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6,191,397.47 | 444,036,736.1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655,544.42 | 43,375,280.4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0,000,000.00 | 378,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453,800.00 | 4,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1,109,344.42 | 425,375,280.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917,946.95 | 18,661,455.6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91,749,923.2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7,900,000.00 | 256,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9,649,923.22 | 256,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0,000,000.00 | 152,6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41,390.55 | 4,167,409.2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07,894.77 | 561,075.4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049,285.32 | 157,328,484.6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5,600,637.90 | 98,671,515.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272.39 | 3,274.5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16,287,447.96 | -46,313,395.8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1,684,656.33 | 1,021,051,818.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67,972,104.29 | 974,738,423.17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222,288,672.00 | -2,841,605.03 | -1,700,328,964.31 | 759,118,102.66 | 28,368,184.42 | 787,486,287.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0,000,000.00 | 2,222,288,672.00 | -2,841,605.03 | -1,700,328,964.31 | 759,118,102.66 | 28,368,184.42 | 787,486,287.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689,736.00 | 1,146,369,672.74 | 1,668,389.19 | -114,228,726.64 | 1,058,499,071.29 | -5,403,439.31 | 1,053,095,631.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68,389.19 | -114,228,726.64 | -112,560,337.45 | -5,653,858.98 | -118,214,196.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689,736.00 | 1,146,369,672.74 | 1,171,059,408.74 | 250,419.67 | 1,171,309,828.4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689,736.00 | 1,176,156,813.05 | 1,200,846,549.05 | 250,419.67 | 1,201,096,968.7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284,716.87 | -17,284,716.87 | -17,284,716.87 | ||||||||||||
4.其他 | -12,502,423.44 | -12,502,423.44 | -12,502,423.4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4,689,736.00 | 3,368,658,344.74 | -1,173,215.84 | -1,814,557,690.95 | 1,817,617,173.95 | 22,964,745.11 | 1,840,581,919.06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205,205,252.87 | -6,324,976.92 | -1,242,557,151.92 | 1,196,323,124.03 | 56,758,509.32 | 1,253,081,633.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0,000,000.00 | 2,205,205,252.87 | -6,324,976.92 | -1,242,557,151.92 | 1,196,323,124.03 | 56,758,509.32 | 1,253,081,633.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5,080.54 | 1,886,348.90 | -247,008,758.20 | -245,407,489.84 | -18,345,973.86 | -263,753,463.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86,348.90 | -247,008,758.20 | -245,122,409.30 | -14,464,094.18 | -259,586,503.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5,080.54 | -285,080.54 | -3,881,879.68 | -4,166,960.2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766,762.22 | -18,766,762.22 | -3,881,879.68 | -22,648,641.9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481,681.68 | 18,481,681.68 | 18,481,681.6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204,920,172.33 | -4,438,628.02 | -1,489,565,910.12 | 950,915,634.19 | 38,412,535.46 | 989,328,169.65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243,786,706.17 | -1,659,424,083.56 | 824,362,622.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0,000,000.00 | 2,243,786,706.17 | -1,659,424,083.56 | 824,362,622.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689,736.00 | 1,145,942,714.41 | -106,113,803.92 | 1,064,518,646.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113,803.92 | -106,113,803.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689,736.00 | 1,145,942,714.41 | 1,170,632,450.4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689,736.00 | 1,176,156,813.05 | 1,200,846,549.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050,698.84 | -18,050,698.84 | |||||||||
4.其他 | -12,163,399.80 | -12,163,399.8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4,689,736.00 | 3,389,729,420.58 | -1,765,537,887.48 | 1,888,881,269.1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208,190,618.08 | -1,237,519,420.45 | 1,210,671,197.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0,000,000.00 | 2,208,190,618.08 | -1,237,519,420.45 | 1,210,671,197.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197,910.78 | -227,681,721.64 | -209,483,810.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7,681,721.64 | -227,681,721.6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197,910.78 | 18,197,910.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197,910.78 | 18,197,910.7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226,388,528.86 | -1,465,201,142.09 | 1,001,187,386.77 |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概况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系苏州泽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璟有限)于2019年2月27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8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26,468.97万股,注册资本24,000.00万元(工商变更登记中)。公司法定代表人ZELIN SHENG(盛泽林),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0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85894616H,经营期限2009年3月18日至永久存续。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新药的研究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制剂生产设备的制造;药品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按相关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相关历史沿革情况
(1)2019年2月泽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经信永中和审计并于2019年2月15日出具审计报告号为XYZH/2019CDA50011、截止审计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净资产237,532,099.50元按1:0.7578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币种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8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57,532,099.50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泽璟有限于2019年2月27日办理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0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00元的 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6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8,220,754.6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848,220,754.68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0,000,000.00元,股本变更为 240,000,000.00元,公司本次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CDA5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3)2023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 号),公司2023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24,489,795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49.00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933,181.59元,其中增加股本24,489,795.00元,增加资本公积1,157,443,386.59元,本次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08)验证。
(4)2023年6月股权激励归属
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15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权激励认购款总额为人民币6,749,967.66元,其中新增股本199,941.00元,转入资本公积6,550,026.66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了《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86),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实际已收到16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7,372,880.16元,其中,新增股本218,391.00元,转入资本公积7,154,489.16元。本财务报告经公司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泽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璟生物技术)、上海泽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泽璟)、Zelgen HoldingsLimited (泽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泽璟)、GENSUN BIOPHARMA INC.(以下简称GENSUN)和泽璟制药(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泽璟)共6家公司。
