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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2013年2月8日获准筹建,于同年9月4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银监复[2013]459 号),于同年9月6日取得《金融许可证》(证号:00367142),于同年9月9日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3000020370),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拾亿元。

2015年9月15日,财务公司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07788756XY)。

2016年11月29日,财务公司增资至人民币拾伍亿元。

2018年2月6日,财务公司增资至人民币贰拾亿元。

2021年1月15日,财务公司因注册地变更换发《金融许可证》(证号:

00370170),并于同年4月21日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07788756XY)。

2021年9月23日,财务公司应监管要求换发新版《金融许可证》(证号:

00971815);同年12月14日,财务公司股东发生变更 ,并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07788756XY)。

2023年3月17日,财务公司增资至人民币三十二亿元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07788756XY)。

(一)企业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9日

法定代表人:许继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788756XY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26层

注册资本:3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权架构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30%
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
珠海华发商贸控股有限公司20%
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1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
合 计100%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报告工作办法》,公司经营管

理层组织内控制度的实施,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属性和风险特征制定了适用的标准化业务流程、作业规范和风险防范措施,治理层、经营管理层定期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制定应对措施。

(三)重要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1)财务公司本着规范管理的原则制订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网上结算管理办法》《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人民币活期存款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协定存款管理办法》《业务管理系统故障应急管理办法》《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以及《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应急管理预案》等结算业务类制度,明确了结算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防范相关业务风险。

(2)财务公司编制了结算业务部岗位说明书,明确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权限和汇报路线等事项,建立了各业务环节从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到事后监督的风险管理机制,如双人复核制度、岗位备份机制、事后督查环节、大额付款确认制度和对账制度等。

2.资金业务控制

(1)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人民币资金证明业务管理办法》《存放同业管理办法》《同业存放业务管理办法》《同业存放业务操作规程》《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同业存单业务管理办法》等资金业务类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防范了相关业务风险。

(2)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财务公司密切关注集团和成员单位的实际用款及进款情况,分析资金动向,及时对资金使用进行调整和规划,做好头寸管理,保证成员单位的用款需求;在资金存放业务操作中,建立了存放同业询价体系,逐级审核,控制资金风险。

3.信贷业务控制

(1)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信贷业务。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制订了《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成员单位授信业务管理

办法》《自营贷款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贷前调查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商业汇票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自查自纠制度》《信用风险应急预案》《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授信担保管理办法》《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操作细则》等信贷业务类制度和细则。

(2)财务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我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职责,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4.投资业务控制

(1)为满足投资业务开展的需要,财务公司制定了《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投资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同时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债券回购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借贷管理办法》《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管理办法》以及《市场风险应急预案》等投资业务类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相关业务风险。

(2)财务公司建立和健全了金融市场部部门职责权限,确定了投资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日常稽核和内部审计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制订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案件问责工作管理办法》《高管人员违规失职行为问责管理办法》《案件防控工作管理办法》《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实施办法》《员工行为合规手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办法》《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涉刑案件管理办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日常稽核和内部审计。审计管理部负责财务公司日常稽核和内部审计工作,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

6.信息系统控制

(1)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授权操作管理办法》《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数据备份管理办法》《机房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网络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外包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科技外包服务应急预案》等信息系统管理类制度,规范终端设备的使用,建立信息分类、保护体系和统一授权的有效机制。针对不同的系统制定备份策略,建立了备份管理系统,实现了数据备份的自动化,确保公司信息的安全。我公司不定期地组织数据恢复演练,验证数据恢复过程的正确性和备份数据的有效性。

(2)财务公司网络实现了业务网络和办公网络的物理隔离,实行专机专用。在业务网络中合理的划分了不同的逻辑区域,并部署了相应的安全设备或访问控制策略,公司未发生因网络区域划分不恰当和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12,200万元,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835,654万元;资产总额5,689,158万元,净资产689,67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6,652万元,净利润91,122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5,507,732万元,净资产735,809万元;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3,734万元,净利润42,883万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过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三)监管指标

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18.24%。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

38.60%。

3.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不得高于80%;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73.04%。

4.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不得高于100%;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

5.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不得高于15%;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0.01%。

6.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不得高于300%;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0.05%。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不得高于100%;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0.06%。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不得高于10%;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0%。

9.投资总额/资本净额不得高于70%;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投资总额/资本净额40.78%。

10.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不得高于20%;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04%。

(四)股东及上市公司存贷款情况

1、股东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商贸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合计人民币2,428,572万元,贷款合计人民币2,613,000万元。

2、上市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61,260.83万元,各项贷款0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在财务公司存款并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了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四、经营宗旨及业务优势

财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依托集团,服务集团”,致力于服务所属企业集团,为华发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规范、高效的资金集中管理和灵活、全面的金融管理服务。财务公司发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杠杆的作用,实现集团资金集约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致力于构建华发集团资本运营的综合金融平台。

五、风险评估意见

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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