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3日,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向高密市高兴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5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8.20%,利息按月结算。详情请见2022年11月4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二、委托贷款到期收回情况
上述委托贷款按照本金为0.50亿元人民币和2.00亿元人民币分两笔发放,到期日分别为2023年8月23日和2023年11月3日。
2023年8月23日,公司已收回高密市高兴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归还的第一笔委托贷款,本金为0.50亿元人民币,相应利息同时结清。
至此,上述2.50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中,第一笔的本金0.50亿元及利息已经全部如期归还结清,第二笔本金2.00亿元尚未到期。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4.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5.45%,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三、公司其他事项说明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6.13%。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