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首个新药上市申请于 2021 年 6 月获批,商业化销售处于市场拓展阶段,同时公司研发的多个创新药尚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因此尚未盈利,但公司自成立以来已获得多家投资方的增资,并于 2020 年 1 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已于2022年11月获得批准、于2023年4月完成发行,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
运资金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 12 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
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本集团按照金融资产转移相关准则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集团作为此类金融负债的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依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
输入值。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6)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存在明显证据可单项预计信用损失率的款项外,本集团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3)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4)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1)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风险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以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风险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减值,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
为反映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对该应收票据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参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起始点。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1)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风险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以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风险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减值,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
为反映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
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按照相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
失计提比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风险组合 |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以及与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相关的保证金组合 | 以其他应收款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风险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以及与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相关的保证金组合 | 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减值,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
2)对于非经营类低风险业务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根据业务性质单独计提减值。3)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的其他应收款项,原值扣除担保物可收回价值后的余额作为风险敞口预计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金融资产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集团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
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如果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如果是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股权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无需转入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本的方法。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10-40 | 5 | 2.38-9.50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9.50-19.00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 | 5 | 31.67 |
办公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0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00 |
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00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资产使用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集团新药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系指集团新药研发项目获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临床试验批件前的阶段。开发阶段:集团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集团新药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系指集团新药研发项目获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临床试验批件后开始进行临床试验,到获取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前的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满足下列5 项标准的,予以资本化,记入开发支出。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本集团发生的研发支出按实际发生情况确认,其中委托临床前及临床试验服务费用确认原则为:
(1)委托临床前研究费用和非注册类临床研究费用:集团委托外部机构开展的临床前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工艺验证等临床前试验服务,以及药品上市后委托外部合作机构开展的非注册类临床研究服务,由于通常研究期间较短(一般短于一年),考虑到签订合同后支付首付款时,对方尚未提供服务,先记入预付账款,待合同约定的第一个里程碑节点即第二笔款项支付时,一同转入研发费用。
(2)委托临床研究费用—支付给医院(研究中心)的费用:按各医院(研究中心)实际临床受试者入组进度为基础计算临床研究费用。签订合同后支付的首付款,先记入预付账款,各期末根据各医院(研究中心)实际入组进度计算应确认费用并冲减预付账款,不足部分确认为应付账款。临床研究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补差确认在最后一期。
(3)委托临床研究费用—合同研究组织(CRO)临床研究服务费用:
1)按进度计量的CRO临床研究服务费用:
签订合同后预付的款项,因对方尚未提供服务,先将已付的CRO前期准备费用记入预付账款,待第一例入组时将其中的CRO前期准备费用转入当期费用;正式入组以后,后续需要支付的合同款,暂按合同款扣除前期准备费用后,按该CRO负责的临床受试者入组总体进度为基础确认临床研究费用。应确认费用冲减预付账款,不足部分确认为应付账款。项目委托服务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服务结算补差确认在最后一期。
2)按件计量的CRO临床研究服务费用:
如医学影像评估、中心试验室检测、SMO服务等,该类服务通常在合同中约定直接按工作量计件或工时结算,则根据计量进度按直线法确认费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期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厂房装修和厂区绿化费用等。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该等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年限为5年。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集团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由于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产生,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1)租赁付款额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2)折现率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集团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①本集团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
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集团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并考虑租赁期限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知识产权授权许可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本集团收入确认和计量分为五步: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第四部,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如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等)。本集团在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时,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是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是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是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是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五是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
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合同关键节点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集团药品销售以客户收到药品并签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知识产权授权许可收入,以达到授权许可合同明确的首付款及里程碑付款节点确认里程碑相关收入,后续产品上市销售以销售发生后双方确认结果确认销售提成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即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a.租金的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b.提供的激励措施
提供免租期的,本集团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集团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c.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d.折旧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集团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e.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f.经营租赁的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a.初始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b.后续计量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用内含折现率(转租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调整)),或者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时按相关规定确定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c.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见“28.使用权资产”以及“34.租赁负债”。在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1)租赁变更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集团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本集团为出租人
