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3年8月14日以邮件及通讯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方兴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意见详见2023年8月25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的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成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