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邮件或专人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建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公司经销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优质经销商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能够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经销商资金压力,加速公司资金回笼,总体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