在(1)评估的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的基础上,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集团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不低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不低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集团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
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额 | 13%(销售货物)、6%(技术服务)、3%(泽璟生物技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7.25%(GENSUN销售税税率)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7%(本公司、泽璟生物技术、浙江泽璟)、5%(上海泽璟)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15%(本公司)、20%(上海泽璟、泽璟生物技术、浙江泽璟)、29.84%(GENSUN)、16.5%(香港泽璟)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本公司、泽璟生物技术、上海泽璟、浙江泽璟)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2%(本公司、泽璟生物技术、上海泽璟、浙江泽璟)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GENSUN | 29.84 |
香港泽璟 | 16.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获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232014154,发证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可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上海泽璟、泽璟生物技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5,021.68 | 9,961.68 |
银行存款 | 1,566,137,982.79 | 736,096,459.92 |
其他货币资金 | ||
加:定期存款应计利息 | 10,239,839.19 | 60,940,338.86 |
合计 | 1,576,392,843.66 | 797,046,760.4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1,189,999.68 | 15,671,140.90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存放在境外的款项主要为美国子公司GNESUN的银行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47,572,021.99 | 248,934,129.32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30,027,514.46 | 27,636,647.14 |
其他 | 617,544,507.53 | 221,297,482.18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647,572,021.99 | 248,934,129.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为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5,627,261.24 |
1年以内小计 | 115,627,261.24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15,627,261.2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5,627,261.24 | 100.00 | 5,781,363.06 | 5.00 | 109,845,898.18 | 93,668,622.28 | 100.00 | 4,683,431.11 | 5.00 | 88,985,191.17 |
其中: | ||||||||||
一年以内 | 115,627,261.24 | 100.00 | 5,781,363.06 | 5.00 | 109,845,898.18 | 93,668,622.28 | 100.00 | 4,683,431.11 | 5.00 | 88,985,191.17 |
合计 | 115,627,261.24 | / | 5,781,363.06 | / | 109,845,898.18 | 93,668,622.28 | / | 4,683,431.11 | / | 88,985,191.1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一年以内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115,627,261.24 | 5,781,363.06 | 5.00 |
合计 | 115,627,261.24 | 5,781,363.06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83,431.11 | 1,097,931.95 | 5,781,363.06 | |||
合计 | 4,683,431.11 | 1,097,931.95 | 5,781,363.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45,002,977.75 | 38.92 | 2,250,148.89 |
客户二 | 32,503,678.21 | 28.11 | 1,625,183.91 |
客户三 | 7,309,440.00 | 6.32 | 365,472.00 |
客户四 | 6,724,684.80 | 5.82 | 336,234.24 |
客户五 | 5,748,019.20 | 4.97 | 287,400.96 |
合计 | 97,288,799.96 | 84.14 | 4,864,440.0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7,895,626.64 | 73.70 | 29,588,739.72 | 72.53 |
1至2年 | 10,276,841.31 | 19.99 | 7,960,940.16 | 19.51 |
2至3年 | 1,236,751.80 | 2.41 | 2,600,504.06 | 6.37 |
3年以上 | 2,012,827.74 | 3.91 | 647,318.30 | 1.59 |
合计 | 51,422,047.49 | 100.00 | 40,797,502.2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4,245,282.90 | 8.26 |
供应商二 | 1,853,664.21 | 3.60 |
供应商三 | 1,686,792.46 | 3.28 |
供应商四 | 1,606,688.63 | 3.12 |
供应商五 | 1,508,081.20 | 2.93 |
合计 | 10,900,509.40 | 21.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997,509.23 | 12,512,119.65 |
合计 | 10,997,509.23 | 12,512,119.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05,169.02 |
1年以内小计 | 1,505,169.02 |
1至2年 | 6,458,648.80 |
2至3年 | 3,107,359.25 |
3年以上 | 2,120,857.85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192,034.9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1,699,308.19 | 11,694,423.11 |
备用金 | 167,000.00 | 101,000.00 |
其他 | 1,325,726.73 | 2,031,833.53 |
合计 | 13,192,034.92 | 13,827,256.6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315,136.99 | 1,315,136.9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79,388.70 | 879,388.7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194,525.69 | 2,194,525.6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保证金及押金的账龄增加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1,315,136.99 | 879,388.70 | 2,194,525.69 | |||
合计 | 1,315,136.99 | 879,388.70 | 2,194,525.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昆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保证金及押金 | 6,260,000.00 | 1-2年 | 47.45 | - |
昆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保证金及押金 | 1,595,000.00 | 4-5年 | 12.09 | - |
上海复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2,813,142.00 | 2-3年 | 21.32 | 1,406,571.00 |
昆山利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30,300.00 | 2-3年 | 0.99 | 65,150.00 |
昆山利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229,000.00 | 3-4年 | 1.74 | 229,000.00 |
昆山俐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45,376.80 | 1-2年 | 0.34 | 9,075.36 |
昆山俐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32,594.00 | 4-5年 | 1.01 | 132,594.00 |
始达(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92,111.00 | 4-5年 | 0.70 | 92,111.00 |
合计 | / | 11,297,523.80 | / | 85.64 | 1,934,501.3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3,283,540.67 | 3,283,540.67 | ||||
库存商品 | 2,988,876.81 | 2,988,876.81 | 3,012,392.69 | 3,012,392.69 | ||
周转材料 | 21,442,819.24 | 21,442,819.24 | 17,140,362.77 | 17,140,362.77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研发用材料 | 68,375,001.82 | 68,375,001.82 | 60,818,746.58 | 60,818,746.58 | ||
生产用原料及中间体 | 18,241,428.39 | 18,241,428.39 | 14,723,270.31 | 14,723,270.31 | ||
合计 | 111,048,126.26 | 111,048,126.26 | 98,978,313.02 | 98,978,313.0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税金 | 3,182,048.44 | 4,500,832.68 |
合计 | 3,182,048.44 | 4,500,832.6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吉凯基因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上海吉凯基因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以短期获利为目的,战略性投资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上海吉凯基因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0.3125%。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7,229,575.92 | 109,214,229.6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7,229,575.92 | 109,214,229.62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933,152.82 | 107,332,448.01 | 1,511,089.56 | 6,127,829.26 | 5,314,145.27 | 1,451,046.05 | 163,669,710.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28,366.72 | 10,619.47 | 433,969.85 | 240,750.96 | 1,141.18 | 7,114,848.19 | |
(1)购置 | 6,357,006.39 | 10,619.47 | 140,361.15 | 239,344.76 | 6,747,331.7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71,360.33 | 293,608.70 | 1,406.20 | 1,141.18 | 367,516.4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2,393.16 | 162,393.16 | |||||
(1)处置或报废 | 162,393.16 | 162,393.16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4.期末余额 | 41,933,152.82 | 113,598,421.57 | 1,521,709.03 | 6,561,799.11 | 5,554,896.23 | 1,452,187.23 | 170,622,166.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843,656.42 | 35,761,858.88 | 1,156,281.32 | 4,370,158.91 | 2,077,478.77 | 246,047.05 | 54,455,481.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2,258.40 | 6,853,985.57 | 54,839.50 | 732,108.07 | 371,326.34 | 81,721.90 | 9,086,239.78 |
(1)计提 | 992,258.40 | 6,849,665.80 | 54,839.50 | 498,540.82 | 370,060.27 | 80,580.72 | 8,845,945.51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319.77 | 233,567.25 | 1,266.07 | 1,141.18 | 240,294.2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9,131.05 | 149,131.05 | |||||
