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并针对需发表意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祁 飞_________
刘颖斐_________
王运国_________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