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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高”、“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655,44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3月1日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7月12日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524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33,655,44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28.8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6.2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T-4日)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6倍,超出幅度约为36.25%;高于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8.83倍,超出幅度约为
19.16%,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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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4.02元/股(不含
34.02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4.02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4.02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1,0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3年8月22日13:11:46:469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7,31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6,717,410万股的
1.002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8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
月
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8月2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28.8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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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的初始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5.00%,即1,682,772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682,772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价格
28.8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3.4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46.2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4.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28.8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威尔高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8月22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96倍。
(2)截至2023年8月22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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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T-4日股票收盘价(元/股) | 2022年扣非前EPS(元/股) | 2022年扣非后EPS(元/股) | 对应的2022年扣非前静态市盈率(倍) | 对应的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倍) | 对应的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静态市盈率(倍) |
300476.SZ | 胜宏科技 | 21.20 | 0.9165 | 0.8745 | 23.13 | 24.24 | 24.24 |
002913.SZ | 奥士康 | 30.79 | 0.9667 | 1.5209 | 31.85 | 20.24 | 31.85 |
603386.SH | 骏亚科技 | 10.53 | 0.4984 | 0.4211 | 21.13 | 25.01 | 25.01 |
300903.SZ | 科翔股份 | 9.49 | 0.1208 | 0.0102 | 78.57 | 930.09 | 930.09 |
300814.SZ | 中富电路 | 26.00 | 0.5495 | 0.3866 | 47.32 | 67.25 | 67.25 |
301132.SZ | 满坤科技 | 29.51 | 0.7245 | 0.5411 | 40.73 | 54.54 | 54.54 |
301282.SZ | 金禄电子 | 26.56 | 0.9327 | 0.8819 | 28.48 | 30.12 | 30.12 |
平均值 | 32.11 | 36.90 | 38.83 |
数据来源:wind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2:扣非前/后EPS=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注3:招股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特创科技未上市,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估值对比;注4:计算平均值时,科翔股份作为极值予以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28.8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6.2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T-4日)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6倍,超出幅度约为36.25%;高于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8.83倍,超出幅度约为19.16%,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1)公司投资价值分析
①发行人经营业绩整体呈增长态势发行人收入规模较大,且经营业绩整体呈增长态势,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从2020年的52,416.38万元增长到2022年的83,683.65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6.35%;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2020年的4,902.24万元增长到2022年的8,726.77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3.42%。
②行业政策利好公司所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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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是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优先发展的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印制电路板作为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可或缺的基础组件,其发展得到了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印制电路板行业作为电子产品的基础产品,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国先后通过出台《“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等政策方针,把PCB行业相关产品列为重点发展对象。2019年10月,根据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频微波印制电路板、高速通信电路板、柔性电路板、高性能覆铜板等)等电子产品用材料”被列为“鼓励类”发展产业。国家政策的扶持将为电子信息产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推动了PCB行业的发展,助力电子制造业全面转型升级,为国内PCB企业带来发展机遇。
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空间广阔并快速发展
在智能化、低碳化等因素的驱动下,5G通信、云计算、智能手机、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等PCB下游应用行业预期将蓬勃发展,下游应用行业的蓬勃发展将带动PCB需求的持续增长。根据Prismark预测,2022年全球PCB产业总产值将增长
2.9%;未来五年全球PCB市场将保持温和增长,2021年至2026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4.6%。
受益于全球PCB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以及下游蓬勃发展的电子终端产品制造的影响,中国大陆PCB行业整体呈现较快的发展趋势,2006年中国大陆PCB产值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PCB制造基地。2021年中国大陆PCB行业产值达
