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炬华科技”)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丁敏华先生。
2.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炬华集团持有公司109,986,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2%。
权益变动前,实际控制人丁敏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1,3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5%,通过持有炬华集团35%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21.62%的股权,从而合计控制公司33.67%的股份。股东郭援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119,63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58%,持有炬华集团7.222%的股权。
权益变动后,丁敏华先生仍实际控制公司33.6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郭援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持有炬华集团0%的股权。
3.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丁敏华先生将其持有的炬华集团股权按出资额转让给其女儿丁嘉禾,郭援越先生将其持有的炬华集团股权按出资额转让给其女儿郭昊阳所致。该部分股权办理转让后,丁敏华先生、丁嘉禾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郭援越先生、郭昊阳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均系同一家族下成员内部的股权调整。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敏华先生及股东郭援越先生的通知:丁敏华先生拟将其持有的炬华集团3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为1750万元)按出资
额转让给其女儿丁嘉禾女士。郭援越先生拟将其持有的炬华集团7.222%的股权(认缴出资额为361.1万元)按出资额转让给其女儿郭昊阳女士。丁敏华先生与其女儿丁嘉禾女士,郭援越先生与其女儿郭昊阳女士分别于2023年8月2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一致行动与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因受让股权而取得的表决权,丁嘉禾女士将无条件地委托给丁敏华先生行使,郭昊阳女士将无条件地委托给郭援越先生行使。前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时间均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
一、实际控制人丁敏华先生权益变动情况
转让前,丁敏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1,3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5%,通过持有炬华集团35%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21.62%的股权,从而合计控制公司33.67%的股份。
转让后,丁敏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1,3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5%,持有炬华集团0%的股权,丁嘉禾女士持有炬华集团35%的股权,并将该等股权的表决权无条件委托给丁敏华先生行使。丁敏华先生通过股权的表决权委托,以及直接持有公司61,327,500股,仍实际控制公司33.67%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丁敏华先生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 | 转让前 | 转让后 | ||
股数(股)/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股数(股)/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丁敏华 | 持有炬华科技的股权 | 61,327,500 | 12.05% | 61,327,500 | 12.05% |
持有炬华集团的股权 | 17,500,000 | 35% | 0 | 0% | |
丁嘉禾 | 持有炬华科技的股权 | 0 | 0% | 0 | 0% |
持有炬华集团的股权 | 0 | 0% | 17,500,000 | 35% |
2.丁敏华先生控制的表决权情况
股东名称 | 转让前控制的股份对应的上市公司表决权 | 转让后控制的股份对应的上市公司表决权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丁敏华 | 61,327,500 | 12.05% | 61,327,500 | 12.05% |
炬华集团 | 109,986,235 | 21.62% | 109,986,235 | 21.62% |
合计 | 171,313,735 | 33.67% | 171,313,735 | 33.67% |
二、股东郭援越先生权益变动情况
转让前,郭援越先生持有炬华集团7.222%的股权。转让后,郭援越先生直接持有炬华集团0%的股权,郭昊阳女士持有炬华集团7.222%的股权。
1.郭援越先生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 | 转让前 | 转让后 |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郭援越 | 持有炬华集团的股权 | 3,611,000 | 7.222% | 0 | 0% |
郭昊阳 | 持有炬华集团的股权 | 0 | 0% | 3,611,000 | 7.222% |
2.郭援越先生控制的表决权情况
转让后,郭援越先生对公司持有的表决权不变,对炬华集团的表决权因协议委托,仍为7.222%。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说明
1.本次转让的炬华集团股权需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丁嘉禾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郭昊阳女士现任职于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3.股权转让办理后,丁敏华先生、丁嘉禾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郭援越先生、郭昊阳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一致行动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