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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涉及的评估结果、交易价格、交易对价支付方式等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判断,经认真审查,共同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购买天业集团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面积为81,347平

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实施高盐废水综合处理项目建设用地使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2)天业集团委托的同致信德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所采用

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结果公允,具备专业性和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经双方协商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估值为参考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3)全资子公司购买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土地使用权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2、关于本次交易评估相关事项的意见

(1)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致信德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对拟转让资产涉及

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除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各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

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结论合理。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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