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
银行贷款担保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银行贷款担保方式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担保方式的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技园”)于2020年10月向浦发银行珠海分行和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5.8亿元贷款,用于珠海科技园项目二期工程建设,以项目2A、2C区土地(约14.46万㎡)及在建工程为抵押物,其中含未建设用地约3.12万㎡。现因当地政府拟收储前述约3.12万㎡土地,珠海科技园需向银行解除相应抵押办理土地收储,待收储手续完成后,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再抵押给银行。
二、本次变更担保的主要内容
经珠海科技园与当地政府、银行沟通,银行同意珠海科技园解除原抵押,自解除抵押至再办理抵押的过渡期内,珠海科技园按银行要求追加自有物业(总建筑面积约5.23万㎡)作为过渡性抵押担保,待收储手续完成后珠海科技园再将重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应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并解除上述过渡性抵押担保。同时因政府收储部分土地,银行相应将贷款额度调减至5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珠海科技园本次变更担保方式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满足珠海科技园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珠海科技园追加自有物业(总建筑面积约5.23万㎡)作为过渡性抵押担保;
2、同意珠海科技园变更担保方式,待政府完成约3.12万㎡土地收储后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约为11.34万㎡,具体以新证面积为准),以及相应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解除第1项过渡性抵押担保;
3、同意授权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办公会根据实际需求签署上述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独立董事意见
珠海科技园本次变更申请银行贷款的担保方式,符合其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且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86,939.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24,390.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