(1)处置或报废 | 149,131.05 | 149,131.05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期末余额 | 11,835,914.82 | 42,466,713.40 | 1,211,120.82 | 5,102,266.98 | 2,448,805.11 | 327,768.95 | 63,392,590.0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097,238.00 | 71,131,708.17 | 310,588.21 | 1,459,532.14 | 3,106,091.13 | 1,124,418.28 | 107,229,575.9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089,496.40 | 71,570,589.13 | 354,808.24 | 1,757,670.35 | 3,236,666.50 | 1,204,999.00 | 109,214,229.6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5,406,531.42 | 86,673,352.4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95,406,531.42 | 86,673,352.40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生物楼改造装修工程 | 83,944.97 | 83,944.97 | 83,944.97 | 83,944.97 | ||
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地块一 | 66,223,143.95 | 66,223,143.95 | 60,020,794.07 | 60,020,794.07 | ||
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地块二 | 3,827,352.45 | 3,827,352.45 | 3,140,560.00 | 3,140,560.00 | ||
固体制剂二车间装修改造项目 | 25,272,090.05 | 25,272,090.05 | 23,207,869.87 | 23,207,869.87 | ||
上海生物液氮管路项目 | 220,183.49 | 220,183.49 | ||||
合计 | 95,406,531.42 | 95,406,531.42 | 86,673,352.40 | 86,673,352.4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地块一 | 165,020,734.00 | 60,020,794.07 | 6,202,349.88 | 66,223,143.95 | 40.13 | 40.13% | 募集资金 |
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地块二 | 438,060,000.00 | 3,140,560.00 | 686,792.45 | 3,827,352.45 | 0.87 | 0.87%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合计 | 603,080,734.00 | 63,161,354.07 | 6,889,142.33 | 70,050,496.40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 | 设备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0,615,021.61 | 4,406,814.20 | 75,021,835.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42,070.49 | 1,442,070.49 | |
(1)租赁 | 1,385,488.21 | 1,385,488.21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56,582.28 | 56,582.2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88,160.18 | 3,488,160.18 | |
(1)处置 | |||
(2)其他 | 3,488,160.18 | 3,488,160.18 | |
4.期末余额 | 68,568,931.92 | 4,406,814.20 | 72,975,746.1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387,089.85 | 3,433,154.50 | 23,820,244.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44,966.78 | 410,901.27 | 5,655,868.05 |
(1)计提 | 5,244,966.78 | 410,901.27 | 5,655,868.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632,056.63 | 3,844,055.77 | 29,476,112.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936,875.29 | 562,758.43 | 43,499,633.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50,227,931.76 | 973,659.70 | 51,201,591.46 |
其他说明:
1、上表“设备使用权”,系本集团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原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融资租入的机器设备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
2、浙江泽璟自2023年1月1日起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进项可以抵扣,本期减少金额为调整使用权资产可抵扣进项税部分。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969,156.84 | 139,981,826.92 | 1,546,330.00 | 81,570,188.98 | 251,067,502.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94,718.03 | 156,244.78 | 3,950,962.81 | |||
(1)购置 | 156,244.78 | 156,244.7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794,718.03 | 3,794,718.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4.期末余额 | 27,969,156.84 | - | 143,776,544.95 | 1,702,574.78 | 81,570,188.98 | 255,018,465.5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800,428.65 | 94,639,317.76 | 334,578.59 | 62,263,232.83 | 160,037,557.8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2,737.26 | 8,981,184.22 | 84,296.66 | 6,918,053.93 | 16,376,272.07 | |
(1)计提 | 392,737.26 | 6,886,989.32 | 84,296.66 | 6,918,053.93 | 14,282,077.17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094,194.90 | 2,094,194.9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期末余额 | 3,193,165.91 | 103,620,501.98 | 418,875.25 | 69,181,286.76 | 176,413,829.9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775,990.93 | 40,156,042.97 | 1,283,699.53 | 12,388,902.22 | 78,604,635.6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168,728.19 | 45,342,509.16 | 1,211,751.41 | 19,306,956.15 | 91,029,944.9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系实物资产使用权及专利技术。(1)2017年3月22日小核酸研究所与本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建设新药质量控制平台,由小核酸研究所出资购置总价约530.00万元设备供平台使用,本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保养、维修等,本公司同意自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内以设备原始价格回购全部设备。(2)本公司根据《昆山小核酸产业基地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血液(军特药)中心公共平台仪器设备委托管理协议》,对实际控制的设备使用权按政府补助准则处理。①2013年10月,江苏昆山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产投)与本公司签订了《昆山小核酸产业基地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约定,昆山产投购置价值约5000万元机器设备建设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相关设备产权归昆山产投所有,同时,昆山产投授权本公司对该平台进行管理,期限为13年。在管理期限内,所产生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损失亦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认为,此部分设备实际上为本公司所控制,且预期会给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符合资产的定义,且因昆山产投为政府平台性质的国资企业,其无偿向本公司授予管理权的事项是为了完成政府的产业引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判断是否属于政府补助的核心条件。据此,本公司将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此部分设备的资产原值为49,971,109.90元,累计折旧为49,652,243.13元。②本公司与小核酸研究所签订《血液(军特药)中心公共平台仪器设备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小核酸研究所按《平台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累计出资3000万元为血液中心公共平台购置清单中所列血液相关领域仪器设备,所购仪器设备产权归小核酸研究所所有。小核酸研究所长期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该平台,委托期限内,本公司对协议项下设备进行保存、使用、管理和维护。小核酸研究所有权对本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严重损毁仪器设备行为进行问责,若小核酸研究所在协议期限内转售或委托第三方管理该平台,必须事先征得本公司同意,并不得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本公司负责委托合同期内人事、财务、市场行政后勤等管理运营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保和保养,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小核酸研究所不再诉求仪器设备投入的回报,也不再承担本公司管理过程中所付的费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相关设备已完整到货15台,且已安装验收,已安装验收设备原值金额为26,305,829.08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折旧金额为14,629,268.05元。
(3)本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与自然人ZELIN SHENG(盛泽林)、YUANWEI CHEN(陈元伟)、陆惠萍签订了《氘代的ω-二苯基脲及衍生物以及包含该化合物的组合物的技术转让和提成协议》,受让的专利支付对价由未来销售提成确定,由于无法计量而按0确认。根据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专利转让费以销售分成的形式体现,本公司需向YUANWEI CHEN(陈元伟)支付与本项专利相关产品年销售额的3.35%作为分成;若本公司转让或许可与本项专利有关的任何批文,本公司将向
YUANWEI CHEN(陈元伟)支付转让合同金额的9.50%。《技术转让和提成协议》应当于下列情形孰早发生之日自动终止:(1)该本专利产品(即甲苯磺酸多纳非尼)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满10年;
(2)本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即2028年9月19日)。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上海蔡伦路999号租赁装修工程 | 8,984,824.79 | 929,464.62 | 8,055,360.17 | ||
生物楼改造项目 | 3,340,904.82 | 330,275.17 | 487,622.47 | 3,183,557.52 | |
化学楼2楼生物实验室装修工程 | 2,244,887.80 | 306,405.02 | 1,938,482.78 | ||
租赁办公楼装修 | 1,138,230.25 | 155,357.23 | 982,873.02 |
化学楼变压器扩容工程 | 1,033,944.92 | 118,082.76 | 915,862.16 | ||
厂区装修 | 695,023.69 | 224,865.27 | 470,158.42 | ||
小核酸四楼新实验室装修 | 647,502.44 | 111,378.58 | 536,123.86 | ||
生物制药楼乙二醇系统、臭氧系统及配电房改造 | 565,604.76 | 94,267.44 | 471,337.32 | ||
PV系统使用费 | 471,471.51 | 52,886.04 | 418,585.47 | ||
西林瓶洗烘罐轧设备改造(生物制剂联动线改造)项目 | 361,504.44 | 38,053.08 | 323,451.36 | ||
生物楼液氮管路系统工程 | 292,660.54 | 275,229.36 | 50,275.24 | 517,614.66 | |
QC实验室、仓库、工程楼及疏水阀更换等零星改造工 | 242,201.88 | 32,293.56 | 209,908.32 | ||
其他项目 | 939,153.76 | 165,452.76 | 773,701.00 | ||
合计 | 20,957,915.60 | 605,504.53 | 2,766,404.07 | 18,797,016.06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9,541,849.93 | 11,799,288.02 | 44,646,049.22 | 13,322,381.09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合计 | 39,541,849.93 | 11,799,288.02 | 44,646,049.22 | 13,322,381.0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款、设备款 | 6,963,196.78 | 6,963,196.78 | 7,479,332.69 | 7,479,332.69 | ||
合计 | 6,963,196.78 | 6,963,196.78 | 7,479,332.69 | 7,479,332.69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657,900,000.00 | 390,000,000.00 |
