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66 证券简称:宜康3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自2023年8月24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聘任。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聘任。
李志勇,男,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专学历。2018年至今在其设立的河北联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职,2023年6月起入职公司。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告编号:2023-010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任免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
1、经审阅会议提交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相关资料,没有发现以上人员有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3、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李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认为:
1、经审阅会议提交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相关资料,没有发现以上人员有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3、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李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或公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