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万维”或“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2年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角解释第 16 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