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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3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1%,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4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3年6月5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9,2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64,000,000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3,2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4,000,000元相应增至人民币83,200,000元。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注册资本发生了变更。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对股本总数、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段正刚、侯艳丽、王新林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2名董事参加表决。

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段正刚、侯艳丽、王新林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2名董事参加表决。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归属事宜;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在董事会办理上述激励计划相关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时,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一半,相关授权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段正刚、侯艳丽、王新林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2名董事参加表决。

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而进行的,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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