441.50亿美元,同比增长
25.7%。据Prismark预测,未来五年中国大陆PCB行业仍将持续增长,预计2021年至2026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4.3%,2026年中国大陆PCB产值将达到546.05亿美元。
)与可比公司比较优势主要为:
①专注于工业控制及显示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
公司核心产品为工业电源、电控领域的厚铜板、MiniLED等显示领域产品,公司厚铜板、MiniLED板的生产工艺能力在行业内具备竞争优势,具备技术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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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性,具体体现如下:
A、厚铜板厚铜板产品整体同质化较强,公司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PCB产品单纯从技术指标和层数等方面不存在较大差异。相比于行业技术水平,公司在最高层数、最小孔径、最大铜厚、最小线宽/线距等工艺水平方面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具体情况如下:
制程能力 | 威尔高 | 行业技术水平 | 说明 | |
最高层数 | 32L(样品)16L(量产) | 24L(样品)12L(量产) | 层数越高,制程能力越强 | |
最小孔径 | 0.15mm | 0.20mm | 最小孔径越小,制程能力越强 | |
孔径公差 | NPTH孔径公差 | ±0.05mm | ±0.05mm | 孔径公差越小,制程能力越强 |
PTH孔径公差 | ±0.075mm | ±0.075mm | ||
最大纵横比 | 12:1 | 12:1 | 最大纵横比越大,制程能力越强 | |
蚀刻因子 | ≥4 | ≥3 | 蚀刻因子越高,制程能力越强 | |
镀铜厚度极差 | ≤6um | ≤8um | 镀铜厚度极差越小,制程能力越强 | |
最大铜厚 | 内层 | 6OZ | 6OZ | 厚铜越大,制程能力越强 |
外层 | 12OZ | 8OZ | 厚铜越大,制程能力越强 | |
最小线宽/线距 | 内层 | 0.05/0.05mm | 0.075/0.075mm | 最小线宽/线距越小,制程能力越强 |
外层 | 0.075/0.075mm | 0.1/0.1mm |
注:数据来源于CPCA发布的市场分析、行业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告文件及官方网站等,下同。在厚铜板领域,公司在最高层数、最小孔径、最大纵横比、最大铜厚、最小线宽/线距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并在蚀刻因子、控制压合分层爆板、钻孔钉头、防焊气泡等品质管控方面保持较高水平,品质管控严苛,产品可靠性、稳定性较强,客户端可使用十年以上。公司厚铜产品凭借良好的品质,获得了施耐德、台达电子等全球知名电源、电控企业的认可,并与其合作十年以上,形成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并在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立讯精密、欧陆通等业内知名的电源、电控产品制造商实现量产。
B、MiniLED光电板
公司全力打造全流程自动智能智造专业级的MiniLED专用PCB定制生产线,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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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程能力 | 威尔高 | 行业技术水平 | 说明 |
成品尺寸 | 75*75mm-480*560mm | 100*100-350*450mm | 成品尺寸区间范围越大,制程能力越强 |
成品板厚 | 0.2-1.0mm | 0.2-1.0mm | 成品板厚区间范围越大,制程能力越强 |
黄变值 | ≤2 | ≤3 | 黄变值越小,阻焊层不易发黄,显示效果良好,制程能力越强 |
PadGap(灯珠Pad间距) | 75um-120um | 100um-150um | 间距范围越小,屏幕显示效果清晰度更强,制程能力越强 |
最小灯珠PAD | 100um*100um | 200um*200um | 灯珠尺寸越小,屏幕显示效果清晰度更强,制程能力越强 |
收缩率 | ±50um | ±75um | 收缩率越小,尺寸控制更稳定,制程能力越强 |
铜厚极差 | R≤5um | R≤8um | 铜厚极差越小,镀铜均匀性更强,制程能力越强 |
对位精度 | ±75um | ±100um | 对位精度尺寸越小,精度更强,制程能力越强 |
油墨厚度公差 | ±2um | ±4um | 公差越小,制程能力越强 |
Undercut(侧蚀) | 基材≤25um | 基材≤35um | 侧蚀越小,阻焊层不易脱落,产品可靠性越强,制程能力越强 |
铜面≤15um | 铜面≤20um | ||
MiniPAD尺寸公差 | ±20um | ±20um | 公差越小,制程能力越强 |
反射率 | ≥85% | ≥80% | 反射率越大,增强产品动态对比度、亮度等显示效果,制程能力越强 |
在MiniLED等显示类领域,公司全力打造全流程自动智能智造专业级的MiniLED专用PCB定制生产线,在成品尺寸、灯珠尺寸、收缩率、黄变值、反射率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成功在窄参数条件窗口中,开发出可稳定控制白油印刷厚度的大尺寸生产印刷技术,实现MiniLED灯珠尺寸在0.1-0.2mm(±15%)、PadGap75um-120um、反射率≥85%、黄变值B≤2、Size收缩率±50um,提升终端显示屏的动态对比度、亮度等显示效果,可用于超大屏幕,产品成功进入三星电子等全球领先的高端液晶显示面板制造商的供应商体系并实现量产,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②产品质量优势不同的下游应用领域对PCB产品质量要求不同,一般而言,工业控制领域厚铜产品、显示领域MiniLED产品对PCB产品品质要求严苛。报告期公司主要聚焦于工业控制及显示领域,主要产品包括厚铜板和MiniLED板等,厚铜电源板主要应用于工业电源及电控领域,要求能够大功率、长时间、高稳定运行,对PCB可靠性有较高要求,供应客户包括施耐德、台达电子等知名上市公司;MiniLED板应用于MiniLED显示领域,相比于传统显示技术,MiniLED显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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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灯珠尺寸更小,对生产过程中的耐高温后黄变值、反射率、对准精度、白油侧蚀值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MiniLED板上需要搭载大量的LED芯片和驱动芯片,要求PCB具有较强的耐热性能、散热性能,供应客户包括三星电子等知名上市公司。
③可比公司胜宏科技、奥士康、骏亚科技、科翔股份、中富电路、满坤科技、金禄电子、特创科技2019-2022年归母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速分别为
19.55%、
4.67%、67.47%、-12.57%、1.15%、9.99%、42.08%、131.76%,均值33.01%。公司2019-2022年年均复合增速为77.53%,高于可比公司均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95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7,145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
91.34%,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081,360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0.53%,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2,527.17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60,126.59万元,本次发行价格28.88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97,196.91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28.8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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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31.5821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28.88元/股、发行新股33,655,440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97,196.91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10,038.3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87,158.59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3年8月3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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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8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个月(按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一、(五)回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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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3年8月16日(T-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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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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