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现金管理情况
1.审议情况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7,999.9975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达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现金管理情况
(一) 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资金来 源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 | 单位定期 | 定期添益型存款 | 4,999.9975 | 3.00 | 36个月(可随时支取) | 固定利率 |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
宁波银行丽水缙云分行 | 单位定期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 | 3.25 | 36个月(可随时转让支取 ) | 固定利率 |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定期存单,可以随时支取,市场风险较小,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要求。
(三) 累计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以及宁波银行丽水缙云分行,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受托方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履约能力,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银行大额定期存单,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要求。虽然存款期限约定为36个月,由于可以随时支取或转让,未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协议》
(二)宁波银行单位大额存单购买凭证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