加:应付利息 | 1,078,977.96 | 793,466.81 |
合计 | 658,978,977.96 | 390,793,466.8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93,205,380.66 | 119,452,286.70 |
1年以上 | 26,014,494.02 | 32,268,741.56 |
合计 | 119,219,874.68 | 151,721,028.2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7,150,633.90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二 | 4,316,769.51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三 | 2,637,258.08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四 | 1,952,896.66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五 | 1,274,703.04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7,332,261.1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78,761.06 | |
预收租金 | 152,905.20 | |
合计 | 152,905.20 | 278,761.0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外出租4亩土地,租赁用途为建设项目施工临时周转,租赁期限为2023年03月05日起24个月。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2,168,531.43 | 126,444,502.35 | 141,098,307.98 | 47,514,725.8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48,875.78 | 10,205,779.88 | 10,229,154.12 | 825,501.54 |
三、辞退福利 | 20,094.10 | 20,094.1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63,017,407.21 | 136,670,376.33 | 151,347,556.20 | 48,340,227.3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0,056,542.37 | 114,940,983.31 | 129,804,627.74 | 45,192,897.94 |
二、职工福利费 | 629,439.10 | 629,439.1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500,319.78 | 5,437,656.29 | 5,459,875.49 | 1,478,100.5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21,946.42 | 5,023,240.02 | 5,045,232.57 | 1,299,953.87 |
工伤保险费 | 174,538.20 | 208,160.54 | 208,387.19 | 174,311.55 |
生育保险费 | 3,835.16 | 206,255.73 | 206,255.73 | 3,835.16 |
四、住房公积金 | 608,187.92 | 5,334,797.08 | 5,102,739.08 | 840,245.9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481.36 | 101,626.57 | 101,626.57 | 3,481.3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62,168,531.43 | 126,444,502.35 | 141,098,307.98 | 47,514,725.8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05,207.79 | 9,878,421.66 | 9,901,087.58 | 782,541.87 |
2、失业保险费 | 43,667.99 | 327,358.22 | 328,066.54 | 42,959.67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848,875.78 | 10,205,779.88 | 10,229,154.12 | 825,501.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753,478.09 | 3,818,593.6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1,054,872.11 | 20,293,775.40 |
个人所得税 | 2,518,365.36 | 4,243,377.2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0,881.13 | 83,029.05 |
房产税 | 102,558.64 | 101,851.39 |
印花税 | 75,853.18 | 244,375.61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0,881.13 | 80,550.27 |
土地使用税 | 28,902.09 | 120,425.38 |
环保税 | 46,604.65 | 29,982.05 |
合计 | 32,782,396.38 | 29,015,960.0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3,192,884.07 | 27,980,853.46 |
合计 | 23,192,884.07 | 27,980,853.46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购买款 | 5,293,250.00 | 5,293,250.00 |
工程款 | 305,321.91 | 313,321.91 |
代收代付款 | 5,163,228.16 | 10,769,542.47 |
其他 | 12,431,084.00 | 11,604,739.08 |
合计 | 23,192,884.07 | 27,980,853.4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资产购买款 | 5,293,250.00 | 资产购买款系本公司承诺购买小核酸研究所平台设备应付款挂账 |
合计 | 5,293,25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220,952.07 | 13,687,151.21 |
加: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304,272.31 | 40,088.87 |
合计 | 63,525,224.38 | 63,727,240.08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9,776.55 | |
待抵扣销售返利 | 2,000,000.00 | 2,611,103.04 |
合计 | 2,000,000.00 | 2,650,879.5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加:借款应付利息 | 304,272.31 | 93,855.61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 | 50,304,272.31 | |
合计 | 0 | 50,093,855.6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2年借入两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本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 | 30,946,409.91 | 41,704,534.86 |
设备租赁 | 1,478,290.16 | |
合计 | 30,946,409.91 | 43,182,825.02 |
其他说明:
融资租赁设备租赁负债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5,040,269.89 | 1,195,550.00 | 6,794,842.09 | 39,440,977.80 | 新增补助 |
合计 | 45,040,269.89 | 1,195,550.00 | 6,794,842.09 | 39,440,977.8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系列氘代创新药物的重大产业化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1类化学新药杰克替尼的开发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1类抗肿瘤新药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的临床研发及产业化 | 7,000,000.00 | 7,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昆山市双创人才项目补助-人源化抗肿瘤新药的研究开发 | 250,000.00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昆山市双创人才项目补助-双靶点抗体技术平台及应用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果性的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1类抗肿瘤新药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的上市开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 | 4,483,125.92 | 4,164,259.15 | 318,866.77 | 与资产相关 | |||
血液中心公共平台(小核酸设备使用权) | 14,307,143.97 | 2,630,582.94 | 11,676,561.03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 | 195,550.00 | 195,55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组全人源双特异靶点抗体新药ZG005的研究开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5,040,269.89 | 1,195,550.00 | 6,794,842.09 | 39,440,977.80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40,000,000.00 | 24,689,736.00 | 24,689,736.00 | 264,689,736.00 |
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 号),公司2023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24,489,795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49.00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933,181.59元,其中增加股本24,489,795.00元,增加资本公积1,157,443,386.59元,本次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08)验证。
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15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权激励认购款总额为人民币6,749,967.66元,其中新增股本199,941.00元,转入资本公积6,550,026.66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了《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86),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实际已收到16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7,372,880.16元,其中,新增股本218,391.00元,转入资本公积7,154,489.16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01,112,329.48 | 1,176,156,813.05 | 3,277,269,142.53 | |
其他资本公积 | 121,176,342.52 | 29,787,140.31 | 91,389,202.21 | |
合计 | 2,222,288,672.00 | 1,176,156,813.05 | 29,787,140.31 | 3,368,658,344.7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本期增加详见本附注53股本相关说明。其他资本公积减少主要系公司未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业绩条件作废的相关限制性股票。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45.0168万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4.0000万股均不得归属,予以作废失效;因42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担任监事失去激励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1.9440万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完成业绩考核目标C,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60%;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个人归属系数为60%,作废上述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8.0081万股。 此外,实际收到员工股权激励款时从其他资本公积转出12,163,399.80元至资本溢价。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41,605.03 | 2,588,560.46 | 1,668,389.19 | 920,171.27 | -1,173,215.84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841,605.03 | 2,588,560.46 | 1,668,389.19 | 920,171.27 | -1,173,215.8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841,605.03 | 2,588,560.46 | 1,668,389.19 | 920,171.27 | -1,173,215.8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00,328,964.31 | -1,242,557,151.9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700,328,964.31 | -1,242,557,151.9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4,228,726.64 | -457,771,812.3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14,557,690.95 | -1,700,328,964.3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7,165,064.44 | 15,497,876.26 | 105,390,966.51 | 8,432,763.06 |
