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赛恩斯: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3-036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70.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18元,共计募集资金45,469.39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544.9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924.48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32号)。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序 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39,924.4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99.98
超募资金补流B20.00
利息收入净额B361.6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97.69
超募资金补流C22,497.94
利息收入净额C3316.53
截至期末累计发项目投入D1=B1+C1197.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项 目序 号金 额
生额超募资金补流D2=B2+C22,497.94
利息收入净额D3=B3+C3378.13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37,607.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1,606.99
差异G=E-F-26,000.00

注:差异系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本公司对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工程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路支行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6816010010029666730,568,958.5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75594631381011871,368,905.4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中路支行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43160188801300189997714,132,055.91
合计116,069,919.9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7.6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9.9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61.9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二)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确认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增加现金管理额度为1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为192.4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如下:

银行产品现金管理(万元)购入日期到期日期收益率到期收益(万元)是否赎回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2023/1/62023/2/92.70%4.5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结构性存款4,0002023/1/62023/4/102.80%27.9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路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23/1/62023/7/102.9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中路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2023/1/122023/5/172.80%47.9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路支行结构性存款4,0002023/1/302023/3/32.73%9.2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路支行结构性存款6,0002023/2/102023/3/172.74%15.7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中路支行结构性存款3,0002023/2/232023/4/172.90%15.0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路支行结构性存款6,0002023/3/292023/6/282.74%43.6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2023/3/312023/4/242.70%3.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路支行结构性存款4,0002023/4/42023/5/92.72%9.8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中路支行结构性存款4,0002023/4/242023/8/242.9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结构性存款3,0002023/4/132023/4/282.75%2.9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2023/4/282023/5/302.60%9.4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路支行结构性存款4,0002023/5/112023/7/272.8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中路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2023/5/192023/9/182.9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2023/6/192023/6/302.45%3.0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路支行结构性存款3,0002023/6/282023/8/62.63%-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赎回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合计数为26,000万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477.3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已使用2,497.94万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正处在建设中,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在不超过募投项目“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工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18个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9日转至子公司募投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9,924.4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7.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7.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0,481.81/10,481.8161.15161.13-10,320.681.54%2024/2/29不适用不适用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7,085.00/7,085.0036.5436.54-7,048.460.52%2024/10/7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433.19/7,433.1900-7,433.1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5,000.00/25,000.0097.69197.67-24,802.33-----
超募资金-未明确用途14,924.4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4,477.342,497.942,497.94-1,979.4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一)”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三)”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四)”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