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3-046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产业并购基金受让深圳市普颂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产业并购基金嘉兴炬华联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炬华联昕”)与杭州正盈资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嘉兴炬华联昕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83万元受让杭州正盈资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深圳市普颂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颂电子”)33.3333%的股权。2020年8月26日,普颂电子完成工商变更。
自2020年8月26日起,公司与普颂电子发生交易,交易内容为购买零配件,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关联方披露的要求,补充确认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现将2020年8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发生的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如下: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交易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普颂电子 |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购买零配件 | 市场价格 | 2020年8月-12月 | 921.18 |
2021年度 | 2,418.20 | ||||
2022年度 | 3,792.49 | ||||
2023年1-6月 | 801.03 | ||||
合计 | 7,932.90 |
二、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2023 年度,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参考《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关联方披露的要求,预计与深圳市普颂电子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
普颂电子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购买零配件 | 市场价格 | 3000万元 |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普颂电子有限公司
统计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2756467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茶光路南侧深圳集成电路设计应用产业园405-1
法定代表人:姚礼本
注册资本:7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9月29日
经营范围:电力产品、监控产品、智能家居、仪器仪表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集成电路的设计、销售与技术服务;嵌入式软件、软件系统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软件工程及系统技术维护;无线电及外部设备、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的购销;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取得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2,426.45 | 2,096.70 |
净资产 | 1,865.44 | 1,876.55 |
负债总额 | 561.01 | 220.15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1-6月 |
营业收入 | 5,707.34 | 1,479.63 |
利润总额 | 435.84 | 83.88 |
净利润 | 423.38 | 83.88 |
注:2023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为产业并购基金嘉兴炬华联昕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90%,嘉兴炬华联昕持有普颂电子33.3333%的股权。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披露要求。
(三)履约能力分析
普颂电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认为其履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颂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确认以及新增对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六、监事会的审议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