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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占用授信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澳元、第纳尔、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即/远期

结售汇、即/远期外汇买卖、掉期、期权和期权组合,以及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5、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较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

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决策权限及审批、管理与风险控制、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内部信息报告、信息披露原则、责任部门、信息保密要求等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持续关注与管理套期保值业务市场风险。由财务部负责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4、公司监察审计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变动,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赛恩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且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叶 强 王祎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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