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4日在昆明市呈贡新区马金铺电力装备园魁星街公司综合实验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文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