其他业务 | 2,763,089.89 | 991,512.02 | 9,070.80 | 6,593.87 |
合计 | 219,928,154.33 | 16,489,388.28 | 105,400,037.31 | 8,439,356.9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药品 | 217,165,064.44 |
医药中间体及原辅料 | 2,732,508.85 |
资产租赁 | 30,581.0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地区 | 219,928,154.33 |
境外地区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购销合同 | 219,897,573.29 |
租赁合同 | 30,581.04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19,928,154.3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1,185.89 | 55,944.80 |
教育费附加 | 72,424.69 | 21,039.81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05,117.28 | 101,943.43 |
土地使用税 | 57,804.18 | 240,850.76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75,225.99 | 36,314.62 |
环保税 | 7,233.82 | |
合计 | 488,991.85 | 456,093.4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0,041,853.13 | 54,907,387.57 |
调研策划费 | 570,754.73 | 338,365.08 |
宣传广告费 | 266,509.44 | 806,033.85 |
学术推广费 | 42,456,685.16 | 24,971,803.66 |
会议会展费 | 1,224,532.04 | 2,448,736.40 |
交通及差旅费 | 2,857,950.55 | 1,233,162.99 |
业务招待费 | 1,904,852.61 | 1,272,389.64 |
专利使用费 | 7,275,029.66 | 3,182,858.02 |
折旧费 | 481,130.18 | 657,929.72 |
其他 | 565,464.46 | 972,838.54 |
合计 | 117,644,761.96 | 90,791,505.47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 | -17,284,716.87 | 18,481,681.68 |
职工薪酬 | 9,127,938.06 | 7,562,819.97 |
租赁费 | 563,608.66 | 550,845.72 |
办公费 | 885,318.75 | 1,313,845.08 |
中介鉴证及咨询服务费 | 778,963.82 | 2,965,369.59 |
招聘费 | 41,113.21 | 864,117.52 |
交通及差旅费 | 326,212.63 | 84,009.06 |
固定资产折旧 | 586,394.76 | 620,828.7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316,339.27 | 5,021,633.88 |
水电燃气费 | 246,065.94 | 94,654.74 |
修理费 | 1,115,429.90 | 622,100.25 |
业务招待费 | 299,730.04 | 158,081.47 |
环境保护费 | 554,949.92 | 350,099.87 |
无形资产摊销 | 454,582.60 | 458,155.2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633,611.86 | 1,688,182.33 |
安全及劳动保护费 | 465,714.82 | 335,900.56 |
保险费 | 233,992.11 | 75,108.22 |
其他费用 | 1,126,186.71 | 539,436.58 |
合计 | 6,471,436.19 | 41,786,870.50 |
其他说明:
股份支付本期变动主要系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结果,冲回前期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相应减少管理费用3,187.97万元。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6,542,036.92 | 62,855,566.09 |
原料试剂及耗材 | 29,916,100.61 | 26,059,304.14 |
水电能耗 | 4,461,489.21 | 3,274,508.92 |
固定资产折旧 | 7,745,978.30 | 7,483,841.38 |
无形资产摊销 | 12,359,692.66 | 12,832,230.46 |
委托临床试验服务费 | 68,412,834.61 | 74,251,815.57 |
委托临床前试验服务费 | 21,733,229.44 | 62,786,039.86 |
其他费用 | 9,147,966.11 | 5,833,914.62 |
合计 | 220,319,327.87 | 255,377,221.04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306,099.32 | 4,576,689.76 |
减:利息收入 | 14,353,635.82 | 16,332,160.23 |
加:汇兑损失 | 18,800.63 | 568,224.18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676,715.31 | 1,348,638.64 |
其他支出 | 69,726.88 | 401,140.93 |
合计 | -3,282,293.68 | -9,437,466.7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3,597,432.67 | 14,678,388.05 |
个人所得税征收手续费返还 | 464,603.35 | 323,942.47 |
合计 | 14,062,036.02 | 15,002,330.52 |
其他说明: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 | 4,164,259.15 | 4,997,110.98 |
血液中心公共平台 | 2,630,582.94 | 2,630,582.94 |
浙江泽璟科技补助 | 4,301,400.00 | 5,161,728.00 |
Employee Retention Credit Refund | 975,682.91 | |
科技发展基金PKQ2022-V432 | 200,000.00 | |
2021年度“十佳”企业表彰奖励资金 | 500,000.00 | |
特设科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项目补贴发放 | 15,000.00 | |
烟台市公共服务平台补助款 | 367,068.34 | |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扩岗补贴款 | 75,000.00 |
苏州市肿瘤免疫及出血新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款 | 100,000.00 | |
苏州市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款 | 195,550.00 | |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奖励 | 50,000.00 | |
2021年度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款 | 1,295,000.00 | |
科技发展基金PKQ2021 | 200,000.00 | |
2021年度开发区先进企业奖励(科技先锋企业) | 50,000.00 | |
环保在线监控设施的运维补助款 | 8,000.00 | |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社保补贴 | 210,761.81 | |
稳岗补贴 | 124,104.32 | |
其他 | 22,889.33 | 1,100.00 |
合计 | 13,597,432.67 | 14,678,388.05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28,841.37 | 1,842,828.56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528,841.37 | 1,842,828.5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29,032.66 | 943,456.61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429,032.66 | 943,456.61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97,931.95 | 1,348,396.3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79,388.70 | -635,774.2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977,320.65 | 712,622.0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2.17 | |
其中: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2.17 | |
合计 | -22.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2,477.88 | 2,477.88 | |
合计 | 2,477.88 | 2,477.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0,961.23 | 108,289.17 | 10,961.2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0,961.23 | 108,289.17 | 10,961.2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73,000.00 | 1,037,401.00 | 573,000.00 |
税收滞纳金 | 500.00 | ||
合计 | 583,961.23 | 1,146,190.17 | 583,961.23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475.88 | 128,309.9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950,064.53 | -1,816,131.90 |
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 | -6.55 | |
合计 | -1,939,595.20 | -1,687,821.9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2,742,352.0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411,352.8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502,139.9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5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9,301.0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710,323.19 |
所得税费用 | -1,939,595.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一、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588,560.46 | 1,668,389.19 | 920,171.2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588,560.46 | 1,668,389.19 | 920,171.27 |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984,292.39 | 7,050,694.13 |
利息收入 | 60,165,784.92 | 24,451,453.80 |
其他 | 6,331,091.47 | 2,188,536.98 |
合计 | 74,481,168.78 | 33,690,684.9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本期利息收入含大额存单到期结算应收利息款到账。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管理费用 | 6,637,286.51 | 7,953,568.67 |
付现研发费用 | 176,797,318.82 | 172,205,583.11 |
付现销售费用 | 56,475,552.47 | 32,043,330.16 |
其他 | 13,177,321.37 | 2,883,479.79 |
合计 | 253,087,479.17 | 215,085,961.7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发股票发行费用 | 1,257,659.61 | |
支付租金 | 11,486,427.45 | 3,374,217.47 |
合计 | 12,744,087.06 | 3,374,217.4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0,802,756.89 | -262,970,695.9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977,320.65 | -712,622.0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845,945.51 | 7,244,326.1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655,868.05 | 6,539,907.52 |
无形资产摊销 | 14,282,077.17 | 13,290,385.7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766,404.07 | 1,688,182.3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961.23 | 108,289.1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29,032.66 | -943,456.6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891,205.67 | 4,576,689.7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28,841.37 | -1,842,828.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50,064.53 | -1,048,655.1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069,813.24 | -18,537,886.5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860,707.01 | 25,789,928.6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9,959.22 | 49,389,517.54 |
