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肖杰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委托理财的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核查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核查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