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6月6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9,2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64,000,000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3,2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64,000,000元相应增至人民币83,200,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章 总则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20万元。 |
第三章 股份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40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320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情况为准。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