其他 | -17,284,716.87 | 18,481,681.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16,109.44 | -158,947,236.3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66,153,004.47 | 1,041,645,282.3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36,106,421.60 | 1,083,645,059.8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0,046,582.87 | -41,999,777.5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566,153,004.47 | 736,106,421.60 |
其中:库存现金 | 15,021.68 | 9,961.6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66,137,982.79 | 736,096,459.9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66,153,004.47 | 736,106,421.6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580,145.61 | 7.2258 | 11,417,816.15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美国子公司经营所在地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记账本位币为美元,编制本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已将该外币报表折算为人民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022年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 | 195,550.00 | 递延收益 | |
重组全人源双特异靶点抗体新药ZG005的研究开发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 | 4,164,259.15 | 其他收益 | 4,164,259.15 |
血液中心公共平台 | 2,630,582.94 | 其他收益 | 2,630,582.94 |
浙江泽璟科技补助 | 4,301,400.00 | 其他收益 | 4,301,400.00 |
Employee Retention Credit Refund | 975,682.91 | 其他收益 | 975,682.91 |
科技发展基金PKQ2022-V432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21年度“十佳”企业表彰奖励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特设科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项目补贴 | 15,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 |
烟台市公共服务平台补助款 | 367,068.34 | 其他收益 | 367,068.34 |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扩岗补贴款 | 75,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 |
苏州市肿瘤免疫及出血新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苏州市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款 | 195,550.00 | 其他收益 | 195,550.00 |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其他 | 22,889.33 | 其他收益 | 22,889.3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直接 | 间接 | 方式 | ||
泽璟生物技术 | 江苏 | 苏州 | 药品研发 | 100.00 | 新设 | |
上海泽璟 | 上海 | 上海 | 药品研发 | 100.00 | 并购 | |
浙江泽璟 | 浙江 | 丽水 | 药品研发 | 100.00 | 新设 | |
香港泽璟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新设 | |
GENSUN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美国特拉华州 | 药品研发 | 55.74 | 并购 |
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泽璟于2022年1月19日与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C SHENG、GENSUN签订《关于璟尚生物制药公司股份购买协议》,以合计361.12万美元收购JACKIE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合计持有的GENSUN 255,554股股份(分别收购JACKIE ZEGI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各自持有的127,777股股份),即合计对应GENSUN经完全摊薄4%的股份,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香港泽璟间接持有GENSUN经完全摊薄后55.74%股份。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无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GENSUN | 44.26 | -6,574,030.25 | 22,964,745.1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GENSUN | 13,206.60 | 4,333.33 | 17,539.93 | 11,014.88 | 1,336.46 | 12,351.34 | 13,119.76 | 4,875.78 | 17,995.54 | 10,103.00 | 1,483.10 | 11,586.1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GENSUN | -1,485.32 | -1,277.42 | -488.99 | -3,606.40 | -3,267.98 | -442.34 |
其他说明:
GENSUN数据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确认的公允价值持续核算后的数据。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影响本集团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的银行存款有关,由于美元与本集团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集团面临外汇风险。但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美元的银行存款于本集团总资产所占比例很小,此外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均以人民币结算,故本集团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
项目 | 期末原币金额 | 期末汇率 | 期末折人民币余额 | 期初原币金额 | 期初汇率 | 期初折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美元 | 1,580,145.61 | 7.2258 | 11,417,816.15 | 2,263,047.82 | 6.9646 | 15,761,222.85 |
应付账款–美元 | 249,342.34 | 7.2258 | 1,801,697.88 | 76,996.17 | 6.9646 | 536,247.53 |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租赁负债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借款及租赁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 | 658,978,977.96 | 390,793,466.8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525,224.38 | 63,727,240.08 |
租赁负债 | 30,946,409.91 | 43,182,825.02 |
(2)信用风险
截止2023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2)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流动风险较低,对本集团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金额: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658,978,977.96 | 658,978,977.96 | |||
应付账款 | 119,219,874.68 | 119,219,874.68 | |||
其他应付款 | 23,192,884.07 | 23,192,884.0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525,224.38 | 63,525,224.38 | |||
租赁负债 | 14,833,218.20 | 16,113,191.71 | 30,946,409.91 | ||
合计 | 864,916,961.09 | 14,833,218.20 | 16,113,191.71 | 895,863,371.00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7,572,021.99 | 647,572,021.9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647,572,021.99 | 647,572,021.99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57,572,021.99 | 657,572,021.9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泽璟生物技术 | 江苏 | 苏州 | 药品研发 | 100.00 | 新设 | |
上海泽璟 | 上海 | 上海 | 药品研发 | 100.00 | 并购 | |
浙江泽璟 | 浙江 | 丽水 | 药品研发 | 100.00 | 新设 | |
香港泽璟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新设 | |
GENSUN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美国特拉华州 | 药品研发 | 55.74 | 并购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小核酸研究所 | 参股股东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工研院) | 参股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小核酸研究所 | 采购商品 | 3,834,453.22 | 2,645,207.3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均系采购水电气交易。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小核酸研究所 | 房屋建筑物 | 525,468.02 | 525,468.02 | 49,990.27 | 65,419.53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20.99 | 540.0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如附注七之26注(2)②所述,本公司与小核酸研究所签订《血液(军特药)中心公共平台仪器设备委托管理协议》,小核酸研究所将按《平台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出资3000万元为血液中心公共平台购置相关仪器设备。截止2023年6月30日相关设备已完整到货15台,且已安装验收,已安装验收设备原值金额为26,305,829.08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小核酸研究所 | 78,257.14 | 10,776.61 | 7,225.00 | 7,225.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小核酸研究所 | 1,721,419.29 | 2,638,961.36 |
其他应付款 | 小核酸研究所 | 5,293,250.00 | 5,293,250.00 |
租赁负债 | 昆山工研院 | 1,739,716.6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昆山工研院 | 1,755,893.47 | 1,762,603.31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99,941.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289,689.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本公司子公司GENSUN截至2023年6月30日2016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中发行在外的股份 |
期权数为196,500.00股,行权价格分别为1.47美元/股、2.62美元/股、3.93美元/股,合同剩余期限为60个月。其中构成股份支付的授予期权为109,000.00股。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其他说明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42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担任监事失去激励资格,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1.9440万股。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完成业绩考核目标C,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60%;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个人归属系数为60%,作废上述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8.0081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作废限制性股票59.9521万股。鉴于公司2021-2022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低于5.5亿元,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低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C,不满足归属条件。因此,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45.0168万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4.0000万股均不得归属,予以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9689万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据最近市场交易价格和估值模型确定公允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见其他说明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22,962,129.8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7,284,716.87 |
