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1099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3名监事和1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公司关于上海城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城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智慧城市运营公司”)现金增资9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智慧城市运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关于宁海元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基建”)对宁海元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宁海元凤”)减资22,500万元。减资完成后,宁海元凤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仍为上海基建全资子公司。
(四)《公司2023-2026年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五)《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鉴于公司上半年的业绩增长情况,为兼顾长远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董事会提议并表决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314,409,609.40元,占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0.6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