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已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条件、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2、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3、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8,021.9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92%,净资产的10.54%;
4、截至本意见日,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有效防范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的事项,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修订《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条款,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修订相关条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章程修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银行贷款担保方式的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变更申请银行贷款的担保方式,符合其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且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五、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
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向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建 黄亚英 张汉斌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