其他说明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将最终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2019年本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发生的股份支付系按60个月服务期且在满24个月服务期时即按相应已提供服务期行权,授予总金额为291,238,863.39元,等待期内2020年度确认金额为31,119,747.07元,2021年确认金额为14,215,103.49元,2022年确认金额为6,199,152.09元;2023年1-6月份确认金额为1,519,625.41元,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即为实际授予数量(2019年度授予数量计算以股本180,000,000.00股为基数)。
3、2021年6月1日本公司以33.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2名激励对象授予1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运用该模型以授予日2021年6月1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50.45元/股,等待期内2021年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为19,672,800.00元,2022年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为29,239,900.00元。2023年1-6月份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为12,194,600.00元 2022
年4月26日公司以33.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上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4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离职情况估计等待期内2022年度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为157,036.00元;2023年1-6月份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为114,747.71元。
4、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GENSUN以3.93美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
4.90万股的股份期权,相应发生的股份支付系等待期为60个月的股份支付,等待期内2021年度确认金额为735,006.38元,2022年确认金额为1,470,267.32元,2023年1-6月份确认金额为765,981.97元,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依据GENSUN与员工签订的协议约定数量确定。
5、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42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担任监事失去激励资格,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1.9440万股,冲回前期计提费用7,118,400.00元;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完成业绩考核目标C,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60%,作废上述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8.0068万股,冲回前期计提费用8,857,640.00元;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个人归属系数为60%,作废上述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0013万股,冲回前期计提费用648.25元。鉴于公司2021-2022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低于5.5亿元,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低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C,不满足归属条件。因此,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45.0168万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24.0000万股均不得归属,予以作废失效,冲回前期计提费用15,902,983.71元。合计冲减费用31,879,671.96元。
6、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15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权激励认购款总额为人民币6,749,967.66元,其中新增股本199,941.00元,转入资本公积6,550,026.66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了《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86),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实际已收到16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7,372,880.16元,其中,新增股本218,391.00元,转入资本公积7,154,489.16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0,726,529.26 |
1年以内小计 | 130,726,529.26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0,726,529.2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726,529.26 | 100.00 | 5,781,363.06 | 5.00 | 124,945,166.20 | 103,182,607.85 | 100.00 | 4,683,431.11 | 5.00 | 98,499,176.74 |
其中: | ||||||||||
1年以内 | 115,627,261.24 | 88.45 | 5,781,363.06 | 5.00 | 109,845,898.18 | 93,668,622.28 | 90.78 | 4,683,431.11 | 5.00 | 88,985,191.17 |
交易对象组合 | 15,099,268.02 | 11.55 | 15,099,268.02 | 9,513,985.57 | 9.22 | 9,513,985.57 | ||||
合计 | 130,726,529.26 | / | 5,781,363.06 | / | 124,945,166.20 | 103,182,607.85 | / | 4,683,431.11 | / | 98,499,176.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年以内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5,627,261.24 | 5,781,363.06 | 5.00 |
交易对象组合 | 15,099,268.02 | ||
合计 | 130,726,529.26 | 5,781,363.06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83,431.11 | 1,097,931.95 | 5,781,363.06 | |||
合计 | 4,683,431.11 | 1,097,931.95 | 5,781,363.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45,002,977.75 | 34.43 | 2,250,148.89 |
客户二 | 32,503,678.21 | 24.86 | 1,625,183.91 |
客户三 | 15,099,268.02 | 11.55 | |
客户四 | 7,309,440.00 | 5.59 | 365,472.00 |
客户五 | 6,724,684.80 | 5.14 | 336,234.24 |
合计 | 106,640,048.78 | 81.57 | 4,577,039.0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1,457,656.78 | 208,647,584.34 |
合计 | 211,457,656.78 | 208,647,584.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0,887,403.25 |
1年以内小计 | 170,887,403.25 |
1至2年 | 38,941,533.02 |
2至3年 | 294,217.25 |
3年以上 | 2,120,857.85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12,244,011.37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8,886,166.19 | 8,881,281.11 |
备用金 | 167,000.00 | 101,000.00 |
往来款项 | 203,190,845.18 | 200,415,858.40 |
合计 | 212,244,011.37 | 209,398,139.51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50,555.17 | 750,555.1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5,799.42 | 35,799.4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786,354.59 | 786,354.5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750,555.17 | 35,799.42 | 786,354.59 | |||
合计 | 750,555.17 | 35,799.42 | 786,354.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苏州泽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157,273,847.32 | 1年以内 | 74.10 | |
苏州泽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25,494,442.50 | 1-2年 | 12.01 | |
上海泽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4,498,802.22 | 1年以内 | 2.12 | |
上海泽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5,165,101.39 | 1-2年 | 2.43 | |
泽璟制药(浙江)有限公司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7,641,586.69 | 1年以内 | 3.60 | |
泽璟制药(浙江)有限公司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1,823,340.33 | 1-2年 | 0.86 | |
昆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保证金及押金 | 6,260,000.00 | 1-2年 | 2.95 | |
昆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保证金及押金 | 1,595,000.00 | 4-5年 | 0.75 | |
昆山利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30,300.00 | 2-3年 | 0.06 | 65,150.00 |
昆山利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229,000.00 | 3-4年 | 0.11 | 229,000.00 |
合计 | / | 210,111,420.45 | / | 99.00 | 294,150.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泽璟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泽璟生物技术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浙江泽璟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香港泽璟 | 87,301,316.00 | 87,301,316.00 | ||||
合计 | 103,301,316.00 | 103,301,316.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7,165,064.44 | 15,497,876.26 | 105,390,966.51 | 8,432,763.06 |
其他业务 | 8,338,652.34 | 5,637,814.05 | 26,807,088.09 | 22,338,274.94 |
合计 | 225,503,716.78 | 21,135,690.31 | 132,198,054.60 | 30,771,038.0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药品 | 217,165,064.44 |
医药中间体及原辅料 | 2,732,508.85 |
技术服务 | 5,575,562.45 |
资产租赁 | 30,581.0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地区 | 225,503,716.78 |
境外地区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购销合同 | 219,897,573.29 |
技术服务合同 | 5,575,562.45 |
租赁合同 | 30,581.04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25,503,716.7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28,841.37 | 1,842,828.56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528,841.37 | 1,842,828.56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597,432.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957,874.0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1,483.3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84,604.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08,365.49 | |
合计 | 15,780,853.0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48 | -0.46 | -0.4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92 | -0.52 | -0.5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ZELIN SHENG(盛泽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